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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总想吃掉我

男朋友总想吃掉我

    男朋友总想吃掉我

  • 作者:秋秋爱吃糖分类:现代主角:神君 麻雀来源:废文时间:2021-08-24 14:58
  • 纯爱小说《男朋友总想吃掉我》的主角是神君麻雀,是作者秋秋爱吃糖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麻雀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于是变得没有那么单纯,也知道了其实他身边的人都是为了利用他,才和他在一起的。

    人设:冷漠坏心眼攻x暴躁粘人麻雀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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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麻雀是只小麻雀精,不聪明也没有漂亮的羽毛,按照它的仙缘命数,本没有机会生出灵智。

神君是九重天上最尊贵的大人。

麻雀永远记得第一次见神君的场面,当时神君在东滨与恶龙大战三夜,那一战惊天动地,东滨海水倒灌入云霄,周围生灵惊动,鸟兽逃窜。

仗势之大,以至于结束后,神君握着沾满恶龙鲜血的太白神剑步入林中,盘腿坐在一颗枯萎的桃树下小憩,周身灵力涌动也没有任何灵兽敢靠近讨好。麻雀一开始就被空中飞来的枯枝打晕在草丛中,它没见识神君在东滨上手刃恶龙的可怖之景,感受到汹涌的灵力在身旁攒动,它煽动笨拙的翅膀,凭着本能向灵力中心飞去。

它虽灵智未开,却也知那人危险而尊贵,麻雀小心地落在神君冷硬的靴子旁,小小的身子在周围来回转了几步,眼睛咕噜咕噜的转动,打量着小憩的神君。兴许是见神君没有排斥它,加上被神君灵力包裹的感觉太好,舒服得小麻雀想满地打滚。它大着胆子用毛绒绒的脑袋蹭了蹭神君的膝盖,神君才睁开眼,垂着眼皮看它,麻雀被看得心惊,神君眸子里无悲无喜,像神庙里摆放的神像,冰冷又慈悲。

神君冰凉的指尖忽然点在它的脑袋上,汹涌的灵力从天灵盖争先抢后涌入麻雀的身体。既似清凉山泉游走周身经脉,带来凉意与舒爽,又似滚烫岩浆灌满了浑身,带来燥热与痛苦。

时间仿佛在一瞬间放慢,麻雀能清晰看见从眼前吹过的风,周遭缓缓掉落的树叶,神君翻飞的衣诀。散落的黑发顺着秋风,拂过麻雀面颊,是出乎意料的柔软触感。

它看见神君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起身拔出插在土里的太白,指尖微动,太白表面的脏污化作金光点点散开。

神君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再看麻雀一眼,神剑挥动,卷起一阵大风,在落叶的围绕下消失在麻雀视野中。

麻雀停在原地,呆呆的望着神君离去的背影。

他的资质很差,靠着神君赐予的精血才修炼成人,他这样低微的小精怪,成神是万万不敢的妄想。

冬过春来,寒暑交替,一眨眼麻雀在东滨守了几百年,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恍惚间就过去了百年。又是一年春天,麻雀决定离开东滨之林去人间看看。

他在人间交到的第一个朋友是一只漂亮的重明鸟,一身火红明艳的羽毛,流光溢彩的尾羽。麻雀时常会羡慕重明鸟拥有这样漂亮的羽毛。

重明鸟第一次遇见麻雀,惊愕地化成人形在麻雀身边打转,来来回回的看,上下打量了许久,才不可思议道:“你是只麻雀精?”

“嗯。”麻雀微低着头,眼珠子不安的在眼眶里打转,小声地回答重明鸟。

“啧啧,”重明鸟摸着下巴,感叹道:“这年头连麻雀也能成精。”

重明鸟要比麻雀早生六百年,在人间摸爬滚打,人情世故摸得透透的,还做起生意赚钱。他见麻雀懵懂,好心将麻雀收做小弟,又让麻雀住在他的春红院里。

麻雀不懂人类,他虽已诞生数百年,可东滨是无人之境,麻雀在东滨五百年见过的人都没有这几天见的多,他甚至连话都不太会说。

他没什么想做的事情,便整日闷在屋子里,恰巧重明鸟这几日忙得头昏眼花,也没空闲功夫陪麻雀。院里的小丫鬟见麻雀呆呆的,也不愿意出门,上街的时候顺手买了几本热门话本子带给麻雀。

