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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能打手裴乐程易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 时间:2022-03-03 15:19
  • 主角为裴乐程易的小说《全能打手》是作者孤城浪子路人甲正连载的一本小说,全能打手的主要内容是:裴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程易,他太喜欢程易了,喜欢到想要他,想要和他在一起生活,但他的感情,程易完全不知道。热门评价:他还不能理解。
  • 全能打手小说

    推荐指数:8分

    全能打手

  • 全能打手裴乐程易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台球室里,裴乐躺在摇椅上,身前的电风扇呜呜渣渣,在炎炎夏日中传递着一丝凉意。

    风扇是个老物件,台球室装修了好多遍,它还是在这里有着一席之地,大概是八年,或者是十年,但肯定超过了七年。

    风扇吹着,摇椅摇着,困意袭来,裴乐的眼睛慢慢合上。

    还没睡实,脚步声就传进了裴乐的耳朵里,裴乐没睁眼,也没说话,等到脚步声近了才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道:“回吧,今儿不营业。”

    脚步声戛然而止,屋里只剩下风扇的呜咽声,营业这么多年,它估计也累了。

    来的人没说话,也没离开,裴乐睁开眼睛,脸色略显不耐。

    裴乐是台球室老板,他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六七年了,这一片儿的人都知道裴乐的脾气,打扰他拉屎都不要紧,打扰他睡觉你最好体重能过180斤,否则他会像扔鸡仔一样把你扔到大街上供众人围观取乐。

    有人不信,非等着裴乐睡觉的时候来试试,结果被裴乐扒了上衣扔到了街上,那人鼻子还在流血,嘴都歪了还在骂骂咧咧有生意不做这老板可真是个傻逼。

    然后被还没走远的裴乐听见了,直接送了他一套全裸套餐,裴乐把裤子也给他扒了,就剩了一条裤衩。

    这件事情过后,基本没人敢在裴乐睡觉的时候来找茬。

    那人不要脸,他们可要,地方小,大多数人都认识,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吹到每个人耳朵里。

    裴乐看着眼前的人,不是外地人,而且这人他还认识。

    “杨明?”裴乐面无表情,眼皮要合不合,他感觉瞌睡虫拿了胶水在粘他眼皮,“有事儿吗?”

    杨明,在一段时间内算是熟人了,并且这个人单方面对裴乐有些怨恨。

    起因在于杨明喜欢了十年的女生喜欢裴乐,虽然裴乐不喜欢那个女生,但是杨明不忍心责怪女方,所以就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了裴乐身上,这直接导致杨明和裴乐之间产生了私人恩怨,虽然裴乐觉得莫名其妙,不过也没深究。

    但就在两年前,杨明喜欢的人突然结婚了,新郎不是裴乐,更不是杨明。

    结婚第二年,女方生了一对白白胖胖的双胞胎,一看就知道是她老公的种。

    本来到这儿这事儿就过去了,可没过多久女方老公发现了女方手机里的记事本,上面写着女方喜欢裴乐的点点滴滴,那语气哀怨的跟个死了老公的寡妇一样,一看就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和杨明这种文盲不一样,也难怪人姑娘看不上他。

    然后女方就被家暴了,男方甚至怀疑孩子不是他的,要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

    这事儿闹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裴乐听后只是皱了皱眉,没过多关注,那姑娘他根本不认识。

    但杨明不觉得裴乐无辜,按照一贯传统,他把所有事情都归咎到了裴乐身上。

    杨明没少找过裴乐麻烦,大到喝醉了挑衅闹事,小到往裴乐屋里扔青蛙扔蛇,裴乐揍了他两顿,可等到伤好了,杨明依旧我行我素,乐此不疲。

    对此裴乐评价——其思想境界和猴子没什么区别,属于还没进化的种类,不跟他一般见识。

    “鑫鑫又被打了。”杨明面无表情地盯着裴乐说道。

    “哦。”裴乐应了一声,敷衍至极。

    鑫鑫就是杨明喜欢的那个女生,全名好像叫刘鑫还是柳鑫,这儿的人普通话都不太标准,裴乐没听明白。

    一谈到鑫鑫,杨明脑子里的脑仁儿就直接碎成了浆糊,思想不受本人控制,连膝盖都认为鑫鑫被打就是因为裴乐,

    如果鑫鑫不喜欢裴乐就不会有那些日记,如果没有那些日记就不会被发现,如果不会被发现她就不会被家暴,所以归根究底,这一切都是裴乐的错。

    可现在这个罪魁祸首依然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杨明脑子里的浆糊就兑上汽油,裴乐的态度就是火,直接把原本就不受本人控制的思想彻底给烧没了。

