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晚上七点,华灯初上,城市高楼千变万化的灯影,笼罩于重重雨幕之下。
南方的雨季跟温柔完全搭不上边,脾气也捉摸不定,例如早上天晴,晚上下雨,或者一边天晴一边下雨,在这里都是可以实现的。正如此时,即将来临的台风夹着滂沱大雨汹涌而至,坠下的雨滴急促降落,砸在路上来人行色匆匆的头顶。
涂佐柘踩着水洼从公交车上下来,宽大的厚底卫衣像挂在瘦削的杆子上,四面八方的劲风透过卫衣来去自由,他呵紧发冷的身躯,小心谨慎地走在路上。
雨伞抵抗不住这等强劲的风力,伞骨时不时朝天翻着,他眼疾手快地使劲地掰下来,浑然不觉烫伤的手背湿透,雨滴如鼓点密集,裤脚迅速湿了一边。
待他准时到达约定的地点“盛夏花开”时,从天而降的雨幕戛然而止。咦?他望了望天,给它点个赞:哥们儿,等我到了你才停,真的非常可以。
所幸雨停下后,全身酸胀感稍减,走起来也不再这么困难。
迈入预定的包厢“白瑾寨”,空无一人。
许久没有出现在这种颇为正式的场合,他正襟危坐地望向四周。
后墙上画着大学门口的图案,一群学生朝气蓬勃地迈出校门,露出一口喜气洋洋的白牙,正仰头朝天扔着礼帽。前方一面照片墙,或是学生拿着毕业证书,或是集体的毕业照,对着相机笑容定格在人生的交界点。
镜头过后,各奔东西。
室内暖黄映出单薄的形单影只,眼里显出四五个重影,于是他赶紧趴着回血,歪着头慢悠悠地嚼糖。
“大文豪!”
身后响起冲锋阵一般的阵仗,还未回过头,背后受一猛烈重击,拍得他龇牙咧嘴吐血三升,贴紧桌布的脸苍白如纸,疼得浑身战栗头皮发麻,舌尖的糖顺势从嘴里喷出,无声地骂着智 | 障。
“卧槽,你减肥成功了阿!还染了一小撮奶奶灰!眼圈这么黑,是不是纵 | 欲过度!”
——看,就说像奶奶灰吧,还省去染发的钱。
涂佐柘今日特意穿了深色的卫衣,掩盖住肿得鼓起一大片的腰,悄悄地扶着腰起身,尽量让别人看不出异样,用力揽过他的肩膀,箍紧他的头往自己怀里撞,低下头笑道:“孙子,下次别这么大力,爷爷我的骨头经不起你这么一拍。”
邓子朋挣扎道:“操,一回来就占我便宜。”
涂佐柘无赖道:“不占白不占……”
话音未落,门轻轻推开,西装革履的杜哲跟另外一穿着纯白T恤的男孩站在一起,杜哲的眼神里好像射出了冰渣子,颗颗都往心里撞,纯白T恤的男孩不知不觉比出个o型嘴。
这一刻的想法:这今天谁也没说要带家眷阿,再说汪希不是女的吗?这面前是个T还是男的,头晕,眼花,看不出来。
邓子朋倒是成功挣脱,出去拉着纯白T恤小男生,给他们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邓家豪。”
邓家豪一点也不豪,反而羞赧得不得了,稍微正式介绍一下脸就红扑扑的,集齐可爱迷人有风情,乖巧听话易推倒的各种优点,杜哲就喜欢这一款的,也难怪涂佐柘会误解。
杜哲进来以后,涂佐柘明显拘束得不知如何安放,连话也说得很少。
一来这几年的生活确实非常普通,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事情,他总不能主动提当年背部划伤缝了几十针的情况下生产的“英勇事迹”,更何况说出来以后,跟随的必定是一大堆问题,二来他不清楚杜哲是要打什么策略,但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柔柔,他便知道今天这种场合某些话题自己不应该提起。
他们三个倒是有共同的话题,从海外国际市场聊到国内的经济形势,从创业主要集中在网络虚拟的形势聊到现在国内生产制造业没落,涂佐柘的目光没有离开过杜哲,当然,只敢撑着手臂埋头用余光偷瞄。
杜哲明显是下班后匆匆赶过来,都没来得及换一套休闲装,在这个小包厢里格格不入,不过他也习惯了,毕竟从大学开始,当别人在穿着T恤运动裤没个正经的年纪,杜哲就已经每天穿着衬衫西裤不苟言笑显得非常不合群。
余光中,只见他定制的衬衫往上撸起三寸,露出肌理线条饱满的手臂,思考或者倾听时习惯十指交握,恰到好处的微微一笑侃侃而谈,认真迷人的荷尔蒙填满空气。
他的声音低沉有亲和力,分析起来抽丝剥茧,一层一层有逻辑地引进,令人不知不觉地进入他布下的局,即是说,如果这是一场商界晚宴,在场的各位都是他温柔陷阱下的猎物。
涂佐柘听得十分入神,毕竟近些年没有机会能听见杜哲对问题的独到分析,即便是加上因柔柔关联起来的次数,他们之间的交流屈指可数,更何况,要不是因为柔柔,他明白杜哲是一个字都吝啬给予,所以,有机会能坐在这里,听他说些寻常的话是很难得的。
“佐柘,你现在还在写小说阿?当年那个鼠精跟人类的故事有没有结局?真的有人看吗?”
