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18 21:18
- 《老爷》的主角是莫桑霍世宁,是作者堆肥大佬所著的一本纯爱小说,小说老爷主要讲述了:莫桑他其实到了现在还是不愿意相信对方的话,也觉得对方一定不喜欢自己。网友热议:画面还是很和谐的。
-
推荐指数:8分
老爷by堆肥大佬
霍老爷的好精神只是昙花一现。
这日过去,又是长久地酣睡。
偶尔,霍世宁会去父亲的门口,虚虚地往里面瞧一眼,听一听父亲的鼾声和呓语。
大宅院恢复平静,似无风的湖面。
霍世宁这几天不搞“罗曼蒂克”了,狗娃子又觉得日子难熬。
半夜蹲窝窝头上,跟赵永泰聊那牛头不对马嘴的天,也比整天在霍宅待着舒服自在。
仆人太清闲,会惹别的仆人嫉妒。
狗娃子便游魂似的在霍宅逛来逛去,显得自己很是忙碌。逛到霍世宁门前,还十分体贴殷勤地端了盘蜜瓜。
霍世宁端坐在书桌前,整理行李箱里的信件。
这些信,全是他住邬公馆时的朋友给他写的。
霍世宁长得俊俏,穿衣体面,住公馆,出入司机接送,少爷的派头很足。即使口袋里没几个钱,去舞厅也从来不缺舞伴。
不过,他只挑男伴,不要女伴。
得知他要离开,并且很大可能永不会回来,那些少爷们用花哨的信封、昂贵的钢笔,写下缠绵悱恻的字句,最后撒上宜人的香水。
看过几封,霍世宁只觉得乏味。剩下的连拆都懒得拆,全然不顾信中的惺惺相惜。
他把信推到一边,对狗娃子笑得灿烂:“昨天晚上,我去仆人房找你。你的睡相跟小时候一样,非要用条毛巾捂着头,这么热的天,也不怕中暑。”
“少爷找我干什么?”狗娃子心有余悸,幸亏昨晚没去拦路。
霍世宁挑起眉,“睡不着,找你跟我作伴。”
狗娃子皮笑肉不笑,手上动作毫不含蓄:“少爷要是寂寞了,可以去城里玩玩。”
他双手搭成一个圈,意指果子。
果子巷,窑子一条街。
“谁会去那种……”霍世宁望狗娃子一眼,不由自主把“下三滥的地方”咽下,长腿悠闲地架上桌面,眼神闪烁道:“你去过吗?”
狗娃子诚实地摇头。
赵永泰说过,进果子巷玩一夜要花钱,不多。可赡养玉妈已经掏空他的那点薄弱的底子。他是死活不去的,赵永泰骂他是守财奴,他欣然接受这个称呼。
“没去过就好,去过那种地方,是要得病的。”霍世宁说。
他知道狗娃子没去过,真去过的人就知道,果子巷的嫖客全是西棚的人和矿工。少爷包戏子包酒楼小姐,万万不会去果子巷找乐子。
狗娃子听话地点头。
霍世宁心情愉悦了,把几张信扔他面前,“收起来。”
狗娃子站到他身旁,垂着眼叠信。明媚的光线照在他光滑的脸蛋上,好似嫩得能掐出水,头发丝也被镀成一层淡淡的金色。
狗娃子本就长得不差,抛开寒酸的打扮,称得上是个残缺的美男子,神态又总是温顺的,此时面貌生出一股天然可人的味道。
霍世宁低声说:“你比小时候好看。”
狗娃子没看他,所以也没回应。
最面上的一封信,写着一首肉麻的情诗,风花雪月蜜里调油。写信之人假读书真调情,文采不佳,词语倒是大胆,人体上的各个隐私部位放肆地用,酸得人牙根子打颤,胜过喝几斤西北风。
这信中言语,要是当人面念出来,闻者能臊到钻地缝。
狗娃子若无其事地把它抻平,叠好。
霍世宁好生奇怪,“你现在识字吗?”
