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9-16 17:43
- 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遇上他三生有幸》,遇上他三生有幸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一只小小光所著的小说围绕黄慧宇常思蒙两位主角开展故事:遇见他对自己来说是最重要的事,黄慧宇终于可以和常思蒙在一起了。热议: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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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8分
遇上他三生有幸黄慧宇常思蒙by一只小小光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哎呀,可累死我了……”终于帮常思蒙把行李整顿好了,我累得瘫倒在床上,无奈地抱怨道,“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幸亏这是一楼,要不然今晚咱俩是别想在十二点之前睡了……”
“不好意思哈,我带的东西确实有点多……不过幸亏有你在。刚才要不是你帮我说话,我可能都不会分到你的寝室。”常思蒙挠挠头,一脸愧疚地说道。
“哎呀算了算了,不跟你这小孩儿一般见识……”我在一旁疯狂喝水,然后准备去洗漱。等我回来的时候,猛然发现他在我的床边,不知道在搞着什么幺蛾子。
“小孩儿,你干啥呢?”我有些不高兴地问道。
“啊没,没干什么,就是……”他支支吾吾地不敢说话。
“就是什么?本来觉得你挺安分的,没想到还会翻别人东西?”
“没,没有……我……”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甚至已经有了哭腔。
我向来是受不了别人在我面前哭的,便直接出声制止了他的下一步“动作”。“行了,这次就先饶过你,下次不许这样了。我警告你啊,你可别哭出来,我我最受不了别人在我面前哭哭啼啼的……”
他没说什么,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由于没戴眼镜,我并不知道他在我的床前做了什么。等我走近一看,我的床单竟然变成了新的。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知道是我错怪他了,这床单明显是他帮我换上的。也许是注意到我呆滞的眼神,他终于还是小声地开口说道:“对,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不喜欢别人动你的东西……我只是看你床单有点脏了,就把我另一张新的给你换上了……”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你又没有做错什么。”我放好洗漱用品走到他的床边,跟他并排坐下来,轻轻拍着他的肩膀。“有时候我们没有错的,错的是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认为你错了的人。这次,是我的问题。”
许久,我终于在他委屈的脸上看到了那不明显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的微笑。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让我捕捉到了。
晚上熄灯之后,我们两个头顶头地躺在床上。许久,我能感觉到,他虽然没有很大的动作,但是他一定还没有睡着。正当我准备问他为什么还不睡的时候,他反倒先开口了。“那个,这间寝室为什么就你自己啊?还有,好像你不是很喜欢和别人在一起……”
我笑了笑,回应道:“如果哪天,你也习惯了一个人,就不会这么问了。”
“一个人?”
“三年前我家出了车祸,我妈没了。我爸为了我的学业外出打工,现在就是我一个人在家里,早都习惯了。”
常思蒙沉默了很久。我知道他在可怜我,尽管他才十四岁,但是这种事情任谁听到都会心生怜悯吧。
“对,对不起啊,我不该问这么多……”
我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苦笑一声,摆了摆手,“没事,都过去了……”
忽然,我感觉他的身子愣了一下,随后他说道:“对不起啊,额,我又说对不起了……”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脑袋,“你怎么这么呆啊哈哈哈……”
“啊?”
