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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重奏by舒庆初曲应骞邹司礼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 时间:2023-10-03 11:15
  • 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六重奏》,六重奏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舒庆初所著的小说围绕曲应骞邹司礼两位主角开展故事:认真说起来最开始的时候没把他当搭档,但心里其实也认为他是重要的人。
  • 六重奏小说

    推荐指数:8分

    六重奏

  • 六重奏by舒庆初曲应骞邹司礼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玻璃杯里的碳酸饮料浮起细小的泡沫,上蹿下跳的,像极了张茜此刻的心情。她低头吃着火锅,时不时的用余光瞟曲应骞,觉得他那个人,衣冠气质里的“衣冠”不大行,至于气质嘛,勉强只剩下“慑人”。

    大概是常年审犯人,背部习惯性微微后仰着,手臂鼓出来的线条结实,显然是常常锻炼的成果。他的眼睛不似平常人,面对不自在的气氛时总爱滴溜溜乱转亦或者低下头躲避视线,他一直坚持打量别人,也不慌张别人的打量,眼珠子一动不动,表明他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会有一点儿恻隐之心。薄薄的嘴唇,上挑的弧度呈半弧形状,有些漫不经心,这相貌,有些凶恶的表征,还有几分“雅痞的帅气”,不过一般人看了以后对他的第一印象,只会觉得这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张茜朝曲应骞那张“虔诚”的长脸偷偷扫了几眼,推测他只有一种情感:所说的事,凡与犯罪无涉的,都表示极度的不关心。

    张茜作为一个打工狗,“要不一起”和“有时间再约”这种话差不多都属于唠嗑的场面礼仪,仅用作表达客气态度,其实没有过多的实际意义,不熟的人是不该往心里去的,在餐桌上应该客随主便,可是,那俩货不仅没随便,还点了很多。

    也可能这俩人真的不是一般人。

    幸好她机智的抛出了“老板请客”的主观,如果没有,这会儿要是眼看着自己钱包里的那点人民币就像流感季里的一包手帕纸禁不住两抽三抽,没了一多半时,她的心能比胃还要冷。

    有些庆幸小机智的同时又不免狠狠唾弃自己,她看了一眼身旁的老板笔挺有型的西装,又瞟了一眼自己身上大减价时买的便宜货,感觉这是一场惨无人道的无声打击。

    资产价格之间的泡沫实在是太多了,邹司礼不仅买得起这次火锅的单,连火锅店他都能直接盘下来。

    她本早已经相信这个社会的阶级固化,有钱人的消费能力是一扇硬性的门,那是她永远也无法迈入的世界。那扇门将她隔在了固定的轨道上,独立运行。可是世界却又将她和有钱人安排“坐在一起”,但是尽管和有钱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她也与另一个阶层的人却遥远的好像生活在不同的次元。

    那种望而不可摘的寒冷,称得上真正的“顶天立地”。

    张茜在心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揣着不死即贵的心往桌子底下踹了邹司礼一脚,示意他打打配合。她是个直截了当的人,恨不能一坐下来就谈正事。

    邹司礼连筷子都没拿,他在“吃”字上,比一般人非常不好打发。他虽然有一半华人的血统,从小也在中国长大,可是在国外念了几年书以后,饮食习惯就彻底改变。他憎恨一切油炸油煎以及于与热油有任何关联的东西,对酱油味精的浓厚味道退避三舍。

    晏城的火锅绝色,是红油锅底,吃的时候,还要在碗中放上一杯香油降温。邹司礼非常不习惯。

    配合还没来得及打,他的手机就响了。

    张茜默默腹诽:可别是大洋彼岸打过来思念你的,怎么专挑这个时差!

    电话那端是季舒闻,想问问邹司礼在忙什么,要不要出去聚聚,他今天见到了曲应骞。邹司礼说:“我也看见了,正吃饭。”

    季舒闻在那端默了两秒,不可置信:“你们,在一起吃饭?”

    “如你所想。”

    “没打起来?”

