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9-30 09:24
- 主角为约翰安迪的小说《公爵的玫瑰》是作者昱彦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公爵的玫瑰的主要内容是:安迪的爱人特别美好,但也特别有距离,让人根本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近才好。热议:他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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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8分
公爵的玫瑰by昱彦未删减
我必须把这一切写出来——我那份热情、深沉而又罪恶的爱情,我必须把它们写出来,倾诉出来,或许有人会阅读到这些文字——一个已死之人在死前最后的梦呓,或许这封笔墨含尽了我那二十年深沉的爱的信也会随我一起被埋葬,但是,不论如何,在死神到来之前,我必须要把这一切都写下来,我的时间不多了,留给我回忆这份既甜蜜又罪恶的爱情的时间也不多了。
我有一位迷人的伴侣——纯洁,聪明,谦逊。
我比他年长,更应在他的生命中做一个成熟、稳重而又宽容的类似于兄长的角色,指引他走向自己那光明的人生道路,但我却犯下了这样不可挽回的错误。我自以为自己是理智而又清醒的,不会被突如其来的情绪与情感冲昏了头脑。可在他面前,我所有的理智都失去了它们的能力。谁说最清醒的人,就一定能够免俗呢?我明知爱他是一件错事,明知这将是所有世俗、所有神明都会口诛笔伐的事情,依然心甘情愿地掉进这罪恶的深渊里去。
我一生最绝望的痛苦,最盛大的欢乐,都来源于他——我那迷人、美丽而又聪慧的情人。
当我第一次遇见他时,我就该意识到,命运女神带给我的是怎样的馈赠——足以影响我一生、改变我一生的馈赠。
我和他初遇那年,我二十五岁,他刚满十三岁,对于我而言,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漂亮、可爱、富有、聪慧而又讨人喜欢的小男孩。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圣诞节,我去拜访我父亲生前的一位故交,送去一些节日祝福,维系一下两个家族之间亲密而又友好的关系,如果我没有遇到他,大概这次拜访会和我人生中前前后后的无数次应酬没有区别,不值得记忆。但我遇见了他。
我同那位老伯爵坐在冬日温暖的炉火旁,听柴火烧的劈啪作响,坐在舒服的扶手椅上,手边放着一杯热茶,聊我的近况、政界的要闻以及一些陈年的历史旧事。这样愉快的谈话进行到一半,我忽然听到一阵舒缓而又美妙的钢琴声——那是一切痛苦,一切罪恶,也是一切欢乐的开端。
那琴声是这么美妙动听,曲调是欢快的,让人的心情也忍不住变得愉悦起来,由此,我对这位演奏者产生了好奇心,我忍不住开始思考这位演奏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我察觉到这场愉快的谈话即将步入尾声的时候,我询问这位老伯爵,这美妙琴声的演奏者可是他家的哪位千金,这位老伯爵只是爽朗地笑笑,对我说,这是他的侄子,一个不过十三岁的孩子,这孩子的父母前往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度假去了,将这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我在惊讶之余又向他表达了对这琴声的赞美,又随意寒暄了几句。当我走到大宅门口,披上了大衣,正要就此告别时,我看见一个属于少年人的身影出现在楼梯上,活泼而又欢乐,蹦蹦跳跳地下楼梯,那是一个孩子,不过十三四岁——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可当我回忆起来,我发现我将这一切都记得那样清楚,我甚至记得当时钟表指向哪一刻,阳光是从哪个方向照进房间的,他走下楼梯时那老旧的木楼梯发出的是怎样的响动……更不必说他那一头比阳光还要灿烂耀眼的金色卷发,那如玫瑰花般红润的双唇,那双比大西洋之上的万顷碧波还要蓝的眼睛,以及他脸上那种迷人的、独属于年轻人的那坦诚与纯洁的热情——仿佛他已经远离了这人世间的一切污秽与罪恶。我自认为,自己这一生也算阅人无数了,但我从没见过如那时的他一样美的少年人了。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他的身体与脸庞或许已经脱离了些许孩童的稚气,但他的精神,他的思想,毫无疑问还是一个孩子,一个可爱的、讨人喜欢的孩子。