    两个人打了一架,裴乐大获全胜。

    准确的说杨明都没近到裴乐的身,裴乐什么人?从小混大的人,自从满了十八岁后和好孩子之间的联系从孩子两个字直接归零,再加上他188的身高一站起来就是对于172的杨明来说那就是不可跨越的高度。

    “卧槽你妈!”杨明打不过,开启了嘴炮模式。

    “去吧,”裴乐扯了扯嘴角,一脸无所谓,“我给你说我妈的坟在哪儿,你要是找不到,我开车送你去。”

    裴乐是个孤儿,杨明知道。

    裴乐是个被程易捡回来的野孩子,这儿的人都知道。

    裴乐他妈是自杀,因为裴乐他爸出车祸没了,为了爱情,他妈扔下了只有七岁的裴乐踏上了追随他爸道路。

    裴乐恨他妈,从七岁恨到二十五岁,这事儿只有他自己知道。

    “野种!孤儿!仗势欺人的狗杂碎,”杨明嘴里的脏话接着往外冒,“要不是程易你早被人打死了,死了被野狗咬,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身体残缺,连投胎都只能当畜生。”

    裴乐不为所动,杨明虽然文化程度低,但是骂人的话就跟热播的狗血电视剧一样,没完没了,且每一句都不一样,从裴乐的近亲骂到远亲,从他妈骂到他妈的妈,总之只要跟裴乐有关系的人,杨明一个都不会放过。

    裴乐看着墙上的钟表,掐着时间数,杨明骂了五分钟还没停。

    “裴乐,你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程易!”

    这句话一出口,裴乐脸色立马变了,他飞起一脚踹到了杨明肚子上,这一脚用了十成十的力道,杨明飞出去了好几米,在踢人这一方面,裴乐天赋异禀,踢十次九次都能踢到别人的胃,准头相当不错。

    杨明躺在地上哀嚎,裴乐脚比脑子快,这会儿才反应过来杨明刚才说了什么话。

    程易……这个名字从裴乐七岁就在他脑子里转了又转,到十五岁裴乐情窦初开喜欢上程易到现在为止,他们认识了十八年,裴乐喜欢了程易十年。

    十年什么概念?十年代表能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的同时还有一年时间思考自己是读清华还是读北大。

    裴乐觉得喜欢男人没什么不好,也没觉得自己变态,但这种想法在他十八岁戛然而止,程易因为故意伤人,寻衅滋事入狱,判了七年。

    二十八岁的程易早就不那么冲动,程易进去后来裴乐才知道,程易之所以进去,是因为那个叫白伊的男人。

    自此,裴乐很少提及程易,他那份儿喜欢随着思念和不解早就变成了禁区,爱意伴随着恨意,折磨了裴乐七年之久,那些尘封的往事随着杨明嘴大话多再次曝光在烈日之下,震惊之余随之而来的是裴乐心里存档了七年的愤怒。

    “他的名字,也是你他妈能叫的?”裴乐目露凶光慢慢走到杨明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接着一脚踢在了杨明肩膀上。

    裴乐当了七年宝贝,他爸死后他妈抱着他天天哭,“我的孩儿,爸爸走了我们怎么办啊我的孩儿,我可怜的孩儿啊,妈妈错了,妈妈就不应该把你生下来遭这份罪。”

    就这样裴乐他妈哭过了他爸的头七,然后就喝了农药,躺地上抽抽了半天才把双腿一蹬以一种非常潇洒的方式走了,裴乐想了很久为什么他会觉得他妈潇洒,后来裴乐明白了,因为他妈眼一闭,腿一蹬,带走了所有东西,只留下了他这个带不走的东西。

