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卷角分类:现代主角:李司 是朕来源:番茄时间:2024-09-20 11:31
- 卷角大大所著的小说《关于我忘记自己是宇宙大佬这件事》又名《小明是怎么死的》正在火爆推荐中,该小说题材新颖,十分吸引人。高考结束的盛夏,我和同桌无意发现了老教学楼里校园坠楼案件的死亡讯息。我好像看见那个躺在地上的男生长着一张和我一样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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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忘记自己是宇宙大佬这件事
精彩段落
我觉得我有必要为大家重申一下我同桌的性格构造了。
一个词,节能。
虽然他确实是秉持隐忍深沉的装逼理念,彰显了一种中二帅比的忧郁气质。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言,他之所以大部分的时候都采取一种漠视态度,其根本就在于他没有体力。是朕不能说是一个清心寡欲的人。他会把体力攒起来,用在他觉得必要的地方。这也就是他间歇性/高/潮的缘由。
但是今天不一样。
今天的朕哥是打了鸡血的,是用了他二哥的试管的,是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儿的。所以平日里难能可贵的高/潮行为就进阶为持续性或多发性的。
试举例,刚才陪同桌走到他家附近的一间小超市,一路上,他从 Troyboi 的新专辑谈到马嵬兵变,再从杨玉环生死之谜谈到日元各面值的人头像,然后从万元头像是庆应创校人谈到他打算去庆应义塾。
我打断他,“别想了,你学校我给你报完了。”
他一愣。
我继续解释,“报名那天,我看你死了,也顾不上报学校,我就帮你报了。”
他消化了一下,“好吧,你给我报的哪?”
“和我同班。”
“哦。”
是朕问我你刚才是不是说要去我家住。
我说对的,和你分开了一下午,太想你了。
他说我可真恶心,打算买点零食招待我一下。
他家附近的小超市。
我没什么特别想买的,就抱了一瓶大罐头在收银台等他。
是朕逛超市向来简单,目标清晰行动效率。只见他笔直地走向饮品区拿了三大板娃哈哈AD钙奶,左转在蔬果区域装了三盒芒果一把荔枝,然后目不斜视地向我走来。
我说你也不是一岁两岁的人了,为什么这么喜欢喝这小孩玩意儿,还用强生。他说非也,娃哈哈可是他心目中的上上品。说着他还把上上品插上吸管,递给我一瓶。
我们俩一人掐着一个娃哈哈,悠悠达达地跟着王宝军回家。他右手拎着袋子,左手拿着奶瓶,抬脚就踹了三下门。
“你怎么不用钥匙?”我问他。
他面无表情地喝奶,又不轻不重地踹了三下。
然后,门开了。开门的是李司,他那个执事哥哥。
很高,很白,戴副眼镜。“您好。”我们不是第一次见了,但我对他哥总有种莫名的距离感。
“你好。”他哥笑脸相迎,招待我换拖鞋,喝茶水,吃水果。
我见了同学的家长,拘谨的很,一直点头哈腰说谢谢没关系不用麻烦我自己来吧,诸如此类。
是朕自从进屋就没正眼看过李司一眼,叛逆得很。他粗鲁地踢踏上拖鞋,把手里的水果往茶几上一丢,一路邪风地撞进自己的卧室。客厅里就剩我和李司俩人,我尴尬地冲李司笑笑,李司倒是不以为意,礼节性地招待完我,转身去餐厅给我添了副碗筷。
吃饭的时候,我再次见识了我同桌一脚窝出宇宙大爆炸的气势,任性。
我知道他还在为李司搞死他的事情闹着脾气,一上饭桌,餐厅的气压就升了两个帕斯卡。
李司煮了薏米粥,里面桂圆红枣黑芝麻什么都有,三碗里比例一致,一看就知道准备得很用心。
是朕拿起筷子,发难了,“为什么没有肉?”
李司慢条斯理地喝粥,“晚饭别吃那么油腻。”
“那怎么不拌个凉菜?”
“你喝的药忌生冷。”
“那我明天要吃火锅。”“那药也不能吃辛辣。”
“那我还能吃什么?”
“把你的那碗粥喝掉。”
是朕不轻不重地把碗筷一放,不吃了。
我好像是明白为什么我同桌要闹离家出走了。——原来是跟着萌哥伙食好,他在家吃得和出家一样啊!
我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怨气冲天靠在椅子上喝娃哈哈的是朕,对李司说,“这粥挺好喝的。”
“谢谢。”李司谦和笑道,“委屈你跟着喝粥了,我不知道你要来。”
我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很喜欢。”
说着,我俯身小声询问,“您刚才说是朕喝什么药啊?”
李司倒是没什么避讳,用正常音量回复道,“他前段时间的车祸确实导致了生理机能的死亡,虽然修整了细胞粒子使其复活,但还是需要调养一下。”
“还不都是你害得。”是朕幽怨了一句。
李司则是大家长的做派,沉稳有力,“快点,把粥喝掉。”
是朕不理睬。
家长心平气和地剥鸡蛋,“再把这颗鸡蛋吃掉。”
熊孩子无动于衷。目睹了一场典型的青少年叛逆期与家长的矛盾案例,作为是朕的同学,我有必要在此刻起到一个榜样和调解的作用。
“啊!天呐!太好喝啦!”我大喊了一声。
不得不说,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那夸张的演技可以被列为人生黑历史的前三甲了。
我这一嗓子十分突兀,而且有点有力过猛,都破音了。
李司和是朕显然是没想到一旁默默喝粥的我会突然闹这么一出,都被吓得动作一停,茫然地看向我。
餐厅里顿时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我埋头喝粥。
可能是为了缓解我的尴尬,体贴的是朕殿下居然十分给面子地拿起了勺子,轻舀一勺,悬于口前。
战争还在继续。
李司将鸡蛋放到是朕碗边,是朕用勺子舀了出去。
李司不厌其烦地用筷子夹起,是朕继续把鸡蛋丢出去。
幼稚得我要笑出声了。
李司这人很不简单,他那副筷子是陶瓷的,蛋青外又沾了粥汤,自然是更滑的。他居然稳稳当当地夹着那颗鸡蛋和是朕的勺子大战了三百回合。
正当我以为战局将要以我同桌的冥顽不化而悲剧收场的时候,只见李司筷锋一转,带着瞬间爆棚的煞气,噗的一声,那颗蛋就被筷身穿体,壮烈地插进了是朕的粥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