邓子朋出国多年,对于当年的抄袭事件一无所知,以为涂佐柘还在创作的这条路上畅通无阻。不过他现在也算是个伪作者?
被cue到的涂佐柘只能嘿嘿傻笑着回应道:“没写了。”
邓家豪的嘴再次张成o型:“什么?鼠精?佐柘你的脑洞真行,不过说实话,老鼠真的太恶心了,跟人类是没有结局的!”
涂佐柘保持礼貌的微笑,道:“嗯,所以不写了。”
邓子朋面向邓家豪,介绍道:“当年涂佐柘在寝室里说这个梗的时候,完美显示出他和杜哲的友谊真是比金刚还硬,只有杜哲能接得下这个梗,还说人类会跟鼠精生一窝小鼠精,他还说养殖老鼠发家致富的谭富贵企业家是他那时正在学习的对象。”
涂佐柘波澜不惊的面上浮起淡淡的苦涩。
他当然记得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杜哲曾经看过这个大纲,一向不爱管闲事的性子,却问他为什么想写这个故事。
他还记得自己的回答,鼠精一直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潮湿中,皮毛无一处洁净,它的出身被剥夺了光明正大地觅食的权利,只能在夜间偷偷摸摸地出来,如若被发现,人类会用笼子锁住它,会用滚烫的油烫它,只要它出现大家就会提着棍子满街追赶,直至命绝于此。直到人类主角的出现,偷偷地藏起来养着,日久生情,却无法避过众人迥异的目光,人类主角被定为叛徒,结局是鼠精与人类一起在唾骂中死去。
于是当这个大纲再一次被嘴贱的邓子朋翻出来,嘲笑地大声朗读的时候,杜哲翻着书的手停顿,转过头认真盯着他,平日冷酷的面容携几分笑意,说道:“把结局改改吧,生为何类物种也不是鼠精能控制的,鼠精皮毛肮脏,灵魂却无罪,觅食也是本能,人类藏着养它,也是善良之举,为什么非要与人类唾骂中死去,寻一处世外桃源,生一窝小鼠精不是很好吗?”
但是这个故事没有结局。
他一直没有告诉杜哲,鼠精的原型是他自己,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想到过往的曾经,于是对角色的代入感太强,以至于无法抽身脱离,他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故事,世界上本就无世外桃源,也不再期盼人类的救赎。
杜哲慢条斯理地给各位倒茶,倾身时与涂佐柘茫然失措的眼神对望,不含温度地说道:“现在谭富贵也不是我学习的对象了,而且我亲眼见过鼠类以后,觉得……”他提着茶壶落座,慢慢说道:“确实恶心。”
杜哲的说话很轻,模样也斯文得紧,每一个字却像一把锋利的刀,扎得他的心血肉淋漓。
不明就里的邓家豪持续扎刀:“嗨,我就说嘛,肯定是你那时候年纪太小,才这样说的嘛。”
涂佐柘笑意更深,酒窝深陷,弧度暗藏绝望的无力。
邓子朋说道:“豪豪,你现在就是我们当时的年纪哎。”
“是阿,年纪小才会被你骗到手阿,不然我过几年……”
“过几年怎样?”
“哎呀,过几年还是会跟你结婚的啦。”
邓子朋才想起来今天的正事,说道:“我这次回国也是想顺便结婚的,现在正式邀请你俩来做我的伴郎!”
猝不及防的狗粮,吃得他幸福满满,还没来得及思考杜哲会作如何反应,杜哲已经爽快应道:“嗯,我没问题。”
……这是把选择题交给他?
真是最讨厌做选择题了阿。
涂佐柘迟疑了一会儿,犹豫着望向杜哲。
邓子朋捏紧他的下颔,迫向他机械扭头,满脸都是呷醋的模样,道:“怎么,阿哲是你兄弟我不是你兄弟阿?我请你做伴郎你望着他干嘛?”