“行啦,赶紧睡觉吧,明天早上得早起去上早自习呢。”
“嗯。”
那一夜,我迟迟未能入眠。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总觉得跟常思蒙在一起不会有那种陌生感和距离感。相反,我在他身上感受到了那种似曾相识却又很久不见的温暖,那种感觉让我打心底里舒畅。可越是这样我越不安心,我很害怕有一天我的注意力会全部放在他的身上,而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高中生不会想着考一所好大学。若是不能心无旁骛,至少对我来说,我会距离心中的理想越来越远吧。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常思蒙已经收拾好床铺离开了寝室。小孩儿的精力就是旺盛哈,还挺能起早的。
我快速整理好内务,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六点半了,看来是来不及吃早餐了,便匆匆忙忙赶去了教室。我刚坐下来,只见常思蒙从书包里掏出了打包好的食物递给了我。“喏,给你的早餐。昨天晚上你睡得很晚吧?我看你睡得挺沉的,就没叫醒你。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给你带了这些。我怕它们凉了,就放到书包里,等你来了再给你。不过你来得倒是真的晚,都快上早自习了。赶紧吃吧,不然一会儿朱老师看见又要说你了。”
他说了一大堆,似乎在解释为什么会给我带早餐。这小孩儿还真是怪较真的,连帮我带个早餐都要解释一番。我不过我倒是越来越觉得他可爱了,就冲他办的这几件事,他将来肯定是个温柔朴实的好男人。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些问题。常思蒙这么小,来上高二,且不说能不能跟得上进度,就是看他这身高和体型,随便找个人都能把他按在地上摩擦。要是让别人知道他才十四岁,那还不得跟欺负小鸡崽儿似的欺负他啊?不行,我得找个什么理由保护他一下才是,也算是我这个同桌的一份好心。嗯,就这么决定了。
“蒙蒙,要不你以后喊我哥哥吧。我在学校里还是比较吃得开的,要是碰上谁找你麻烦,你就跟他说我是你哥,有什么事让他来找我就好了。”
“啊?这不好吧?搞得我好像是个遇事只会找家长的小学生一样……”
“那有什么不好的!我是你同桌,而且我又比你大两岁,哥哥罩着弟弟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可是……”常思蒙接下来说的一句话差点把我气晕过去,“我跟你又不熟……”
“你……哎呀算了,随便你,到时候被别人揍了,可别来找我。”
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轴的嘛?有个人罩着他,他还不乐意了!罢了罢了,就当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了吧,我如是想着。
虽然他体型是真的小,但在理科的学习上我还真的不是他的对手。好多数学和物理上的问题,在他眼里犹如小菜一碟,可在我看来,就好像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可是他的语文和英语就不如我功底扎实。
“你的英语是怎么学的啊?为什么我感觉你都不怎么把心思放在英语上,却还是能考那么高的分数呢?”第一月考成绩公布之后,他指着我和他的英语成绩,百思不得其解。
“笑死,我好歹也是个英语课代表啊,总得要点面子不是?要不,我把这英语课代表给你当两天,说不定你英语成绩就更好了哈哈哈……”
“切,你说话好像那个没长牙……那分数要是那么容易就提上来,我早就不用在这坐着了……”
“别人提不上来我理解,你这神童也提不上来,我不理解。”我坏笑着离开了座位,甩给他了一句话。
“你……下次再问我数学题,看我还给不给你讲!”常思蒙的眼神里充满了愤恨,似乎想要把我给撕开来。你还别说,这调侃人我还是有一手的哈哈哈。
这都属于我们两个的日常拌嘴了,别人也已经见怪不怪。不过他的数学和物理成绩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每节课下课,我都要被赶走,然后就看到五六个人围在他身边讨论问题。
班长郝楠就经常调侃我,说我的小媳妇被人抢走了。我满脸都是问号,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怎么,又跑我这来了?你得看住你的小媳妇啊,别成天老让人家打入冷宫。你这老往我这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你亲爹呢!”
“去你的吧!我还是你儿子呢!”
说完这句话,我和郝楠六目相对(我戴着眼镜),尴尬的眼神正经历一场世纪交锋。忽然郝楠大笑起来:“噗哈哈哈哈,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要当我儿子的啊,啊哈哈哈哈……”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俗话说,祸从口出,一点也不假。下次说话得好好过一过脑子,否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莫名其妙地多了个爹……
上课铃响的时候,我灰溜溜地跑回座位,还在为刚才的事情耿耿于怀。
“又认爹去了?”常思蒙忽然撇给我这么一句话,让我本来就冰凉的心雪上加霜。
这小孩儿跟我相处了一个月,是越来越难管教了,现在居然敢公然挑衅我!
“……”
“班长笑得那么大声,我给别人讲题都听见了。哥,不是我说你,有些时候但凡过点脑子,你那数学和物理就不至于这么差了。”
“那我数学物理不好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啊,我是真的学不懂,什么导数啊,洛伦兹力啊,那都是啥呀,我是搞不懂科学家们为什么要研究这些东西……”
过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这小孩儿在说我没脑子!
