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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雨人叶不五朔方小说全文未删减

  • 时间:2023-02-25 09:37
  • 为您推荐优质好看的小说《偷雨人》,由作者叶不五倾情打造的小说正推荐中,围绕主角朔方讲述故事的偷雨人小说主要内容是:醒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只有记忆留下有关他的记忆,记得他是谁。热议:是你吗?
  • 偷雨人小说

    推荐指数:8分

    偷雨人

  • 偷雨人叶不五朔方小说全文未删减

    现在听我说。

    我的艺名叫,陀思妥耶夫斯基+10086。

    陈二说我的艺名体现了对俄乌战争的批判与嘲讽。很酷。但实话实说,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早就厌倦了血色的灾祸。

    我出生时甜党和咸党在城区争地盘,甜党接连炸毁贫民窟四间生产房,他们敢这样做,只是因为房里只有女孩、孕妇以及刚出生的女婴,就算有伤亡也不计入战损统计。

    幸运。我不在房间。炮火看不到我,产婆看到我,据说产婆对我妈说,是女孩,我发发善,帮你红烧了配饭。据说我爸救了我,他说,留她命,可以卖金币。

    在贫民窟杀死一个婴儿不算什么。那里有自己的节奏,自己的审美,脱离轻快、奇思、幻梦。人一旦放弃欣赏新生事物固有的美感,杀戮,就降临。

    我现在身处录音室,和乐队录制新歌。贝斯手正和合成器手对峙。贝斯手指责合成器手故意编跟不上的节奏,旁观者吸了两口大/麻,递给贝斯手。烟雾缭绕,手和琴板加速摩擦,好节奏。

    有人说我们乐队做的音乐很脏,源自黑暗、性和违/禁/品。怎么会,不过有大/麻参与而已。说的人一定没见过贫民窟女孩怎么做音乐——

    先学会长大,小女孩。藏好食物和钱,以免被抢杀。不要去教堂,那是圣洁之地,有人埋伏其中,正等待强/奸女性。小心看路。张望身后的路,别被跟踪。每个转角处都向前窥探,别乱闯,会偶遇枪击现场。砰砰砰。那将是一场大雨。

    感受肺部挤压空气。哪怕短促的一次脉搏接力,就成为亮眼的星。这已经让大地里埋葬着的,上百万贫民窟女孩鼓掌起立。她们没有呼吸的记忆。

    争夺宝剑和十字架,圣灵会教每个人怎么歌唱。砰砰砰。雨点保持节奏。子弹从右/乳打进去左/乳穿出来,绅士们保护女人的生/殖/器。贫民窟里只有一点和富人世界一样,他们都靠剥削女人的下/半/身过活。

    鲜血横流的老舞厅。鸦/片焚烧出白云朵朵。音乐屠平耳膜。小雨,迸溅出五芒火焰。砰砰砰。人们歌唱,鲜红涌出喉头。高声部,尖叫声无望热烈。低声部。轰轰地倒下了,一个两个三个,更多人涌进来,践踏粗胚的女孩尸体。你知道,贫民窟最多,最卑贱的,就是人。在这里。唱好一首曲子比把踩得像个烂西瓜似的身体组装回去要简单许多,只要开口,就听见声音里的贪婪饥渴。罪恶正是艺术最佳的兴奋剂,呼喊,哀鸣,才华横溢。

    此地,太阳升起不为光明,是为迎接下一次黑暗。

    如你所闻,我们乐队的音乐太甜太干净。

    去年乐队队长陈三带我们去她的学校公演,她的女朋友卢樱也在,和她是同学。她们长得相当神圣。听我说。所有大学生都是神圣的化身,超越圣母玛丽亚,凌驾耶和华。学校很漂亮,和我那倒霉的贫民窟完全两码事,我走一圈就迷路,两圈还没找到北,第三圈我也想考大学,读高中,至少念个幼儿园,可惜我生在贫民窟,我太穷,甚至买不起廉耻。如果我能上大学就好了,就可以在宿舍刷手机在教室刷手机在食堂刷手机,体验无所事事,不用担心下一餐的事。

    队长身上的味道和我妈一样甜丝丝的。女人是贫民窟里尚存的甜点。香水、口红。柔和而性感。摇滚乐在校园里生病了,这里甜得过头了。我的音乐需要另一条叙事线,需要单声鼓点和一名反派,还需要女人,不需要因果关联和结构逻辑,它自己正在走向高/潮。

