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10 11:08
- 小说《美人有点暴躁》小说正倾情推荐中,作者是个魔教中人所著的小说美人有点暴躁围绕主人公霍枕伶那日博开展故事,内容是:霍枕伶是对方想要得到的人,但那日博为他得到他,才会变得无比强大。热议:强大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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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8分
美人有点暴躁小说
酒馆里来了一位有些特殊的客人。
这是家边陲小镇的小酒馆,往来的都是各地的商人,出关的旅人,寻宝的江湖人,刀头舔血的沙匪强盗,三教九流,唯独不应该有这样的人——
红衣半敞,露出比羊奶和丝绸还雪白柔滑的肌肤,纤细的手腕和皓颈都戴着做工精细的金链,镶嵌着颜色不一的绿松石、红玛瑙、蜜蜡珍珠,一动起来便叮铃作响,在他身上却不显得艳俗,反而华贵绝伦。
他应当是卧在云端的美人,世上所有珍宝于他不过是多余的装饰,他莹莹生辉,比那些宝石金属更让人神魂颠倒。
而他的面前,则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四十多岁年纪,短打劲装,身背长刀,作江湖人打扮。扔到茫茫人海都不会有人多瞧上一眼。
这样怪异的组合更让所有人暗暗把目光放在他们身上。
“好久不见,老沈。”
红衣美人随口打了声招呼,撩起袍袂坐下,姿态慵懒,一脚还踩在长凳上。他握起筷子往盘子一插,挑起两块牛肉便扔进嘴里,如此粗鲁的动作与他的外貌大相径庭。
“一股腥气味儿,难吃。”他嚼了几口就嫌弃地皱起眉,扔下筷子。
两片唇瓣沾上了油渍更为晶莹光泽,不知多少人暗盯着他,见他吞咽时皓颈上喉结滚动,也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他们竖起耳朵想听听两人在交谈什么,却不知是他们声音压的太低还是怎么,居然悄不可闻。
被叫老沈的男子扶了扶帽檐,“霍枕伶,我来是通知你,方家的和昆山派的那两位你的仇家,都已经死了。”
若是那些江湖人能听到他们谈话,再听到这个名字,恐怕顿时就会变了脸色——霍枕伶,十三年前的天下第一人,武功卓绝,却弑师弑友,行事狠辣。
这人杀人从来随心所欲,武林中人人闻风丧胆,后来一夜间忽然消失无踪。传说他因为练功走火入魔,为躲避仇人追杀而隐遁。十三年了,还有人锲而不舍地追寻他的踪迹,不曾想居然会在这种偏僻所在。
也是,谁会想到一贯爱好奢靡浮华,饮酒寻欢的人,居然会委屈自己待在黄沙满天的荒僻大漠。
霍枕伶听闻最大的仇家死了两个,也不见得多欣喜,“怎么死的?”
老沈:“他们相约天绝峰决斗,两败俱伤,被魔教捡了个便宜。”
对面人嗤笑起来,“我特意给他们腾出的位,居然一个也没把握住,废物就是废物。”
老沈伸出手指,敲了敲桌面,“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
“他们已经死了,你还不准备回中原吗?”
“……”霍枕伶向前俯下身,两手托腮,垂落的红色衣袖露出盈白一段小臂,美人展颜一笑,四周又起一阵吸气声。
他就以这样惑人的姿态,轻柔地道:“天下第一,我得到过了。玩腻了的东西随手一抛,看一群庸人为它打得头破血流,不也很有意思?”
