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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灾荒年代养夫郎

在灾荒年代养夫郎

    在灾荒年代养夫郎

  • 作者:卯月望日分类:现代主角:于丁一 呈哥儿来源:连城时间:2022-12-28 15:19
  • 《在灾荒年代养夫郎》by卯月望日,原创小说在灾荒年代养夫郎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于丁一呈哥儿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于丁一生活在一个灾荒年代,虽然现在的他什么都没有,但他还有自己的家人需要养。

    热门评价: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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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于丁一拉着呈哥儿收拾东西,剩下的东西不多了,只有一些肉干和糖,这下包袱都空下来了很多。呈哥儿把自己的钱袋子拿出来递给于丁一,小小的袋子沉甸甸的,针脚细细的,一看就是呈哥儿自己做的。

于丁一把袋子交到呈哥儿手上,说:“不用给我,咱们家就是小哥儿管家的。不是说我败家吗?都交给你。”转着袋子的绳转了两圈。

“这个钱袋子做的倒是精巧。”说完就盯着呈哥儿。呈哥儿哪里不知道他的意思,笑着答应他。:“我自己做的,那天给你也准备一个。”

于丁一在呈哥儿脸上亲了一大口,:“原来是我夫郎自己做的啊,怪不得这么好看呢。”他可以不顾眼光怎么亲密都行,但是得顾着呈哥儿,只是这样就把呈哥儿整的不说话只顾收拾东西了,再亲密一点就得把人惹恼。

呈哥儿当然也喜欢这样,但还是在外面还是会害羞。把剩的一点糖收在一起,还不忘塞给于丁一一颗。

两人旁若无人的分着糖,突然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屁孩伸手就要抢,于丁一眼疾手快赶紧吃进嘴里。

要是老老实实的跟他要,说不定就给他一块,也不在乎这点东西。直接伸手抢,真是让人反感。看着这个没礼貌的小孩,不想和他计较。

说;“要吃啊,找你爹去,让他给你买。”

呈哥儿赶紧拉着于丁一袖子告诉他,:“这是我四叔家唯一的那个小子,就是清哥儿的弟弟。”

那个宝贝疙瘩啊,就是他,一直祸害那几个姐姐哥哥啊,为了他一口吃的差点就把清哥儿卖了,看着已经不小了,还这么不懂事,更没好感了。

现在人群都散的差不多了,要看热闹也该结束了。这时候一个中年女人才拎着小筐皮笑肉不笑的姗姗来迟,上来也不和人打招呼,拉住小孩儿的手就说:“怎么能上来就抢呢,娘是怎教你的,怎么这么没礼貌。”

说教完孩子才看着呈哥儿打招呼:“呈哥儿在这儿卖东西呢,听老三家人说了啊,于丁一是个好样的,走南闯北的跑货,给拿了不少好东西。”

又看着于丁一说:“还不认识我吧,我是你四婶,这个是你四堂弟。这么久了也没见过,现在正好见见。”

哪怕是于丁一这么迟钝的人也知道来人是什么意思了,这是来兴师问罪了,怎么就只给三叔不给四叔,还连四叔家门都没进过。自己的堂弟要个糖也不给,一通阴阳怪气把于丁一整笑了。

呈哥儿明显有些怕这个四婶,小声的问好,马上就要给四堂弟一块糖。于丁一想着毕竟是这么近的亲戚,给点就给点了,谁家还没几个极品亲戚了,不喜欢就少来往。

可这个四婶可不是一块糖可以打发的,得理不饶人:

“啊,我还以为呈哥儿以后就不认四婶了呢,出嫁这么久了,连门都没踏过。从小你就和清哥儿好,可不能和清哥儿这个白眼狼学啊,把他养那么大,现在连连爹娘都不认了。”

呈哥儿不乐意听这个,小声反驳:“要不是四婶要把清哥儿嫁给老瘸子,清哥儿也不会不认爹娘。”

只一句,四婶就炸了,尖酸刻薄的样子怎么也遮不住,:

“就算把他卖了,那也是为了给弟弟治病,你四叔这一脉就这一个汉子,过继的那个被征走了不说,就算在,也不能和这个亲生的比。”

“不说你四叔这一脉,就是大哥这一脉,也只有你一个小哥儿,到时候不都得靠你堂弟啊。”