    现在听我说。

    我偷过琴,在贫民窟吃过人,虽说应该吃得精心动魄,那可是个人,但我对此的记忆是黑暗,只有一团乌云,它拖着阴沉沉的、斑污的大肚子,在我的记忆里喋喋地暗笑。

    十四岁,连降暴雨,四处滚动液态珍珠,河床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它每呼吸一次,都要从自己的腹腔内吐出鱼白,雾气填满了我的视野,防洪抗洪警报塞满我的耳朵,城区变得像一锅粥,外头的灾民渐次涌进贫民窟,黑色身影被路灯拉长,再被红色的警示灯搅碎。

    稍留意这群人:卖女养家,养儿,顺便养自己的戏码时时上演。抢饭,抢钱,抢老婆的单身男人比比皆是。我妈得出了一个欢心鼓舞的结论:形势大好,生意要有。

    我妈去江边偷警戒线和警示灯,随后打扫了房间卫生,摆木凳,地面铺干草一捧,叫了个隔壁识字的王大爷帮她写张开业告示,我妈念:妓院开业卖身。他写:鸡园开也买身。我妈一瞧,工工整整六个字,挺不错的样子。

    我妈将我的衣服剥光不剩,缠上警戒线,开启警示灯,红灯闪闪,雨水敲击窗玻璃,如打击乐器的鼓皮发出低音嘭嘭,声声低回不已。

    我妈得意地大笑起来:有氛围了。

    可惜,天一直在深深叹气,整个世界快被暴风雨掀翻。地界上全是些灾民,手面上又不阔绰,就没什么生意。我妈不管我舌头已经冻得不听使唤,只怪我是一名业余妓女,揽客业务不纯熟。

    你连吊死鬼都赢不了!我妈说。灾民把路边吊死者、枉死者、跳楼者的尸体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啃嚼死者的鼻子和嘴,整个贫民窟吧唧吧唧地响。像一个幻境。人已经不是人,剩原始的贪欲指挥器官在咀嚼,吞咽,消化,还清醒着的人看了,倒不会觉得不适和害怕,就是处于一种幻觉丛生的状态。他们像做梦一般争食人尸,泛着泡沫的血水被土地吸入、吸入,然后天就沉甸甸地叹气,落雨。

    我们百无聊赖,坐在一起凝视一滴一滴雨水逐渐消失于窗玻璃,然后在不知道哪里的地方重新组合滴落。我妈把木凳拍得咯吱咯吱响,说,妈的,日子过不下去了,逼老娘又要去杀人越货。隔壁识字的王大爷听到了,嘴里叼了根大骨头,探头进来含含糊糊地说,怪你老公死太早,现在鸭店比鸡店生意好。我妈听了,一阵懊恼,大声喊不公平,男人到处占尽了便宜,怎么连做鸡的生意也抢?

    眼看闪电一直暴躁,将高远的夜空撕裂,我妈也暴躁起来,准备去街边捡几条惨白无肉的大骨头磨磨谋生的菜刀。这时她听见远处传出来踢踢踏踏的皮靴声,循声望去,有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正往我们家的方向挪过来。我妈转头对我说,看见没,一会儿走过来你就抱住,就算是鬼你也要给我拿下!

    我实在太饿了,腿软得像煮烂了一般,冲上去啪嚓一声瘫地上,好在抱住人腿了。接着,我听见头上有一个声音,轻轻地说,穿好衣服,放开我。我抬头一看,那人腿上绷着一条藏蓝色裤子,裤腰挂着一副银灰色的手铐,好像大耳环一样,耳环上面是一张女人的脸。雨水在她的瞳孔里留下细小波纹,那一刻我有种错觉,我们都是被禁锢在名为“地球”大鱼缸里的鱼。

    女人看看警戒线,又看看开业告示,对我端详了半晌,说:你是妓女。

    我还没回答,我妈便骂道:他妈的,嘴巴放干净点,你是谁啊!