他对面的男子对他这幅模样丝毫不为所动,“你真准备在这东大漠了此残生?你该知道,你的眼界武学在此毫无用武之地。”
“我的武功恢复不了了,想杀我的可不止这两个,若不是天下无敌,回去又有什么意义。”他拨弄着桌上的筷子,意兴阑珊地说:“我贪生怕死的很,还不想将脑袋凑到别人面前。”
他们正聊着,酒馆的门又被推开了,风携着黄沙从身后席卷进来,靠得门最近的几桌人顿时骂骂咧咧起来。
几个提着刀斧的汉子走进来,身形魁梧,面色黧黑,久待沙漠的人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来历,不是沙匪便是流寇。
几人对叫骂充耳未闻,挑了一桌空位坐了。一个注意到了酒馆的一角,顿时眼前一亮,用胳膊肘捅捅旁边的伙伴。
一个汉子咧嘴笑道,“哪里来的小娘子,好生俊俏!”
霍枕伶虽相貌绝佳,也断不至于让人错认性别,说这话的人必然是在寻衅无疑。
紧接着一桌人轰然而笑,目露淫色,“没想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还有这等绝色!”
“穿的这样花枝招展,不知哪里洞房跑出来的新娘,哈哈哈哈!”
“……”
看见霍枕伶嘴角噙着的笑,老沈心下暗叫一声糟。只见他身影一个虚晃就到了方才最先说话的人面前,一脚踹翻了他的凳子。
他身法极快,哪怕是一直盯着他的人也不曾看清他的动作,连连惊呼。那汉子一屁股摔在碎烂的木凳上,龇牙咧嘴,他几个同伙倏然起身,还没来得及抽出刀,啪啪啪啪,几下横飞出去,哀哀叫唤,酒馆里顿时乱成一团。
众人再看他的眼神,哪里是看美人,简直在看一尊煞神。霍枕伶单手拽着人的衣襟,把人提拉起来,一边感叹道:“可惜,年纪轻轻就瞎了眼。”
“饶、饶命……啊!”
那汉子求饶的话还没说完,脱口而出就变成了一声惨叫——霍枕伶硬生生折断了他一只胳膊。
他嚎得实在太过凄惨,霍枕伶听不下去,点了他的哑穴。如法炮制地折了他的另一只手,外加踢碎了他的两块膝盖骨。好端端一个人眨眼就成了一个废人。
这种官府管不着的地方天天有纷争,但如此行径简直令人发指,酒馆里人皆瞩目,连小二也瑟缩在柜台后头趴着观望。
他轻飘飘荡过一眼,眼波流转,“看什么?你们也觉得我好看?”
“……”酒馆里寂静片刻,接着吃饭的吃饭,喝酒的喝酒,又恢复了他来前的喧闹,却没人敢再往那个方向再瞥去一眼,生怕遭了无妄之灾。
霍枕伶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拽着他的衣领子,掰开他的眼皮,那汉子顿时慌乱挣扎,呜呜咽咽却发不出声音。
“别怕,别怕,”他柔声安慰,“我只是给你洗洗眼睛。”
他一弹指将一坛酒启封,抓着坛底手腕一斜,浅黄的酒液就往那眼眶里倒去,眼球马上就充血凸鼓,形状可怖,那人手脚具被折断,只能拼命地摇晃着脑袋,身子抽搐起来。
他挣扎晃头间不少酒液溅到了他身上,霍枕伶厌弃地啧了一声,“别动呀,人断了手脚还能活,断了头颈可就活不了啦。”
那人吓得不敢再动,随即酒香中混杂了一阵尿骚味,那人竟然忍不住失禁了!
这倒是个解脱的好法子,霍枕伶瞬间失了兴致,把这一滩烂泥丢了出去,他几个同伴连忙一拥而上,一看人已经昏死过去,其中一人颤着声质问:“他不过就说了你一句,你竟然下此狠手!你!你还是人吗?!”
“被你发现了?”他嫣然一笑,“我是畜生,畜生就是这样的,不高兴了就得咬人。”他突然迈前一步,五指成爪放在脸颊边怪叫一声,那群人就像真看到了恶鬼,惊叫声此起彼伏,魂飞魄散,纷纷逃窜出门。
“哈哈哈!”霍枕伶当即放声朗笑,“你看看他们,是不是比我更像畜生,一群夹着尾巴的狗!”
