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3-25 14:09
- 《暴躁大美人》正倾情推荐中,小说暴躁大美人围绕主人公霍枕伶那日博开展故事,作者是个魔教中人所著的小说内容是:霍枕伶还是愿意和那日博在一起,大概是已经习惯他在自己的身边,所以才会放不开他的手。热门评价;才会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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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来了一位有些特殊的客人。
这是家边陲小镇的小酒馆,往来的都是各地的商人,出关的旅人,寻宝的江湖人,刀头舔血的沙匪强盗,三教九流,唯独不应该有这样的人——
红衣半敞,露出比羊奶和丝绸还雪白柔滑的肌肤,纤细的手腕和皓颈都戴着做工精细的金链,镶嵌着颜色不一的绿松石、红玛瑙、蜜蜡珍珠,一动起来便叮铃作响,在他身上却不显得艳俗,反而华贵绝伦。
他应当是卧在云端的美人,世上所有珍宝于他不过是多余的装饰,他莹莹生辉,比那些宝石金属更让人神魂颠倒。
而他的面前,则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四十多岁年纪,短打劲装,身背长刀,作江湖人打扮。扔到茫茫人海都不会有人多瞧上一眼。
这样怪异的组合更让所有人暗暗把目光放在他们身上。
“好久不见,老沈。”
红衣美人随口打了声招呼,撩起袍袂坐下,姿态慵懒,一脚还踩在长凳上。他握起筷子往盘子一插,挑起两块牛肉便扔进嘴里,如此粗鲁的动作与他的外貌大相径庭。
“一股腥气味儿,难吃。”他嚼了几口就嫌弃地皱起眉,扔下筷子。
两片唇瓣沾上了油渍更为晶莹光泽,不知多少人暗盯着他,见他吞咽时皓颈上喉结滚动,也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他们竖起耳朵想听听两人在交谈什么,却不知是他们声音压的太低还是怎么,居然悄不可闻。
被叫老沈的男子扶了扶帽檐,“霍枕伶,我来是通知你,方家的和昆山派的那两位你的仇家,都已经死了。”
若是那些江湖人能听到他们谈话,再听到这个名字,恐怕顿时就会变了脸色——霍枕伶,十三年前的天下第一人,武功卓绝,却弑师弑友,行事狠辣。
这人杀人从来随心所欲,武林中人人闻风丧胆,后来一夜间忽然消失无踪。传说他因为练功走火入魔,为躲避仇人追杀而隐遁。十三年了,还有人锲而不舍地追寻他的踪迹,不曾想居然会在这种偏僻所在。
也是,谁会想到一贯爱好奢靡浮华,饮酒寻欢的人,居然会委屈自己待在黄沙满天的荒僻大漠。
霍枕伶听闻最大的仇家死了两个,也不见得多欣喜,“怎么死的?”
老沈:“他们相约天绝峰决斗,两败俱伤,被魔教捡了个便宜。”
对面人嗤笑起来,“我特意给他们腾出的位,居然一个也没把握住,废物就是废物。”
老沈伸出手指,敲了敲桌面,“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
“他们已经死了,你还不准备回中原吗?”
“……”霍枕伶向前俯下身,两手托腮,垂落的红色衣袖露出盈白一段小臂,美人展颜一笑,四周又起一阵吸气声。
他就以这样惑人的姿态,轻柔地道:“天下第一,我得到过了。玩腻了的东西随手一抛,看一群庸人为它打得头破血流,不也很有意思?”