    我是警察。女人说。

    在贫民窟,警察大多数只存在于传说中,或者梦中。他们太过正义,以及光明,不怎么出现在幽暗里。当女警出现,便给人一种迷失感,弄不清当下是清醒的生活,还是犹在梦中,或是真实世界的造景以不寻常的伪装渗入,流到可知可控范围之外去的幻觉。

    我现在讲起这些事,纵然女警的影像快要模糊,纵然别人常常怀疑,我们是否相遇过,她会不会是存于留声机里一晃而过的某段高频。但我相信曾经存在过,我全部相信,我说的不是相信相遇,而是相信别离。

    听我说。接下来的日子雨不停,灾民不可思议地疯长着,排成纵队在贫民窟巡逻,将人尸啃食成清一色的白骨,供养他们永不餍足的胃。有时饿极了,他们也吃活人,从生命里吮吸生命。

    我站在窗口眺望,女警每天晚上七点半都会路过我家。夜色威风凛凛跟在她身后,像巨大的黑斗篷,她从我窗前走过,我和我的家就被装进黑斗篷里。

    一晚。一晚接着一晚,夜不再捉摸不定,夜成为无数个女警的固定集合。

    七点半,女警如期而至。好奇在黑暗中持续发酵。我不顾妈妈非必要不出门的交代跑了出去,空气中混合着雨和血的气味。你每天来这里做什么?我将手伸向她的肩膀,潮湿的高温让我立即缩回手。在我的注视下,她凝滞不动,黑发被夜风抚摸摆弄,时起时落,飞飞扬扬,幽暗的光线沿着她隆起的鼻骨往上延伸,勒进眼周,使她的眼睛在黑夜中像光网里一只水淋淋的鱼。

    协助灾民撤离。女警的眼睛略颤了颤。你要跟我走吗?

    我对女警的回答,生出了一些疑惑,我没见她协助灾民离开贫民窟过。我不走。我摇摇头,飞快地跑进家里。等到天亮,我的手掌里还爬着那股潮湿与温热,黏黏的,像被蜗牛路过。

    妈妈拖着一条人腿回来了。

    妈妈半边脸颊被咬破了,嘴角挂血珠。她拖人腿就像拖一袋大米一般寻常。过来搭把手。妈妈说。我扶住膝盖,固定住人腿,妈妈找出菜刀,掀开人腿上覆着半条藏蓝色裤子,切割,血水像蚯蚓一样爬出来。

    妈,有别的东西吃吗?

    别他妈挑三拣四,信不信老娘把你吃了。妈妈绷起脸来,一两滴鲜血从她脸颊上的齿痕里溢出来,像樱花一样开起来。

    七点半,女警没出现。我躺进干草堆里,凉风沙沙地游走,冷意直直地打到我骨头里。藏蓝色裤子的记忆和停在腿骨上的苍蝇一起嗡嗡作响。我很想撵走它们。

    不走吗?半梦半醒,我听见女警的声音了。我跳起来,往门口跑了几步,东张西望地寻找声源,女警的背影正好消失在街角,路边几丛野草歪向一边,而脚踩过草叶的沙沙声还在耳旁喁喁私语。

    再等等,秋天马上就到了,雨会停。妈妈擦着偷来的口红说。我们站着,疲惫地眨巴眼睛,透过雨水凝望百来号拖着行李踉踉跄跄地进入贫民窟的灾民,他们干瘦、黝黑,如枝条般在路上随风晃悠着。我生在贫民窟,外头的人最不屑踏足的地方,此刻站在令人恍惚的雨中,难以辨明身处哪里。小雨沙沙,是神仙遗落于人间的节拍器,大雨顿挫生姿,像琴键,砸进拥挤的人群里,高亮,弹在树叶上,就哑一下。富有诗意节奏的落雨,让人极易忘记身处的是一个腐烂和死亡的王国。

    七点半,雨水咕噜咕噜叫唤,太阳的血流尽,天空陷入黑暗的昏迷,女警来了。为什么不走?为什么要走?你自己也看见了,这里不是人待的地方。我的家在这里。我听见了女警发出一声幽幽叹息,它使我第一次直视了她的嘴唇。她的嘴唇轮廓僵硬,颜色像受伤的月亮那样惨白。你生病了吗?我说。我明天再来。女警说。