这个孩子,他注意到了我,一个忽然出现的、与他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看见他那秀气而又好看的眉毛皱了一皱,但也只是一瞬间,快到我几乎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因为他很快就来到我面前,带着他那可爱、漂亮而又热情的笑容,我于是就可以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忽然出现的如同天使一样纯洁美丽的孩子了。
我面前的这位小天使开口对我说话,他的声音清脆而又悦耳,虽然是再普通不过的问好,但经他的口说出来,就变得那样迷人……他说,先生,您好。
老伯爵对他说,约翰,这是菲尔德公爵,我想你对这个名字不陌生,对吗?哦,菲尔德公爵,这就是您刚刚向我问起的那位小钢琴家,我的侄子约翰。
这小家伙兴奋地握住了我的手,他语气中流露出的那种属于孩子的真诚的热情几乎一下子就迷住了我,更何况这还是一个这么漂亮精致的孩子呢:“原来您就是菲尔德公爵……噢,我是说,我听闻过不少有关您的事情……”
这小家伙像是忽然意识到自己这项举动的不合礼节一样,松开了自己的手,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看见他的脸红了,我想安抚一下这个小家伙,努力拿出和善温柔的语气去和这孩子交流。我当时说什么来着?我对这孩子说,我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出名……当然,能被你这样可爱的小少爷记住也是我的荣幸。
这孩子很兴奋,脸蛋红扑扑的,询问老伯爵能不能把我留下来,和他聊会儿天,他对我很感兴趣。老伯爵皱着眉头说,约翰,你这样有些失礼了,菲尔德公爵还有事情要忙。那小家伙失落地低下了头,他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里盛满了忧郁,抿了抿那玫瑰般娇润的双唇,难过地说,well,那就再见了,菲尔德公爵,我为我的失礼感到抱歉。
我还能说什么呢?不管他是十三岁,二十三岁,还是三十三岁,不管什么时候,我都是见不得他难过的。只要他用他那忧郁的蓝色眼睛看我一眼,我就心甘情愿地答应他所有的请求——所有合理的与不合理的请求。我那漂亮的小男孩,我从来都没法拒绝他。从我第一次遇见他时就是这样了。
我对老伯爵说,伯爵先生,我没有什么要紧事情,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也很乐意陪这位小少爷待上一会儿,我不想在圣诞节这样美好的日子里惹这位可爱的小少爷不高兴,您说呢?
老伯爵还有些犹豫,恰巧这个时候有新的宾客到访,他就留下我与这位小少爷单独相处了——看来那正是这位小少爷所期望的。
约翰兴致勃勃地问起我那些周游欧洲的经历,问起他所听闻的那些有关我的奇闻异事,包括我手上的资产与工厂。我向他提起意大利的风土人情,纠正他所听闻的那些关于我的错误传言,对他讲述一些通俗易懂的科学原理……在他面前,我有求必应。凡是他提出的问题,我都一一耐心且细致地去解答,当我看见那双迷人的蓝色眼睛因为我的话语而亮起来的时候,我的心不知为何被欢乐填满了。这孩子太迷人了,我几乎无法控制地喜欢上了他。他那属于少年的青春天真的面容,仍带着稚气的嗓音都像是有魔力一般让我着迷,当他伸出他那白嫩的、如鲜花一般漂亮的双手放在我的手上时,我的心跳几乎也为之加快,以至于当他最终收回了自己的手时,我的内心还有种无法言说的失望。我那时还不知道我将步入的是怎样甜蜜而又邪恶的深渊里去,面对这孩子,我只有数不尽的爱怜与欢喜。
我知道在欧洲,有些贵族唯独喜欢那些十多岁的、精致漂亮的孩子,这不是什么秘密。但我对我的约翰不是这样。诚然,当二十五岁的我第一次遇见十三岁的他时,他就以一种非凡的魔力推开了我心房的门——只是我那个时候尚未发觉到自己将对这孩子怀揣着一种怎样的爱。但我爱约翰,我爱的不仅仅是十三岁的他,只要是他,不论什么年纪的他,少年时代纯洁芬芳的白玫瑰也好,青年时代娇艳诱人的红玫瑰也好,我都是爱的,他是我的玫瑰。我已经背负着这份深沉而又因不合众神与世俗心中的正确成为罪恶的爱走过人生的二十余年了,我还会带着这份爱走到坟墓里去。
自那个圣诞节之后,我就常常去见约翰。约翰自那年起前往伊顿公学念书,他的父母是一对追求浪漫、向往自由的夫妇,将约翰托付给了伦敦城里的老伯爵,就高高兴兴地踏上了探索美利坚的旅程。至于我呢,每当约翰处于那些美好的假期时,我总会从那些觥筹交错的沙龙酒会、从那些漂亮端庄的女伴、从我手上繁多的办公事务中抽身出来,陪约翰度过一个闲散美好的午后或晚上。老伯爵对我怀揣着一种真诚的信任,他对将约翰交给我这件事十分安心,他在社交场合上提起,说菲尔德公爵是一个道德高尚、才华横溢的正人君子,将会为他的侄子带来美德与才华的熏陶。