老沈无奈出声,“你和这些草莽流寇计较什么。”好歹也曾是个天下第一,和一群下三滥的纠缠,说出去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霍枕伶不以为然,“人看见蚂蚁不顺心,难道还不能踩上几脚了?”
“……”这人是一点高手包袱都没有的,还总有一堆歪理,寻常人哪里说的过他。老沈摇了摇头,招呼他,“喝酒!”
霍枕伶旋身回到桌前,拍开一坛酒,塞外的酒不比中原,粗劣的很,索性够劲,咽下去都划拉嗓子。
他拎着坛口咕咚咕咚灌下去半坛,轻舒一口郁气,抬肘用衣袖一抹嘴,“痛快!”
“这是多久没喝酒了,馋成这样?”
“快半个月了,狗崽子管天管地还管人拉屎放屁,我吃肉喝酒还得要他点头,窝不窝囊。”
就听他的话,谁都难以相信这人口中的缠人的“狗崽子”,会是淮水绿洲的主人,大漠王那日博。
那日博本是一个部落首领和抢来的汉人女子生下的孩子,他天生神力,六岁能挽弓打猎,十岁便能搏杀狼王。在强者为尊的大漠,无疑是民众心里的天神之子。
他十二岁继承了部落首领之位,用了十年时间一统东大漠的数十部落,将横行商道的沙匪驱逐边外,成为大漠唯一的王。那日博在淮水绿洲上建立的启明城,是大漠最为繁华的地带,也是无数客商中转的枢纽。
这位大漠王在民众心里威望颇高,他身边常跟着一名绝色美人,那日博称他为“大漠唯一的明珠”,久而久之,往来的人都知道大漠王最为心爱的,就是他的“大漠明珠”。
那日博还建造了名为“索布德”的宫殿,专门用来金屋藏娇。“索布德”在他们当地的语言里,就是“明珠”的意思。
夜幕降临,这座宫殿还是灯火通明。
霍枕伶推开窗跳进屋,他身上的宝石金链在夜里响声清脆,大漠王就坐在角落里,以手支额,投来极为冰冷的一瞥。
“……你回来晚了。”他开口,倒像是许久不曾说话的低沉沙哑。烛台照的他半明半昧,比平日更深幽的漆黑眼瞳望过来,像是要把人拽入深渊。
小崽子黏人的很,找不见他就大发脾气,以至于他每回出门都得要向人报备。这回喝多了酒眯了一会,打个盹的功夫就耽误了时辰,紧赶慢赶还是来不及。
霍枕伶不自觉放轻了呼吸,“酒馆碰见几个不长眼的,浪费了点时间。”
“你晚了一个时辰,你杀人根本不需要一个时辰。”
非要戳穿他,这狗崽子。霍枕伶没好气地问,“你又犯病了?”他狐疑地看了他一会,感觉对方呼吸紧绷,便靠过去想去摸摸他的脸。
那日博眼一抬,瞬息出现在他眼前,扣住了他的脖颈,将人压到身后的玉柱上。他疯起来下手没个轻重,霍枕伶都能听到“咚”的一声,后脑撞得生疼。
“你晚了一个时辰!整整一个时辰!”
大漠王有一半胡人血统,五官深邃,棱角分明。霍枕伶的身高在汉人里已然算是高挑,那日博却比他还要高出大半个头,光是靠近他,就如一堵巍峨高山,压迫感极强。
“你要找死,我不介意成全你!”
他的五指攥着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之一,在月色和烛火辉映下如碎雪盈盈。那是脆弱的花茎,好像轻轻一用力就能将它折断。
这朵花会枯萎下去,但会永远留在他身边。
他的呼吸粗重起来,眼眶发红,像是受到了什么无可抵挡的诱惑,手指缓缓收紧。
大漠王天生力大无穷,霍枕伶虽说武功比他高,脖子却不见得比正常人结实。要害被擒,他一下子歇了玩闹的心思,脑子里只闪过一个念头,妈的,他来真的。
虽说如此,他并不慌张。——他自己看着大的小畜生,有多少能耐他是清楚的。
就算是个疯子,也是个听话的疯子。
他呼吸受阻,脑袋发晕,低声喝道:“那日博!”
