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5-11 17:33
- 《不要喝陌生人的酒》是由作者不知道是谁所著,路央程宜城是小说不要喝陌生人的酒中的主人公,主要讲述了:路央第一次见到程宜城的时候,他就觉得他面前的这个男人好像总是有种奇怪的能力,让人的视线总是聚集在他的身上。网友热议: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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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喝陌生人的酒by不知道是谁
距离上次见到程宜城已经过去三天了。
他今天穿着一件黑色大衣,推门而入那一瞬间,整个书店的目光都被他吸引过去了。太耀眼了,年轻英俊,自带气场,真像程梓言说的,他的舅舅是最好看的人。
程宜城的目光短暂停留在路央脸上,期间有那么一瞬间的征愣,不过很快被收了回去,又是一幅冷冷的,不怎么温柔的样子。
路央此时也很震惊,他没想到来自家守个店也能遇到。不过震惊归震惊,看对方那神情,应该是真记不起自己了。既然人家已经忘了,自己也没必要总想起,这种相忘于江湖的感情才是成年人该有的。
程宜城选了几本书,路央看了看书名,表情有些复杂,但还是很快的打包好,递给了尊贵的客人,顺便还从书费里减去了一百二十三块五毛钱。
程宜城接过,付了钱,说了谢谢,但人却没走。他看着对面的人,漆黑的眸子里藏着他自己都不懂的情绪。
头顶的目光太过炽烈了,路央受不住,抬起头礼貌的问:“您还有事吗?”
“你是路央吗?”
路央瞪大了了眼睛,他还记得!一时间百感交集,也不知道是喜多一点,还是尴尬多一点,他支支吾吾的,“嗯.......我是。”
程宜城不喜欢他这种含糊的回答,在他眼里就是不想承认,像极了家里养的小乌龟,摸一摸就缩脖子,“我是程宜城,一个月前我们.......”
“我知道!”路央突然抬高了声音,生怕他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我们上过床”的事实,他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小声说:“我记得你,我还以为是你不记得我了。”
“才一个月,我记性没那么差。”
路央低了头,他总有点不知道怎样面对程宜城。
“你还记得我,那为什么不主动给我打招呼。”
周围的人越聚越多,时不时的看看这边,路央不想跟程宜城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谈话,他抬头看了看程宜城,想问能不能出去说。
路央眼睛太好看,眼型有些细,瞳孔是少见的黑棕,眼尾有点上扬,尤其是从下往上看的时候,简直能把人魂给勾起来。
程宜城咳嗽了两声,很快转过脸。
路央:“......”
“那个,中午了,要一起出去吃饭吗?”眼神交流得看人,还是语言交流比较方便。
“好。”
路央觉得此时此刻,程宜城有些忸怩。
两人约在书店旁边的快餐店。路央有些不好意思,第一次吃饭请人家吃快餐。
“不好意思,书店不能关门太久。这附近就这家能吃饭。”其实还有一些面馆,味道虽然都很不错,但路央不觉得程宜城会喜欢那种人多嘈杂的环境。他总觉得程宜城这种人,就应该富贵得不染人间烟火。
“没事,我挺喜欢吃快餐的。”这话真不是客套,因为程宜城十分熟练的点了一份成人套餐,并向路央解释:“经常陪程梓言吃,其实也还不错。”
“哦”路央没话找话,“程梓言同学真的非常的可爱。”
程宜城挑了挑眉,没应也没反驳。
说来奇怪,两个人最亲热的事情都做过了,但相处起来总有些别别扭扭的。程宜城似乎很不爱说话,总是路央费尽心思想一句,他才勉勉强强的应一句。
吃到最后,路央也找不到话说了。他有些忿忿,凭什么老是自己说,喉咙都说干了。他喝了口奶茶,开始吃面前的汉堡,暗暗发誓,这一次一定要程宜城先开口。
程宜城手里拿着冰激凌,大冬天也不怕冷。他看着路央咬汉堡,他的嘴很小,但人又贪心,总要咬很大一口,脸都鼓起来了,然后慢慢的嚼,嚼不动了就喝奶茶。
“你为什么要不辞而别。”
这一次终于是程宜城开口了。但路央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不辞而别?这个词也太严重了吧,而且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有留联系方式的。
路央喝了口奶茶,咽下嘴里的东西,解释道:“我没有不辞而别,我是有急事不得不走,我等了你的。”
“还有那一百二十三块五毛是我拿的,但是我也有给你留联系方式,是你一直没联系我。”
程宜城听着他的解释,更像是控诉和撒娇。潜台词就是:“我等了你,你还没有来;我给你留了联系方式,你却没有联系我。”
程宜城觉得指尖有点烫,但他明明握着冰激凌。
“我没看到你给我留的小纸条。”
“......!”路央不可置信,“我写了一张便利贴,就贴在电视机下面的立柜上。”
话说到这里,程宜城有些想起来了。他当时回到酒店,看着整整齐齐的大床,心里一时接受不了,手里的玫瑰花和盒子勒得他手疼,心疼,放下去没注意就盖住了路央的便利贴。
他很后悔,早知道最后就不堵气了,该把玫瑰花拿走的,拿走就能看到便利贴了,“对不起,我没看到。”
突然道歉什么的,脾气软的路央最受不了,他摇了摇头,表示,“都是误会,说开了就好。”
程宜城点了点头。手里的冰激凌化了,杯子外面的水珠打湿了他的手心,路央看到几乎是本能性的拿身边的纸给他擦,擦了一半才想起人家旁边也有纸,做这些也太奇怪了!
他抽出自己的手,但程宜城没让。他抓住路央的手指,中间隔着一张半湿的卫生纸,两人同时抬头,目光交错,像颜料掉进清水,迅速蔓延交融。
仿佛又回到了那天晚上,程宜城掐着自己的腰,使劲冲撞,撞得他三魂七魄都散了。他低下头,两张脸的距离不过毫米,呼吸喷洒在对方脸上,像欲望生出的迷烟。
路央受不住别开了脸,有些慌张的抽开了手。
“谢谢。”程宜城看了看纸巾,他真的很有礼貌。
“那你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路央给了他微信。程宜城加了,露出了见面以来第一个笑,像雪山融化,枯木逢春:“你的头像真傻。”
路央:......
他的头像是第一次去滑雪,没掌握力度从雪山上摔下来时,朋友截的大头表情包。
吃完饭,程宜城走了,路央也回了书店。这书店是他父母开的,周六周日他会来守一下店子。
他手撑在额头,手里握着笔勾勾画画,心里面乱得像女儿家绣花的线,剪不断,理还乱。那次去酒吧,他确实是早有想法。
路央28岁,不算和程宜城那次,拥有性生活要数到六年以前了。这期间也谈过一次恋爱,但这次恋爱直接导致路央不对爱情抱有希望。
不过爱情是一回事,身体需求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是个盘条顺靓的小伙子,又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早早过清心寡欲的日子实在难受。
他有下载过社交软件,但结果都不尽人意。他决定实地考察,毕竟眼睛见到的,才是真的。
他看到程宜城那一刻,心里面直打鼓。这人太好看了,深邃的眉骨配上那双如墨似的眼,像是从西欧中世纪画中走下来的王子,身边五颜六色的光在他身边都失了颜色,唯有程宜城鲜明的映在路央眼底。
好看的人天生有一种能力,能够让周围的人把目光集在他身上。路央递出那杯酒,像是满身欲望的凡人对天神敞开自己的身体,拉着天神共沉欲海。
“哎,都怪他太漂亮。”路央有些烦恼的嘟囔。
不要喝陌生人的酒by不知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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