他对面的男子对他这幅模样丝毫不为所动,“你真准备在这东大漠了此残生?你该知道,你的眼界武学在此毫无用武之地。”
“我的武功恢复不了了,想杀我的可不止这两个,若不是天下无敌,回去又有什么意义。”他拨弄着桌上的筷子,意兴阑珊地说:“我贪生怕死的很,还不想将脑袋凑到别人面前。”
他们正聊着,酒馆的门又被推开了,风携着黄沙从身后席卷进来,靠得门最近的几桌人顿时骂骂咧咧起来。
几个提着刀斧的汉子走进来,身形魁梧,面色黧黑,久待沙漠的人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来历,不是沙匪便是流寇。
几人对叫骂充耳未闻,挑了一桌空位坐了。一个注意到了酒馆的一角,顿时眼前一亮,用胳膊肘捅捅旁边的伙伴。
一个汉子咧嘴笑道,“哪里来的小娘子,好生俊俏!”
霍枕伶虽相貌绝佳,也断不至于让人错认性别,说这话的人必然是在寻衅无疑。
紧接着一桌人轰然而笑,目露淫色,“没想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还有这等绝色!”
“穿的这样花枝招展,不知哪里洞房跑出来的新娘,哈哈哈哈!”
“……”
看见霍枕伶嘴角噙着的笑,老沈心下暗叫一声糟。只见他身影一个虚晃就到了方才最先说话的人面前,一脚踹翻了他的凳子。
他身法极快,哪怕是一直盯着他的人也不曾看清他的动作,连连惊呼。那汉子一屁股摔在碎烂的木凳上,龇牙咧嘴,他几个同伙倏然起身,还没来得及抽出刀,啪啪啪啪,几下横飞出去,哀哀叫唤,酒馆里顿时乱成一团。
众人再看他的眼神,哪里是看美人,简直在看一尊煞神。霍枕伶单手拽着人的衣襟,把人提拉起来,一边感叹道:“可惜,年纪轻轻就瞎了眼。”
“饶、饶命……啊!”
那汉子求饶的话还没说完,脱口而出就变成了一声惨叫——霍枕伶硬生生折断了他一只胳膊。
他嚎得实在太过凄惨,霍枕伶听不下去,点了他的哑穴。如法炮制地折了他的另一只手,外加踢碎了他的两块膝盖骨。好端端一个人眨眼就成了一个废人。
这种官府管不着的地方天天有纷争,但如此行径简直令人发指,酒馆里人皆瞩目,连小二也瑟缩在柜台后头趴着观望。
他轻飘飘荡过一眼,眼波流转,“看什么?你们也觉得我好看?”
“……”酒馆里寂静片刻,接着吃饭的吃饭,喝酒的喝酒,又恢复了他来前的喧闹,却没人敢再往那个方向再瞥去一眼,生怕遭了无妄之灾。
霍枕伶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拽着他的衣领子,掰开他的眼皮,那汉子顿时慌乱挣扎,呜呜咽咽却发不出声音。
“别怕,别怕,”他柔声安慰,“我只是给你洗洗眼睛。”
他一弹指将一坛酒启封,抓着坛底手腕一斜,浅黄的酒液就往那眼眶里倒去,眼球马上就充血凸鼓,形状可怖,那人手脚具被折断,只能拼命地摇晃着脑袋,身子抽搐起来。
他挣扎晃头间不少酒液溅到了他身上,霍枕伶厌弃地啧了一声,“别动呀,人断了手脚还能活,断了头颈可就活不了啦。”
那人吓得不敢再动,随即酒香中混杂了一阵尿骚味,那人竟然忍不住失禁了!
这倒是个解脱的好法子,霍枕伶瞬间失了兴致,把这一滩烂泥丢了出去,他几个同伴连忙一拥而上,一看人已经昏死过去,其中一人颤着声质问:“他不过就说了你一句,你竟然下此狠手!你!你还是人吗?!”
“被你发现了?”他嫣然一笑,“我是畜生,畜生就是这样的,不高兴了就得咬人。”他突然迈前一步,五指成爪放在脸颊边怪叫一声,那群人就像真看到了恶鬼,惊叫声此起彼伏,魂飞魄散,纷纷逃窜出门。
“哈哈哈!”霍枕伶当即放声朗笑,“你看看他们,是不是比我更像畜生,一群夹着尾巴的狗!”