他的声音极其低微,但大漠王还是捕捉到了,他的黑瞳里闪过一丝茫然。被惊醒似的猛然松开手,后退了几步,像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身冷水,冰寒彻骨。
“阿伶,我……”
他似乎张口想辩解,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一时丧气极了。
霍枕伶对他从来不客气,捂着脖子咳嗽几声,在对方担忧地凑上前的时候一巴掌甩到他脸上。
“啪”一声,清脆响亮,结结实实。
大漠王的里子面子在他面前一文不值。那日博被打了偏过头去,他用拇指撇去嘴角的一点血丝,愣了一会反倒笑起来。
“打得好,阿伶。”
“清醒了吗?”霍枕伶拽着他的衣襟迫使他低下头,“告诉我,你又发的哪门子疯?”
“……”
“说话!哑巴了?”
大漠王直直地看向他,眼里闪过一丝茫然的痛楚,声音艰涩,“我怕……”
难以置信,战无不胜的大漠之主,也会说出这两个字。但他在他面前一向是疯狂又脆弱的,霍枕伶伸出手,像安抚小动物那样挠了挠他坚毅的下巴,“怕什么?”
大漠王眯起眼睛,嗓音变得有些含混,“我怕你离开我,阿伶。”
霍枕伶觉得有些可笑,“你应该知道,我要是想走,你拦不住我……”
大漠王最听不得他说“走”这个字,那是他的逆鳞,根本碰不得。他浑身一颤,状若疯狂。“你不能走!阿伶,我保证,我会杀了你!我会杀了你……”
霍枕伶冷笑一声,压着他的脑袋就往柱上撞,鲜血沿着那俊美的面孔往下淌,血色沾湿了他一侧的头发,也模糊了他的左眼。大漠王像是感觉不到痛,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好像怕一眨眼眼前人就会消失不见。
“小畜生,听我说完。”见他重新安静下来,霍枕伶问他,“你难道就没想过,十三年了,我为什么还在这里?”
他由得这个人给他建造名为宫殿的囚笼,大漠最英勇的战士名为保护实为幽禁,他的一切行动每个时辰都有人呈上王的案牍。——那日博做的一切都在蚕食他的底线,他但凡有一丝不悦,早就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了。
“其实,今日有人劝我回中原。”
“谁?!是给你送信的那个人?”大漠王顿时神色一凛,杀气四溢,好像他说一声“是”,隔着海角天涯也要把人找出来弄死。
他可真会抓重点。霍枕伶顿了顿,无奈道:“别管是谁,我已经拒绝他了。”
他拍了拍大漠王的脸,“在这里我要什么有什么,绫罗绸缎,金银玉石,美酒香料……就连沙漠的主人,也要跪在我的膝下,我何必去中原自找麻烦。”
“阿伶,阿伶,阿伶,”那日博忍不住将他紧紧地拥在怀里,一叠声喊他的名字,恨不得把这两个字刻入骨髓,“你说的对!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你若是生气就打我罢,千万别离开我。”
霍枕伶见过躲打的,还真没见过讨打的,嘿了一声,“你还挨揍上瘾了?不过我今天没力气揍人,你明儿赶早吧。”
他摆摆手作势要赶人,那日博却偏偏不松手,还凑上去在他颈边嗅了嗅,“你饮酒了,是不是?”
他把脸埋在他肩窝婉转的黑发间,说话的声音闷闷的,“阿伶,你一点都不老实。”
“我不但喝了酒,我还吃了肉,你能拿我怎么样呀?”