    这个上午,我把以前偷来的电子琴从杂物堆里拽出来,3367,没一个音会响。妈妈咚咚咚小跑过来,啪的一声朝我脑袋呼巴掌,你做什么?我说,妈,琴坏了。傻瓜。妈妈说。把琴给我。妈妈说。她垂首低眉,把衬衫衣袖拉拽过手掌,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擦拭脏兮兮的琴键。小雨在我们头顶沙沙作响,电子琴在妈妈手里沙沙作响。

    我想弹琴给你听的,可惜我的琴坏了。晚上我十根手指紧紧扣,抱住电子琴,跟她讲。我妈说人生病了,只要听琴声就好了。是吗?嗯,我妈生病都要听我弹琴。我也会弹。我学她讲话的语气,我问,是吗?我大学读的是钢琴系。那你为什么做警察?学科的尽头是公务员。我听见她自嘲式的轻笑声。小雨在我们头顶沙沙作响,沙石在我脚下沙沙作响。还有新萌的情绪,在我的心头沙沙作响。谁教你弹琴?我妈妈。可惜我妈妈脾气越来越不好了,她很久没教我新曲子了。我教你。女警靠近我,伸手按向琴键。空气弥漫潮湿的高温。可我感觉她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是僵硬的。因为琴键之上,她的每一根手指笔直而苍白,缺乏柔软度,长久地按在沉默里。

    沉默被一种单调而又低沉的声音打破。嗡嗡嗡,嗡嗡嗡。不远处缓缓正飘来一团低矮的黑云,上万只小苍蝇聚集在一起。它们盘桓于灾民四周。他们又在找吃食。嗡嗡嗡。紧接着有尖叫声灌进我的脑袋,并在我脑袋里摁下一个个高音,持续尖叫。女警用短促的声调命令我:你进屋去。那你呢?我有配枪。

    我跑进屋,趴在窗前,黑云逼近使我看不太清外头的景象,只听见一阵步伐煞是匆匆,再看灾民已绕过我的家,向南而去,隐没在街角。

    推开门。女警、黑云、灾民,都无踪无迹。街角搁着半截小臂,雪亮刺眼,半截小臂上有半只手掌,三根指头,一小块藏蓝色碎布。月亮青黄的光和生肉的气味裹挟着我,它们像一种载体,把我载去一个熟知的、但与现实认知不能连接的维度。

    我以为这一夜是真实的噩梦。可下一夜,女警又完完整整地来了。

    白日从此漫长无边。我日日趴在窗前昏睡,或者等待,直至夜的灰羽毛从乌云浓密的翅膀里纷纷掉落,堆积在我脚边。她来,她靠近,潮湿的高温涨满了整个夜,羽毛粘在一起,从灰叠成黑。她的眼神更是粘稠似水,将我浮起来。

    我很早就知道。神秘的事物对我总有吸引力,她是谁?为什么接近我,这是一种诱惑。我怀着恐惧和兴奋,一天又一天地等待真实意图的揭示。

    月光下,她的手在键盘上无声地起舞,每一根手指,动起来都不容易,它们僵硬而又苍白。逢曲子的快速跑动段落,就呈现一种诡异的、直楞的机械感。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来了不太说话,只是用树枝往泥地里戳,画些谱子,写些字,叫我临摹。心情好的时候,会一边弹,一边低声哼歌,还会与我交谈。对我来说她就是百科全书,是指定教材,是看向世界唯一的窗,风景砸向我的眼,我无限憧憬地仰望,仰望风景,还有她。

    贫民窟外面有什么样的人?四种,幸运者,幸存者,被世界抛弃者和抛弃世界者。

    外头的女人是不是能更轻松地做饭洗衣服带孩子了?这是一个男权主义的想法。

    外面的天是蓝的吗?山也沉默吗?麦当劳店里的椅子是不是和传说里的一样,是蛋黄的颜色,桌子是夏日西红柿的艳吗?你为什么不走出贫民窟自己去看看,嗯?她声音的质感如桃子吃近核的口感,又沙又脆。我们对坐着聊天,细碎的雨幕笼罩她,四周薄雾悬浮,像朦胧的梦境,藏虚幻的美。气流中有她皮肤的气味,甜甜的很好喝。雾绒绒的发丝,附着雨滴,以波的形式,微微震颤,隐隐流动,虽然我看不清楚她的眼睛,但知道她在盯着我。

