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乐言后来自己在网上翻到了江北研究院的详细地址。
城郊的一所职中旁边。他站在入口大圆弧框架的招牌底下,仰头反反复复念烫金色大字‘江北市研究院’,看着像是辨别真伪,实则没有勇气一个人进去。
他叹口气,转身正好来一辆回市里的公交车,犹豫挣扎几秒,默默上去了。
第二天来,多站了一分钟,第三天多站十分钟……一个星期后他再来,直接忽略掉圆弧大门,沿着林荫小道蒙头就往里走,拐了两个弯,白房子出现来。
“找谁?”保安抬手拦下他。
兔子愣是一句话没说,扭头又上了回市的公交车。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缺少的并不只是进去的勇气,还有进去的资格。而这个名正言顺的资格,有一个人可以给。
于是乐言果断把这股执着的精神转移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江北市警察局门前,一个穿着卡其色薄毛衣,深色牛仔裤,跨个黑色帆布包的青年坐在花坛的台子上,脚悬空,右手边放着一个深绿色条纹菜篮,提手是木头做的,直挺挺立着。
他在等人。
第一天,白微端着保温杯敲开办公室的门:“奕队,外头有人找。”
第三天,白微提着垃圾篓,肩膀杵开办公室的门,“老奕,外头有人找。”
连续七八天后,白微对着窗户高喊:“奕哥,家属来了!”
奕警官的视线从电脑页面挪开,扭头朝花坛的方向看了一眼。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人,晃着腿低头在看手机。
奕炀之前出来还会象征性跑两步,现在他知道这只兔子就是时间多,屁事没有,闲的。等他慢慢走近才看清乐言今天别样的穿搭。
“呦,轻熟风。”
奕炀坐在他旁边,偏头继续打量。米色V领衬衫,比衬衫颜色更深的西裤,衬衫一丝不苟塞在裤子里,像模像样的。鼻梁上还挂着一副银丝边眼镜,脸漂亮就是任性,怎么折腾都像回事儿。
和平时比起来极其的与众不同,不能说是不适合,只能说奕炀习惯乐言更乖巧一些的打扮,这身乍一看有点像偷大人衣服穿的高中生。
乐言揣好手机,扶一把鼻梁上有点大的眼镜,可能不太习惯。他用食指拉下来靠在鼻尖,裸眼看奕炀,问:“奕炀,看,我今天成不成熟?”
“熟透了。”奕炀抬手摘了他的眼镜,合起来别在他的衬衫上,问道:“谁教你这么穿的?”
“服装店员帮忙搭配的。”
乐言不仅戴不惯眼镜这身衣服同样也穿不习惯。衣服裤子只是看上去宽松,活动起来束手束脚很难受,他把衣袖往上提了一点,胳膊勉强好活动了,解释说:“你的一位女同事昨天问我读高几,我说我二十一,她不信,还笑我。”
“笑回去就行了,还特意换身衣服。”奕炀的手臂随意搭在乐言肩上,习惯性捏他的脸玩。
这只兔子看着没多少肉,脸上身上的肉软软滑滑,捏着手感出奇的棒,奕警官没事儿就爱揉两把。
奕炀往菜篮子瞥了一眼,“昨天就和你说,买了什么菜打电话或者拍照给我看就行,不用特意来找我,大老远跑来多麻烦。”
“可是你有时候很忙,根本接不到电话也看不见消息。”
“隔两分钟回也叫看不见?”
兔子拙劣地找话反驳,言辞凿凿道:“要立刻,马上。”
“不仅拿我当保姆了,还当奴才使,胆子真大!”
奴才这个词兔子还没听到过,只大概知道不是好形容词,他点头,心里叛逆得很。不过是想跟着奕炀去一趟研究院罢了,一定要想方设法,每天都来警察局寻找机会。
他想得入神,垂着眉眼,样子别提多可怜,奕炀看着看着,心底一沉,生了许多的负罪感。
这只兔子没朋友,几乎没事做,生活极其单调,如果不是每天出门买菜,很可能一整天都没机会和人说话,或许他每天买菜就是为了不那么孤独。
不知道乐言一天的时间到底是怎么消磨的,或许发呆,或许睡觉,或许一个人走在某条街上,走走停停,悄悄观察他觉得新奇的事物...