我与约翰相处的愈多,我就愈发感觉到他的迷人之处。诚然,我尽力在约翰这如黄金般宝贵的青春年华中扮演一个成熟而又稳重的兄长的角色,我在一切约翰需要我的时刻出现,我可以与约翰分享我的办公室,让约翰在那里绘画、做功课,也可以带着约翰去看那些他感兴趣的戏剧,我在约翰经历少年人的迷茫时耐心地为他指出一条光明正确的道路。我与约翰的关系,比那些贵族沙龙里钟爱一切八卦与新闻的太太小姐们所以为的要亲密的多,在月光普照的夜晚,我抱着约翰,任凭他的泪水弄湿我的衬衣;甚至于约翰青春期那些令人羞于启齿的变化与躁动,也有一部分是在我的陪伴下度过的。
约翰还是个孩子,孩子分不清什么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我已经是个心智完全成熟的成年人了,我很清楚我与约翰的关系之间出现了怎样病态畸形的倾向。我也能察觉到我对约翰那份应如兄长对弟弟一样光明正大的爱中混进了怎样病态、畸形而又罪恶下流的欲望。我近乎病态地渴望约翰的触碰,我期盼着每一次与约翰的会面,甚至于约翰为我写的信,我也愿意去亲吻那信纸,因为那是约翰——我的小男孩亲手为我写下的。我从小到大接受的所有教育、我读过的书、我所有的理智与经历都告诉我这是错误的,罪恶的。都告诉我,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去爱约翰。
可是,人类的本性不就是追求生命与灵魂的欢愉吗?难道那些身披上帝荣光,站在挺立教堂之中的圣徒们就不曾追随过片刻自己的欲望吗?我不是圣人,无法像简简单单从大衣上抖掉一根恼人的刺那样放下我的那些欲望……哪怕它们是罪恶的,不合常理的,该被声讨批判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或许是从约翰十六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我为约翰开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我那穿着考究西装、漂亮优雅的小绅士端着红酒瓶,脸上被酒精染的绯红,口齿不清地喊我“公爵”的时候开始;或许是约翰十五岁的某个早晨,我走进客房想要和他讨论今天的安排,约翰把自己藏在被子里不应声……我的约翰,他面对自己生理上的变化是那样局促,那样可爱;又或许——我不愿承认这一点,又或许在我第一次遇见他,当我看见他蹦蹦跳跳地走下楼梯时,这一切就开始了。
我很快就意识到,与约翰的相处只会让我心中那份罪恶荒谬的爱不断地滋生下去,而不会有丝毫的缓解,这并非什么一时兴起。到了那时候,我不仅会毁了约翰,也会毁了我自己,我会拉着约翰与我一起掉进这罪恶的深渊中去的。
约翰十八岁那一年——当时我已经三十岁了,我决心要终止这一切。在我下定决心之前,我见约翰的最后一面,是约翰穿着夏日的白色衬衣与背带短裤,穿着一双棕色的小皮鞋,像每一个还在念书的中学生那样打扮,他那一头金色的卷发在阳光照耀下愈加耀眼,约翰就坐在我办公室窗前的那把扶手椅上——过去,他也总待在这个地方,我在办公的时候,约翰就在那里看书,或者画一些素描,累了就沉沉睡去,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敢走过去,在他的额头上落下轻轻的一吻,好略微满足一下我内心那些畸形的欲望。
但约翰那天没看书,也没有画画,他只是用他那双迷人的蓝色眼睛盯着窗外的景物看,他漫不经心地坐在那里,看着窗外的景发呆。
他坐在阳光下,那么纯洁,那么动人。美的不可方物。
我从那满桌的文件中抬头看他一眼,心里就被种种言语所不可及的爱所填满了。他什么都不用做,他只是待在那里,我只需要抬头看他一眼,万千柔情,涌上心头。
约翰对我说话,说话的时候,他的那双眼睛还望着窗外。约翰说,先生,我要去牛津大学学绘画。
我说,那是一所很好的学校。
约翰问我,先生,您也是牛津大学毕业的,对吗?
我说,是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便是你的学长了……你不会是因为这个才去了牛津大学吧?
约翰不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问我,先生,我去了那儿之后,您还会像之前一样来看我吗?
约翰望着我,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当我凝视他的眼睛时,我想起阳光照耀下大西洋之上泛着耀眼光辉的万顷碧波,当我凝视约翰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将他与我看过的所有美好的风光、将他与所有美好之物联系在一起。
他眼里的那种真诚几乎让我心碎。我说,会的,和之前一样。
我说了谎。我没有再去看过他。面对他那样的目光,那样真诚的目光,谁会忍心说出让他难过心碎的话呢?