“别看新婚汉子对你好,以后不知道会怎样,在婆家受了委屈,能给你撑腰,帮你讨说法就只有你堂弟,还胳膊肘往外拐。”

“还有三叔家的堂哥呢。”呈哥儿根本没法反驳,他知道四婶这么说不对,她不该说清哥儿说的这么难听,可就是无从反驳。

小的时候,连爹也动过过继一个的想法,不想成为绝户,也怕自己出嫁被人欺负的时候,连个撑腰的都没有,后来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对自家兄弟的几个儿子越来越好。

后来四叔家的这个宝贝疙瘩出生之后,就和四婶一样,对这个孩子特别好。爹很能干,后来还学会了一点木匠的活,日子好起来了,四婶就老带着堂弟来,还不会走路呢,就要求爹把手艺传给堂弟。

可是四婶对他不好,他一次去找清哥儿的时候,听见她对四叔说,要多带堂弟去找大哥,不然大哥丰厚的家底就都成呈哥儿的陪嫁了,呈哥儿一个外嫁的哥儿,拿那么多东西干嘛,以后都是小宝的。

他不让爹把手艺交给堂弟,说自己也能学会,自己很聪明。爹只是笑着说,你一个小哥儿学这个干什么,是手艺向来是传男不传女的,自然也不传小哥儿了。等你嫁出去了,这手艺就成外人的了,就不是老李家的了。

也许呈哥儿的爹是无心的话,可是呈哥儿以后再也没说过要学手艺的话,甚至堂弟抢他东西的时候,也几乎不拒绝,连堂弟自己都以为,几个姐姐,堂哥儿就是为了他活着的。

他觉得这不太对,为什么手艺哥儿不能学,为什么爹留给他的东西最后会变成小宝的。他不理解,却慢慢接受了,不和堂弟抢,但是也不留给四叔家的堂弟。

他很聪明,爹毕竟最疼他,他只要多说几次四婶不好,堂弟抢他的东西。爹自然就对四叔一家不那么热络了,反而开始对三堂叔家的堂哥好起来。

其实他挺羡慕四丫的,虽然三叔也重男轻女,但是三婶不这样啊,三婶对她可好了,总是买漂亮的东西。

他爹大大咧咧的,根本想不到这些,所以那些细细的关心,他都是从三婶那里来的。

但是每次碰见四婶说类似的话,呈哥儿就像哑火了一样,根本无从反驳。

因为他也难以反抗大多数人重男轻女的想法,毕竟连他爹都是这么想的。只是会觉得委屈,却只能接受。

他作为家里的独生,却没有的得到应有的疼爱。

甚至爹作为家里的大哥,他很多时候要把其他弟弟的事都放在心上,扛着巨大的担子,老二离开的时候,二婶改嫁,几乎要把爹累垮了。

所以要懂事,要听话。大多数的时候,他不会反驳四婶,只是听着,但是也不会让四婶的想法如愿。

可于丁一看不得她这么说教呈哥儿,呈哥儿不知道说什么反驳的样子可怜死了。

于丁一看着呈哥儿委屈的动动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样子就觉得可怜,看着眼前女人理直气壮指责的样子就更生气了。

本来以为像个人一样还能当个极品亲戚好好处,既然这样就怪不得别人了。他这一辈子长这么大就没惯着过谁。

“这位大娘哪位啊,嘴里塞驴毛了说话那么难听,动不动就是不认人的白眼狼,呈哥儿长这么大吃一点你家东西了,跟你有一点关系不。就问你,去不去你家是不是我们乐意,你看你活不起的死样,为了一点东西堵人家前面。要不要脸呐,孩子也教不好,有样学样懂不懂,有你这样的娘,孩子未来可期啊。”

“起开,烦死人了都。”

于丁一一个一米九的大汉子,一脸凶相的往前一站就够吓人的了,他还骂人,看上去特别不好惹。虽然,骂的不好听,还很像骂街。

但是他骂起来很有节奏感,而且呈哥儿的滤镜十层厚,怎么样都觉得迷死人了。

他四婶也被吓到了,平时见呈哥儿闷葫芦的样子见多了,以为这回也能好使。

没想到于丁一突然发难,一个大汉子就够让人害怕的了,他还骂人,就更让人害怕了。哪里敢反驳,不说话都怕他动手。

村里人对他风评挺好的啊,热心,大方,很能打,一个打十个土匪。谁家要帮忙都搭把手,村长都赞不绝口,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呢。