    裴乐这个宝贝儿孩儿守着她的尸体过了三天,最后还是因为亲戚上门要债才发现这一家子就剩了个宝贝儿孩儿。

    房子被抵了债,屋里的家具都被那些亲戚该拿的拿,该顺的顺,临走前他们还会轻轻摸摸裴乐的脑袋——这孩子,可真是太可怜了。

    没了住的地方,裴乐去当了小叫花子,但是他胳膊腿儿都在,七岁,大字不识几个,说自己父母死了也没人信,就连旁边一起乞讨的都说他不专业,至少你应该往身上弄点儿伤再出来嘛。

    这个地方不行,裴乐准备换个地方,恰好看见一辆车后面全放着猪,白白胖胖,长势喜人,裴乐顺势钻进了猪堆里,他没想到这些猪根本就不是拉往大城市的,而是拉到了一个名叫永乐镇的镇上。

    裴乐不识字,不认路,从车上下来后两眼一抹黑,小叫花子真就变成了小叫花子,走到哪儿臭到哪儿,臭了一路。

    春天,万物复苏,程易嘴馋,想去摸两条鱼,年轻人身体好,直接脱了衣服就往河里跳,鱼还没摸到程易就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拿走了他放在岸边的衣服。

    程易怎么都没想到,这年头居然还有贼偷衣服。

    于是,在春风里,程易完成了他人生第一次裸奔,他追着裴乐从河这头跑到了河那头,冻得他差点儿迎风尿三丈,丈丈不一样。

    “你他妈给老子站住!”程易盯着眼前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就想不明白了,这玩意儿怎么能跑的比耗子还快且在鹅卵石遍布的河边如履平地。

    黑东西听到程易的话,跑得更快了,那脚步简直跟练了凌波微步一样,程易光着屁股手还得捂着前边,一个平衡没保持好直接给黑东西行了个大礼——程易一个大马趴没趴下去,跪在了石头上。

    在这一瞬间,程易以为自己废了,也不敢动,双手也顾不上那点儿仅存的羞耻心直接撑在了地上,或许是因为程易太惨让黑东西心生怜悯回头是岸想当个好人,程易在一片撕哈声中看见黑东西抱着自己的衣服走到了自己面前。

    当时程易心想,如果自己摔一跤能渡化一个贼,这买卖绝对划算,可没想到黑东西走到他面前之后在一堆衣服里挑挑拣拣最后把程易的内裤扔给了他之后自己抱着一堆衣服潇洒离去。

    程易气的捶地,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信佛。

    “乐儿,想什么呢?”

    车上,裴乐在驾驶座发呆,旁边的赵日天叫了好几遍裴乐都没反应,这种状态就跟他妈说的一样——魂儿被什么东西勾走了,要是不及时把魂儿叫回来,这人很有可能就傻了。

    赵日天和裴乐多年朋友,肯定不能让裴乐坐以待毙,在叫了十多声无果后赵日天扬起了手准备对裴乐来一个爱的抚摸。

    结果手刚扬起来,裴乐就转头看了过来。

    “你想干什么?”

    赵日天:“……”

    我他妈想救你,你信吗?

    赵日天从裴乐到永乐镇就跟裴乐玩在了一起,用城里话说这叫发小,用他们这儿的话说这叫光腿子朋友,用裴乐的话说就是,赵日天?谁啊?

    然后赵日天就会笑眯眯地凑到裴乐面前做个自我介绍,“我啊,乐儿你又忘了,我!赵日天!你小弟!”

    小弟的手要落不落,准备往大哥头上放,大哥满脸写着高兴,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的眼尾仿佛在诉说着他对赵日天的爱意。

    但这么多年,以赵日天对裴乐的了解,对方眼里根本不是爱意,而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

    赵日天一直都知道,程易对于裴乐来说不一样,如果他能勉强算得上是裴乐的朋友,那程易就是裴乐的祖宗。

    可这位祖宗不干好事儿,打架斗殴进了监狱,整整七年,赵日天看着裴乐越来越压抑,话越来越少,能动手绝不逼逼,好好儿的书不读非得休学来守着程易这一亩三分地。

    程易是个地头蛇,裴乐之前,程易就是这一片的大哥。

    而今天,绝对是一个值得放鞭炮的好日子,因为裴乐他祖宗,程易,今天出狱!