老沈无奈出声,“你和这些草莽流寇计较什么。”好歹也曾是个天下第一,和一群下三滥的纠缠,说出去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霍枕伶不以为然,“人看见蚂蚁不顺心,难道还不能踩上几脚了?”
“……”这人是一点高手包袱都没有的,还总有一堆歪理,寻常人哪里说的过他。老沈摇了摇头,招呼他,“喝酒!”
霍枕伶旋身回到桌前,拍开一坛酒,塞外的酒不比中原,粗劣的很,索性够劲,咽下去都划拉嗓子。
他拎着坛口咕咚咕咚灌下去半坛,轻舒一口郁气,抬肘用衣袖一抹嘴,“痛快!”
“这是多久没喝酒了,馋成这样?”
“快半个月了,狗崽子管天管地还管人拉屎放屁,我吃肉喝酒还得要他点头,窝不窝囊。”
就听他的话,谁都难以相信这人口中的缠人的“狗崽子”,会是淮水绿洲的主人,大漠王那日博。
那日博本是一个部落首领和抢来的汉人女子生下的孩子,他天生神力,六岁能挽弓打猎,十岁便能搏杀狼王。在强者为尊的大漠,无疑是民众心里的天神之子。
他十二岁继承了部落首领之位,用了十年时间一统东大漠的数十部落,将横行商道的沙匪驱逐边外,成为大漠唯一的王。那日博在淮水绿洲上建立的启明城,是大漠最为繁华的地带,也是无数客商中转的枢纽。
这位大漠王在民众心里威望颇高,他身边常跟着一名绝色美人,那日博称他为“大漠唯一的明珠”,久而久之,往来的人都知道大漠王最为心爱的,就是他的“大漠明珠”。
那日博还建造了名为“索布德”的宫殿,专门用来金屋藏娇。“索布德”在他们当地的语言里,就是“明珠”的意思。
夜幕降临,这座宫殿还是灯火通明。
霍枕伶推开窗跳进屋,他身上的宝石金链在夜里响声清脆,大漠王就坐在角落里,以手支额,投来极为冰冷的一瞥。
“……你回来晚了。”他开口,倒像是许久不曾说话的低沉沙哑。烛台照的他半明半昧,比平日更深幽的漆黑眼瞳望过来,像是要把人拽入深渊。
小崽子黏人的很,找不见他就大发脾气,以至于他每回出门都得要向人报备。这回喝多了酒眯了一会,打个盹的功夫就耽误了时辰,紧赶慢赶还是来不及。
霍枕伶不自觉放轻了呼吸,“酒馆碰见几个不长眼的,浪费了点时间。”
“你晚了一个时辰,你杀人根本不需要一个时辰。”
非要戳穿他,这狗崽子。霍枕伶没好气地问,“你又犯病了?”他狐疑地看了他一会,感觉对方呼吸紧绷,便靠过去想去摸摸他的脸。
那日博眼一抬,瞬息出现在他眼前,扣住了他的脖颈,将人压到身后的玉柱上。他疯起来下手没个轻重,霍枕伶都能听到“咚”的一声,后脑撞得生疼。
“你晚了一个时辰!整整一个时辰!”
大漠王有一半胡人血统,五官深邃,棱角分明。霍枕伶的身高在汉人里已然算是高挑,那日博却比他还要高出大半个头,光是靠近他,就如一堵巍峨高山,压迫感极强。
“你要找死,我不介意成全你!”
他的五指攥着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之一,在月色和烛火辉映下如碎雪盈盈。那是脆弱的花茎,好像轻轻一用力就能将它折断。
这朵花会枯萎下去,但会永远留在他身边。
他的呼吸粗重起来,眼眶发红,像是受到了什么无可抵挡的诱惑,手指缓缓收紧。
大漠王天生力大无穷,霍枕伶虽说武功比他高,脖子却不见得比正常人结实。要害被擒,他一下子歇了玩闹的心思,脑子里只闪过一个念头,妈的,他来真的。
虽说如此,他并不慌张。——他自己看着大的小畜生,有多少能耐他是清楚的。
就算是个疯子,也是个听话的疯子。
他呼吸受阻,脑袋发晕,低声喝道:“那日博!”