他四婶有点害怕,更多的就是埋怨呈哥儿,怀疑是他说坏话。当初让大哥教小宝学木匠,本来大哥都要松口了,他非要掺一脚。

说小宝抢他东西,要不是她偷摸听到,都不知道看起来乖的不行的呈哥儿,就会背地里使坏。害得她还以为是三弟妹使的坏呢,和他家掐了半年。

于丁一背着东西,揽着呈哥儿大步往外走。离那个女人很远了才停下来,放下东西郑重的和呈哥儿解释,

“呈哥儿,我从来不打女人的,也不打哥儿,我都不怎么打架的,也不骂人。你四婶说话太难听了,什么忘恩负义啊,听着就生气,阴阳怪气的不舒服。”

不打架是真的,退役后基本没打过架,打土匪不算。骂人是初中小觉得很酷,学了一点,就被他妈拿着棒子追着撵了十条街,以后再也不敢了。

服兵役的时候和一帮大老爷们在一起,愣是一句也不敢骂,一个脏字也不敢说。

他们笑他,不愧是985的高材生,这大体格骂人没个女的有劲儿,被嘲笑整整两年。

但是真的怕呈哥儿误会,毕竟刚来这里以后就打架。传来传去,自己已经快变成江洋大盗了,武力值逆天,见血封喉。

像这样低头解释的样子很像一直大狗,于丁一的长相,要他主动低头才能看得见。

是老人很喜欢的那种,浓眉大眼极周正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当过兵的缘故,眼神又既锋利又给人安全感。

但是当他主动低头的时候才会发现,他眼角有一点点朝下,瞳孔极黑,黑黝黝的特别溺人。又很委屈的样子,看得呈哥儿心都要化了,怎么这么帅还这么委屈会蛊啊!

呈哥儿紧紧的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脖颈上,很激动的说:“我很喜欢你这样,特别特别的好,我不喜欢四婶,她说话很不好听,可我不能反驳,你说的特别解气。我特别特别喜欢。”

几句话用了很多个特别,看来呈哥儿真的不介意自己说了他的四婶,也不讨厌自己这样,那就放心了。

于丁一环抱住他,把他整个儿包裹在自己怀里。说:“你以后要是不喜欢谁,或者他说话不好听,不用忍着。直接就骂他,我给你撑腰,我谁都打得过。”

呈哥儿噗嗤就笑了:“刚才还说不打架。”

“这是给夫郎找场子,不算打架。”

“你背我回去吧,不想走了。”呈哥儿忽然说:

“对了,虽然我四婶不好,但是小时候看在我爹和木匠手艺的份上,还是给过我不少东西。”

“刚走就拆我台是吧”,于丁一背着呈哥儿故意弯腰吓他。呈哥儿很少这么撒娇,或者说,这么久了久没见他撒过娇,现在才有了点小孩子的娇憨。

没有直接回队伍里,卖东西的时候就已经跟村长说了以后跟在三叔后边走。村长说,都是一家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就摆手让人走了。

路过河边还看见找野菜的三婶和四丫,看见于丁一背着呈哥儿,有些着急,问是不是受伤了,怎么卖东西还能受伤。

呈哥儿脸色通红,支支吾吾的说,自己就是嫌累不想走了,三婶虚惊一场。四丫直接笑开了,真羞人,这么大了还要人背。

被长辈笑完还要被小辈笑,呈哥儿抹不开面子,作势就要下来。于丁一背着人直接就跑了,拿着东西也分毫不妨碍他的速度。

他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作为当过兵的人肯定比这些泥腿子要强得多,他觉得没人跟着就一定没人跟着。

把人放下来,挨了一下轻飘飘的打,一点不介意,还热闹闹说:

“一会儿吃煲仔饭。”呈哥儿没听过,不妨碍他觉得很好吃,围着于丁一帮他打下手。

把浸泡好的大米倒入没过小手指的开水,煮沸转小火,先煮一会儿。把腊肠切片,戳孔摆好,盖上盖子,在盖子上淋一圈油,小火焖十分钟,打上鸡蛋,放好青菜。鸡蛋熟了就倒上秘制酱汁,焖一小会儿就完事了。