确实不能拿他怎么样,大漠王气的在他耳垂上磨牙,到底没舍得蹭破他一点皮。
霍枕伶笑骂,“小畜生!”
江湖传言不错。他确实曾走火入魔,经脉俱断,很长一段时间形如废人。
全靠源源不断的珍稀药材重铸筋脉,即使如此,新铸的经脉脆弱承受不住内力,他的武功也不复往日半成。又因为那些药材不乏药性极寒极烈的,他急于求成,一日三餐拿药当饭来吃,坏了身子。
大漠王此后便格外注意他的饮食,绿洲盛产的牛羊牲畜,西域美酒,味道浓重的番椒香料,更是从不让他碰。
那日博手臂绕过他的腿弯,把他打横抱起,扔到床上。霍枕伶在床榻上滚了一圈,以腕支颊懒洋洋地看向他。
夜色中他是勾魂的艳鬼,明眸善睐,波光粼粼,像漫天星河倒倾眼中,璀璨无比。
红色锦缎如流水一般覆盖住男人漂亮的躯体,乌黑的发丝蜿蜒垂落肩背,手腕和脚踝的精美装饰在烛光下熠熠生辉。
大漠王受到了蛊惑。
他脱掉外袍,露出肌肉遒劲的小臂和结实的蜜色胸膛,像优美的猎豹那样俯身爬上床榻。霍枕伶向他伸出一只手,像神明那样居高临下。
那日博握住他的手,闭上眼睛去亲吻他的手腕。他的手指是白玉兰那样柔软芬芳,轻柔地拂过他眼睑上未干涸的血。
他的袖上沾染了酒香,那日博闻见了,也醉了,沉溺于此,像做一场迷离美梦。他握住那骨相极美的脚踝,将一只玉足拉向自己,上面缠绕的宝石琮瑢作响,是他亲手戴上的。足底很凉,踩在他滚烫的胸膛上,大漠王的心也是滚烫的,沸腾着,烧炙着。
他低下头,在那皓洁如雪的脚踝上落下轻柔的一吻。霍枕伶却哧哧地笑起来,带着些懒倦道:“别闹我了,混小子。”
那日博被他在胸口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无辜地看向他。眼睛也很亮,清透极了。
“阿伶,你怕痒?”
“你不知道?”装的跟真的似的。
大漠王居然果真点点头,“我不知道。”说着伸手去够他腰间软肉,“试试便知道。”
今天没做到承诺按时限回来,霍枕伶无意间对他稍微放纵了些,狗崽子马上顺杆爬了,动手动脚倒是学的很快。
他确实怕痒,那日博的手指刚一碰到他就开始笑,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他去捏他的痒痒肉,霍枕伶喘着缩成一团,大漠王转而就去抓他的手。
两人在床上滚着,玩闹间也不知碰到了哪,霍枕伶“哎呦”一声,对方马上停下动作,见他虽然还是笑着,眉间却微微颦蹙,有几分不大舒坦的意味。
果然还是逃不了。
霍枕伶见他关切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些心烦意乱,“玩够了?玩够了赶紧滚蛋。”
他胃胀的厉害,隔着一层衣物都能看出他明显鼓起的胃部。大漠王对他的话置之不理,将手探进他单薄的衣裳,顺着两肋中间往下压,他便轻“嗯”一声,似是难受了。
那日博眉头也跟着一跳,“疼?”