    在贫民窟,女人们很少相互端详,这里女疯子太多了,女疯子的身影重重叠叠,穿不同的服饰,色调暗淡,表情木然。世界的眼睛里没有她们,她们的眼睛里也没有世界,除去子宫和类洞状的一些器官还要为男人所使用,其余肉体和精神已奉献给虚空。她们的打量近似“道”,生于有,有变无,玄之又玄,似是而非,雨一样空濛的迷漫。

    而女警不一样,她有力地注视总能让我的内心充满了渴望。渴望知道她的一切,身体里不停地钻出无畏的好奇,想要钻进她;或者说渴望成为她,渴望两股不相干的雨水,在某一些时刻汇聚,厮磨,嵌合成同一股。

    她如此危险,如此神秘,我如此渴望。我感受到的就是这样,她再造了一片新风景,不同于贫民窟铁锈味的青黄月亮、幽寒的铁皮房、血、饥饿。是干净、纯白,深而无边,悬置在现实生活之上。我置身事外,却炽热地凝望。我想象凝望有实体,像闪电一样从身体劈出,它尖尖的尾部挤进深而无边的净土,顷刻就会看到暗红的火焰腾空而起。然后下雨。细细密密的雨吻落在身上,很快就全身湿透。

    十四岁的雨夜,雨水以女警为中心,呼啸聚拢,闪电洁白又直挺地在夜空中闪烁,雷声遥远而隐秘,我一次又一次吸收水分,褪掉旧叶,长出新根。过去无知的生活被和她相处的时间泡开,变得越来越寡淡无味,我嗅到未知世界里缤纷、鲜浓的香味。

    我不得不心甘情愿臣服于这段微小、潮湿的日子。它们像魔术师变出的实景,由梦幻、神秘、不可思议的单位构建出全貌,成为可触的现实——

    离开贫民窟,和她一起离开,这件事每一晚都有可能发生,每一晚,甚至就是下一晚。当然,它也有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我认为它会发生,因为它曾经快要发生过,就差我的确认。我必须等待它再次发生,等待捕捉猎物的机会。

    我将忧郁的困境和迷人的幻觉交织在一起,漂浮在点缀雨滴的黯蓝夜空。我期待她再次说出那句话,只要她再问出口,就跟她走,无论她是警察还是骗子,或者是什么人都好。我想疯狂一把。我在期待。我在想象。想象的疯狂在体内冲撞,我承受渴望践行越界的刺激,和实际已然越界的恐惧。

    我等待着,从夏天一直到秋天。秋天到了,果子肥了,而雨瘦了不少。贫民窟虽还遍体湿透,身形已然稀薄而虚幻。

    一晚。我提树枝,临摹她的字。她径直过到我的身后,曲下身,伸手捏住枝条端头,改变我的笔势。她和我靠得这样近,发丝就在耳边飘动,身体几乎要贴上。心在舌尖打转跳跃,我用牙齿咬住它,并吞咽,让它顺着发痒的喉咙回到胸腔里。我对以上失控的时间失去了概念,可能是一首曲子,也可能天长地久。我无法确切的感知。我未敢动弹,漫长的视野里仿佛出现一条藏蓝色的河流,妈妈在用红勺子舀河水,大雨在夏夜里挥舞不止,这三种场景纷纷扬扬,交替出现,就要重叠在一起。就在这当口,手中的枝条动得厉害,我见地上有一行字:我明天不来了。

    我紧张地考虑了一下恰当的措词,我说,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字字都在雀跃,就如往日的雨水一般。不方便,你出去后来找我吧。我听到纽扣吧嗒一声,转回身去,看着女警模糊的黑影向我走来,将一件漆黑、沉重的东西放入我手中。我叫朔方,警号193019,你记得来找我。好。我说。我记得女警那天离去时的身影,一团黑色的山羊绒毛,轻软柔和,有一些细细碎碎的毛边。刹那间我好像懂得了某种,在人世间流浪的物质。后来我用所有岁月去拷问那到底是什么,可是真相依旧一言不发。

    她走得忽快忽慢,步伐的规律,比雨落下得更加无序。我不停地设想她回头的样子,但我的想象力不够锋利,无法割破真实的旱地。待红日升起,才观察起女警给的那件东西。是手枪。我将它贴身存放,耳边不觉响起女警临别之言:你不会忘记说过的话,你会来找我的。