    邹司礼淡淡瞥了一眼曲应骞,见他虽装作低着头吃,然而两只耳朵神气地往外支愣着,不免冷哼:“快了吧。”

    季舒闻脱下工作服,拿上外套往门外走,咧嘴笑了起来:“那我得去现场观架,位置。”

    “坐不下了。”

    “我说你……”

    张茜见邹司礼大有聊个一年半载的架势,忍不住靠近他手机,装模作样说了一句:“老板,一会儿你约了万科集团的杜副总谈事,时间快到了。”

    季舒闻哪听不出这是场外的救助?偏又没办法,只好无奈地说:“行,你们聚,我是外人。”

    骂骂咧咧地挂断电话。

    邹司礼对于张茜的冒失并没有发脾气,而是说:“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他的话常常都会留半句余地,语气平平淡淡的,听起来没有特别不客气,但是“言外”之控诉全在眼神里,让旁人自己体会。

    “老板,张嘴才能吃呢!”张茜笑了笑:“我身为下属,不得提醒你嘛!那杜总日理万机的,好不容易肯见咱们一次。”

    邹司礼知道她想干什么。这丫头不笨,套话之前懂得先扔鱼饵,不管是引诱对方,还是以一换一,总得先拿出点“诚意”。

    周遥听得一愣,果然就上钩了:“杜总?是杜志鸿吗?”

    “是啊。”张茜点了下头:“我记得我三月份去采访杜总的时候,他还说城西的开发计划要等个一年半载,谁知道这才五月,拆迁居然就落实了,并且还动了工,这速度比快速还神速吧?”

    邹司礼淡淡地打配合:“城西的夺标对万科很重要,他不对你说实话是为了不让你放出消息引起麻烦的竞争对手,很正常。”

    曲应骞问:“你所说的‘麻烦的竞争对手’是指谁?”

    “警官,跟我在这儿弄什么咬文嚼字?”邹司礼冷哼一声:”竞争对手都是麻烦的,不是吗?我泛指,没特意说谁。”

    他仿佛是打量一个要与之一决雌雄的冤仇,这目光与方才是那么不同,张茜一时摸不着头脑。

    曲应骞问张茜:“你是哪天见的杜志鸿?在哪见的?都聊了些什么?”

    张茜发现这位警官可真是脸窄眼宽,余光范围大得很,被他冷眼狠厉盯着,无论坐在哪里,都感觉像是坐在审讯室的老虎凳上。张茜腮帮子因为咬牙而鼓动了一下,睁大眼:“你问这个做什么?”

    曲应骞搁下筷子,双臂横挡,高大的身躯渗透出压迫感:“好好的一姑娘跟水仙花似的,就别装蒜了。5·23的案件连我们这些做警察的都还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被你们这些媒体在网络上说得有鼻子有眼了,报道就报道,带什么节奏?”

    “警官,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你语气最好是客气自然些。”邹司礼趁张茜还没开口时就先声夺人,护崽似的回呛:“你们警察没有第一时间得知那代表你们无能,媒体本就是大众的传声筒,某些人越是想掩盖的东西,我们就越是要拼命挖出真相摊开在众人面前。”

    “你们说谈话要自然,可我觉得,你们的问题并不自然,想私查案件重心是显而易见的。”曲应骞:“这么能耐,怎么不见你们去抓凶手呢?”

    邹司礼:“这些活儿要是我们媒体都干了,还要你们警察干什么?”

    两人之间的气氛太过剑弩拔张,周遥和张茜四只眼珠子骨碌碌来骨碌碌去,心想这火要是不摁下去,今晚这一顿香味扑鼻的火锅就不可能吃得安心。周遥清了清嗓子,端起饮料说:“这……有道理哈,警察是为了维护公民生活的秩序,记者是为了维护公民良心的秩序,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能力,都辛苦了,来来来,干一杯干一杯,敬你们也敬我们……”

    张茜也端起杯子:“干杯干杯。”

    两人的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另外两人依旧纹丝不动,彼此怒目而视,估摸着火锅底不用电,他俩眼神里的火就能烧开一锅汤。

    周遥有些热,抬手擦了擦额角的汗,另外一只手藏在桌子底下扯了扯曲应骞的袖子,示意他行了,毕竟不是他们俩做东。哪有蹭吃的人甩脸子的!你要是不想回答就走人,别吃还不行吗?