我开始考虑成家这件事情。我已经三十岁了,即使没有约翰,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也是一个应该成家的年纪了。我当然知道伦敦上流社会对于我个人的婚姻问题有怎样高的关注度,他们都指望将自己家的千金嫁给年轻、英俊、优雅而又富有的菲尔德公爵,巩固自己家族的地位。但我迟迟不曾有这样的心思,我的女伴换的太勤,从没有对哪位贵族小姐流露出过多的兴趣,在社交场合上聊起婚姻问题也只是一笑了之。但那时,一方面是我认为婚姻是个束缚物,我渴望自由,混迹情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将大多心思放在了约翰身上。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将婚姻看做使得我从这份病态而又罪恶的爱下逃离出来的帮手,就不得不认真地考虑这件事情了。
躲开约翰并不是什么难事。我从家族在伦敦的老宅里搬出来,住到几年前我在伦敦自己置办的一处房产里去——这里只有我极少的一两个挚友知道,连约翰也不知道。我当然也没去过牛津大学,我将那些之前陪伴约翰的时间拿出来,花费在参加贵族沙龙、品鉴文学与绘画、寻欢作乐以及工作上去。老伯爵也曾善意地询问过我为什么不曾拜访过约翰,他说那孩子为此感到很难过,我借口说最近太忙了,我能看出来他依然心存疑惑,只是出于礼貌而不再追问下去——之前,不论我再忙,我总会抽出时间去看约翰的。
我也在人们的谈笑中听闻过约翰的名字,他们说他是一颗冉冉升起的艺术界新星,谈论他那将要举办的画展,我对此置若罔闻。我已决心要远离约翰——即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诚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会承受诸多的痛苦,这意味着我要像一个孩子丢弃自己最心爱的玩具那样离开约翰,但我当时认为,我是可以克服这种痛苦的。在这之后,我与约翰的人生都会回归到正轨上去。
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一位年轻美丽的贵族小姐。她出身高贵,举止优雅得体,温柔端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将会是一位完美的妻子。我对她不曾心动过,但我认为自己是可以接受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的。我开始与她一起出去约会,我与她共进晚宴,带她去剧院看戏剧,时不时地戴上礼物去这位小姐的家中拜访她——这无非是将我曾经为约翰做的事情为另外一个人再做一遍。当我与这位小姐的交往达到一个程度时,双方都开始考虑婚礼的事情。我与这位小姐订了婚。这事儿很快就在伦敦的那些贵族沙龙中传开了,人人都夸赞我与这位小姐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谈论这桩婚事于两个家族而言将会带来怎样的好处。我并不关心人们的评论,我只想尽快步入婚姻的殿堂里去,好摆脱掉自己对约翰那份病态罪恶的迷恋。
正是因此,我对这位贵族小姐总怀揣着一种愧疚感。她将少女的爱恋给予了我,我却想要借此逃离另一份爱恋。我安慰自己,我会做一个好丈夫,未来也会成为一个好父亲,我会将这一切补偿给她的。
婚礼订在春天。是这位小姐订下的,她认为春天这个季节的温度刚刚好,她可以穿上那些华丽的衣裙踏上婚姻的殿堂,既没有冬日的寒冷,也没有夏季的炎热。我对此不置可否,说实话,我不关心这些,但既然这事儿能让她开心,让她高兴,那就这么做吧。
我还是会想起来约翰,我已经有半年没有见到他了。这是我同他认识以来,分离最长的一次。我依然思念他,我依然爱他,那种我极度想要逃离的病态的迷恋依然存在——但我已经决心克服这些情感。我并没有费心思去打听关于他的消息,有关他的一切也只是我在社交场合偶然听闻的。我知道我的约翰过的很好,他有美丽的脸庞,优雅得体的举止,非凡的艺术天分,这些我都再清楚不过了,这些都足以让他在伦敦的社交圈里大放光彩,足以让他踏上艺术圣殿里更高的台阶。
那个冬天,我以一种炽热的急躁等待着春天的到来。约翰频繁地到访我的梦境,我于那些荒谬可笑的梦境中几乎奔溃地察觉出我对约翰怀有的那些不可告人的情感依然存在,丝毫没有减弱。我在等待春天的到来,我相信,婚礼之后,在正常、平凡的婚姻生活一日复一日的浸润之下,这些荒谬的情感都会慢慢消失的。
但约翰比春天先一步到来。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我坐在冬日暖和的壁炉旁看书。周遭一片静谧,我只听见炉子里的柴火被烧的噼里啪啦的作响。那晚我邀请了我的一位挚友来家中做客——无非是好友冬日的围炉闲谈罢了。我那位挚友迟迟不曾出现,所以当管家告诉我有宾客到访时,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就以为是我的那位挚友,让管家把他带到我这里来。
我那时怎么会想到,就是这不假思索的命令,几乎改变了我的一生呢?
当约翰出现时,我这半年以来极力去保持的平静、淡然完全被打破了。我必须承认,他还是那么美。我见他一面,心中那种难言的爱就燃烧起来,成了燎原之势。
约翰很生气,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他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里盛满了怒火与委屈——我必须承认,他拥有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蓝色眼睛。他没什么变化,与半年前相比,他的美丽丝毫未减,他依然有着玫瑰般红润的双唇,如阳光般灿烂的金发。但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好像更憔悴了一点,面色不算好,那头漂亮的金发似乎也没有打理,乱蓬蓬的,更没有像我先前教导他的那样把礼服规规矩矩穿好……不,他看上去很不好。
约翰气冲冲地喊我的名字,他喊我“安德鲁”——他很少这样喊我,一般而言,在公共场合他都喊我公爵,有时他会喊我先生,只有私下里十分亲密的时候他才会喊我的昵称“安迪”。他质问我为什么不去牛津大学找他,他一直在等我来。他问我为什么躲着他,为什么一声不吭就搬了家,又为什么忽然要结婚。我的约翰,我的男孩,他哭了,他在我面前哭了,他那双令我为之倾倒的蓝色眼睛里雾蒙蒙的,泪水从他的眼眶里流出,这让我很难过。
我还是走了过去,像之前每次安慰约翰那样,我轻轻地、一下又一下地拍他的后背,任凭他的泪水打湿我的衣服。他的泪水落到我心底,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与痛苦,这是我的约翰,我的男孩,我怎么会让他这样的难过?