    赵日天以为,今天这种日子裴乐怎么也要请个乐队再铺条红毯来迎接程易,毕竟裴乐想了程易那么多年,好不容易盼着人出来了,不说激动的风不流涕也淌吧那至少也应该哭一下表示表示。

    可裴乐不,如果不是裴乐刚才发了那么久的呆,赵日天都以为裴乐对程易出来不出来压根儿就不在乎。

    “我……”赵日天感觉自己的舌头拧的跟麻花一样,怎么着都捋不直。

    裴乐横了赵日天一眼,小赵非常不争气的打了个哆嗦。

    乐哥的眼不是眼,是寒风刀刀剐他脸。

    在两个人的期待中,铁门缓缓打开,裴乐是真期待,赵日天是期待裴乐的期待。

    程易出现在裴乐眼前的那一瞬间,裴乐双眼直勾的盯着程易,手上的劲儿恨不得把方向盘跩下来当项链套程易脖子上。

    “哥……”裴乐喃喃。

    裴乐第一次见到程易是春天,程易进去是夏天,乍一看两个人之间好像只隔了一个季节,可实际上是整整七年。

    七年来,裴乐自认为自己爱惨了程易,也恨透了程易,程易为了另一个男人抛下了他,这个认知在裴乐脑子里盘旋了七年,每每想到裴乐都恨不得吃程易的肉,喝程易的血来祭奠他长达十年的暗恋。

    裴乐下车,身形跄踉了一下,赵日天叹了口气,女人是红颜祸水,男人是纯祸水,裴乐被祸祸了那么多年,这还没发生点儿什么,就只看见一下路都不平了,赵日天知道,裴乐喜欢程易,他妈说过,喜欢这种事情,要么爱而不得,要么得而不爱,两者都容易让爱人的那一方变成变态。

    裴乐是前者。

    太阳有些晃眼睛,程易微微眯眼用手挡了一下阳光才看清楚朝着自己走过来的这个剃了个寸头,左边耳朵上还戴着个耳钉,眼睛还跟小时候一样又细又长的人是从小就跟着他的那个小弟。

    “裴大头?”

    裴乐身形一僵,快速跑到程易身前一把把程易搂进了怀里。

    “哥……哥,哥,”裴乐不停的叫着哥,两只手越收越紧,似乎是认定了自己只要松手,程易会突然不见了。

    藏了十年的感情不断地撞击着裴乐的内心,撞的他身形不稳,脚步踉跄,有口不能言,有字不成句,只能一遍一遍的叫着哥。

    “裴大头,”程易感觉自己呼吸都在逐渐变得困难,他不想才出幺幺零又进幺二零,而且抱着他的这小子劲儿大得出奇,怎么说程易也是个身高189,体重正常的三十五岁成年男性,但这会儿程易感觉自己的脚都他吗快离地了——没错,裴乐把他抱了起来……

    “你给我松开,”程易想薅裴乐头发,结果手放上去一抓,捏了把空气在手上,程易松手放过了空气又把手放在了裴乐耳朵上,接着用力一拧,“我让你给我松开!”

    “哥,”裴乐声音不稳,细听之下甚至在微微发颤,“让我再抱一会儿,就一会儿,哥,求你了。”

    一旁的赵日天都惊呆了,他乐哥魂儿被勾走了,这个叫程易的老妖精直接把一头狮子变成了一只狮子狗。

    赵日天还记得,三天前自己去找裴乐的时候看到的那一幕,那简直就是个凶案现场。

    如果不是他拼死拉架,杨明很有可能命丧当场。

    偏偏他乐哥一脸无所谓,“死了就死了。”

    赵日天怒吼,“你哥刚要出来,你就想进去?你俩玩儿接力呢?”

    裴乐淡淡的撇了他一眼,“做他做过的事,去他去过的地方,不浪漫吗?”