他的声音极其低微,但大漠王还是捕捉到了,他的黑瞳里闪过一丝茫然。被惊醒似的猛然松开手,后退了几步,像被人从头到脚泼了一身冷水,冰寒彻骨。
“阿伶,我……”
他似乎张口想辩解,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一时丧气极了。
霍枕伶对他从来不客气,捂着脖子咳嗽几声,在对方担忧地凑上前的时候一巴掌甩到他脸上。
“啪”一声,清脆响亮,结结实实。
大漠王的里子面子在他面前一文不值。那日博被打了偏过头去,他用拇指撇去嘴角的一点血丝,愣了一会反倒笑起来。
“打得好,阿伶。”
“清醒了吗?”霍枕伶拽着他的衣襟迫使他低下头,“告诉我,你又发的哪门子疯?”
“……”
“说话!哑巴了?”
大漠王直直地看向他,眼里闪过一丝茫然的痛楚,声音艰涩,“我怕……”
难以置信,战无不胜的大漠之主,也会说出这两个字。但他在他面前一向是疯狂又脆弱的,霍枕伶伸出手,像安抚小动物那样挠了挠他坚毅的下巴,“怕什么?”
大漠王眯起眼睛,嗓音变得有些含混,“我怕你离开我,阿伶。”
霍枕伶觉得有些可笑,“你应该知道,我要是想走,你拦不住我……”
大漠王最听不得他说“走”这个字,那是他的逆鳞,根本碰不得。他浑身一颤,状若疯狂。“你不能走!阿伶,我保证,我会杀了你!我会杀了你……”
霍枕伶冷笑一声,压着他的脑袋就往柱上撞,鲜血沿着那俊美的面孔往下淌,血色沾湿了他一侧的头发,也模糊了他的左眼。大漠王像是感觉不到痛,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好像怕一眨眼眼前人就会消失不见。
“小畜生,听我说完。”见他重新安静下来,霍枕伶问他,“你难道就没想过,十三年了,我为什么还在这里?”
他由得这个人给他建造名为宫殿的囚笼,大漠最英勇的战士名为保护实为幽禁,他的一切行动每个时辰都有人呈上王的案牍。——那日博做的一切都在蚕食他的底线,他但凡有一丝不悦,早就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了。
“其实,今日有人劝我回中原。”
“谁?!是给你送信的那个人?”大漠王顿时神色一凛,杀气四溢,好像他说一声“是”,隔着海角天涯也要把人找出来弄死。
他可真会抓重点。霍枕伶顿了顿,无奈道:“别管是谁,我已经拒绝他了。”
他拍了拍大漠王的脸,“在这里我要什么有什么,绫罗绸缎,金银玉石,美酒香料……就连沙漠的主人,也要跪在我的膝下,我何必去中原自找麻烦。”
“阿伶,阿伶,阿伶,”那日博忍不住将他紧紧地拥在怀里,一叠声喊他的名字,恨不得把这两个字刻入骨髓,“你说的对!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你若是生气就打我罢,千万别离开我。”
霍枕伶见过躲打的,还真没见过讨打的,嘿了一声,“你还挨揍上瘾了?不过我今天没力气揍人,你明儿赶早吧。”
他摆摆手作势要赶人,那日博却偏偏不松手,还凑上去在他颈边嗅了嗅,“你饮酒了,是不是?”
他把脸埋在他肩窝婉转的黑发间,说话的声音闷闷的,“阿伶,你一点都不老实。”
“我不但喝了酒,我还吃了肉,你能拿我怎么样呀?”