我对他说,好啦,好啦,小家伙,我在这儿。
约翰问我,你为什么突然要结婚呢?你爱上她了吗?你不见我,不理我,是因为你爱上了她吗?安迪?
我在这个时候意识到我犯下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我竟然就这样强硬地把约翰推出了我的生活之外,准备踏进婚姻的殿堂。这小家伙产生了怎样糟糕的联想,他是不是以为我的婚姻就意味着抛弃他?
约翰还在哭,他的声音那么轻,好像很快就会飘散在空气中。面对这样的约翰,我没法说谎,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我只是一声不响地抱着他,安安静静地等他平复心情。
约翰对我讲他当时是怀着怎样欢乐的心情等待着我的到来,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之后发觉我迟迟不曾出现,他的心情又是怎样的失落忧虑;而当他来到我的故居门前时,被下人告知我已经搬走了的消息时,他又是多么的难过……他又对我提起,当他听闻我订婚了的消息时,他又难过又愤怒,他认为我正是为此而抛弃了他。瞧,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竟然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是我毁了一切。
我任他如往前那样紧紧地抱着我,听他委屈巴巴地向我讲述他那少年人的心路历程。当我听他诉说那些因我而起的难过、悲伤与痛苦时,我在心疼与懊悔的同时,还感受到一种细微的、隐秘的欢乐,我的约翰远比我所想象的那样关心我、在乎我。
窗外夜色正浓,我没看表,但我想那时已经是深夜了。周围的一切都安静下来了,这间房间里静悄悄的,我只听得见约翰的声音,当那壁炉里的火苗欢快地跳跃着时,当约翰终于止住了哭泣时,他抬起头,暖色的火光映照着他,我的目光对上他的目光,他的眼尾还是红的——我只想吻他的眼睛,吻那双让我朝思暮想了如此之久的眼睛……我怎么能让他难过呢?
他的声音轻轻的,大概是由于之前一直在哭的缘故,还有些沙哑,他所问的问题,恰好是我不想回答、极力想逃避的问题。约翰问我,你真的爱上她了吗?安迪,你非结婚不可吗?
约翰问我,安迪,你不能不结婚吗?没有任何余地吗?你不要结婚了,好不好?安迪?
我问他,为什么呢?约翰,你以后也是要结婚的,那个时候你会娶一个温柔而又迷人的姑娘,你会很爱她的,那个时候你就会非同她结婚不可了……约翰,即使我结了婚,这也不影响我与你之间这份真挚的友谊的,我保证,我还是会像之前一样,陪你去看戏剧,陪你共进晚宴,我保证,这不会有任何影响……
约翰打断了我,他问我,那么你真的爱上了那个……你真的爱上了她?
当我望着他的那双蓝色眼睛时,我看到他眼睛里的难过与悲伤,以及那种像是被抛弃了的小孩子一样的委屈,我不能说谎,我不能。
我什么也没说,在约翰面前,我不能说“yes”,也不能说“no”。我的心灵经受着莫大的煎熬。约翰恳求我,他的语言那样的真挚,他望着我的目光那样动人,约翰对我说,安迪,我求求你,就算是为了我,你不要结婚好吗?
约翰慢慢贴近了我,用他的唇去触碰我的唇。或许人类的嘴唇的触感都是相似的,都是柔软的。但不同在于,这是孩子的吻,纯洁的、可爱的,与我之前在那些风月场上所接受、所赠予的吻都不同,与我为我那位未婚妻献上的吻也不同——那个吻不曾让我心里掀起任何波澜,但约翰给我的这个吻却让我心猿意马。这个吻不掺杂任何下流、污秽、见不得光的欲望,这更像是稚嫩孩童为了获得至亲至爱的欢喜而做出的举动。而这让我感到羞愧。我那个时候望着约翰,我想,他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吗?他不明白这样的举动有着怎样的含义吗?此时此刻,他到底在想什么呢?
