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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忘了我

请你忘了我

    请你忘了我

  • 作者:不甜茶分类:现代主角:沈知涯 周生来源:长佩时间:2021-09-30 14:25
  • 已经火热完结的小说《请你忘了我》的主人公是沈知涯周生,作者:不甜茶,请你忘了我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周生他已经死了,但是他的灵魂还是在这个世间游荡,因为这里有他放心不下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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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我有个不为人知的爱人,我想让他忘了我,因为我死了。

今天是我死后的第七天,我回到了阳间,阎王爷念在我生前行善,允许我在阳间暂留七天。

“七天后,我会来接你。”送我回来的鬼差交代了一句后便消失不见。

我站在家门前,门旁边的墙上贴着各种小广告,熟悉的环境一时间竟让我感觉到紧张,我的心开始发慌。

我死了,我的爱人还活着。

我对他的近况一无所知,曾经日日相伴在身边,如今生死永别。

他过得还好吗?

穿过这扇门,我就能知道答案,但我突然有些害怕。

如果这个答案是不好,那我又能做什么?

我什么都做不了。

最终,我还是穿过了那扇门,魂体的状态,让我可以无视任何障碍物,听见卧室里传来砰的一声闷响,混着杂乱密集的像是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我进入卧室,看见了我思念至极的爱人。

房间里很黑,没有开灯。

他坐在地上,手扶在床头柜上,脚边散落着白色药片,和一个还在不断滚动的药瓶,我猜他刚才摔倒了,手中的药瓶跟着掉地了。

他总是这样不小心。

以前一吃药,都是我喂到他嘴边的,大概被我惯的,这人越发不会照顾自己了。

他紧皱着眉,好像很痛苦,捂着胃,艰难地挪动了几下,背靠着床头柜,棱角硌着他的后背,但他似乎不想再动了。

是胃疼吗?

看着他捂着胃呕吐,我的心揪了起来,无力感在拉扯着我的心。

他缓慢地抬起头,正视前方,望向门的方向,苍白无力地笑了笑,表情不再痛苦,反而有种释然和解脱。

看来胃没有那么疼了,我稍稍放下心。

因为我站在门前,所以我有种错觉——他好像在看我,在对我笑。

但怎么可能!

活着的人是看不见鬼的,除非他快死了,或者曾经差点死掉过。

其实像我这种功德加身的鬼可以化虚为实,我可以触碰阳间的东西,我可以让他看见我,让他听见我说话,甚至拥抱他,但那又如何,七天之后,我又会消失不见,我不想让他再经历一次失去我的痛苦了。

“我回来了。”

这回,我没有听见他平平淡淡的一个回应。

“但我只能待七天,七天后我就要回阴间投胎了,阎王爷说,我这个人生前行善,功德厚重,下辈子会投胎成一个好命的,长命百岁,一生富贵,所以你不用担心我。”

我絮絮叨叨,我有太久没有跟他说过话了,即使是自言自语,即使对方听不见,我也想说些什么,“你要照顾好你自己,我不在了,不能再给你收拾屋子,给你洗衣做饭,这些事你都要自己做了……”

“……我是真的想伺候你一辈子,我放心不下你啊。”

此时此刻,我深刻地意识到了死亡的含义,那天死的时候没有太多感觉就到了阴间,那片刻短暂的疼痛并没有让我意识到死亡意味着什么,哪怕到了阴间,迷迷糊糊在思念中便度过了七天。

直到此刻,我终于意识到死亡是什么。

——我从此消失在这个人的世界里。

明明曾经我们向对方承诺白头偕老相伴一生,明明我们谁也没有背叛这段感情。

我想哭,但我是鬼,哭不出来,已经没有了肉体,没有了生理反应,可我仍然会感觉到喉咙间仿佛千万刀片划过的痛。

他目光闪烁了一下,像是猛然间惊醒后的清明,迷离消退。

像个喝醉的人。

他拿起地上的药瓶,飞奔了出去,身体歪歪倒倒,好似一个不稳就要摔倒,身体撞了几下墙壁,我多想伸手去扶他,让他感受到我的存在。

可是我不能。

他匆匆忙忙出了门,连门都忘记了关,我跟在后面。

在路边,他拦下辆车,坐上出租车,离开了,我是准备跟他一起上车的,然而,在我的魂体穿透车身时,司机在他的催促声中把车开走了,车屁股穿透我的魂体,飞驰而去。

我紧追上去,鬼飘的速度和走路差不多,所以我成功没有追上。

为什么我变成了鬼居然不会瞬移?

