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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少爷宋子甫何文岑小说

  • 时间:2021-05-26 16:07
  • 现代都市纯爱小说《假少爷》的主角是宋子甫何文岑,是作者摧摧枯拉朽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假少爷小说主要讲述了:宋子甫他出来玩,他原本是准备买些糕点的,但是当他看到旁边的糖果的时候,他选择了糖果。网友热议:我记得你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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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少爷

  • 假少爷宋子甫何文岑小说

    只有孩子才会拿糖果作为交换。宋子甫的目光静静看着他,半明半晦中看不出他的情绪。

    最后他收下糖,沉声道:“夜深了,少爷在这睡下吧,隔壁有间客房,我去那睡。”

    说罢宋子甫拿起帽子,拍了拍上面的灰。何文岑没有动,他嘱咐道:“少爷,我的床有些硬,你可能睡不惯,柜子里还有被褥,可以垫垫。”

    “好。”何文岑应了一声。

    宋子甫便抬脚出了门,冷风扑了个满怀,何文岑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落寞,他刚捡到这个人的时候,很瘦,隔着薄薄的皮肉能直接摸到骨头,那时也是个雪天,他的旧棉袄上沾了污黑的血迹,他浑身都是脏的,唯有那双眼睛,干净,透亮,温柔安静地看着他,让人想到踩在细软雪沙里的小鹿,蹄子踩在雪地里留下一个浅浅的窝,也踩在他的心上,留下一个浅浅的月牙。

    宋子甫是认得何文岑的,九年前。

    那时的何文岑大概九岁,而他二十岁,战火纷飞的年代他从上海逃到北平想来投奔在吴家做管家的父亲,结果却被人乱棍打了出去,说他父亲是偷东西的家贼,他们不可能让一个家贼的儿子进入吴府。

    他父亲姓唐,单名一个正字,从小便教育他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怎么可能会做别人口中的家贼?他靠着微薄的人脉打听到了内部消息,那吴家老爷有意偏袒自己的丫鬟,颠倒黑白,将指认贼人的父亲污蔑为家贼,赶了出去。乱世之中,无钱无权的父亲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堂堂正正做了一辈子的人,到头来却连狗都不如。

    说到底,做别人富人家的管家,只能是一条狗,如果有一天朝着主人狂吠,那是栓不住的野狗,只会被乱棍打死。

    最后父亲流离失所,死于风寒。

    宋子甫没了最后的依靠,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想复仇,但却没有本事,在北平没有人脉,连生存都成问题。

    那天的雪很大,锋利的寒风直直地往脸上剐,好像要剐掉一块肉来。宋子甫睫毛上铺了一层薄雪,他站在茫茫的大雪中,不知道能去往何处。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双棉布鞋,黑色的布面,看上去厚实,保暖。

    “哥哥,你待在这不冷吗?”那时的何文岑还是何家的小少爷,粉嫩的脸庞晕着两团粉红。

    何文岑的父亲是个进步青年,满腔爱国热情,与自己原本的老式家庭割裂,一心向民,在北平租了个小院写文章,以笔为武器,痛斥北洋军阀的恶行。但也是这激进的行为,为他家招来了灭顶之灾,父亲铃铛入狱,他之前得罪的那些官绅富商天天上门来找家人的麻烦。

    那时的何文岑十二三岁,已经能在北平找到活补贴家用了,但到底抵不过那些官绅的刁难,十五岁那年的冬天,他被一群人打了个半死,奄奄一息。母亲没钱治病,又听闻吴家在找少爷,死马当活马医,索性将儿子带到了吴府,碰一碰运气。

    宋子甫记得那时他抬了抬眼皮,簌簌的雪便往下掉落,何文岑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捧住了他的脸,温热的掌心带来一丝暖意。

    何文岑笑了:“好冰,你是雪人吗?”

    宋子甫没有说话,何文岑便走了,过了半蛊茶的功夫,何文岑端来了一碗面,上面窝着金黄灿白的荷包蛋,九岁的何文岑将面递到他面前,道:“哥哥,我请你吃面。”

    “我妈妈做的阳春面,可好吃了。”何文岑不由分说,将那碗有些烫人的面塞进了他的手里,“我妈妈的面摊就开在外面,你要是饿了就去那里吃面。”

    “我叫何文岑,你报我的名字,我妈妈不收钱。”小小的何文岑蹲下来,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你快吃吧,面凉可就不好吃了。”