我这一生都是一个矛盾的人。我真诚、深情地爱着约翰,我爱他胜过爱这世上的所有人,诚然,我已经脱离了那过分热情、过分疯狂的青年时代,但这份爱与时间、岁月都无关,我还会一直爱他下去。我像每一个深陷爱情漩涡的人那样,我希望约翰能够爱我;但我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份爱是怎样的畸形,又是怎样的病态,我又不肯拉着约翰与我一起掉进这罪恶的深渊里去……我一生都在这样的矛盾中负重前行。
约翰恳求我,恳求我不要结婚,恳求我放弃那桩看上去皆大欢喜、于大家都有好处的婚姻,回到他身边。
约翰是个孩子,他还尚未意识到他的言语将会带来怎样的力量,但我已经是个心智完全成熟的成年人了……我自然知道自己将面对的是什么。
那天晚上,在约翰面前,我必须做出一个抉择,我有两条道路可以走。一条道路将布满阳光,充斥着鲜花与赞美,我将度过世人眼中平凡而又幸福的人生,代价是我必须放弃我这份深沉而又罪恶的爱;另一条道路罪孽深重,我将于黑暗、孤独与保守秘密的煎熬中度过此生,在这条道路上我将感受到的一切欢乐都来源于约翰,来源于我那阴暗中见不得光的爱,我的一切痛苦也将源于此。
很不幸,我选择了罪孽深重的那一条道路。自我与约翰的那一次会面以后,我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完全不能接受我之前向往的这桩婚姻了,约翰已经占据了我的脑海,而我明白我的婚姻会为他带来多么巨大的痛苦……这不是假话,我在那一晚就明白了这一点,我舍不得、也狠不下心去让约翰忍受这样的难过与痛苦。
那之后不久,我就解除了与那位贵族小姐的婚约——我对此实在是愧疚,我已经尽我所能补偿她和她的家族了。我当然知道这于社交界是一个怎样轰动的新闻,当人们都为此震撼而又遗憾不已的时候,只有约翰为此保持着前所未有的愉快心情。我不愿待在伦敦听整座城市的流言蜚语,就陪着约翰一起去了牛津,逃离了伦敦那些沙龙聚会里无处不在的议论、布满阴霾的城市天空。当约翰忙于写生、上课、绘画时,我就待在我的新居所里核对一下账单、处理一些公文,或者看看书、听听音乐。那段日子静谧而又美好,我的世界里安静了许多,约翰就在我身边,我的毕生所爱就陪伴在我的身边,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遗憾呢?
约翰是枝玫瑰,这支玫瑰随着岁月的流逝一点点盛放,散发出迷人的芳香。当我一点点变老的时候,约翰的那份美丽丝毫未减,反而愈加增长。当约翰的盛名在艺术界渐渐传开时,他慢慢也开始频繁地出入酒吧,结下一段又一段充满浪漫气息的情缘。但我对此熟视无睹,这些丝毫不会影响到我和约翰的关系,当约翰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时,他选择的始终是我,不是吗?更何况,约翰还这么年轻,年轻人,他们对美人、美酒、财富等种种可以给他们带来欢乐的事物都有一种追求,我年轻时不也是这样吗?
我把我的约翰置于我那用金钱、权势与地位所建筑的城堡的顶端,我永远对他怀揣着宽容、关心与爱。我的小王子,我要他永远漂亮、富有、受人尊敬,我愿意把我所拥有的一切献给他。
约翰还是会将他最为满意的画作送给我,这个时候他总怀揣着一种带着稚气的骄傲——像是那种小孩子做了什么好事,期望着大人的夸奖一样的骄傲;约翰会乐此不疲地让我陪他去看画展,看戏剧,逛公园,有时是让我陪他去酒吧。约翰有自己的宿舍,但他依然常常会在深夜到访我的住所。为此我特意让管家为约翰收拾出了一间房间,任他深夜到访时留宿。我始终与约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免我内心那只欲望的野兽愈来愈猖狂,但是,我也永远将他放在自己触手可及之处。我欣赏着这支被我精心种植栽培的玫瑰的盛放,我为此感到骄傲,也为此着迷。
约翰二十三岁那年,我带他去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度假。异乡的风景总是让人着迷。晚上,我和约翰一起去剧院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从剧院出来后,我与约翰告了别,我将回到旅馆的房间里休息,约翰大概是继续寻欢作乐了——我对此从不过问,我在约翰这个年纪时,也是这样的,或许我那时比他还要过分。况且,由于我内心那份罪恶的爱,我认为自己也没有资格去过问,
回到旅馆后我睡不着觉,旅馆房间的酒柜里放了两瓶葡萄酒,我拿走了其中的一瓶酒,披着睡袍坐在窗前。整座城市都在我眼前展现,这座城市——文艺复兴的圣地,欧洲艺术文化的璀璨明珠,在浓重夜色的笼罩下展现出另一种风情。当佛罗伦萨的夜风吹过我的脸庞时,当葡萄酒浸入我的喉咙时,当我听见从敞开的窗户那儿传来的年轻人的谈笑声时,我想,我的约翰,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呢?
我自然而然地想起约翰,在任何一个随意的时间点,这种想法是那么的自然。约翰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刻入我的灵魂之中,伴随着我在人间的一呼一吸。
在某一个安静的瞬间,我房间的门被人打开了,无需回头我便知道来者是谁。我说话时甚至没回头,依然望着窗外佛罗伦萨的夜,我对约翰说,约翰,太晚了,你该回去休息了。
约翰没听我说的话,他的脚步是虚浮的,摇摇晃晃地向我走过来。他把我手中的酒杯夺过去,将那里面所盛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然后在我对面坐下。我将目光从窗外的夜景移到约翰身上,他那一头漂亮的金发乱糟糟的,脸颊被不知名的酒吧里的烈酒染的绯红,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里含着朦胧的笑意,衬衫最上端的几个扣子被解开了,锁骨处落下一个红艳的唇印,那红却灼人似的。我那时将我的视线移开了——我记得是这样,我好像又转头去看窗外佛罗伦萨的夜了。
约翰问我,先生,您为什么不看我?