呈哥儿也有样学样的做好一份,眼巴巴的等夸奖。于丁一很上道说:“哇,第一次就做的这么好啊,我夫郎好有天赋哦。”表情和语气都很夸张。

呈哥儿一边嫌弃,一边偷着开心。

开盖后的米香十分诱人,卖相也好看的不行。红色,绿的,黄的交错,搅拌后底下的锅巴又香又脆。

呈哥儿吃的很开心,最喜欢吃的就是里面的锅巴,但仍然不能撼动白菜肥牛千层锅在他心里的地位。

但是他从来不要求吃过的菜返场。于丁一很好奇,就问出来了。

呈哥儿说;“因为你吃过的好多啊,我想多试几种,都试个遍,这样就知道最好吃的是哪个了。”

不是不好意思开口就好,看着呈哥儿每次吃的都不少,就是不长肉,但是气色好了很多,脸色也不蜡黄了,露出呈哥儿健康白皙的肤色。

已经补上来了,再接再厉,以后要天天喝奶。这个应该是最有营养的吧,嗯,应该。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大黑了,赶路很累,大家早早的就歇下了。再就是照明的成本是很高的,不管是买蜡烛或者是点油灯,都是很贵的。一般都不会浪费这个钱,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所以两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家家户户基本都睡觉了,于丁一只能带着呈哥儿摸黑把帐篷支起来,知道但是两个人为了吃回来这么晚,不知道的以为两人耐不住寂寞了呢。

于丁一只拿出来一床被子,一方面是不好太张扬,两床包袱里根本放不下;另一方面就是,两个人抱一起更热乎,比盖两层被子还热乎。于丁一就是这样坚定的认为的,所以即使是在三伏天,也要搂着呈哥儿。

他总觉得呈哥儿其实还小,不过是个孩子,还是个缺爱的小孩。因为娘走的早,所以他不得不很懂事,从小就让人欺负,被人欺负了连还口都不会,只能任别人欺负,真是可怜。

每天晚上都要把呈哥儿完完全全搂在怀里,还不能长手长脚的压着他。呈哥儿实在是小小的一只,是极单薄的少年身形,好像一阵风过去,什么也留不下似的。

呈哥儿模模糊糊的能感受到,于丁一对他好像溺爱的过分,虽然很不想这么类比,但确实很像四婶对小宝的溺爱。

好像一直在弥补什么。于丁一显而易见误解了什么,但是呈哥儿并不想解释,看于丁一努力对他好的样子,会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

就像三婶为了四丫,四婶为了小宝。四丫是亲生的,最疼爱的姑娘,所以在三婶不管和谁比,和任何事比,都是四丫最重要。可以为了她不怕和三叔吵,甚至不惜把大哥唯一的孩子撵走。即使自己的名声被搞臭,也不在乎。

如果没有这些最重要的人,三婶可以给他买头绳,四婶可以给他甜甜的野果。只可惜,她们都有最重要的人。但是于丁一对他的好会给他这样感觉:自己也是最重要的,是被坚定选择的第一位。

他巴不得于丁一一直这样误解下去,虽然自己小时候过的没有那么惨,甚至比大多数孩子过的更好。

于丁一越对他好,他就越沉溺,他从来都不是可怜兮兮的傻哥儿,他不怪三婶,因为三婶没做错什么,她只是更爱四丫罢了,谁叫他不是三婶肚皮里出来的呢。

他把头埋在于丁一的胸口,放松下来的肌肉有韧性还不硌人,特别好枕,只一会儿,断断续续的均匀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于丁一把被子塞在呈哥儿的身下,悄悄走了出去,虽然引人垂涎的货品没有了。但是也多了不少银子,虽然更引人注目的应该是那个出手阔绰的汉子,但他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自己的身手不一定能镇住所有人。

但是银子现在不能换粮食,除非开很高的价格,不然根本没人理你,所以不如直接偷粮食。但是那个精瘦的男人让他觉得不安,他的眼神太贪婪了,而且一直躲在暗处。

那个男人虽然瘦,却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反而很有力量。要不是呈哥儿的提醒,还他的目光太直白,于丁一几乎不会发现有人在暗处对他们有想法。

于丁一大致记得那个男人白天选择休息的地方,他根本没有帐篷,就找了一个相对干燥的地面就直接躺下了,而且他并没有去看卖东西时的热闹。

就是这样,才不正常。要是对东西有想法,肯定会去看看有什么,要是对钱有想法,最该被盯住的人也不该是自己。除非他真的知道了什么,不管怎样,都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要是他真的知道了自己超市的秘密,这就麻烦了。只有咬死不承认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这听起来太玄幻了,没有证据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只会当他饿疯了。