    玩儿的一手血色浪漫,把小赵吓的肝儿颤,当时小赵甚至想让他乐哥去公安局备个案。

    “裴大头,”烈日下,裴乐的怀抱热情似火,烤得程易满头大汗,“能不能进车里说,你他妈吃猪饲料长大的吧?劲儿那么大。”

    裴乐曾经很讨厌裴大头这个绰号,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小就头大,脑袋和身体比例不成正比,跟同龄人比起来,他的脑袋能比别人整整大一圈。

    在他父母没出事之前,家里的亲戚每次看见他都会真心夸赞:这孩子,一看就聪明。

    这么被夸了几年,裴乐也觉得自己很聪明,直到遇到程易,聪明这个词被对方换成了傻子。

    两个人第二次遇见,裴乐身上穿着程易的衣服,一件外套直接从脖子盖到了脚脖子,让裴乐度过了一个安逸温暖的春天。

    春末夏初,裴乐手上拿着讨来的馒头正准备大快朵颐,没想到程易从天而降抢走了他的馒头。

    那时候裴乐想,什么英雄都是从天而降的?都是骗人的,从天而降的不一定是英雄,也有可能是仇人。

    虽然裴乐身上还穿着程易的衣服,但他还是为了一个馒头追了程易一个上午直到追到程易的台球室里。

    裴乐用事实向程易证明了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坚持,裴乐的鞋在无数次追赶中不知道落在了哪里,身上的衣服已经脏的完全看不出颜色,脸上的泥厚的都能种花,脖子细的看起来像是承受不住他那个脑袋。

    可就是这么一个身体瘦弱的小东西,追了程易整整一个上午,程易也很惊讶,他抢裴乐包子完全是为了报衣服的仇,裴乐留给他的内裤勉强维持住了他最后一丝体面,可程易原本可以更体面。

    “这该不会是个傻子吧?头这么大。”程易当时真的这么以为。

    裴乐开始不应,后来程易又换了几个绰号裴乐就应了,程易起绰号的本事跟他妈瞎子摸大象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这瞎子会摸哪儿。

    当然,只能程易叫,别人要是敢叫这三个字,裴乐立马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铁头功。

    太久没听到这三个字,一出声裴乐眼眶立马就红了,

    裴乐一直认为自己应该恨程易,因为程易拯救了他,再给了他无数希望和未来后又轻而易举的抛弃了他。

    都是抛弃,和他母亲那次不一样的是,7岁的裴乐和18岁的裴乐,思想高度上存在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

    裴乐恨他妈是因为他妈不负责任,生了不养,裴乐一直认为,他妈之所在在他爸头七过了刚好自杀是想让他爸鬼魂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好在黄泉路上搭个伴,要是和阴差关系处的好,甚至还能一起投胎。

    有时候裴乐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恨他妈,至少事实是因为他妈的自杀才导致裴乐遇到程易,在经历过父母双亡,家里亲戚落井下石之后裴乐一直觉得自己的内心应该像石头一样冰冷,他早就明白了,在难事当头的时候拜菩萨没用,拜父母没用,拜程易,一定有用。

    “哥,我好想你。”裴乐长大了,不听话,不想放开,他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程易回来了,程易就在他面前,他现在抱着程易,人生还是充满希望且一片光明,以前的事情都不重要。

    裴乐很开心,自己七岁的时候能抓住留在程易身边的机会,二十五岁照样能抓住留在程易身边的机会。

    “我也想你,”程易觉得今天真不是什么好日子,没死在里面,可能会死在外面,虽然他也理解裴乐这种二愣子举动,可他妈的真的很晒啊卧槽!

    这种令人感动的重逢好像怎么看都看不够,裴乐没哭,程易没哭,赵日天哭了,俩人抱了半天送手后直接钻进了后车座,徒留小赵站在烈日下苦思冥想自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学的内容是什么来着?

    来之前也没人告诉他,拿了七年没车开的驾驶证今天要正式上岗啊!

    赵日天不怕开车,但他怕车上坐的是裴乐,尤其现在还加了一个裴乐他祖宗。

    这种情形让小赵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司机的职业生涯即将被断送。

    裴乐自己开车不平稳,但他要求别人开车平稳,因为他晕车,赵日天曾见识过,裴乐晕车过后一拳把路边的电线杆子锤倒了。

    赵日天平心静气,做了五分钟心理建设才发动车子,结果车刚出去一米他就听见平时面无表情拿白眼当饭吃的裴乐在向他哥告状,“哥,我晕车。”

    赵日天:“……”

    我他妈才启动车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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