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12-03 11:26
- 现代纯爱小说《清冷白玫瑰》正在连载中,本书主要围绕主角傅之珩与时鹭所写,由作者月昼所著的小说清冷白玫瑰讲述了:傅之珩不是不喜欢时鹭所,他只是对时鹭很冷淡,但时鹭所喜欢的人只有他。热议:真的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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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8分
清冷白玫瑰小说
冰激凌……?
话题变得太快,我看着手机,皱着眉头反应了很久,回:“还好。”
于是兔子迅速给我发来了冰激凌店的照片和地址,又问我喜欢吃什么口味。
……
我耐着性子回答:“香草味。”
“我也喜欢香草味。”兔子说。
讨论完冰激凌的问题,兔子终于安静了。
傅之珩不在我有点不习惯,今天忙完还早,我差点顺手给他发消息问晚上去哪吃饭,拿起手机才想起他出差好几天了。
返回微信,和兔子的对话框在屏幕靠上的位置,下午提起的冰激凌店好像在A大附近,我想了想,或许可以去尝尝。
但我没想到的是,我会遇到那个咖啡厅服务生。
冰激淋店称不上是“店”,没有店面,只有一个临街的窗口,冷柜里整整齐齐摆满各种颜色的冰激凌。
而那个服务生换下了咖啡厅的制服,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黑色长裤,正从窗口后面的店员手里接过一只粉色草莓味的甜筒,无意中转头看到我,微微一怔,随后淡淡点了点头。
他的发色很黑,衬得皮肤更白,哪怕被暖色的夕阳笼罩,整个人依旧有种冷淡疏离的气质,让人想到傅之珩口中“难追”的形容。
我也对他微微点头致意,然后走到窗口前要了一个香草味的冰激凌球。
“您要杯装还是华夫筒呢?”店员问。
余光看见站在不远处边吃冰激凌边等车的服务生,我说:“华夫筒吧。”
仔细一想在这里遇到他也不奇怪,兔子会喜欢这家冰激凌,或许也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人常来。
我的车停在马路对面,举着冰激凌去取车的时候路过服务生身边,他又看到了我,礼貌地说了声“再见”。
吃掉一半的粉色冰激凌在他手里显得有些违和,我也对他微笑了一下,说:“再见。”
坐进车里我仍然能看见斜后方那个笔直的身影,像一株年轻的水杉树,被夕阳投下长长的影子。我第一次主动想找兔子说话,想告诉他他今天没来买冰激淋,错过了一个偶遇的机会。
但我最后还是忍住了,害怕兔子的话匣子打开关不上。
没想到很快,第二天下午,我又见到了那位服务生。
这次他依旧是被老板派来送咖啡,一个人跑了几趟才把咖啡都提上来,最后单独送到我办公室一杯,搭配了香草奶油味的纸杯蛋糕。
“这是我们店的新品。”他说。
“你们老板总给我开小灶,我的员工要有意见了。”我说。
服务生知道我在开玩笑,淡淡笑了笑没有说话。今天傅之珩没在这里,他的神情看起来轻松很多,我由此判断他并不喜欢傅之珩,甚至很有可能,他不喜欢男人。
我心里为傅之珩默哀了三秒钟。
服务生站着没走,我想起昨天的偶遇,随口问:“你在A大上学吗?”
“嗯。”他点点头,“开学大三了。”
——大三。我算了算,十九或者二十岁,还很年轻。傅之珩果然无耻。
“开学之后我就不在咖啡厅兼职了。”他又说。
我想了想,问:“大三可以找一些更正式的实习了吧?”
“是的,我找了一家律所,开学去那边实习。”服务生回答。
“学法律么,A大的法学院好像很厉害。”
他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谢谢。”
服务生身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很吸引人的特质,哪怕他冷淡寡言,也不会让人觉得排斥。
不得不说傅之珩的眼光是好的,总能挑出人群中最出挑的那个,虽然事实上大部分时候,他只看脸。
离开前服务生客气地对我说刚出炉的纸杯蛋糕更好吃,有空可以去店里尝尝,我答应了下来。
他的背影又让我想起昨天后视镜里的匆匆一瞥,不同的是今天他穿了咖啡店的制服,收腰更明显。
我的目光不自觉停在他腰上,然后往下是一双笔直的长腿。
人都会被美好的事物吸引,直到他离开办公室,我才收回目光继续自己的工作。
再一低头,看见手机屏幕上兔子的消息:“你有没有去吃昨天说的那家冰激凌店?”