我对约翰说,太晚了,约翰,你应该回到你的房间去好好休息。
约翰问我,先生,您为什么不肯爱我?
我说,约翰,你醉了,回去休息吧。
我怎么会不爱他呢?我爱他胜过爱这世上的一切。我爱这世界,我爱早晨的朝阳,爱春日的花香,爱城市夜晚的喧闹,爱乡村的静谧……但我更爱约翰,这一切加起来,都比不过约翰,与这世间万物相比,我更爱约翰。
约翰抿了抿双唇,委屈巴巴地看着我,对我说,可是您不像我爱您那样爱我。
约翰再一次靠近我,就像之前他劝我不要结婚的那个晚上一样,他用他那娇嫩红润的双唇去触碰我的双唇——我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推开他。约翰红着脸,我不知道那到底是因为烈酒的作用还是别的什么,约翰对我说,我这样爱您。
我心中的爱,那份存在了如此之久且一直被我压抑着的爱,在这个时候涌现出来。我看着约翰,我用我的最后一丝理智问自己,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他是个孩子……一个孩子献给我的爱。
约翰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我笑了,他还是个孩子。
我把约翰抱到床上去,他睡着后还拽着我的衣袖不肯放手。我在他额头落下虔诚的一吻。他问我是否爱他,这就是我的回应。
第二天早上,约翰对昨晚的一切闭口不谈,我也不提。我们继续逛那些名胜,听那些戏剧,鉴赏那些数年前的珍贵艺术品,与之前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
约翰还是那样,他年轻,漂亮,精力充沛。他忙着寻欢作乐,沉溺于一段又一段露水情缘之中,只要他快乐,我不在乎。更多的时候,约翰忙于献身于他那伟大的艺术。我搬回了伦敦——约翰已经从牛津大学毕业了,他需要一个更广阔的的舞台,比如伦敦。我任由约翰向我索取他想要的一切,不外乎财富与爱。前者我有的是,至于后者,面对他时,我亦有着无穷无尽的爱。我赠予他深夜温暖的房间,赠予他午后无数次耐心的交谈与倾听,赠予他无数宽容、陪伴与偏袒,他需要时,我也赠予他我的亲吻、我的爱抚,只要他想要,只要我有,我就给他。
约翰问我是否会一直爱他,我当时只是在他额头上落下轻轻的一吻,我从未用言语表达过,但我的内心已经无比真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会。
约翰的脾气慢慢变怪了,这我能明显地感觉到。当他无法从我这里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时,当他意识到我出于那种可笑的无形的教条的束缚,不肯迈出最后一步时,他就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纵容自己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混迹于赌场、酒吧等各式各样的场所——多半是那些我希望他远离的地方,挥霍金钱;这样疯狂的日子持续几天之后,他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含着泪水恳求我的拥抱、关心与宽恕。他从未要求我为他付他那几天放纵与挥霍所积累的账单,几天的放纵于他于我而言好像只是一场梦。
我在之前写道,我一生都是一个矛盾的人。或许正是这样的矛盾毁了我,也毁了约翰。我享受着约翰对我的依赖,对我的需要,也享受着给予他如此种种的过程,但我从未迈出过最后一步,为了我那可笑的罪恶感与道德感,好像这样就能挽回什么似的,我近乎可笑地以为,约翰的一切放纵、对我的那些越线了的依赖与需要,都只是孩子那青涩稚嫩的爱,只是他的一时兴起,只要我不迈出那最后一步,随着阅历的增长、人生经历的丰富,约翰会渐渐抛弃这份爱,他将会回到那被世俗歌颂赞美的人生轨道上去。
约翰说我们从未相爱过,我必须承认这一点。但我们已经承担了世俗所口诛笔伐的所有已相爱的罪过。我为约翰背弃了我之前所信仰的诸神,背弃我青年时费心追逐的名声,背弃我该走的那条人生道路——平凡、普通,但正常、幸福。这种背弃是多么可笑,以我这个垂死之人的眼光来看,我为此付出了如此之多,我的灵魂却从未享受过一次彻底的、完全的欢愉,我始终不曾放下那份我心理上的负担……为此我毁了约翰,也毁了自己。
约翰三十岁时,我和他离开了伦敦。我与约翰过于亲密的关系,我莫名其妙的退婚,约翰迟迟不曾议定的婚事,以及他那风流张扬的个性,每一项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人性中的恶意在那些闲言碎语中被无限放大。老伯爵登门拜访,带着约翰那前往美利坚而许久不曾有音讯的父母的书信,恳求我放过他的侄子——我毫不怀疑,在他心目中,我已经与地狱最底层那杀害儿童的雷斯与性变态的萨德侯爵无异了。真是有趣。他之前还赞颂我的人格,声称我将为约翰带去美德与才华的熏陶。那封来自于约翰的父母的书信我也看了,在信中,他们用粗鄙下流的语言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批判,指责我是怎样将他们的孩子引上了邪路。
