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下班的时候捡了一个人,在天桥上捡的。
那人穿得可好看,就是深更半夜倒在地上像被晒干的鱼。
吓了我一跳。我以为是尸体呢。
他脑袋摸着烫手,路过药店给他捎了一盒退烧药。
这人背着也不沉,到了家给他放沙发上,又去烧水。
水烧开了他还没醒,忍不住蹲下来拍拍他的脸,“醒醒,你发烧啦。”
果然病得不轻。
只好给他拿热毛巾擦擦脸,脱掉外套长裤,丢到床上去。
抬头看了一眼挂钟,四点了,也快天亮了。
老板七点的时候打电话说给我放三天假,权当前三个月的连续加班补偿。
我在床边看着那人,寻思着待会儿出去买点菜,今天想吃饺子。
那人突然睁开了眼睛。
然后偏头来看我,深黑色眼眸一动不动的盯着。
好一会儿,他眨眨眼,问道:“他回来了吗?”
我看着他,“他是谁?”
“他还不回家吗?”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表情有些失落,垂着眼,“今天是七十六天啦,上一次也只待了半天,上上次是六十四天,要是晚上还不回来,就是七十七天了……”
我实在听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买了白菜,猪肉,香菇,粉丝。
我在厨房炒菜馅,他捂着脑袋端着我早晨给他泡的牛奶走过来,我昨晚就说了,他长得可好看,一双狐狸眼被长睫毛衬得倒有些无辜,高挺的鼻梁架着金丝眼镜,带着七分斯文,三分清雅。
“你在做什么呀?”他凑过来,问话的语气像是小孩子。
我不解地看着他,哪有人会这样学小孩子卖萌的。
“我在做饺子馅,你喜欢吃吗?”
他撇撇嘴,想了想,“喜欢,不过饺子只有团圆的时候家里才吃。”
“哪有这么多规定,想吃就吃了。”我笑着道。
他若有所思地点头,“哥哥你好厉害噢。”
我猛地回头看他一眼。
他像是吓了一大跳,眼睛瞬间雾蒙蒙起来,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我做错什么了吗?”
医生跟我说,他有很明显的精神症状,通俗来说就是精神病。
我看着他,他正乖巧地坐在医院前面的长椅上,低着头,像是等着挨训。
那样子看起来委实可怜。
我走过去摸摸他的头,像哄小孩子一般哄他道:“好了,医生叔叔给你检查完了!现在和哥哥回家吧!”
他顿时笑得眼角弯起来,兴奋的拉过我的手,高兴道:“回家!哥哥,小岑回家!”
我让他把自己的名字写给我。
他点点头,认真地在纸上写了两个字,季岑。
字很好看,是秀气的楷体。
我念了一遍他的名字,季岑。
岑,小山而高也。
是很好听的名字。
他说他喜欢喝牛奶,要我给他泡牛奶。
好,哥哥去泡牛奶。
他还很喜欢吃饺子,休假三天让我做了六顿饺子,委实吃得我难以下咽。
哪有人喜欢什么就要天天吃什么的,小孩子真是小孩子。
他倒是高兴得很,带他去菜市场他也很高兴,总抱着大白菜叫我买。
好好好,买!
还要买可以捏出水的新鲜香菇,买菇菇!买菇菇!哥哥买菇菇!
好好好,买!
呜哇!有花花菜!
成,买!
那蛋蛋要不要?