让于丁一去杀人灭口就更是不可能了,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的服过兵役的大学生,让他草芥人命?除非那个男人杀人越货,也许他会选择以暴制暴。

就像那几个复仇的夫郎一样,否则于丁一绝对不会动这方面的想法。最多把他打老实,让他不敢说一个字,打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有效的方法了。

如果到了最差的情况,他就带着呈哥儿远走高飞,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几个能打的汉子,根本不在怕的。

而且他高中很叛逆,喜欢冷兵器,家里有好几把没开刃的唐刀,还有反曲猎弓,给刀开刃的工具他都有。这都是老贵的好刀,是哭着求老姨买回来的,弓也是专业级别的好弓。

这里人怕是连几把菜刀都拿不出吧。他想走谁都拦不住,要是真逼急了,他也什么都不顾了。

他的夜视能力还算不错,而且没有云,看得还算清晰。跑动时刻意收敛了脚步声,但是看见那块垫子的时候,上面还是没有人。

“小子,找我呢?”声音来自头顶,有个人单腿坐在树杈上,看向于丁一,说:“我还没找你,你到先来找我了。”

于丁一双腿分开站立,微微屈膝,是一个很戒备的姿势。说:“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来找我。”

男人跳了下来,站直看向于丁一,他的个子真的不太高,还不到一米七。但是看向于丁一的目光很直白,:“你不是普通跑货的吧,白天卖的也不过是你用来伪装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几句话就把于丁一整懵了,啥东西啊?

“明人不说暗话,你手里的那个宝珠价值千金,但是你应该找不到合适又安全的买家吧?你与那个小哥儿新婚,定然不想打扰正常的日子。我不问你东西从哪来,我能帮你卖出去。”

这确实是彻彻底底的虚惊一场,但是他什么时候拿出来过宝珠啊?

刚来这里,整不明白拿取东西的时候,练习过几次,顺手把柜台上摆成一排的水晶球拿出来过一次。摆弄一下就放回去了,这也能让他看见。

那玩意儿就是学生时代送礼的小东西,巴掌大,也能叫宝珠?确实质地很干净,要不是我妈眼光好,上的都是圆滚滚,没有小树林圣诞老人的纯透明版,不然我怎么解释这东西的由来啊。

但是,这东西确实不招学生喜欢,除了于丁一送出去的那一个,就一个也没卖出去了。即使加了木纹的小垫子,学生还是更喜欢会唱歌,会发光的水晶球。

于丁一很快镇定下来,看来自己最大的秘密没有暴露,一个水晶球,不算什么。

他低头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男人,眼神仍然凌厉,这个男人会提出合作。大概率是因为他没有把握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去得到这个水晶球,而且不敢打包票自己到底是什么人罢了。

如果自己再弱一点,他会毫不犹豫的杀人抢货,有这样在他眼里值千金的宝物在自己身上,他还有可能放过自己吗?

不管是逼问来源,还是卖出千金,怎么会和他一个泥腿子分。合作是要彼此势均力敌才叫合作,一旦发现自己只是个误打误撞得到宝物的难民,怕是要是杀人灭口。

“我可以把这个水,宝珠直接卖给你,但是拿出你的诚意来。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相信一个陌生人。何况现在一直在打仗,什么时候可以太平下来还不一定,这宝珠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物件罢了。现在人命都不值钱,何况宝物。”

“这个宝珠是我无意间发现的,全天下独此一个,绝对找不到第二个。我不想卖出什么高价,我只想和夫郎过安稳日子,你能拿出多少钱。”

那个瘦小的男人眼里放出精光,连连点头称是,说:“此宝定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小人是北地林家的家生子,主人家给脸,让我做了管家。价格这方面不用担心,我肯定出一个让你满意的价格。”

“好好的一个管家,怎么混到了逃难这些人里的。”

“您不也在这里吗?我犯了一些事被撵出来了,这里天天打仗,我就跟着一起逃出来了。就想借着宝贝讨主人家开心,也许还可以回去。在这世道,没家族护着,连狗都不如。”