    曲应骞收到他的祈求,把眼神收了回去,又重新对张茜开口:“5·23案件既然是在蛮山巷发现的,那么近期在蛮山巷活动过、亦或者与蛮山巷有关的什么人打过交道的,通通在我们的调查范围内。”

    张茜一听见曲应骞的话,瞬间感觉她挖了个坑把自己埋了。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忍:“那,我要怎么配合?随你们回警局做笔录吗?”

    她迫不及待的心太狗仔了,曲应骞心想你想的挺美,嘴上却说:“不用,就在这聊挺好。”

    张茜:“我也没跟杜总聊什么,我之前也不认识他,3月9号LC不是开发布会嘛,参加完发布会以后我就去见了杜志鸿。”

    曲应骞问:“你前面说你不认识杜志鸿,那么肯定是有人介绍你认识的,是谁?”

    张茜心里突然一跳。靠,你们这当警察的也太会抓细节了。她看了看邹司礼,示意能不能说。

    邹司礼眨了下眼睛,算作应允。

    张茜这才指了指他:“老板让我去的。”

    他们俩之间来回的小动作曲应骞看得一清二楚,没说什么,只是指尖敲了敲桌面,示意他本人还在这里以做警示:“见杜志鸿干什么?”

    张茜:“采访他呗,还能干什么?翡翠湾的项目最初成功夺标的是万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最后又没落在万科的头上,而是落在了LC集团。还有城西的改建计划,众人都以为LC拿下了城东的项目,那么城西也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城西却被万科拿了。万科和LC,可是很多年的老对手……

    “我去见杜志鸿就是想问问他万科日后有没有什么别的计划?你也知道,商人都跟狐狸似的,他一见我去就知道我是去套消息的,就没跟我说真话,连城西蛮山巷改造的计划都没告诉我,可能也是吃一堑长一智吧。其实那些人,看着光鲜,但其实麻烦挺多的。做房地产生意就像是在挑扁担,一头是挣的钱,另一头是欠的债,挣的钱越多,欠的债也就越多,其实落到最后,也只剩肩膀上的那根扁担,只要一天不挣钱,扁担就一高一低了。”

    张茜的语速有点快,这番流利的措辞应该是死记硬背的。她腰板绷得笔直,曲应骞觉得她应该是第一次套警察的话。

    曲应骞问:“确定你不是去落井下石奚落他?”

    “当然不是了!”张茜非常有自知之明:“那我还能在媒体圈混下去?”

    张茜的这一句声线变得十分柔和起来,边说边给曲应骞倒啤酒,自己只喝饮料。尽管周遥没有参与话题,但她时不时仍会向他投去征询般的目光,不至于让谁感到被“冷落”。

    “为什么会想到去见杜志鸿?”曲应骞看了邹司礼一眼,没有放过他给张茜的暗示,眼神拉得又长又慢,全是猜忌与狐疑。

    “这是我的事,我凭什么要说给你听?而且你现在不是上班时间,你没有权利命令我。”

    “不说可以,但你的不坦白会影响警方怎么去定义“凶手”这个词了,目前仅有的线索就是一具模糊的尸体,最清晰的东西什么也没有,如果出现许多人与案子有关联,那么其中一个人想要说谎,是很容易穿帮的。”

    邹司礼不慌不忙地点了下头:“确实。”

    曲应骞知道,他肯定有什么还没说,但说了的,肯定不会凭空捏造。

    张茜问:“所以现在你们警方还没找到真正的关键线索?”