是该好好管教了。
十月底的天气渐渐凉了起来,颇有一种秋风萧瑟的感觉。学校里面满池子的荷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都隐去了身形,只留下几片残缺的荷叶随风轻摆。可是某些风大的时候,连荷叶想要在水面上站稳脚跟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不过对我来说,一年中最欢乐的日子也就是这几天了。别的不说,光是一年一度的校运会,也颇有看点。
当然我是不会报名参赛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确实懒,不想参加这种体育活动,另一个原因应该就是那一年车祸对我造成的影响吧。
“哥,你没报名参加运动会吗?”某节课下课,常思蒙突然开口问了我一句。
“没有啊,那种场合不是我这种文艺青年该去的地方。”
“本来还想着给你加油呢,看来是没机会咯……”
“哟,小孩儿,还挺好心的啊,”我轻笑了一声,继续说,“既然你没法给我加油,那不妨告诉我你报没报项目啊,到时候我给你加油。”
“我啊,一千五。”
“一千五!”
我惊呼一声,这孩子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不是,你一个十四岁的跑一千五?且不说你能不能跑得过他们,你这身体也吃不消啊!”
“我就是想试试。总不可能让他们一直把我当小孩儿看吧?”
我沉默了。的确,自从他来到这个班上之后,除了那几个经常问他题的人,好像还真的是都把他当小孩儿看,连我都是如此。可别人不知道,我知道他骨子里是要强的。他也不止一次跟我说不要叫他“小孩儿”,可我也总是记不住。这应该也已经成为我对他的专属称呼了。估计现在要是有别人叫他“小孩儿,”他一定会发飙吧。
他也只是想证明自己跟这些比他大两三岁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可以做到更强。这又有什么问题呢?
“你好好加油吧。最近几天养精蓄锐,到时候我会给你加油的。”
“嗯。”
就是这个瞬间,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坚定和信念。似乎在我身上,已经好久没出现这种印记了吧。常思蒙,有点意思。
五天后的上午是运动会开幕式。我一个人坐在帐篷下面,看着运动场里面的同学,心里还是有些小失落。尽管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但是这两个月有常思蒙的陪伴,让我忽然觉得孤单似乎也没有那么清高。或许已经开始慢慢接受身边有一个人陪着吧,如今一个人坐在那里竟有那么一丝不自在。
过了一会儿,我们高二一班的方阵走了过来,我便走到帐篷前面,欣赏着同学们坚定的步伐。我的眼睛在人群中四处寻找,终于在一个角落里面发现了他的身影。他的个子小小的,体型也瘦瘦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眼神里的那份信念。昂首挺胸,踏地有声,整个队伍里面精神状态最好的应该就是他了。
我的嘴角微微上扬,心里颇感欣慰。这个刚来的时候还那么害羞的少年,两个月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我的目光始终在他身上停留,一刻也不愿离开。
他并没有注意到我,只是一步一个脚印,跟着队伍往前走。这大概就是青春的魅力吧,人生最灿烂的年华也不过就是这几年而已。
当队伍在操场中间站定,我也蛮不情愿地回到了座位上。因为接下来是领导讲话,宣布运动会开幕,我在点位之前站着也属实不太好。
“大会第三项,升国旗,奏唱国歌,全体肃立!”
铿锵有力的国歌声回荡在整个运动场,所有人都肃立面向旗杆,注视着那面冉冉升起的国旗。我第一次觉得,这样的时刻竟然是如此令人动容。那是一种归属感,更是一种责任感。是啊,站在操场上的每一个学生,不管将来从事什么行业和岗位,都一定会为了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的吧。
开幕式结束之后,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回到了位置上坐下来了。常思蒙默默地坐在我身边,却一言不发。
“刚才你走得最好,一点不骗你。”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口说道。
“谢谢。”
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跟我说谢谢,我的心里竟然有那么一分小小的激动。
“谢什么,那是你自己走得好,我夸你也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我话都还没说完,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上多了一个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嘿,原来是那个小孩儿的脑袋。前几天为了备战1500米比赛,他每天晚上都要到操场上跑很久。或许今天真的是累了,那就好好睡吧,蒙蒙。
郝楠忽然注意到我们两个,便悄悄地走过来,坐在我身边。“睡了?”