    宋子甫看着他,又看了那碗面,半晌后拿起筷子,吃了第一口面。

    “哥哥,你怎么哭了?面不好吃吗?”何文岑皱起了眉,替他擦去眼泪。

    北平满城的风雪,忽的吹来了一阵带有暖意的春风。

    宋子甫摇了摇头,看着何文岑,说面很好吃。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想来何文岑是记不得了,后来宋子甫改了个姓氏找了家店成为算账的伙计,之后因为账算得好被举荐成为了有名丝铺的伙计,再后来他通过人脉成为了吴家年轻有为的管家。

    这些他不过仅仅用了一年时间便做到了,他本就是个精明能干的人,端着一副冷漠的眼,叫人直哆嗦。只是他再经过那个小小的街巷,再次看见那个面摊时,心里总不由泛起一阵暖意,只是后来面摊不见了,那个小男孩,也随即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

    之后便是他的复仇,他点燃了一把快意的火,半夜烧了吴府,火势太大,门又被他刻意锁上,吴家本宗的人被烧死大半,剩下的也几近残废。只有那吴家小少爷逃了出去,但三年后也被他给暗中杀害了,只不过本家的人始终要找一个继承人,于是宋子甫只好敷敷衍衍过来认人。

    他一开始是没认出何文岑的,但他认出了何文岑的母亲,她还在面摊上煮面时,宋子甫曾去吃过几次,他想再见见那个小男孩,却总是无缘。

    后来总算见到了,却是在吴府的大堂内。九岁的小孩子长高了,却瘦了,手臂擦破了皮,嘴唇干裂,声音沙哑,什么也说不出来。

    宋子甫将他收留了下来,现在想想大概是命中注定,何文岑是他的劫,早在八年前就曾埋下了因缘的种子。

    宋子甫转了转手上的湖绿色扳指,叫来下人传话,片刻后作为心腹的小厮赶了过来。

    “先生有何吩咐?”

    “我安排的事情都办妥了吗?”

    “都办妥了,只是先生,我有一事,实在想不明白。”

    “何事?”

    “为何先生整理的包袱里……全是,吴少爷的衣服。”

    宋子甫没有说话,半晌后开了口,却只是一句:“你照办即可。”

    小厮没有多问,缓缓退下。

    宋子甫抬眼望了望远处房间里亮着的灯,想起何文岑好像很怕冷,于是想着明日一早再去给他买件过冬的衣裳。

    何文岑是下午上吊自杀的,那天宋子甫正在给何文岑买过冬的衣裳,回到家就听见下人哭天抢地的声音。

    他一下没缓过来,差点跌倒在地,手里的厚棉衣掉落在地上,天上开始飘雪花,宋子甫感到冷。

    他都已经做好让何文岑一个人逃走的准备了,却没想到何文岑居然会自杀。

    雪花飘在他的发丝间,慢慢融成水,冰凉的水滴滑落脸颊,宋子甫甚至不敢走进他自杀的房间,只远远站着,半腔的话落了个空,他有很多话想说,半晌后却什么也没说,毕竟这个人,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了。

    宋子甫不曾动过心,他也不太能感知自己的情绪,仿佛他生来心如木石,无悲无喜,但他是有点喜欢何文岑的,虽然他从未说出口,但他确实是喜欢的。

    他喜欢那个少年被烟味呛住时眼角渗出的泪花,也喜欢接吻时他轻颤的睫毛,更喜欢看他坐在屋前的台阶上看晚霞,一大片一大片绚烂的色彩随意涂抹于天边,他坐在那就像一幅油画。

    明明三年前他只是想和这个少年合作,等资产一到手便散伙,可真的到了三年后他却不忍心让何文岑面对这些,如果非要有一个人出来面对,宋子甫生出了自己独当一面的念头。他都想好了何文岑以后的路,只希望他能过得好一些。

    可他没有等来让何文岑走的那一天,只等来了何文岑走的那一天。

    想来大概这就是报应,他牺牲了吴家那么多人来给他父亲陪葬,到头来却将何文岑也关在了里面。

    下葬的繁褥礼节宋子甫全交由下人打理,那几日他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只默默看雪。后来宋子甫终于从房间里出来,却是宣布离开。

    他将从吴家这里转移的大部分资产都拿了出来,无视众人目光,轻飘飘地说了一句:“不错,我是家贼。”

