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6-17 15:10
- 《他愿长眠在春天》by韦青里,原创小说他愿长眠在春天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周思南沈璧升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早知道的话当初就主动一点,因为主动一点才不会错过他,才会永远都和他在一起。热议:还是不想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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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8分
他愿长眠在春天by韦青里未删减
第二天,和医生约好了手术,赌赢了,我就能再苟活一两年,赌输了,我就去找阿爸阿妈和阿姊了。
我没告诉沈璧升,因为我彻彻底底心软了。
上天唯一一次没在我破烂人生里雪上加霜——幸好我还有钱治病。
我住在一个单人病房里,窗台摆着一盆小小的碧绿碧绿的仙人球,那是这个房间里唯一陪伴我的活物。
看着那碧绿碧绿的仙人球,我决定放过沈璧升了。
沈璧升给我打了很多个电话,我说我不爱他,让他好自为之。
可他不信。
距离手术还有三天的时候,沈璧升再次风尘仆仆出现在我的病房外。
他变得很憔悴,眼下的黑眼圈很重,一向整洁的仪容也不顾,青色的胡茬足以证明他的疲惫。
我最终也没能知道沈璧升是怎么知道我生病了,他也没有告诉我。
沈璧升没有责怪我,也没有质问我,我们分开不见那么多年,就好像我在他面前还是像白纸一样简单易懂。
他还是很温柔,很体贴地陪我度过了手术前的三天。
再次动笔,我发觉变得很陌生。
手术已经过去了很久,手术很成功,医生说只要后续放疗化疗的效果不错,我就还能有最多两年的光景。
沈璧升和医生询问了很久,把我的身体状况了解了个彻底。
他想带我去省会疗养,劝了我很久,我没同意。直到我看到他每天下班都要来看我,来回紧赶慢赶四个小时的通勤时间,我拗不过他,还是答应了。
2016年3月,我的肿瘤复发了。
这次我知道,我连两年的时间都没有了。日子开始以天为计。
沈璧升一直陪着我,哪怕我现在因为病痛变得很丑。我相信他爱我了。
我们还是常常在一起看电影,兴致上来了,甚至会激烈讨论到后半夜。
看法产生分歧的时候,我们也会像小孩子一样辩来辩去,最后都是我赢,他输的垂头丧气。毕竟我是一个牙尖嘴利的文科生。
他会去书店带书给我,后来书实在太多,他就给我买了一个Kindle,我却只觉得他浪费钱。
这几年我的病早已透支了我的积蓄,沈璧升花在我身上的钱也从不让我知道具体的数目。
我调侃他,他把老婆本都花在我身上了,以后拿什么娶老婆?
他只是淡笑着说,“你已经是我老婆了。”
沈璧升一直很可靠,仿佛什么事情他都能承受,我一直这么认为。
直到那天晚上,我被渴醒,沈璧升不在房间里陪我。我起身去倒水,听见房外的哭泣声。
与其说那是哭泣,不如说是一种撕心裂肺的低低的嘶吼。
我终于知道,这个男人并不像表面上那么淡然,他的痛苦从没有比我少一分一毫。
我变态的报复成功了,我伤害了一个真心爱我的人。
今天是2016年11月20日,我奇迹般的活过了六个月,但我也开始清晰地感觉到身体的衰弱,于是,我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写完这行字的下一秒。
但我希望能多苟活几天,我想给我的阿升哥哥留下尽量多一点的文字,这样在他以后偶尔想起我的时候,不至于回忆少的可怜。
2016年11月25日
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离世很多年的某天。
我躺在石棺里,他站在墓碑外,我们之间隔着岁月与时光,隔着生死与阴阳,甚至隔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世界。
我躲在风里,看他娶妻生子宴宾客,看他意气风发起高楼。
他倚在石碑旁,敬我几两酒,诉他爱意浓。
人鬼情未了,我们终于没能有个善终。
其实我的一生不可谓不幸福,阿妈阿爸很爱我,如果我是个女孩儿,他们会更爱我。他也很爱我,如果我是个女孩儿,我就能堂堂正正地嫁给他。
我若是能得上天怜悯,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要生在阿妈阿爸家里,还要选择爱上沈璧升。
唯一想重来的,是希望来世生在女儿身。
生命的最后几天,日子开始以时分计。
站在人生的悬崖边上,我终于清醒了。我这一生辜负了很多人的期望,可我没有对不起他们。
我最对不起的,只有沈璧升。
少年时无疾而终的爱情也好,长大后的再续前缘也好,我从来没有给过沈璧升选择的权力。
我只是一味地把我的决定强加于他,像个蛮不讲理的匪徒。
我挣扎着紧紧抱住沈璧升,声音颤抖地说:“阿升哥哥,对不起。”
“阿升哥哥,我下辈子我会努力投胎做个女孩子。”
“阿升哥哥,下辈子我做你的老婆。”
我想和阿爸阿妈一样,死在一个春天,可是冬天太长了,我看不见春天。
但是阿升哥哥答应我,他会把我葬在春天。
我想不起故事的全貌了,不如我们在这里结束吧。
我困了。
晚安。
2017.6.1
今天是2017年6月1日,距离我的小爱人离世,已经过去了一整个春天。
去年的12月21日,南南永远离开了我,他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27岁。
他临走的前一晚告诉我,他想葬在春天。
于是今年的3月20日,我把他葬在了南山的陵园。那一天是春分,万物生长的日子。