    曲应骞站起身:“案情的事,少打听。”

    张茜忙说:“这怎么叫打听案情呢?这叫信息共享,如今是全民时代,时事既然跟老百姓有关,那么谁也不能忽略他们的知情权。媒体督促司法,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曲应骞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周遥忙起身跟上。张茜伸手拦住他,将自己的名片塞进他掌心里,露出一个活了二十几年来最友好的笑容:“警官,有什么需要随时联系我。”

    火锅没吃成,两人吃了一碗炒河粉垫肚子。周遥驾驶着车缓缓穿过集市朝南走,不时被过斑马线的行人逼停,等到了蛮山巷,已是深夜了。周遥找到一处空地将车停好,两人走进巷子中。

    巷道狭窄,相比起繁华的商业街区,这里显然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蛮山巷的电路已经被斩断,没有任何灯光,只有一抹弯月悬浮在幽暗的夜空,巧妙的向众人展示白昼与黑夜过渡的衔接。

    月色覆盖在这一片竹林上,旧楼颜色越发暗淡的像是电影里的鬼片现场。四周一片静谧,耳畔偶尔略过风声,将树叶吹得簌簌抖落,掺着些许寒气不急不缓的穿入空地草丛,脚下的零碎石子咯吱作响,与风声合成了暗夜中唯一的奏鸣曲。

    “胆大心细”这四个字在周遥身上素来只有后者体现得稍微明显一点。他此刻总觉得背后有股凉飕飕的感觉,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小声开口:“骞哥,咱们……一定得现在来吗?”

    曲应骞从口袋里掏出手电筒,按开电源,莹白的光束亮起,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巴掌大的圆形状,他仰头看了看寂静的四周:“你不觉得这样特别刺激吗?”

    周遥盯着他,像在看一个神经病:“刺激什么?”

    “把自己当成凶手,感受一下变态的心理——这里虽然已经开始拆迁,但附近都还住着人,凶手不可能堂而皇之的在白天进行抛尸,所以晚上才是最好的时机,就比如现在,风清月明,幽黑寂静……”

    周遥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感觉有双眼睛在背后凝视他,让人压抑恐惧,他咬了咬牙:“查案就查案,别搞得像查鬼行不行……”

    曲应骞忍不住咕哝:“胆子这么小你以后怎么在刑侦队混下去?趁早改行吧。”

    “这种奇葩命案宴城百年难得一见!”

    倒坑的竹林昨天白天已经勘察过,曲应骞慢慢踱步走去竹林外那些废弃的旧楼,视线在隐蔽的草丛里目不转睛的巡视着:“蛮山巷地势太繁杂,能在晚上敢把尸体抛在这里的,一定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凶手要么住在这里,要么事先踩过点……”

    “你说……凶手会不会就是曾经住在这里的人?蛮山巷的拆迁是五月开始动工,那么三到四月正是居民整体搬迁的时候。”

    “不是没可能,假设如果第一案发现场离这里很远,那么凶手便需要把尸体移过来。一个成年人就算被分解也得用行李箱或者大袋子装着,如果凶手自己没车,大半夜打车到这拆迁的荒凉地带是很可疑的,毕竟现在的车都有记录仪。凶手要么自己有私家车,但是车进不来,且需要经过附近的清明路、愚铃路才能到蛮山巷,蛮山巷没有监控,但路上全部是监控,凶手会冒如此大的一个险将尸体抛在这里吗?我更倾向于凶手是熟知这里的人,亦或者说——死者,是这里的人。”曲应骞抬眸看向那排独立的二层小楼房:“回去查一查这些楼里以前住的是谁,还要查这巷子里所有居住人员的名单。”

    周遥忍不住挠了挠发麻的头皮:“就算真有也不好查,蛮山巷聚集居住了大量的外来城市人口,早些年许多人在宴城做生意便在此安了家,这里就没有本地人,拆迁以后居民早就散落四方,有的甚至已经搬去了别的城市……”

    两人边说边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挖土机停放的地方。

    视线里立着一排小楼,西边已经残了一角,缺胳膊短腿的立在那里。粉白的墙已经开始脱落,驳迹斑斑,墙角长出了杂树杂草。曲应骞打着手电筒径自踏上楼梯,将灯光照在灰扑扑的地板上认真的打量,未发现明显的脚印以及干涸很久的血印迹。

    他走出阳台,站在楼顶上向下极目远眺。

    被推平和推了一半的房子显得杂乱不堪,在月光下纵横交错着,楼下是一大片空地,中心塌进去,形成了一个极浅的窝坑,好像一个祭坛。

    那是昨日挖掘机停放的位置。

    河流的另一侧栽了许多树,轮廓隐在夜色里昏暗不清。夜晚的风要比白天的大,吹过来时,带起一股湖水的腥味。

    周遥问:“凶手为什么不去倒坑里抛尸?干脆直接埋了,深埋,不是更能一了百了吗?谁能想到倒坑里埋着一具尸体呢?就算倒坑日后可能会被改建成花园之类的,但至少也得是一年以后才会开挖开建,一年的时间,再挖出来就只剩几根白骨了。”