    父亲大概很失望吧。宋子甫想,他堂堂正正做了一辈子的清白人,到头来儿子却成了利用别人偷钱的小人。

    宋子甫将那些要债的人全都打发了,随后乘着新年的第一声礼炮声离开了。

    那天是除夕,吃年夜饭的日子,宋子甫没吃上,他踱步来到一记面摊前,点了一碗阳春面。

    吃着吃着,这个冷漠挺拔的青年人便哭了,咸涩的泪混在滚烫的面汤里,里面倒映着何文岑那张脸。

    宋子甫回到了上海,与那个总是下着很厚的雪的北平彻底断了联系。

    他靠着精明的算数能力与人做起了洋烟生意,又与军阀拉近了关系,开了个小小的歌舞厅。

    莺歌燕舞,繁华一梦,歌女们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踏着轻巧的舞姿,绕花旗袍下露出白嫩的小腿,高跟洋鞋看上去很尖,宋子甫总疑心那些女郎会摔倒。

    那天宋子甫正在买糕点,软糯的苏式糕点他很爱吃,他买了一盒松花饼,又提了一记马蹄糕,正要结账时却听见前街传来一阵骚动。

    前街是烟花柳巷,常常惹出些祸端。宋子甫并未在意,但他刚要抬脚走人,一个黑影却猛地撞上了他。

    糕点洒了满地,前来追人的混混骂声不断,宋子甫脾气不算好,抬着眼皮想要找茬,却在抬眼的瞬间怔住了。

    面前的少年被人钳住了手脚,身上穿了件破破烂烂看不清颜色的烂衫,脸上全是灰。

    但宋子甫认得他那双眼睛。

    这是何文岑。

    “放开他。”宋子甫看着那群人,冷声命令道。

    为首的混混脸上有一道疤,很长,他看了宋子甫一眼,笑了:“不好意思,冲撞了这位爷,这疯子脑子不太好使,总是干些傻事。”

    “我说,放开他。”宋子甫的眼睛微微眯起,他身上有种让人不得不臣服于他的气场。

    混混看了他一眼,稍稍松了些力气,但并没放手:“这位爷你是不知道,这疯子蛮横得很,稍不注意就会乱咬人,我们可不敢松开啊!”

    疯子?宋子甫有些愣,何文岑被人钳住了手脚,止不住地挣扎,他的手腕上布满了深红色的红痕,嘴里低声嘶吼着,看上去确实像个疯子。

    “这疯子是月初送到我们这来的,起初并不是很疯,只是傻傻愣愣的,结果后来也不知道谁刺激到了他,越发难控制,也是咱们老板倒霉,买了这么一个糟心玩意儿!”混混啐了两口,大概是感到晦气。

    “这个疯子,你们老板是从哪买过来的?”宋子甫试了好久,才从喉咙里发出一点声音。

    “不知道,大概是北方,那里的人便宜,也好干活。”混混见宋子甫打听人口,以为他有买人的打算,便做起了生意,“要我说,这位爷要是想买几个人使唤,我们这就有不少人可以挑,兵荒马乱的,可便宜不少。”

    何文岑继续挣扎着,那双眼睛因为挣脱不了禁锢而充血,看向宋子甫时目露凶光,大约是把他当做了一伙人。

    宋子甫静静地看着他,走到了他的面前,何文岑向他扑来,锋利尖牙堪堪擦过他的下巴,小弟见他不老实,立马朝他肚子来了一拳,何文岑顿时熄了火,弓着背,像一具死尸,小弟还想再来几拳,被宋子甫拦了下来,接着他便看见地面上绽开了几滴血花,滴答而下地还有何文岑的泪水。

    宋子甫说:“这个人我买下了,两倍价格。”

    宋子甫的话像一声惊雷,引来了一阵唏嘘,大概谁也没想到,面前这个看上去精神正常,衣冠整洁的体面人,居然会买一个疯子回家。

    交易进行地很顺利,混混解决掉了疯子这个麻烦脸上堆着笑,混混头子将锁链交到宋子甫手上,提醒了他一句:“这疯子看到算盘就会发疯,到时你可以用这个把他捆住。”

    宋子甫接过锁链,没有答话。

    混混们悻悻然走了,何文岑蜷缩在角落里没有动弹,大概是被那一拳打痛了,抱着肚子止不住吸气。

    宋子甫朝他走来的时候他还往里缩了一下,大概因为别人还要欺负他。

    也不知道是被打了多少次才练出来的条件反射,宋子甫手滞在半空,到底是没碰他。

    后来传口信叫来了下属,将人安置在了家中。

    原本想买来解馋的苏式糕点反而让他没了食欲,宋子甫在糕点铺站了片刻,最后买了一盒水果糖。

    口味很多,颜色很漂亮。

    何文岑以前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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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摧摧枯拉朽   类型:现代   状态: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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