……要,要吧。
哥哥最疼我了嘿嘿嘿。
是,哥哥最疼你了。
季岑有时候也不傻,像个正常人。
我下班得晚,有时他也会去买菜,做好了等着我一起吃饭。
他还买了一个微波炉回家,很高级的东西,我看着有些不敢碰,问他他只说想起来银行卡密码,想买东西,就买了。
正好有时候我下班的晚菜都冷了。
我琢磨着这傻子其实也不傻,可转头一看客厅那桌上一大摞的药盒,心里打了个冷噤。
没病吃这么多药也有病了。
他怎么可能没病。
老板派我后天去N市出差,离家很远。
我有些担心季岑,回家跟他解释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只听着,也不说话,我以为他没听懂,又准备重复一遍。
他摇摇头,拍拍我的肩膀,露出了一个短暂的微笑,“你去吧,我好了很多。”
睡觉前我看到他拿了一把刀在床头的木头栏杆上划了一条痕迹。
他貌似只有不像小孩子时才会做这件事。
只是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出差半个月了,季岑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自己包饺子吃了。
我问他是什么馅的。
他说是汤圆馅的。
我说哪有人做汤圆馅饺子,甜糊糊的,多难吃啊。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道:“吃汤圆团团圆圆。”
说完他就挂了,我还是不大明白他的意思。
他是想我了吗?
还是,想谁了?
后天就回去了,给季岑带了特产。
有点高兴,回家就可以见到他了。
接到医院电话,说季岑出了事。
下大雨了。
打的出租车上在放广播。
主持人问嘉宾,沈迹,你有喜欢的人吗?
嘉宾回答,没有。
那有理想对象吗?
沈迹想了想,笑道,以前有,不过处久了也挺无聊,所以也算没有吧。
从案发现场来看……你朋友是自杀,被发现时已经不太行了。嗯…这是他留下的一些东西,希望你能节哀。
我还是有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从医院回去的路上,还是大雨,车窗里看到外面的光,朦朦胧胧的,雾了一层水汽。
我吸吸鼻子,想了想,想起来沈迹有些耳熟。
季岑给我留了一封信,还有几张卡。
想起几个星期前他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指着电视上的那个人对我说,哥哥,我喜欢他。
小孩子的喜欢就是对糖果的喜欢罢了。
小孩子才不会为了糖果去死。
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哥哥,姑且这么喊吧,我还从来没有问过你姓名,就叫哥哥好了。
今天下了很大的雨,我晒阳台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可是不怎么想动了,反正明天也不用换衣服,就不管了。
一直想谢谢你把我捡回来,真的很感谢,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算算也有半年了。
他也当真半年没找过我。
想他就去吃饺子,想跟他团圆就去吃汤圆,太想他了,所以吃了汤圆馅饺子。可难吃了。
不过算啦,其实我很早就想去死一死啦,总舍不得他,可他倒是一点也不想着我,都那么久了,算了。
之前精神不对不是装的哦,是真的变成小孩子啦。
小孩子就很好,难受了可以躲起来。
不过我变不回小孩子了,就死掉好啦。
哥哥,你真的很好,不过我实在不愿意动了,就只能借你的地方送自己上路了,银行卡和密码我都给你记好了,床边抽屉里有个本子,你回头记得换个房子。
最后就祝你身体健康,喜乐平安!
我嘛,实在太累了,只好去死了。
季岑留。
栏杆上刻了一共十六条痕迹,我数了,还把季岑的本子拿出来翻了。
他写了十六篇日记,大概是清醒了十六天。
混账东西,十六天都熬不过去。
今天又下了大雨。
我换了新工作,在广告公司做策划。
今天沈迹过来拍宣传片,我又想起来季岑说,哥哥,我喜欢他。
你说他啊,他不是早走了吗?又没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我怎么知道他去哪儿了?不过是和我在一起几年而已,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几年?我忍不住想问眼前这人。
沈迹皱着眉头,九年多,快十年,怎么了?
没什么。我垂下眼,心底抵触去想十年是多久。
沈迹突然道,怎么,他跟你好上了?
没有。
那你这么关心他?你看上他了?
没有。
他有精神病你知道么?他不正常,不过我不喜欢他你也不能喜欢他,他是我的。
那他人呢?
沈迹愣了几秒,嗤笑道:“跑了,在我这儿找存在感呢。等我去找他立马就黏上来了,赶都赶不走。”
哥哥,我喜欢他。
我抹了一把脸,有些后悔没早点遇见季岑,又有些快意自己看见了沈迹。
可以笑着对他说。
“季岑早死了。”
“以后不会再黏着你了,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