    我每天对窗枯坐,窗子的外面是那片她曾经来过的野草地,土地上遍布秋日红叶,伤痕累累。我听见收音机里甜美的播音腔从那里缓缓升起:雨季不再来。

    如果在二〇一五年,有人告诉我,一年之后的十四岁,我将到遇到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然后我们将在一起相处九十多个夜晚,那个女人是我杀人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我会觉得这是绝不可能的。

    现在想想。我如此天真。世界如此荒谬。

    听我说。我没有忘记她。没有忘记我说过的话。两年后,我在走出贫民窟之时,妈妈擦拭电子琴的沙沙声响并未追赶而出。隔壁王大爷追出来,他紧盯我,眼球过于用力而暴突出来,说,你妈烧掉了吗?我点了点头。他的嘴边浮现出傲慢又神秘的微笑,说,当年水灾如果不是老子可怜你们娘俩,分了你们一条人腿,你妈早就该死了。你现在去哪里?他问。我边走边说,去外头看看。他在我身后喊,婊子狗造的,外头你能待?你活不下去的,回来老子养你!

    我往前走,四周弥漫着潮湿的高温,女警的身影钻出记忆,飘然而至,于眼前明灭不定。妈妈擦拭电子琴的沙沙声响依然没有追赶而出,而风吹动路边碎骨的声响沙沙而来,犹如落雨一般。

    我叙述这个故事,其难点不在于它是一桩迷蒙而晦涩的幻觉,而在于它令我感到无力,我无力扭转它的混乱之处。故事它总是自顾自发展着。

    我依照女警所教,寻到D城公安局,它独占一个荒寂的院子,落叶无拘无束地飞扬,向着天边延亘,直至已知世界的尽头,我踏其上,就仿佛踏在被命名为未来的事物上,踏足的一切比无垠更无垠,还有什么能更远。

    我走上一会儿,停下脚步,拦住两位匆匆而过的警察问询,请问朔方在吗?他们说你别在这里找朔方,往后头找,你看见后头那块空地了吗?他们指给我看,空地上荒草已经长得很高了,我问,她在那边?他们说,是啊,烈士陵墓,你往后头找,编号193019,就是她了。我站在那,周围凝固的空气,在吞没我之后,又像对待一片落叶,把我摔到脚下的地面。我问,她是什么时候去世的?他们奇怪地看着我说,当年这么大的新闻你不知道吗?三年前夏天水灾,我们局出任务,去贫民窟疏散灾民,她意外牺牲了。我问,是被灾民吃了吗?他们惊恐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只是软软地站着,我应该害怕,不然应该流泪不是吗?却不知怎么突然笑了起来。我大笑不止。王大爷傲慢又神秘的微笑,从贫民窟上空,穿越层层空气,掠过大雨和歌声,俯冲向我,构成另外一个冥冥迷迷的宇宙,使我难逃其中。

    我回到贫民窟,走进王大爷的家。你回来了。我点点头。他绕着我前前后后转了一圈,然后仰起头,脸上浮出傲慢又神秘的微笑。他说,我警告过你,外头那个世界,迟早会弄死我们。他扳过我的肩膀,两手全是污泥,又说,外头没一个好人。后来他说了九次“警察”,三次“阶级对立”,十八次“女人”,我使劲点头,像是非常理解他在说什么。我退后几步,举起手枪。你干吗?这是玩具吗?他笑得不停。砰砰砰,子弹打穿墙壁,啪啪啪,像落雨,子弹打进他的肚子,又穿出去。他还在笑。我不停开枪,一步一步走向他,最终鲜血淹没了笑声,只剩下喉管里发出的吱吱声。

    杀人的当天我做了一个梦:我回到贫民窟,回到家,七点半,推开窗,甜丝丝的味道和琴音从草地深处漫出,我隐约看到前面坐着一个女人。我轻轻叫了一声,朔方。那个女人沙沙地、僵硬地走过来,发出一声类似于落叶那样的叹息声。我壮着胆,将手伸向她的肩膀,潮湿的高温依然席卷而来,而指尖上悚然感到一阵冰冷。

    寒冷灼痛我,我便在真切的梦中醒来了。我起身。推开窗。草地上没有一个人,只有雨水在摇晃,夏天的影子搭在琴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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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叶不五   类型:现代   状态: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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