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活在别人的身体里,是不是有点稀奇,或者说,有点惊讶。
尤其是我跟踪对象的身体里。
这天早上,我照例起了床,七点多左右,不知道为什么,稍微起早了一点,可能是入秋了,天气渐凉,而我盖的被子还是夏天的,不够暖和,冻醒了。
我在床上躺了一刻钟,拿起床头柜上的一盒烟,打开的时候,我发现只剩下一根,在秋夜里发了潮,变得软绵绵,和泡了豆浆的油条差不多。
不过这样也好,少抽一根烟,多活一个月,我的寿命不长了,医生说,我最多活三年,如果戒不掉烟,那我可能三个月都活不过去。
可是活这么久干什么,我已经活了三十多年,因为年少轻狂到处说自己喜欢男人,亲人朋友都被我吓跑了,断了联系,自己在外头漂泊了很多年,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男人。
我有时候很想告诉他们,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的那个男人,是耶稣,我只想说我信基督罢了,结果他们都以为我是同性恋,不搭理我了。
所以我了无牵挂,走了也便是走了。
我高高兴兴又搬了家,搬到了这个消费水平极高的梦幻之都,打算把钱花个精光,然后英勇赴死。
我听说在这个城市里,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昨天小道消息称某某老板的女儿死了,隔日就说不定就有报纸报道她嫁给一个矿工了,然后挖了金矿,发了财,最后老公和小三跑了,最后她被老公杀了——这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在这儿经常发生。
我在死前也算是见识了一把这个千变万化的世界。
但我没有想到,这样的新鲜事儿,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这天早上就好像在梦游,却极为真实。
我拿着这一根软掉的烟,裹了一件风衣,在阳台吹风,想佯装抽抽烟,看一看住我对面那个男人在干什么。
其实不用看我也清楚,他每天早上八点钟准时到阳台洗衣晾衣,在我搬过来的第一天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过。
我跟踪的对象便是他。太无聊了,找点事儿做。
我已经知道他在哪里读书,在哪里打工。
不过起初我看他一副青春洋溢的样子,很是嫉妒不屑——尤其嫉妒他有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家的充沛精力——因为他家的灯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开。
我很纳闷他每天晚上都去哪些地方鬼混,直到我开始跟踪他,想着给这年轻人一点教训。
跟踪的第一天我就后悔了,原来他没有去哪里放浪形骸,只是去了周边便利店打工,在之后的二三四五六每一天,他都会去那里,不管是刮台风还是下雪(虽然这里还没下过雪,应该也不会下雪)。
慢慢的,我也就没有跟着他了,只是每天早上起来,借着抽烟的间隙,看一眼他,确保他还活着,和我一样。
偶尔他没有在八点准时来到阳台洗衣服,我还会担心片刻,这样的情绪倒也正常,就好像一直打呼噜的床伴如果突然闭了声,我会怀疑他死了。
我还不希望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