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唱最后一首歌的时候,天已经黑透。肖雨在惊呼中挤入人群,跋涉许久才来到身穿白衬衫的男人面前,没有给苏白逃跑的机会就一把抱住了他。
冬至也跟着起哄,在难得的灿烂笑容中得以窥见明媚的少年影子。
他仿佛也被夜晚点燃,抛却往日的沉默稳重,把念筝抱离地面,连声音都欢快轻扬:“亲我。”
念筝求饶:“放我下来好不好?”
“不好,快亲我。”冬至变成不听家长话的毛孩子,语气没得商量。
而念筝凑巧是极宠孩子的大人,微微俯身捧住冬至的脸亲下去。
人群立即响起更热烈的欢呼。这里只是一个不发达的小镇,除了时兴的年轻人,大多数人并不会对这样的离经叛道给予足够的宽容。
但是今夜是属于年轻人的,他们大声欢呼,真诚祝福。
“我错了。”这是今晚肖雨说的第一千零一遍,苏白走在前面头也不回,他白长了快一米九的个子,在人家面前低头哈腰。
“小心门槛。”他陪在左右,活像个门童。刚才在台上有多拽,现在就有多卑微。
苏白脸色非常不好看,进了卧室砰的一声关上门还落了锁。肖雨讪笑,对冬至使了个眼色。
冬至挑眉,拉过念筝手腕,“宝贝,去,和王阳阳去厨房弄一下烧烤,一会儿吃。”
“哦,好。”念筝惯会听他的话,和王阳阳去厨房。
“不能教坏小朋友。”两个大男人蹲着撬锁,用铁丝和改锥把……苏白锁上的门撬开了。
“老婆,我错了。”肖雨走过去,把全部重量压在站在窗前的人,像大狗一样手脚并用,把苏白牢牢锁在怀里。
挣扎无果,苏白无奈地摸摸他的头发,“我没生气。”
冬至合上门,去找念筝。两人在后院铺了个摊,有说有笑,迅速变成了好朋友。
他一去,两人活也不干,全都他一个人弄。正当他任劳任怨干活的时候,苏白和肖雨推门出来。
肖雨有眼力见第一名,给坐着的三个人一人一瓶汽水,搬了个马扎和冬至一块儿串肉。
吃了顿烧烤大家都变得熟络起来,原来苏家是南方某市的书法世家,可小公子不爱书墨纸砚,爱上了前景渺茫的计算机。
这个从小到大都秉持家训的乖孩子,在某个普通夜晚离开家,踏上了去北方的列车。
“未来一定是属于互联网的!”他举起陶瓷缸子,眸若灿星,离奇地拥有了几分书法家的张扬。
冬至与他碰杯:“同意。”
肖雨也凑上来,哐当一声响,啤酒被碰出来,“未来一定属于我老婆的五金店!”
苏白拧眉:“你再说一遍?那不是五金店!”
众人笑作一团,冬至也有些醉,把头靠在念筝肩膀,嘴里嘟嘟囔囔,念筝也听不清他说什么,只笑着哄:“嗯嗯,对对,好厉害。”
醉鬼好像变成小孩子,一会儿晃念筝胳膊让他喂吃的,一会儿带着鼻音说想喝可乐,最后整个人挂在念筝身上,怎么拽也不下来,凑到念筝耳边吹气。
吃完烧烤闹到很晚,他们就准备在这里睡一夜。
未来电子的二楼都是卧室,王阳阳苏白一人一间,也给冬至准备了一间,供他做休息室。
房间很小,只够放下一张比单人床宽一点的铁床,一张实木桌子。蓝色的格子床单和深蓝色的窗帘很相配。
小熊饿的话会自己去陈春江家讨吃的,已经轻车熟路了。
房间隔壁就是一间小浴室,虽然只有一个花洒,但洗漱用品一应俱全。冬至这会儿完全不醉了,酒量和酒品成谜。
因为热水不足,冬至让念筝先洗,念筝飞快地洗了一个战|斗澡,围着浴巾跑回房间,胡乱擦了几下头发就钻进被窝,只露一双眼。
冬至压上来,念筝的眼睛瞬间弯弯,嘴巴捂在被子里,声音模糊:“看我干嘛?”