狗娃子来他身边的时候,别说识字,就是手势也不会比划。
往早了说,他们两个的关系有点太子伴读的意思,只是太子并非太子,伴读也半字不识。
“不认识。”狗娃子坦坦荡荡。
老爷哪会让人专门教他识字,自己也没工夫去学。信上大写的数字,他认识,那些笔画多的,他就不认识了。
霍世宁恍然大悟,怪不得,面对一张落款是男人名字的情书,狗娃子毫无反应。
文盲!
霍世宁真是哭笑不得。
第二张摊开的信,写满密密麻麻的小字,像扭来扭去的胡画。
狗娃子不禁多看了两眼。
他在香皂盒上看过几个洋文,可没看过这么多,更没看过有人用洋文写信,令他乍舌。
霍世宁见他瞪直了眼,“我去那边上学之前,也看不懂洋文。”
狗娃子很好奇,“少爷在那边怎么过的?”
霍世宁清清嗓子,“白天我要上课,我的老师……有点像莉莉安。”
莉莉安是位洋文老师,有些胖,一头棕红的卷发。
因为霍烈的关系,那时候的霍世宁不再上洋文课。莉莉安在东堡碰上他们两个,霍世宁用洋文跟她打了声招呼,她便喜欢上这两小孩,碰上就要聊两句。
得知霍世宁的小尾巴听不见,莉莉安告诉会霍世宁,她可以教狗娃子手语。
霍世宁是小阔少,搬出自己的小钱箱给她。于是,莉莉安每天傍晚出现在霍宅门外,一大两小,开始偷偷摸摸授课。
两人一个想沟通,一个想表达,愿望都很强烈。在鸡飞狗跳的年纪,霍世宁和狗娃子老实下来,一起学手语。
花了近半年时间,小尾巴终于能用手说话。教学进行到莉莉安想引导狗娃子开口,却被霍老爷发现,以为霍世宁在偷学洋文,扬言要把所有洋人赶出银山城。
莉莉安不敢再来,没了后续。
回忆起莉莉安,狗娃子感触很深,他真情实意地对霍世宁微笑,“少爷,晚上你会去做什么?”
“如果有同学请客,我们会去吃法餐。轮到我请的时候,我会带他们去吃葡萄牙菜,那家店离我最喜欢的咖啡厅和舞厅很近,吃完正好去消遣,要是醉了,出门就是海滩,沿着海滩散步醒酒,吹吹风,浑身都很舒服。”
霍世宁嗓音富有磁性,为了方便狗娃子读唇语,特意说得很慢很慢。
狗娃子对他的描述深深着迷,一双眼里全是赤裸的向往,似乎已经喝上酒,海风拂面了。
霍世宁不愿看见狗娃子这副神情,心底那股踏实感蠢蠢欲动,像是要溜走,难以抓住。
他讲述的画面,深深隐藏了他不愿讲的残酷事实。
霍世宁经常请客的葡萄牙餐厅,不是因为风景宜人,而是价格便宜,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囊中羞涩至极。碰上花销大的地方,他总是在一众富家少爷面前颜面无存。
邬公馆于他而言,不过是另一个火坑。
仔细对比,还不如在霍家这个火坑过得像人,至少不是寄人篱下,还有小尾巴陪着他。
霍世宁生起一股恨意,几乎是咬牙切齿,霸道地夺过狗娃子手里的信,“你想看,我可以翻译。”
狗娃子从臆想中的美好生活回过神,不好意思地摆手。
这信有香味,定是来自一位美丽女青年,估计还卷了头发,含泪写的。
大概是霍世宁的相好,还是不看为妙。
下人,学会藏锋守拙,老爷面前当个聋子哑巴,反倒是最能报平安的办法。
“你这人……”霍世宁拧起浓眉,满脸不高兴。
狗娃子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少爷不高兴,他并不恐慌,因为霍世宁不高兴,比吃饭还寻常。
他小小试探:“少爷想回去?”
“不想。”霍世宁冷冷地答。
“不回去也好,少爷在这里也可以过得很舒服。”
“你怎么知道?”
狗娃子想起银山城一句老话,他努力用手形容给霍世宁。
“老爷是天,少爷是太阳。”
天把太阳捧在手心里,都是高高在上。
霍世宁对这句话嗤之以鼻,旁若无人地吟起来:“ThelordisGod,butthesonisnotthesun.”