确实不能拿他怎么样,大漠王气的在他耳垂上磨牙,到底没舍得蹭破他一点皮。
霍枕伶笑骂,“小畜生!”
江湖传言不错。他确实曾走火入魔,经脉俱断,很长一段时间形如废人。
全靠源源不断的珍稀药材重铸筋脉,即使如此,新铸的经脉脆弱承受不住内力,他的武功也不复往日半成。又因为那些药材不乏药性极寒极烈的,他急于求成,一日三餐拿药当饭来吃,坏了身子。
大漠王此后便格外注意他的饮食,绿洲盛产的牛羊牲畜,西域美酒,味道浓重的番椒香料,更是从不让他碰。
那日博手臂绕过他的腿弯,把他打横抱起,扔到床上。霍枕伶在床榻上滚了一圈,以腕支颊懒洋洋地看向他。
夜色中他是勾魂的艳鬼,明眸善睐,波光粼粼,像漫天星河倒倾眼中,璀璨无比。
红色锦缎如流水一般覆盖住男人漂亮的躯体,乌黑的发丝蜿蜒垂落肩背,手腕和脚踝的精美装饰在烛光下熠熠生辉。
大漠王受到了蛊惑。
他脱掉外袍,露出肌肉遒劲的小臂和结实的蜜色胸膛,像优美的猎豹那样俯身爬上床榻。霍枕伶向他伸出一只手,像神明那样居高临下。
那日博握住他的手,闭上眼睛去亲吻他的手腕。他的手指是白玉兰那样柔软芬芳,轻柔地拂过他眼睑上未干涸的血。
他的袖上沾染了酒香,那日博闻见了,也醉了,沉溺于此,像做一场迷离美梦。他握住那骨相极美的脚踝,将一只玉足拉向自己,上面缠绕的宝石琮瑢作响,是他亲手戴上的。足底很凉,踩在他滚烫的胸膛上,大漠王的心也是滚烫的,沸腾着,烧炙着。
他低下头,在那皓洁如雪的脚踝上落下轻柔的一吻。霍枕伶却哧哧地笑起来,带着些懒倦道:“别闹我了,混小子。”
那日博被他在胸口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无辜地看向他。眼睛也很亮,清透极了。
“阿伶,你怕痒?”
“你不知道?”装的跟真的似的。
大漠王居然果真点点头,“我不知道。”说着伸手去够他腰间软肉,“试试便知道。”
今天没做到承诺按时限回来,霍枕伶无意间对他稍微放纵了些,狗崽子马上顺杆爬了,动手动脚倒是学的很快。
他确实怕痒,那日博的手指刚一碰到他就开始笑,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他去捏他的痒痒肉,霍枕伶喘着缩成一团,大漠王转而就去抓他的手。
两人在床上滚着,玩闹间也不知碰到了哪,霍枕伶“哎呦”一声,对方马上停下动作,见他虽然还是笑着,眉间却微微颦蹙,有几分不大舒坦的意味。
果然还是逃不了。
霍枕伶见他关切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些心烦意乱,“玩够了?玩够了赶紧滚蛋。”
他胃胀的厉害,隔着一层衣物都能看出他明显鼓起的胃部。大漠王对他的话置之不理,将手探进他单薄的衣裳,顺着两肋中间往下压,他便轻“嗯”一声,似是难受了。
那日博眉头也跟着一跳,“疼?”