一进屋念筝就伸出胳膊,“快进来!”在暖被窝里对他发出邀请。他把头发擦到半干,掀开被子才发现念筝什么也没穿。
他没进去,把被子放下捂好了,“我身上凉。”
“没事儿,我身上热乎。”念筝眨眨眼,拉他的手晃了晃,“快进来。”
拗不过他,冬至钻进去,念筝立刻八爪鱼一样缠着他,“暖和不?”脸凑得很近,能闻到薄荷香,能看到他脸上的小雀斑。
“嗯。”冰凉的手放在他背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念筝却抱他更紧,想把身上的热都给他。
抚摸几下,怀里的身体就发抖,念筝把头放在他肩膀,别过脸细细地哼。什么都没穿,意味很明显。
手掌被肚子捂热,滑过肚脐。
被子里面旖旎无限,上面却只露出个肩膀,念筝被压在底下任由摆布,睁开眼望着冬至。
他觉得冬至肯定只有二十出头,甚至不到二十岁。他的脸很干净,线条利落,无需校服衬托也有少年的孤勇和真诚,眼睛也干净,虽然冷漠居多,但念筝可以看懂,很好看懂。
冬至知道他在看自己,便低头离他更近,还没干透的头发显得更黑,衬着黑的眉眼,被这样的人注视念筝完全招架不住,率先移开目光。
“唔……”声音全部被吞掉,念筝只能张开嘴巴迎合。念筝微弱反抗:“疼。”
“疼啊?”冬至离开他的嘴,撑起来看他苦着脸,要哭。“好娇气,这就受不了了。”
念筝不敢出声,紧紧捂着自己的嘴。罗羽钦却像自己受委屈一样把脸埋在他肩膀,“我说爱你,你都不说爱我。”
原来是在计较这个。
念筝笑起来,抬手摸他的头发,冬至抱他抱得很紧,抬头的时候头发遮着眼,表情不高兴,“说不说啊?”
“我……”他是想说话,但根本成不了完整的句子,冬至便停下来,看念筝红着眼睛轻声又郑重地说道:“我爱你。”
冬至没说满不满意,捂住他的嘴,手掌几乎挡住念筝大半张脸,只露出眼睛。
结束才说:“骗你的,他们去肖雨家了,都没在这里。”
怕念筝洗凉水澡会着凉,冬至烧了点热水给他擦,欺负人在行,哄人也在行,亲两下就让念筝晕头转向。
头发也都干了,正好关灯睡觉。冬至喜欢凑近念筝的锁骨和肩膀,亲一下咬一口,最后蹭|蹭,舒服地闭上眼。
在床上的时候,冬至就会和平常很不一样,意外地粘人,要看到脸,要抱着,要尽可能地贴着,睡觉的时候也很固执,一定要拉着手。
“我们这样好像小朋友。”念筝闭着眼睛喃喃道。
冬至嗯了声,“我就是小朋友。”
他睁开眼,一动不动地看着念筝的侧脸,摸索到了他颈前的玉佛,“念筝,我给你买了玉佛,你以后都不能丢下我。”
念筝失笑:“我怎么会丢下你,倒是你,别想起来自己是谁之后不要我。”
“不会。”冬至凑过去亲他胸口,很温柔,“不管我是谁,我都爱你。”
罗羽钦从小在北京长大,他家往上数几代,出过几位将|军。他爷爷罗丰年年轻的时候在钓|鱼|台当警|卫,后来到境外出任务隐姓埋名几十年,九死一生,知命之年荣归故里。
膝下就一个宝贝儿子罗逸轩,走之前两岁,回来的时候二十九。相貌随他年轻时候,却没他年轻时候的品性。
和一个世家小姐结了婚,私生子一大堆。罗羽钦就是其中一个,他妈妈是电影明星,和罗逸轩在酒会相识,一眼坠入爱河。
爱情这把火烧得越旺灭得越快,从如胶似漆到相看两厌不过是两个月的时间。
女明星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已经挽着另一个外国演员在岛上度假。她打给罗逸轩,对面早就习惯这种事,很爽快:“baby,生下来吧,好处不会少你的。”
然后罗羽钦就被生下来了,他对应的价值是一部名导的文艺片,那一年他妈妈入围了最佳女主角,尽管没有获奖。
罗羽钦跟着爷爷生活过一段时间,名字也是爷爷起的。罗丰年把对儿子缺失的家教全都用在他身上,甚至严苛到变态的程度。
不能和校外的人说话,放学必须马上回家,晚归一分钟就要挨一巴掌,吃饭的时候把饭粒掉在地上的话,这顿饭就不用吃了,跪在地上等别人吃完。
类似的规矩数不胜数,老头相信棍棒底下出成绩,也的确如此,罗羽钦为人正直,学习优异。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他十七岁的时候,罗丰年死了才结束。
罗逸轩不管他,想起来了就给一笔不菲的生活费,想不起来就不闻不问。也不怪他,私生子私生女太多了,挨个排都轮不到罗羽钦。
大学毕业典礼那天,罗羽钦给自己买了一束花庆祝,在路上被人迷晕了带走。绑匪想用他敲一笔,给罗逸轩打电话,台词非常老土:“你儿子在我手上!”
麻将桌上,罗逸轩埋在女人胸里问:“哪个儿子?”