可惜那天我在他的墓碑前吸了整整一盒的红塔山。
我猜他不会怪我。17岁那年,我问他介意吗?他捧着水杯乖巧摇头的样子深深刻在了我的神经末梢,如同香烟尼古丁的刺激一样,令人上瘾。
2017.9.15
秋天到了,时至今日,我终于看完了南南留下来的文字。我们的故事,在我的脑海中也渐渐拼凑成形。
说来好笑,我这半生都过得糊涂,
接下来,我还给你们一个真正的沈璧升和周思南。
我第一次遇见南南,在即将升入高三的夏天。
第一次见他,他就被人欺负了。我踹飞那几个恶心变态的时候,回头看他还是呆呆懵懵的样子,不知道是被吓得还是在神游。
说实话,我第一次见这么漂亮的小孩儿,他的头发卷卷的,皮肤透白,眼睛水珠一样亮。我都看得愣神了几秒,得知他是男孩子,还是比我小一级的学弟,我更是惊讶。
送他回家,看她妈妈紧张的样子,这一切也终于有了解释——原来是家里娇惯的独生子。
那段时间我很烦躁,爸妈工作很忙,之所以搬家,也是方便他们通勤。毕竟这里虽然老旧,却离市政府很近。
我以为搬了家他们就会经常回来看我了,却没想到,对于他们,方便上下班是一回事,回家看我又是另一回事。
他们常常半夜才回来,不是酒局就是饭局,身上酒气浓到让我本想说的话都咽了回去。
直到我再次遇见那小孩儿,我看着他怀里抱着一张《情人》的影碟,一副别别扭扭又肉疼的样子。我几乎是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情人》我不久前刚看过,是我爸的朋友送的众多影碟之一。刚放假的时候,我摆弄着看完了。
说来神奇,我明明是一个理科生,却天生对一些人间疾苦和情非得已的人事怀有极大的同理心,电影这种艺术形式,很好地让我与生俱来的丰沛情感得到了宣泄,所以,尽管我看电影的时候哭成林黛玉也不会觉得羞涩。
但从没人和我一起看过电影,只有南南。
那天我们一起再看《情人》,南南没有笑我,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他很自然地包容了我,虽然我知道他还小,他不理解这世上大部分爱情,但足够了,我需要这样一个在我倾倒那些情绪的时候,陪伴我的人。
是什么时候爱上这个小孩儿的呢?
说不清楚。
小孩儿是敏感的,我好像经常惹他生气,但他自己过一会儿就会想通。我不觉得烦躁,反而有些好笑——这是个像晴雨娃娃一样的小孩。
那天爸妈回来,他们告诉我,希望我去清华大学。
我答应了。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他们给了我家,虽然没有爱,但已经很好了,我已经拥有这世界上大多数人无法比拟的,顺遂的人生,我不该不知足。所以只要他们想要我做到的事,我都会尽力完成。
在我努力在前三名的位置开疆拓土的时候,我的小孩儿傻傻的,跟着我往上爬,他还以为我没有发现,事实上,我的目光早就在不知不觉间追随他了。
从五六十的中流到前十名,我的南南真棒。
张珊娜是南南的朋友,一个很有个性的女生。她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类型,开朗,自由,无拘无束。
在我们为学业和前途的囚笼绑缚住双脚的时候,她像一只飞鸟盘旋在我们的上空,活得单纯又通透。
南南是个情绪不外露的小孩儿,但只有在她面前才像个十七岁少年的样子,活泼爱笑。
当我第一次听到有人传言,高二4班那娘娘腔一样的周思南喜欢职校那个叫张珊娜的假小子的时候,我很生气,只因为他们辱骂我心尖儿上的小孩儿。
那天我第一次把我的拳头挥向了我的同学,然后差点背了处分。
教导主任把电话打给我爸,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再轻重不分,就别再见我。”
第二次听说周思南喜欢张珊娜,我心底由衷地慌张。
小孩儿喜欢她吗?会喜欢的吧,那么特别的女孩子。
那段时间我常常不自觉出神,老师严肃地告诉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我看着桌子上的试题,心里却都是看电影时映在小孩认真的脸庞上,明明灭灭的光影。
那个时候我清晰地意识到,小孩会长大,他会喜欢别人,这个别人不是张珊娜也会是其他香香软软的女孩子,而我只能怀揣着最卑劣的心思,想着,念着。
这么想来,我和那些街口欺负他的变态们,好像也没有多大区别。
张珊娜看见了我准备送给南南的礼物,她向我告白了,看着她站在我面前羞涩的模样,我变态般的感到快意,但又忍不住地为小孩儿难过。
在我沉默的十几秒中,这个女生或许以为我在激动,但我满脑子都是阴暗。
答应她,这样南南就会死心了,我还能陪在南南身边。
这个想法在连续几天的高压和焦躁的滋养下逐渐冲破牢笼,我勾起一边唇角,笑得很是无害,“好啊,在一起。”
如今我坐在我的办公室里,南滨已经发展成了现代化大都市,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窗,我能看见这个城市的几乎一切繁华的景象,我功成名就,可是我依然后悔年少那个简单恶劣的决定。
我不仅,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女孩子,还让我最爱的人孤独地在这座城市里挣扎耗尽了自己的全部生命。
我一路顺利地考上清华,听父母的话读了研,进了一家潜力巨大的互联网公司。
做完这一切,我报完了父母的恩情,于是我终于回到了我魂牵梦绕的南滨,那里有一个我魂牵梦绕的人。
他愿长眠在春天by韦青里未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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