于丁一看着眼前这个自称管家的男人,管家这个身份应该是真的,说话就带了挺不起腰的谄媚。但是别的就不一定了,他的话,真假参半。

“我不过是一个跑货的,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一口价,二十两金子,不要银票”

听见这话,他激动到面部都些扭曲。:“没问题,二十就二十,但是我现在没有,我藏在了路上,等我给你取来,马上就能回来,我脚程快,最晚后天就能赶上你们。”

说完转身就走,毫不迟疑,可能走的时候还在嘲笑于丁一果然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说了价值千金,还只要二十斤。

一个无意间得到的宝物,被用二十金捡漏,即使日后这宝物真的引起争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人也根本不值得计较,有命要也要有命花才是。

他不想自己未来的日子有任何风险,只想守着夫郎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边伸展筋骨,一边走回自己的帐篷。收回铃铛,连着被子一起把呈哥儿搂在怀里狠狠的吸了一口。

因为自己的不谨慎带来的问题也解决了,虽然有些乌龙,但结果是好的。彻底放松下来了,听着呈哥儿的呼吸声只觉得安逸。

难得是一个凉爽的天气,村长直接让大家都把干粮带好。今天就不开火了,能走多少走多少。

沿着河,顺着山脚走这样的路,是比较平稳的,让村长着急走这么多的原因,不光是要赶紧找地方落脚。

更是昨天夜里看见了狼,也许是因为人多,也许是没到狼找不到食物的时候,狼自己就走了。

以前村长和村里人住的地方是几乎见不到狼这种动物的,所以没有在意过这种事情。

但是这次在赶路休息的时候见到了狼,都有些恐慌,走这么远也没有什么怨言。

天色暗下来了,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变成了雏鸟因为饥饿发出的尖细的声音,村长才决定休息。

这里又出现了人为走的小路,看来不远处就有村子了。

“今天就先休息了,提前把干粮准备好,明天赶路像今天一样,不会给中途开火的时间。”

正在收拾东西,呈哥儿突然把手搭在于丁一手臂上,于丁一低头看呈哥儿,眼神示意他怎么了。呈哥儿小声的说,:

“我鞋走破了,拿块布我补一下,”

于丁一低头一看,可不是嘛,连大脚趾都要露不露的出来了。赶紧拿出奶奶做的新鞋给他换上,果然正好。

不过这么大的鞋就这一双,下次的鞋就得自己做了。剩下的鞋不是大一点就是小一点,都不合脚了。

于丁一弯腰扶着呈哥儿把鞋换上,换下来也鞋已经很不像样子了,除了漏洞的地方,别的地方也破破烂烂的,干脆扔掉算了。

呈哥儿想拦也拦不住,干脆随他,现在是家底丰厚,以后没有那么多东西自然就节俭了。

于丁一把呈哥儿有些乱了的发丝拨弄到耳后,两个人呼吸交错。

他有点自责怎么没早点发现,让呈哥儿穿着破鞋走了这么久,还好脚没有磨坏。

又看着呈哥儿除了有些白皙没有任何变化的脸叹气,根本长不胖。

怎么还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再这么走下去,谁也胖不起来啊。虽然呈哥儿什么样的他都喜欢,但还是胖一点好,能吃是福,胖也是。

这次是跟在三叔后面扎的帐篷,三叔家三个汉子,完事的很快,就让两个小子收尾,他去看看呈哥儿两口子。

转身看见的就是这一幕,两个人到现在还没开始行动,就坐在木头上就是盯着对方盯个没完。

“咳咳,一会儿天都黑了,还不行动啊。快点把帐篷搭好,一会儿来这儿吃,于丁一带来的肉还剩点,一会儿吃完一起去找村长啊。”三叔也年少过,也没像这俩人这么腻乎。

边摇头边走了。

呈哥儿看着三叔往出走的背影呐呐的说不出话,他忘了已经搬到三叔家身后了。

赶紧低头收拾东西,于丁一则是一脸惆怅,看着呈哥儿不好意思的样子看来做点什么都难了。

去了三叔家,三婶赶紧招呼人进来态度很热情,再不见之前的嫌弃。

有对呈哥儿的一点愧疚,也有看在于丁一带来的东西上,里面可是有不少粮食的,全留在在了他家。

而且看完于丁一卖东西要的价,才知道这些白给他们的东西这么贵。

晚饭就是一点面团子和最后的一点香肠和肉干都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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