我无奈笑笑,回:“去了。”
“好吃吧?”——这条后面跟着一只得意洋洋的兔子表情包。
“好吃。”
“昨天忘了告诉你,一定要点华夫筒,华夫筒是最好吃的。”
“嗯,我点了。”
“好欸。你点的是香草味吗?”
“是的。”
“其实榛子味和草莓味也很不错。”
“下次试试。”
屏幕上的对话无聊且幼稚,我竟然耐着性子聊完了,甚至还生出一种想要尝试一下草莓味冰激凌的欲望,不知道是因为兔子的推荐,还是因为记住了昨天服务生手中的甜筒。
夏天过去,天黑得越来越早,才六点多外面就暗了下来。傅之珩今天一整天,除了午休时问我中午吃了什么外都没有再找过我,我以为他在忙,便也没有打扰他,下班离开公司后自己回了家。
最近我想家里要不要养个什么宠物,不然偌大的房子总是这样空荡又安静,显得很冷清。
但是我和傅之珩都是怕麻烦的性格,宠物需要陪伴,我们两个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专门雇人看猫遛狗,又好像背离了养宠物的初衷。
于是我泡在浴缸里,拿起手机搜索“什么宠物养起来比较省心?”
正翻着网页,屏幕上方弹出对话框。
兔:“这下你总该信了吧?”
兔:“[图片]”
看到有图片,我直觉兔子又偷拍了傅之珩,但按理说傅之珩不在A市,兔子总不会追着他去了G市吧?
我点开对话框,照片很模糊,隐约可以辨认是在咖啡店门口的路灯下,傅之珩靠在车边,背手藏着一支俗气的红色玫瑰,而他对面的人似乎并不太欢迎这位不速之客,眉头紧皱,这么低的画质也藏不住眼里的排斥和不耐。
傅之珩回来了吗?竟然没有先告诉我。
分神想了一瞬,我的目光更多被照片里的服务生吸引,他换下咖啡店的制服,穿着一件简单干净的白衬衫,黑色头发被夜风微微吹乱,像青春电影里纯净的少年。
我仍旧觉得这样的人应该配一支白色鸢尾,玫瑰太热烈,不适合他。
回过神来,看见兔子发了新的消息:“不要再骗自己了。”
我……骗自己?我差点没忍住笑,摇摇头回复了一句“知道了。”
恐怕在兔子心里,我是一个盲目相信男人的恋爱脑,连出轨这种事都能替自己的未婚夫开脱。
这话也不全错,我当然可以容忍傅之珩出轨,甚至可以替他维护在我父母面前的形象,因为我要的只是一场共赢的婚姻和一个名义上的伴侣,是傅之珩或是谁,对我来说没多大分别。
不过我还是对热心市民兔先生表示了感谢:“谢谢你。”
兔子似乎误解了我的寡言少语,很快回复说:“你……还好吗?”
“我是不是太直接了?”
“你没事吧?”
“需要我陪你说说话吗?”
……
我从浴缸里出来穿上睡袍,低头看见手机里一连串兔子的消息。我怀疑我再不回复,他会报警告诉警察我在家里自杀。
但同时我又感到一丝微妙,他拍下这些发给我的时候,就没有预想过我的反应吗?
“我没事。”我说。
刚回复完,客厅里传来开门的声音,我走出去,傅之珩裹着一身初秋的凉意进来,看见我微微一怔,问:“还没睡呢宝贝儿?”
“没有。”我不露声色地问:“怎么突然回来了。”
傅之珩走过来,脸上依旧是毫无破绽的笑容:“想你了就回来了。”
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好像天生有一种把假话变得真诚的魔力。我无意中低头,看见他手上没有戴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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