绑匪吃瘪,拿昏迷不醒的罗羽钦泄愤,头上砸一个血口子,顿时没了呼吸。
他们以为他死了,开到偏僻的乡下,车都没停,打开车门直接从车里扔了出去,还要嫌他晦气,第二天往罗逸轩的某处豪华房产门口泼上一桶鸡血。
罗羽钦没什么朋友,在学校也是独来独往。过于病态的生长经历让他难以正常和人相处。
他只是一个不知名的私生子,失踪了,死了,都没有人在意。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偶尔聊闲篇,可能会八卦一下这个最不受宠的孩子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不过,世间的巧合莫过于此。
罗逸轩潇洒半生,得了肝癌,想活命想移植。能找着的儿子女儿们,竟然还都不适配。但有钱就行,有钱就能解决问题。
他让人去四处找寻合适的肝源,城里没有就去乡下,乡下能办成的几率更大,一个病人能拖垮全家人,钱的诱惑是巨大的。
这一找,竟然找到了失踪两年的罗羽钦。他躺在河北某县医院的病床上昏迷不醒,但他的肝和罗逸轩配上了。
兜兜转转,罗逸轩随口的一句话害他被人“抛尸”荒野,到头来他还要奉献自己一半的肝来救罗逸轩的命。
……
一切早有预兆,念筝坐在病床前掉眼泪,冬至已经昏迷了两天,还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最近一段时间,他常会头痛,来得迅猛尖锐,严重时痛得说不出话干掉眼泪。本来打算带他去市里的医院看一看,还没来得及,冬至就晕倒在厨房,手里还拿着给念念冲好的奶粉。
苏白陪肖雨去北京参加乐队的选拔比赛,应该是很重要的,念筝不想打扰也不想麻烦别人,再一次用春江叔家的板车把冬至送到县医院。
医生建议他去北京,说得委婉:“我们这边水平有限。”念筝点点头,机械地回答:“知道了,谢谢大夫。”
深夜,念筝守着冬至收拾东西,准备明天就带他去市里医院。
病房里静悄悄,他熬着不敢睡。门外传来一阵嘈杂声响,几个高大的黑衣人簇拥着一个中年男人进来。
男人的头发几乎全白,形销骨立,但尚能看出不俗的容貌和矜贵气质。他饱含热泪,走过来握住念筝的手,作势竟然要跪下。
吓得念筝双手把他扶住,用气声询问:“您这是干什么?”
“我们一直在找小钦,找了两年了。”罗逸轩掏出一块做工精细的方巾擦拭眼泪,声音颤抖得恰到好处,“终于……终于找到了,我的孩子!”
他捏着几张罗羽钦的照片还有毕业证,在念筝面前晃了几下,以作证明。
念筝很愧疚,担忧地望着病床上的冬至,“可是他生病了。”
“没关系。”罗逸轩安抚念筝:“我会马上带他去北京最好的医院,肯定能治好的。”
念筝轻轻啊了一声,“那太好了,你们……什么时候带他走?”
罗逸轩颔首,“现在。”
他们走得很匆忙,念筝有好多问题没来得及问,只看了冬至几眼就被那些人推走,他挣扎着跑回来,急切地对罗逸轩说:“要是他醒了,能让他联系我吗?”
他随手撕下一片用来垫座位的报纸,写下了未来电子的座机号码,“就打这个电话就行!”
罗逸轩收下了,答应得很痛快。
“行,那就行。”念筝点点头,看着他们推着担架车带走了冬至。
“等一下!”他想起些什么,从病房拎出一袋橘子,追了上去,“这个你们拿上吧,他最喜欢吃这家的,一直舍不得买……”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早知道多给他买点了。”
他把橘子塞进罗逸轩手里,看着冬至苍白的脸,“他头上有旧伤,有时候会疼,您让医生好好看看。”他喋喋不休,“看看是不是伤口没恢复好,有没有好的办法根治……”
“还有他挺喜欢吃甜的,哦对,您是他父亲您肯定知道。”
罗逸轩笑笑,“当然知道。”他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不想和一个乡下佬在这里耗费时间,却装得言辞恳切:“那我们先走了,等他醒了一定联系你。”
紧接着示意身边的保镖给念筝一张银行卡,“一点心意,这两年麻烦你的照顾。”说完便带着担架车消失在了走廊尽头。
念筝根本不在意什么银行卡,他推开保镖的手,想要再看一眼冬至,却被拦住。
两个比他足足高出一头的强壮男人一左一右地挡住他的去路,念筝一着急从他们手臂下钻了出去,“等等!你们等等!”
他后悔了,他要跟着去,他可以自理一切费用,不会添麻烦,不管冬至醒了之后要留在哪里,他都要待在冬至身边。
等他跑下三楼,几辆黑色商务车已经扬长而去,他立刻回去找那两个保镖,求他们带他一程,人却早已不知去向。
罗逸轩自始至终没有过问他的名字,因为他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人。
卑微如同那张写着隽秀笔迹的一角报纸和那袋品种普通的橘子,被丢弃在医院门口的垃圾桶中,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