涂佐柘:“……不,我是在想,你这个孙子结婚我做伴郎,你要怎么给我敬茶。”
邓家豪捧着肚子哈哈大笑,邓子朋用筷子敲着杯子,说道:“……你真是句句不忘占我便宜,现在不行了,我是个有家室的人了,注意点影响!注意点形象!”
涂佐柘怼他:“你有形象么?”
菜很快上齐,涂佐柘跟服务员要一杯温开水,待会可以跟饭一起吞。
邓子朋脸上写着不可思议四个大字,从提着的兜里掏出两瓶白的,“铛”地一声放在他眼前,瞪大眼睛说道:“你这个千杯不醉跟我说喝水?这么久不见,今天不醉不归我跟你说,阿哲你有没有意见?”
……为什么不先问问他的意见?!
杜哲松了松领带,摊手道:“我无所谓。”
邓家豪附和道:“我也很能喝哦哥哥。”
“……”小小年纪学什么老人家喝白的,来点红的也没这么伤胃阿,可是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于是他捂紧隐隐作痛的胃,发了一个牛 | 逼 | 哄哄的箭:“那行,那今天咱们就朝着ICU喝。”
话音未落,先干一杯,一口闷真爽!胃烧得更爽!
邓子朋与他碰了一杯,鄙视道:“啧啧,瞧把你能的,刚刚装什么良家妇女。”
辣呛的白酒在胃里发作,涂佐柘疼得面目苍白,仍贫嘴道:“豪豪,管管你家老公,词语不会用就不要用了。”
邓家豪生得可爱,装作无辜地叹气道:“我怎么跟个文盲结婚阿。”
大概是受过商界的洗礼,一向话少的杜哲,此时也会主动互相敬酒,说话也一套一套的,涂佐柘满怀期待地站起身迎接,可杜哲只轻轻地碰一碰,点点头饮得一干二净便敷衍了事。
涂佐柘在不易察觉的方向撇头,收拾了不受管理的面部表情,缓过全身叫嚣的伤痛,抬起头时一片明媚的笑意,全程扶着腰保持微笑,谁敬都一口闷,丝毫不拖泥带水,每一杯都是实诚的一滴不剩,完完整整地在胃里翻滚着。
四个人,两瓶,干干净净。
“很能喝”的邓家豪倒下了,身为人家老公的邓子朋约定试礼服的时间,踉跄地携着他告辞。
“无所谓”的杜哲面色绯红,涂佐柘怕他摔倒,不敢趁他没有完全昏迷时触碰,只能吩咐服务员扶着点,一路跌跌撞撞地跟到他的车前,代驾已经在驾驶座上蓄势待发。
车门尚未关上,杜哲仰着头按摩太阳穴,问道:“你一个人回去?”
随即他凝眸紧盯,轻轻道:“载你一程吧。”
涂佐柘胃里的酒发酵着酸味,怕吐在他的宝贝车车,笑道:“我没醉,没事。”
不等他说话,叮嘱代驾司机注意安全,大力地关上车门,斩断车内与外界的联系。
在关门的一霎,杜哲猛得从座椅中挺直,挑眉侧眸,眼尾上扬,凌厉的眼神透过太阳膜直透出来,涂佐柘慢慢后退毫不畏惧地朝他笑了笑,比了个再见的姿势,撑腰目送着它开出一段距离。
僵硬的姿势保持几秒,身体机能无处在叫嚣,而后像是再也经受不住般脱力,双手撑在雨后泥泞的马路,狼狈地跪在地上,腰部微微一挺,拽紧空荡荡的裤袋,喉咙爆发出一阵浑浊的呛咳,胃里的物体混着猩红的血悉数从喉咙汹涌而出。
行人匆匆路过,无人在雨中停留,也无人留意巷陌中瘦削的身影。他依然伏在地上,独自感受着不停抽搐的胃,物体滑过热辣的喉咙,湿透的卫衣湿湿嗒嗒地粘在身上,艰难的声音在寂静阴暗的小巷低低响起。
如果有人凑近去耐心倾听,也许能分辨出来轻声喊着人名,可是那个人显然不会光临昏暗潮湿的角落,也不会带他去阳光明媚的世外桃源。
他只能独自承受濒临死亡的痛苦,而后独自感受死里逃生的窃喜。
待他胃里再也吐不出来,干干净净的胃里空无一物,全身自然放松地舒服了一些,靠墙坐在垃圾桶旁边,两手自然地托在膝盖上,浑身一抖,铁锈腥味猛然往上冲涌。
大口大口的朱红冒出,舌尖上的血腥浓重,极其突兀地噗地喷洒。
他眨了眨眼睛,愣愣地望着地上一滩反光的深色水迹,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额,呕血该吃什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