    曲应骞看着夜色,过了一会儿才说:“埋葬尸体得准备工具,而且深挖,费的时间要多出计划中几倍不止。而且,浅盖在倒坑里,表面泥土被雨一冲就没了,看起来像不像凶手的目的就是想让死者被人发现?”

    周遥说:“可是凶手聪明的将受害者的面容指纹以及牙齿全部毁掉,代表警方只要一查出受害者的身份,便能顺藤摸瓜找到嫌疑人……可是我又感觉不太像。”

    曲应骞疑惑:“嗯?”

    “死者留有头发。如果没有头发,法医需要在骨头里面提取DNA,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那么细致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一点呢?罪行仔细地像个专家,非常了解犯罪和搜查的过程,但是却不彻底,很令人疑惑啊。”

    曲应骞:“也许是他觉得,毛囊细胞腐败之后就不容易鉴定了呢?毕竟,是‘他’想让我们什么时候‘看到尸体’,我们才能看到尸体。作案计划除了抛尸这一点堪称完美,如果凶手不抛尸,也就不会让警方引起注意,能成功杀人,成功毁容,也能成功分尸,凶手完全可以把尸体藏起来,办法多的是,为什么要抛出来?如果你是凶手,在毁掉了所有证据的情况下你会冒险做出抛尸的举动吗?这不是明摆着告诉警方——快来抓我?之所以把尸体抛在倒坑,不就是因为那里泥土松软,很容易被人发现吗?有可能杀人的和抛尸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曲应骞扬长脖颈将四周看了个遍,没发现什么,两人又转身下楼,路过一块窝坑的时候他停顿了一瞬,利落地跳下去。跳下去的那一瞬间,他才感觉到脚下的土有多绵软,底下是塌陷的。

    他持着手电筒沿着坑壁缓缓行走,忽然脚步顿住。

    周遥看他停下,出生询问:“怎么了?”

    “不对劲……”

    周遥也跟着跳下来,望了望四周,没看出个所以然:“哪里不对劲?”

    “泥土不对劲,像被人新翻的,很松软……”

    周遥也试探性的踩了一脚,还真是。

    曲应骞压低了声音开口:“挖掘机的目的是拆楼,没道理在这里挖个坑,搞不好还会让挖掘机陷进去。”

    周遥脑子里飞快地串起了一条线,接过曲应骞的话:“难不成……或许是受害人之前被人埋在这里?”

    “远抛近埋。”曲应骞踮起一侧的脚尖,用力踩了踩泥土,因为下过雨,又软又黏,仔细一闻,似乎还能隐隐闻到一股燃烧过东西的焦味:“凶手杀了人以后,如果选择抛尸,那么就会想办法把尸体抛得越远越好,以免警方把自己圈定在嫌疑人的范围内。但如果是埋尸则正好相反,如果凶手在远离第一案发现场的地方挖坑,会耗费很多时间且有很大动静,容易被目击。鉴于此凶手一般会在就近的地方埋尸,在很多案子中,凶手干脆将受害人埋在自家院子里、甚至自家房子里。”

    周遥皱着眉:“如果真是这样,那便意味着视频中出现的那个男子是特地来蛮山巷将尸体挖出来弃坑,可他手里明明没有工具,又靠什么挖的?手吗?如果仅靠手能挖出尸体,代表尸体埋的不深。但这也好像不太对,挖掘机当日停在这个位置,压着尸体,怎么挖?”

    曲应骞原地转了一圈:“你猜想的节奏是对的,不过结果是错的,你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邹涛第一天到这里,就发现了尸体。你还记得笔录上他说什么吗?”

    ——是,我之前一直在别的地方开挖掘机,今天,临时被调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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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重奏

  • 作者:舒庆初   类型:现代   状态: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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