“嗯。他这几天练1500有点累了吧。”
“给他披件衣服吧,别着凉了。”郝楠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常思蒙披上,“别看他年纪小,意志力还是真的不差。”
“是啊,我都有些自愧不如。不过你把衣服给了他,你怎么办?天气怪冷的,你别感冒了。”
“没事,我身体硬朗着呢。”
“我看也是,你那黑不溜秋的肤色,想说你不健康都难哈哈哈……”
“去你的,怎么跟爹说话呢?”郝楠使劲拍了我一下,却不经意间把常思蒙惊醒了。
“唔……我怎么睡着了……”
“小黑子,你看看你干的好事!人家刚睡着,你就给人家弄醒了。”我没好气地跟郝楠抱怨道。
“怎么,把你的小媳妇弄醒了,你不高兴啦?那我可赶紧跑了,别耽误你们两个秀恩爱咯……”
他一脸坏笑地走开了只留下我和常思蒙在那里不知所措。
“楠哥,你的衣服!”我突然注意到郝楠的衣服还在常思蒙身上,便急着大喊道。
“先放你那吧!我一会儿跑完100米再回来拿!”
这个人真的是,让我觉得又好笑有温柔。男生能做到他这个样子,也算是一种境界了吧。
“哥,我有点渴,能不能陪我去一趟超市啊……”
我刚想说“你是没长腿嘛还要我跟你去”的时候,忽然发现说这话的是常思蒙。嘿,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他的声音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稚嫩了。我居然都没发现,他的声音竟然变得那么有磁性,以至于刚才第一时间我都没听出来是他的声音。
“嗯,走吧。”
超市就在食堂边上,但距离操场还是有些距离的。一路上,凛冽的秋风打在人的身上甚是寒冷,我见常思蒙已经有些发抖,便把自己唯一的一件外套递给了他。“喏,穿上吧,我看你都打哆嗦了。”
“谢谢。不过你给了我,那你穿啥啊?”
“我身体强壮,跟老牛似的,没事。”说出这话我自己都不信,我要是真有那么强健的体魄,这1500米就不用常思蒙跑了……
该死,早知道郝楠的衣服也一起带过来了,这风也太他娘的大了……
到了超市,我让常思蒙先到一边去坐着暖和暖和,我自己去买了两杯“优乐美”。
“喏,给你的。喝杯优乐美暖和一下吧。”
常思蒙没说话,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杯“优乐美”。
“怎么,不认识字了?优乐美嘛,快去冲了,要不然白给你买了。”
“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常思蒙突然的一句发问,让我手中的奶茶差一点掉到地上。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回答,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我又如何回答你呢?
“因为你是我朋友啊!”我也只能这么回答。的确,他是我为数不多的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但真的仅仅是朋友吗?
“朋友……”常思蒙苦笑着,“我居然也能有朋友么……”
见他迟迟不动,我便把我刚冲好的奶茶递给了他,又把他的拿过来再冲了一杯。我端着还热乎的奶茶,坐在他身边,平静地说着:“对啊,就是朋友。有的时候,一个人并不需要那么多朋友,只要有一个能够互相理解和支持的,我觉得就够了。”
常思蒙沉思良久,忽然抬头对我说:“那,哥哥,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刚才叫我什么?他叫我哥哥!我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幻想着他叫我哥哥时候的场景。我长这么大就没有当过别人的哥哥,所以我做梦都想有一个弟弟。现在,这算是愿望实现了吗?
“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强装镇定,拍着他的大腿,“语重心长”地说道。
那一整个下午我都过得特别开心,就因为常思蒙叫了我一声哥哥。我到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容易满足,可我一直以为无论什么都满足不了自己。所以我一直都没有产生过满足感,也不知道满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哦,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满足。
那天傍晚,点位上的人都走光了,我却还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帐篷下,看着天边那一轮即将落山的红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可是黄昏也掩盖不住夕阳的光芒啊。
“哥哥,吃饭了!”常思蒙如是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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