好可怜。
奕警官的手指轻轻在乐言的脸蛋上绕圈圈,他喜欢捏乐言的脸玩,乐言还从来都不反抗,乖乖给捏。
哎哟,又乖又可怜...
奕炀收回手臂,问他:“你工作的事怎么样,考试定在哪天?”
“二十二号,后天。”
晚霞挂在天边,迎着乐言的脸照,刺得他眯起眼睛,奈何眯着也不舒服,他凑脑袋过来,躲在奕炀身前的阴影里,“你们什么时候去研究院啊?”
“去过几次了,人家说没有照片。”
乐言不信,皱眉说:“你骗我…”
“干嘛骗你?”
“就是骗了…”
乐言天天都来,没看到他们出发去研究院…
兔子把脑袋杵在奕炀面前,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嘴巴会说谎眼睛不会,“为什么你天天……”
‘都在局里’四个字还没出口,那位天天帮他喊奕炀出来的白警官不知什么时候来了,叉腰站在他们面前,夸张地啧了好几声。
“行啊奕队,公费恋爱!”
白微坐到乐言的左手边,不怀好意地笑:“乐言,穿这么正式,今天和咱们奕队要去哪约会?”
“嗯...”乐言坐正身子,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凡聪明一点的人类都不会问出口吧。
他和奕炀是两个男人,怎么谈恋爱呢。
兔子大概知道恋爱和约会的意思,但还不够透彻,仅仅停留在一男一女,亲手亲嘴,逛街看电影。
如果合得来甚至可以结婚领证,然后生小孩。小孩再按照父母的人生轨迹大差不差地走一遍,再生小孩,再走一遍,如此循环没有尽头。
所以人类的一生听起来还挺没有意思的。
虽然并没有规定标准,要求必须这么做,但大家好像都心照不宣地按照一种方式,或长或短过完一生。
乐言有点难过了。
“别逗人家。”奕炀的手越过乐言给了白微两拳,收回来时把兔子的脸转回来,“别看他。跟好人,学好人,跟着老虎学咬人。”
乐言不仅不看,还挪远了。
“有点晒。”奕炀跳下地,看眼时间五点整,手头上的事到五点半下班也不一定能弄完。而这只小兔子回家后除了吃饭就再没别的事可做了。
奕警官随手又捏他脸一把,说:“去办公室里等我?晚上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乐言跳下来,他长记性了,欢呼抬手会显得很迷惑,所以他把感谢和开心的表达方式换成了拥抱,“奕炀,今天还吃鱼吗?”
奕炀随便他怎么抱,带着往局里走,“不吃鱼,换个新菜。”
“可是我想吃鱼。”
奕炀:“糖醋小排骨怎么样,味道酸甜,你应该会喜欢。”
“好。”
白微原地不动,抱着手臂摇头啧个不停。
这他妈不是谈恋爱他把头拧下来给他们当球踢!
乐言进来又见到那位问他读高几的女警官,特意挺直腰板,忽然记起眼镜没戴,慌乱扯下来戴上,然后和人家打招呼。
奕炀一把把人捞回来,接了杯水安顿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手上的工作大概要再忙一个多小时,肚子能等吗?”
“能。”乐言喝完半杯水,咧嘴不好意思道:“想上厕所。”
兔子回来办公室里多了三个警察,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听到‘银戈山’几个字,他轻手轻脚进去坐回沙发。看似认真翻看手里的防诈骗宣传,其实灵敏的耳朵已经捕捉到‘偷’,‘跑’等字眼了。
什么?
乐言忽然意识到不对,拍宣传手册而起。
兔子的那组照片被人从研究院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