麻雀不喜欢上街,人太多了,熙熙攘攘,嘈杂极了。街边小贩迭起的吆喝声,人来人往的交谈声,听得麻雀太阳穴一突一突的。

他也不觉得在屋子里闷,他的房间近街道,从房间的窗户看下去可以看到远处来来往往的行人,就静静这样看着,也不会觉得无聊。

小丫鬟买话本的时候没想到麻雀是不识字的主,怀着花了钱便不能浪费的想法,她有空就读给麻雀听,麻雀坐在一旁看着本子听她念。几日下来丫鬟嗓子哑了,麻雀竟将字认个七七八八,可以自己读了。

春红院做的不是正经营生,夜夜都有各式各样的公子哥来寻欢买醉。

麻雀没想到,能在这种地方再次遇见神君。

麻雀遇到的神君不是当初的神君,准确的说,是神君轮回的转世,一个刚及弱冠的少年郎。

麻雀这天出去是因为手里的话本看完了,而小丫鬟又因为院里事务缠身,麻雀只好自己踹了些重明鸟给他的银两,按照小丫鬟的描述去找话本摊子。

他本就不喜上街,磨磨蹭蹭到了傍晚才出门,加上不识路,一路走走停停,可算在小贩收摊前找到了。

小贩问麻雀要哪样的,麻雀困惑地看着小贩,小贩悄悄上下打量麻雀一番,见他面生,身上衣裳料子上等,面容白净,带着一股没有被生活打磨过的质朴天真,认定麻雀是个初到京城不知市价的富贵公子哥,于是热情推销:“小郎君,我这有几本压箱底的,京城里好些公子哥追着我要了许多次,我都舍不得出手,”小贩说话到动情处,停顿一下,面露欣慰继续对麻雀说,“今日与小郎君一见,觉得甚是亲近有缘……”

“你说的这几本讲的是些什么故事?”麻雀打断小贩。

小贩一怔,险些被冷着脸的麻雀唬过去,他心虚道:“还能是哪些……”他含含糊糊地说了那几本新进畅销本子内容。

话音刚落,麻雀表情都变了,是他喜欢的。脸上透出一丝丝喜色,眼睛放着光,他说:“我要,我要。”

“好说,好说。”小贩从收拾好的包袱里掏出几本藏蓝色封面的本子,递给麻雀,“您要是都要了,我还能给您打个折。”

麻雀随意翻了翻了,点头:“要。”

“成。”小贩眼珠子咕噜一转,试探性伸出五根手指,“您看这个价,怎么样。”

“……”麻雀犹豫,从荷包里拿出银两递到小贩面前:“这些够吗?”

小贩喜上眉梢,连忙接过银两,嘴里连道“够,够”,手疾眼快地把麻雀要的那几本话本包起来,递给麻雀时,又说:“小郎君,咱这小本生意,售出概不负责了。”

麻雀点头,接过话本便离开。

走过一遍路,脑海里有了印象,回去的时候快多了。麻雀回到春红院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这正是春红院生意兴旺之时,大厅里有女子在台上弹琵琶唱曲,台下人声杂乱。他从正门进去,正要从前厅绕至后院,心脏忽然传来一阵悸动。

麻雀脚下一软,手扶着一旁的红柱才堪堪站稳,他另一只手抵在胸口,红唇微张喘着气,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他将神君的血保存在心脏里,又施了法咒,倘若神君在他附近,他就能凭这滴血感受到神君。

心脏的悸动愈发明显,很近了,很近了。

麻雀嘴里呢喃着咒语,将心脏的异动压下,瞳孔散出一丝青光,手指掐着寻找神君方位。

有了!

麻雀猛的回过头,像初见那样,麻雀觉得所有的感官都被无限放大,周遭鼎沸人声在一瞬间静下,所有人的动作都变得缓慢。

神君被簇拥在一众公子哥中央,走在大厅中央的楼梯上,白玉冠发,月白锦衣,如十五的满月,莹润却高高在上,散发着掩盖不住的疏离,周围的欢笑快意好似都与他毫不相干。

他像是感受到什么,忽然侧头看向麻雀那边,隔着人群,居高临下的和麻雀对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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