狗娃子倒吸一口凉气,叽里呱啦念得什么玩意,桑啊桑的。
这天傍晚,平静悄然褪去,一阵铃声惊醒了静谧的大宅院。
铃铛是霍烈摇的。
以前训下人时,他用这个黄澄澄的大铃铛召集所有人。
自从他卧床不起,喊人都嫌费劲,就把铃铛摆到他的床头,变成他的大嗓门。
几个仆人在霍世宁门外嚷嚷:“聋子出来!”
狗娃子歪在墙角,闭着眼睛,似在偷懒瞌睡。在旁看书的霍世宁忍不住回话:“他是聋子,你们再大点声。”
仆人讪笑:“二少爷,打扰啦,老爷身上不舒坦,让我们找他过去。”
霍世宁疑惑地合上书,“老爷怎么了?”
“少爷,小的不知道,只知道老爷在等呢。”
几个人当霍世宁的面,把狗娃子强行扯了起来。
“啊?”狗娃子发出惊叫,迷茫地看来看去,看向霍世宁。
“嗓门还挺大!”把狗娃子提起的两人笑话道,一边把人往外拖。
霍世宁见这群仆人对狗娃子动作粗鲁,手中的书“啪”的砸地上,脸色肉眼可见地阴沉。
狗娃子没有挣扎,频频回头看霍世宁,还是昔日的那种眼神。
温驯,像一张无感情的假皮,其中还有冷冰冰的麻木。
狗娃子走进老爷房。
霍烈半躺在床上,雾蒙蒙的视线虚晃半晌,终于对上一脸迷茫的狗娃子。
狗娃子老实站到霍烈身后,给他按起肩膀。霍烈长长叹口气,这是身子骨舒坦了,对仆人说:“你们下去。”
仆人刚退出去,霍世宁出现在门外,好像谁不让他进门,隔着大老远关心道:“父亲,您不舒服?”
屋内就剩三人,霍烈抬起眼皮:“世宁,进来吧。”
霍世宁看向狗娃子,狗娃子安然无恙,正勤勤恳恳给霍烈捏腿。
“本来是舒服的,今天一醒过来,就有人在我耳边叽里呱啦,吵得我火大。”霍烈浑浊的眼球盯着霍世宁,“我想你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霍世宁的神情实在是无知无畏,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霍烈问:“你买过白色的花?”
昨夜洒扫的仆人路过花园,一束枯萎的白花端正地摆在墙角,阴森森地迎风招展。
久病的人,总是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很多忌讳。
白花就是不该出现的东西,仆人立马这件事捅到老爷耳朵里。
“是。”霍世宁点头。
霍烈沉吟不语。
这束花根本不值得一提,可这束花摆放的位置,让他不得不留意。
如果发现这束花的人,是宅子里颇有资质的老仆,恐怕能吓得胡子起立。
那个角落,以前放了个秋千,是霍老爷花大价钱派人运来的西洋秋千。白漆,雕花,坐上面摇起来,秋千咯吱咯吱响。
四太太发疯前,很爱坐这架秋千,仆人们看见了,无不心中感叹美人美景,赏心悦目。四太太发疯后,依旧偏爱这架秋千,她在秋千上荡来荡去,自言自语,偶尔还旁若无人地嘻嘻笑。让人看了只觉毛骨悚然。
后来,太太走了。秋千无人搭理,落满灰,在这个角落慢慢锈烂。再后来,老爷让人把它拆掉,太太的东西都烧了。大家明白,太太死了。
疯魔的太太是这个家里的忌讳。老爷从不准仆人多嘴。
霍烈开口:“你先告诉我,你买花干什么?”
霍世宁平静地答:“因为这月初五,是邬如云的忌日。”
霍烈粗枝大叶,向来琢磨不透细腻心思,拔高音量问:“你什么意思?”
霍世宁先是一怔,然后死死攥紧拳头,内心无限的哀伤和愤怒席卷而来。
他不肯示弱,“我只是买了一束花。”
狗娃子按着霍烈的腿,心里想:低这一下头,断不了你霍世宁的脖子。
霍烈见他眼眶泛红的模样,与脑海里那张女人的脸重叠,“霍世宁,要不是我给你打掩护,把那个下人赶出去,现在所有人都在看你的笑话!”