我对约翰说,我将会离开伦敦,他尽可以在这座城市继续他那辉煌的艺术事业,人们批判的只是我,约翰只是一个一时被我蒙骗的青年人……我已经在这深渊里沉沦下去了,但约翰依然可以昂首挺胸地在光明下行走,享受人们的鲜花与掌声。
约翰请求我带他离开伦敦。他请我带上他一起走,不论我要去哪儿。他愤愤然地说,让他们议论去吧,让他们说去吧,我不在乎那些,但是,安迪,我请你不要再像之前那样抛下我,我会疯的,你去哪儿?我陪你去。
我答应了他。我从来都没法拒绝他。
我们周游欧洲,做两个潇洒的游客。我必须承认,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的朋友为我写信时询问我这是否值得——为了一份这样荒谬的爱放弃我先前所追求、所拥有的的一切,。写回信时,我只字未提此,我只是对他说,我们将在巴黎停留一个月,我随时欢迎他的到访。
约翰接着创造他的那些艺术,不同在于他之前将这艺术献给世界,现在只献给我。
我与约翰相识二十年,我爱了他二十年,占了我这荒谬可笑的四十多年人生光阴的半数。
在佛罗伦萨的时候,我染上了肺炎。当所有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时,约翰带我离开了佛罗伦萨,我们回到英国,在一个人迹罕至、宁静美好的沿海小镇里定居。当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当死神终将来此带离我的生命时,我竟然是那么的平静。我的约翰就在我身边,世俗的喧闹、议论、诋毁都离我们远去了,我与约翰共同享受这份生命走到尽头的静谧。约翰带我去看乡间原野之上的日落黄昏,带我去看大西洋万顷碧波之上的璀璨日光——这让我想起来约翰的眼睛,他现在早已过了我初次遇见他时我的年纪,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漂亮、迷人,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沉溺于此。
在海岸边,约翰穿着白衬衫与背带裤,就像他学生时代那样。岁月的流逝为我带来的是眼角的皱纹,增长的白发,疲惫的心态与愈来愈差的身体状况,但于约翰而言,好像变化的只是数字,那枝被我小心翼翼护在手心里的玫瑰依然在盛放,依然迷人,他的芳香丝毫未损。
我和约翰在海岸边散步,海风吹过我的脸颊时,约翰对我说,安迪,你什么时候才肯爱我?你到什么时候才能明白,那些教条都是虚无的,我才是真实的……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明白?
他的声音很轻,好像海风一吹就会散了。
约翰说,我之前想,我们还有那么多时间,只有我们两个人,你迟早会放下那些的……你迟早会爱上我的,不是吗?你不知道我为此多么难过,多么痛苦……安迪,你明白那种爱而不得的痛苦吗?那就是我所经历的。
约翰眼里闪着泪光,我想去吻他的眼睛……约翰对我说,我没有想到会这么猝不及防,我没有时间了,安迪,我们没有时间了。
他那样委屈,那样难过。让我想起多年前的冬夜,他劝我不要结婚。我不愿意让约翰难过,不愿让我的玫瑰因我而枯萎,为此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但唯独在死亡面前,我与约翰都是无能为力的。
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了。当我意识到死神的脚步已经逼近我本人时,我让约翰离开,留下我一个人书写这封信,回忆我这荒谬可笑的、为爱献身的二十余年光阴。
我不知道会有谁看到这封信,也许约翰会看,也许这封信会随我一起被埋葬。有什么关系呢?等人们打开此信时,他们看到的也不过是已死之人一生矢志不渝的爱罢了——或许根本没人会打开。若干年后,还有谁爱我,谁恨我,还有谁记得我呢?
我写不下去了。我的脑子里嗡嗡作响,四肢感受到酸痛无力,连提笔写字这么一件小事情对我来说也是莫大的困难。这一切都催促着我放下笔上床去……
约翰……我的约翰,如果你在看的话,我祈求你最后一次耐心倾听我这个将死之人的梦呓。爱你是我这一生做过最美的事情,我将会一直爱你,我会的,到了我的生命尽头我依然爱你,这份爱还会随我一起到坟墓里去。世人可以唾弃、辱骂、嘲弄这份爱,但这于我没有关系,正如伦敦的那些日月丝毫不会减去我对你的爱意一样。我现在不畏惧死亡,我此生的挚爱就陪伴在我身边,我不畏惧死神的到来,如果他们想让我下地狱,那就让我去吧,我不害怕他们……我现在真的要放下笔了……我亲爱的约翰,我爱你……我请你务必相信这一点……如果说我的人生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不曾放下那些教条的束缚,我不曾与你热烈地相爱过,我请求你宽恕我……
公爵的玫瑰by昱彦未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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