霍枕伶轻舒一口气,这会子倒是很坦诚,“疼得要命。”
他神色如常,酒后酡颜如渥丹,唯有唇色沁凉淡薄,像沾着一抹月光霜华,方才还能嬉笑如常,哪里能看出他说的要命的疼法。
但大漠王最了解他——他连断经绝脉的痛苦都能忍下来,能眼也不眨地咽下那些无疑穿肠破肚的猛药。他喜爱锦衣华服玉食珍馐,或许也是因为他吃过太多苦头。
霍枕伶说疼,那就是真的疼。
大漠王安抚地吻了吻他的额角。他的肠胃是温软的,虽然鼓胀但揉起来不费力气,毕竟没吃什么东西,光喝了两坛子的酒,摸着全是咕噜噜的水声。
霍枕伶很耐得住疼,可人都是越贱命越有韧性,一旦被人关怀马上就会变得软弱。他也是如此——
原本尚在忍受范围的疼痛被人这么一照料顿时就变得难耐。他是心也软了,身子也软了,霍枕伶又是个从不刻意委屈自己的,疼了就喊是小孩都知道的常识。
他蜷进男人宽厚的胸膛,搭着他的肩,纤长的眼睫像受惊的蝴蝶那样微颤着,淡淡道:“那日博,我难受。”
“我知道,我知道。”大漠王最受不了他这样轻描淡写地说着疼,心像被密密麻麻的针扎着,又酸又涩。
大漠王没敢像平时那些给他从上到下捋顺肠胃,那些酒真要到了肠子还指不定折腾出什么花样。他只是用掌心逆着揉按,一边往上推着那胀起的胃。
他好不容易将那团痉挛揉开,对方的呕意也止得差不多了。只是仍断断续续地反胃,呕出一点酒水。到最后吐出的酒液竟然是水红色的。那日博脸色一沉,就要起身,“我去叫人来给你看看。”
却被对方攥着手腕,他的嗓音因为呕吐显得有些虚软沙哑,“吐两口血罢了,别大惊小怪。”
“……”
他真的有够没心没肺的。
也是,霍枕伶也算江湖中人,吐两口血或许真不算什么,比这更重的伤他也不是没受过。
虽然过去许多年,那日博仍忘不了第一次遇见这人的场景。
他为躲避狼群误入一个昏暗的洞穴,看见了他。那时候那日博真以为他是什么精怪,毕竟他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
他穿着红色的衣裳,斜卧在一块青岩上,成了唯一一抹亮色。他的身下有一滩深色的沙土,那是干涸的血迹,那日博从没想到一个人竟可以有这么多血能流。搭在岩石上垂落的指尖,还一滴一滴地往下滴血……美极了,就像一朵由鲜血浇灌成的艳丽的沙漠玫瑰。
外面是此起彼伏的狼群的嚎叫,渐渐逼近。
“小崽子,来,”他笑盈盈招呼他,“过来,别怕。”
他走近了,鼻端萦绕着浓浓的血腥气,一把匕首被扔到脚边,“哐当”一声,寒芒照映着他茫然无措的脸。
“拿着它,去把头狼杀了。”
“……我,我不行。”这个男人疯了吗?!他难道看不出,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男人黑亮的眼瞳坚定地看向他,缓缓地眨了眨,带着些许冰凉的笑意,“你可以,我教你。”
……
大漠王的手指移到自己的肩膀——现在这里还留有几个永远消不去的疮疤。霍枕伶教他的方法,就是拼着被咬烂一条手臂的代价,将匕首插进了头狼的眼睛。
后来有一次他问过霍枕伶。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十岁孩子,不敢捡起那只匕首,他会怎么做。
霍枕伶说,我会杀了你。
他的理由一本正经,“你将狼群引来,害我丧命,我不该杀你吗?”
那日博那时还颇不服气地瞪他,“可你经脉寸断,本就是在那等死。”
“不错,我是要死了,可我原本还能多活一天,两天,运气好的话,三天也说不定。”
那日博难以置信,“就为了那三天,你就要杀人?”
霍枕伶似乎不甚理解他的惊讶。
“你不敢杀头狼,迟早也是葬身狼腹,我杀了你,反倒先帮你解脱,不至于那么痛苦。”他笑着说,“小东西,你要感谢我呀。”
“……”
霍枕伶实在算不得什么良善之辈,还满口歪理。
那日博会变成今天这样杀伐果决,在外人看来如岩石刚毅如冰川冷峭,很大一部分都归功于他上梁不正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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