霍世宁恍然大悟,原来叫来狗娃子是借口,他觉得这个掩护可笑,“父亲因为生病忘记邬如云,情有可原,可儿子纪念娘,不是天经地义?”
“你好大的胆子,阴阳怪气指责起你老子来了。”霍烈把牙齿咬得咯吱响,额上青筋鼓起来,反常地淌出冷汗。
他伸出手,摸上腰间油光发亮的鞭子,沙哑地问霍世宁:“你活得不耐烦了?”
霍世宁沉着脸,脚下不愿挪动一步,“我不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以至父亲这么生气。”
狗娃子在一旁看不下去了,连忙朝霍世宁摆手,“老爷这是要发病!”
他不想挨霍烈的打,立刻给自己找出一条出路,“我去叫医生。”
霍烈的病说发就发了。
“他妈的……”霍烈含糊不清地骂着,腐朽的胸腔剧烈起伏,鞋也不穿,赤脚走来走去,拿鞭子到处乱打,房中摆设稀里哗啦碎了一地,“我的好儿子,巴不得我早点死……”
他走到霍世宁面前,不分青红皂白地,抬手又是一鞭子。
狗娃子几乎是下意识地冲过去拦,鞭子破风呼啸着,并没有落在他和霍世宁身上。
他惊心动魄地回头,鞭子的末端被霍世宁稳稳攥在手心里。
霍烈不相信有人会抓他的鞭子,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沉重的呼吸渐弱。
霍世宁垂下眼,他一直惧怕这根鞭子。
它代表老爷的权威,能驯服所有企图忤逆老爷的人,打过他的母亲,也打过他,可能打过宅子里的每一个人。
现在看,不过是根普通的鞭子,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此想法一出,如拨云见日。
霍世宁苍白的脸颊因为兴奋,微微泛起红,面目生出一丝诡异的艳丽。
他轻而易举地夺过鞭子,鬼魅般绕到霍烈身后,鞭子横在霍烈的脖颈上,两端在他手里。
霍烈的命,也在他手里。
霍烈懵懂地看看儿子,又看看鞭子。他抬起手,不知是要摸摸儿子的脸,还是要给儿子一个大嘴巴子。
答案无从得知。
鞭子在瞬间收紧,霍烈粗糙的指尖只轻轻划过霍世宁的下颚。他双脚在地上踢蹬,整个人都在颤抖。
霍世宁也在颤抖。
仅过了短短两分钟。
狗娃子往霍世宁脸上不轻不重地扇了个巴掌。
霍世宁恨恨地瞪向他,浓烈的杀意一时收不回来。眼白布满血丝,眸子黑不见底,额角青筋微微抽搐,活像只索命的恶鬼。
狗娃子真怕霍世宁一个激动,从哪里变一把枪,把他啪的了结。
他壮着胆子跟霍世宁对瞪,单手往自己脖子上反复比划。
痕迹。
霍世宁明白了,连忙松开鞭子。霍烈瘫进他怀里,风箱似的喘粗气。
没喘几下,霍烈安静地昏过去,好似什么也没发生。
狗娃子眼疾手快扯开霍烈的衣领,呼出一大口气。
没有留下痕迹,松弛的皮肉上只有汗水。
心有灵犀似的,霍世宁一句话没说,狗娃子就知道他要做什么。
二人轻手轻脚把霍烈抬到床上,霍世宁俯身给霍烈垫上枕头,不忘把沾满药气的毯子给他盖上。
看起来倒是父慈子孝了。
狗娃子抹了把脸上的汗,抬手推一下失魂落魄的霍世宁,“少爷,但愿老爷醒的时候,不记得这回事。”
“不会记得。”霍世宁不自然地搓起手,似乎手上有什么搓不掉的脏东西,“他连我都不记得,怎么会记得这么短时间的事,就算他记得,我否认,他又能说什么,他病得神志不清,谁会信他的话。”
看着霍世宁痛苦地思来想去,狗娃子几乎生出一丝怜悯。
可悲的家伙,想为母报仇、争夺家业,也没有哪个长辈来帮忙出谋划策。他看向霍烈身旁的枕头——要是霍世宁够狠,不会到处是血,也不会留下痕迹。