霍枕伶轻舒一口气,这会子倒是很坦诚,“疼得要命。”
他神色如常,酒后酡颜如渥丹,唯有唇色沁凉淡薄,像沾着一抹月光霜华,方才还能嬉笑如常,哪里能看出他说的要命的疼法。
但大漠王最了解他——他连断经绝脉的痛苦都能忍下来,能眼也不眨地咽下那些无疑穿肠破肚的猛药。他喜爱锦衣华服玉食珍馐,或许也是因为他吃过太多苦头。
霍枕伶说疼,那就是真的疼。
大漠王安抚地吻了吻他的额角。他的肠胃是温软的,虽然鼓胀但揉起来不费力气,毕竟没吃什么东西,光喝了两坛子的酒,摸着全是咕噜噜的水声。
霍枕伶很耐得住疼,可人都是越贱命越有韧性,一旦被人关怀马上就会变得软弱。他也是如此——
原本尚在忍受范围的疼痛被人这么一照料顿时就变得难耐。他是心也软了,身子也软了,霍枕伶又是个从不刻意委屈自己的,疼了就喊是小孩都知道的常识。
他蜷进男人宽厚的胸膛,搭着他的肩,纤长的眼睫像受惊的蝴蝶那样微颤着,淡淡道:“那日博,我难受。”
“我知道,我知道。”大漠王最受不了他这样轻描淡写地说着疼,心像被密密麻麻的针扎着,又酸又涩。
大漠王没敢像平时那些给他从上到下捋顺肠胃,那些酒真要到了肠子还指不定折腾出什么花样。他只是用掌心逆着揉按,一边往上推着那胀起的胃。
他好不容易将那团痉挛揉开,对方的呕意也止得差不多了。只是仍断断续续地反胃,呕出一点酒水。到最后吐出的酒液竟然是水红色的。那日博脸色一沉,就要起身,“我去叫人来给你看看。”
却被对方攥着手腕,他的嗓音因为呕吐显得有些虚软沙哑,“吐两口血罢了,别大惊小怪。”
“……”
他真的有够没心没肺的。
也是,霍枕伶也算江湖中人,吐两口血或许真不算什么,比这更重的伤他也不是没受过。
虽然过去许多年,那日博仍忘不了第一次遇见这人的场景。
他为躲避狼群误入一个昏暗的洞穴,看见了他。那时候那日博真以为他是什么精怪,毕竟他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
他穿着红色的衣裳,斜卧在一块青岩上,成了唯一一抹亮色。他的身下有一滩深色的沙土,那是干涸的血迹,那日博从没想到一个人竟可以有这么多血能流。搭在岩石上垂落的指尖,还一滴一滴地往下滴血……美极了,就像一朵由鲜血浇灌成的艳丽的沙漠玫瑰。
外面是此起彼伏的狼群的嚎叫,渐渐逼近。
“小崽子,来,”他笑盈盈招呼他,“过来,别怕。”
他走近了,鼻端萦绕着浓浓的血腥气,一把匕首被扔到脚边,“哐当”一声,寒芒照映着他茫然无措的脸。
“拿着它,去把头狼杀了。”
“……我,我不行。”这个男人疯了吗?!他难道看不出,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男人黑亮的眼瞳坚定地看向他,缓缓地眨了眨,带着些许冰凉的笑意,“你可以,我教你。”
……
大漠王的手指移到自己的肩膀——现在这里还留有几个永远消不去的疮疤。霍枕伶教他的方法,就是拼着被咬烂一条手臂的代价,将匕首插进了头狼的眼睛。
后来有一次他问过霍枕伶。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十岁孩子,不敢捡起那只匕首,他会怎么做。
霍枕伶说,我会杀了你。
他的理由一本正经,“你将狼群引来,害我丧命,我不该杀你吗?”
那日博那时还颇不服气地瞪他,“可你经脉寸断,本就是在那等死。”
“不错,我是要死了,可我原本还能多活一天,两天,运气好的话,三天也说不定。”
那日博难以置信,“就为了那三天,你就要杀人?”
霍枕伶似乎不甚理解他的惊讶。
“你不敢杀头狼,迟早也是葬身狼腹,我杀了你,反倒先帮你解脱,不至于那么痛苦。”他笑着说,“小东西,你要感谢我呀。”
“……”
霍枕伶实在算不得什么良善之辈,还满口歪理。
那日博会变成今天这样杀伐果决,在外人看来如岩石刚毅如冰川冷峭,很大一部分都归功于他上梁不正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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