我真是只失败的鬼。

无奈之下,我回到了家里,等他回来。

卧室床上已经褶皱得不成样子的衣服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我最常穿的外套。

他很想我。

这令我高兴,又高兴不起来。

我更希望他不想我,最好忘了我。

他这一走就是两天,家里很乱,我想收拾一下,但怕他发现,便放任不管了,我徘徊在卧室里,目光总不自觉被自己的那件衣服吸引。

一看到它,我就能想象到每晚那个让我等了两天的人是怎么抱着它睡觉的。

那天被他拿走的药瓶只剩下个瓶盖留在地上,我记得家里似乎没有瓶装的胃药,都是板装的,这个药应该是他新买的。

可我翻了翻家里的药箱,我买的胃药还有。

疑问让我忍不住多想,那天所有视线被那个人吸引,容不下其他了,视线仅仅在药瓶上掠过一眼,那一眼我只看到一个片字,不知道全名,那瓶药真的是胃药吗?

很多细节在我的脑子里串联成一条无形的线,勾勒出那天那个我未能看见药名的药瓶,不好的猜想冒出脑海。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我安慰自己。

他不是个厌世的人。

我们初遇是在一条很长的林荫道上,那天下着雨,他举着把油纸伞,长发用一根木质簪子盘起,身上穿着白色纹着银色暗纹的汉服。

惊鸿一瞥,从此就入了眼。

后来跟他提起往事才知道他那天是刚参加完表演,特意穿的,至于油纸伞,那是道具,被他拿来当雨伞用了,他还吐槽油纸伞是破的,漏雨。

A大的工科学院和艺术学院是分开的,中间隔着一片很大的区域,那条林荫道就在这片区域里,而我就是工科学院的。

当时我不知他的姓名,更不知他是艺术学院的,为了与他再次相遇,我碰运气地每天那个时间都路过那条林荫道。

幸运的是,我每次碰运气都能遇见他。

783次擦肩而过,是我们相恋的开始,我是个笨拙的人,遇见他之前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怎么追喜欢的人,甚至不知道怎么主动和他搭话,室友们跟我支了很多招,但我一见他,心就乱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于是这一拖,就拖到了快毕业。

在第783次擦肩而过,我撞了他一下,我并不是故意的,以前每次我都能恰好从他身侧经过,那次不知为何,我们的肩膀碰了一下。

他的书在碰撞中掉在了地上,书中夹着的一封粉色卡片随之掉落。

我一边道歉,一边帮他捡起地上的书和卡片,无意间看见了卡片上写的字:

.

我心里贫瘠荒芜的土地上开了一朵玫瑰。

它在这里盛开,等待被你看见。

.

我抬眸,正巧对上他的视线。

他跟我说:“请你收下。”

“什么?”我一时怔住。

“情书。”

我们在一起了,瞒着所有人,室友们以为我这个笨蛋终于追到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有我知道,他不是女孩,他是个男孩。

毕业工作后,我们住在了一起,在别人面前,他是我同居的室友,只有我知道,我们每晚抱在一起,做着亲密而刺激的事。

离开了两天,他终于回来了,脸色看上去有些不好,好像生病了。

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煮了粥,第二件事——收拾屋子,他以前从来不做这些事,都是我来做的,从没做过家务的“小少爷”真正动起手来,笨手笨脚的,看得我心急,我在一旁忍不住提醒:“衬衫不能叠,你挂起来,不然等你穿的时候全是折儿,薄的裤子和厚的裤子分开放……”

可他听不见,该怎么放还怎么放,我强迫症差点犯了,想亲自动手给他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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