霍烈将会死得悄无声息。
可霍世宁真这么狠,那就不是霍世宁了。
“少爷,冷静。”狗娃子打出手势,“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霍世宁别开脸,声线抖得断断续续,“我、只是一时激动。”
“我先出去,少爷随后出来。”狗娃子转身,打开房门,探头左右看,没有仆人,走廊一切如常。再回头,他看见霍世宁跌跌撞撞地后退两步。
定睛一看,狗娃子猛地出了身冷汗。
“是你。”霍烈不知什么时候醒了,两只带血丝的眼球欲瞪出眼眶,直愣愣盯着狗娃子,“她派你来杀我。”
不知为何,他眼前涌现出雾蒙蒙的回忆——邬如云嘴角挂笑,霍世宁紧蹙着眉,两人是少有的鲜活模样。他们围着一个小孩,小孩脑袋大身子小,豆芽菜似的,一看就吃不了几两饭。
三人安安静静,画面一派和谐。
他明知这个孩子没有用,却终究没说什么。并不是有恻隐之心,而是家大业大,养一个没用的仆人不算事,要能天天这么安静,养十个也行……
转瞬间,霍烈“嗷”的一声怒喝,像豹子附体,从床上矫健地跳下来,要把狗娃子生吞活剥的架势。
狗娃子连滚带爬,反应迅速地朝门外跑去。
霍世宁还在惊魂未定中,霍烈已经追了出去。
“啊——”狗娃子飞奔到楼下,对所有人大喊一声,双手焦急地比划。
仆人们心领神会,争相喊起来:“叫医生!”
“老爷又发病了!”
刚喊完,尖叫声响彻霍宅。
霍老爷威风一世,最后因为发羊角疯乱跑,当着老老少少仆人的面,从楼梯上滚下去,一命呜呼。
老爷by堆肥大佬
其他章节
热门小说更多>>
-
鹤衔笺
知名作者鹤衔笺的最新小说《梵希雅玫瑰》讲述了:他是第39582号信息素梵希雅玫瑰,因此才能嫁给先生,百分之百的匹配率分明是能完美契合的伴侣,可作为梵希雅家族的家主的先生却无比厌恶乃至痛恨他的信息素。先生憎恶被信息素和匹配度操控的人生,可他却爱着先生的一切,梵希雅玫瑰的培育周期长达5年,而他孤单的守着花开花落一年又一年。 -
路今迟
小说《透透》提供已完结全文,作者路今迟,主角为宋初衡和沈透,透透小说主要讲述了:痴情疯狗宋初衡开学第一天闯进洗手间与正在洗澡的沈透面面相觑,不打不相识后又意外标记了同为alpha的沈透,顶级alpha与缺陷alpha的融合竟让沈透二次分化了,宋初衡一副好牌打成碎片追妻路还很长,属性也彻底暴露,扇他都怕他舔透透的手。“沈透,我只做你的狗,只听你的话你好不好?” -
白羊w3
《小狗资金》是白羊w3创作的一部abo短篇小说。故事讲述了Omega沈九在与联姻对象alpha祁支南的相处过程中渐生情愫,在经历了事故后,历经波折,最终二人确定心意,收获幸福。小说以沈九的第一人称叙述。 -
竖心变成王
《【 ABO】发小他不把我当O看》小说是由作者竖心变成王所著,主要内容是:陈谷木,一个纯正的Omega,因为拥有Alpha信息素最受欢迎榜前十的乌木信息素,被指O为A了!林许燃以兄弟之名对陈谷木亲亲抱抱,后来,陈谷木跑了,林许燃才慌张起来,开启了漫漫追妻路…… -
竹椿萱风
好看的短篇完结小说《青梅煮酒论心动》,是由作者竹椿萱风所著,该书的主角是杜星竹,这是一篇魂穿小说。杜星竹一睁眼,自己房间被粉色包围,自己还成了个娇滴滴的omega!?一场平行时空的穿越之旅,意外与他相遇,却意外的被他拐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