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江苏商会已经找到了证据,他们在商量制裁沈家的生意,沈嘉瑄,沈家这艘大船,已经进了水,再过几日,这艘船就要被水浸透、湮没。”
要完了吗?
沈家百年基业,一向以“为民制衣”为发展,真的叛国了吗?
我没听说张牧琨和沈家有仇怨,为什么他会这么激动?
鼻子生疼,一股清淡的腥味开始蔓延,血滴到了毯子上,我连忙用衣袖捂着,又拉着干净的长衫去擦,幸好是灰黑色的深色地毯,看不清。
我的房间是传统的木桌木椅,血滴到地上还可以用水擦了,他的房间更像之前住过的那个酒店,地毯覆盖,十分暖和。
血越流越多,有些止不住,我连忙后退着要去角落,万一血再流下来。
一声呵斥吓得我发颤。
“沈嘉瑄,你爹肯送你来我这儿,是送你来避难的还是找情报的?”
避难?他的确有权有势,当他的人确实可以保命,可是找情报这话又从何而来,他以为我整日窝在书房是为了窃取他身边的文件,为沈家通风报信?
他高看了我,沈老爷压根不可能信任我,愿意让我过来也只是因为我们皮囊相同,我可以替亲生儿子承担耻辱,有哪个男子甘愿当男人的身下臣?
自古以来娶亲娶的都是女子,要他沈家的大少爷屈身当女子,他万般不可能答应,再者以沈嘉瑄的性子,他宁愿提刀把人送进牢狱也不肯让别人看自己的笑话,就是这样一对父子,他们送我来只是让我承受屈辱,寄人篱下有个活路,让我在另一个男子身下蛰伏求饶,必要时再庇护一下沈家。
沈老爷以为我不识字,让生母荣芳把我毒哑,再加上他们知道爹爹万遇明性子软弱,不敢告发,其实他骨子里是看不起张家的……他们巴不得我命尽于此,巴不得张牧琨一败涂地。
我脑中一片混沌,还没来得及抬头,这个强势、高大的男子就走了过来,扯着我的头发就把我拉起来了,可刚站起来的刹那,他又停住了。
血流到了嘴里,舌尖都是一片腥甜,头皮更是疼痛难耐。
他松了些力气,瞪眼责问道,“受伤了为什么不出声?”
我仰着头看他,疼得面上一抽,发着抖挤了个笑,放任血流下。
他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最后厌弃的给了我一个眼神,把我扔在了椅子上,哐当一声,疼的我站不起来。
“自己看,那些都是沈家的证据。”
后背撞的生疼,我绷着肩膀,手上都是血,我胡乱地擦了几下,试着爬起来去看桌上那些带着红章的字。
[沈瑞宏于民国八年共计私售桑蚕茧200斤,摹本缎100匹,库缎100匹,宁绸100匹,花线春80匹,远低于商行定价销售,向冯辉为首的英国商船船队示好,共计大洋……]
这样的单子铺了一桌子,涵盖了十几年来沈家的罪行。
“你懂这些吗?”
他闷声道。
我看不懂全部,但知道这些都是铁定如山的证据,我摇摇头,稀里糊涂地又挨了他一巴掌。
“你整日在我书房看经济书籍报纸,却看不懂自家的账目,沈嘉瑄,你把我当傻子了吗?你来我身边到底是什么目的?”
我被关起来了,在我还未从身上的疼痛中反应过来时,张牧琨已经把我丢进府里的私牢。
爹爹来看我,给我带了换洗的衣服,还给我送了饭。
“他出门了,他们说……过两天府里要来新人。”
新人?我笑笑,这一切荒唐地像个笑话。
进府以来除了亲吻他还没碰过我,应该是忌惮别人说的花柳病,这病刚沾染时没有异样,需要些时间才能看出来。
我对他的亲吻触摸虽是不厌,可我觉得既是脱离了封建礼制三妻四妾的思想,那么一生忠于一人应在情理之中。
我多想了,我把自己的委身看作婚姻,他把我的委身看作逍遥一梦,如他所说,他不要我时可以随时踢开,民国律法不会给两个男子办理结婚证明,且,他从未有想办证明的想法,我只是被他带回府上养着的一个小情儿,高兴了吆喝来腿上坐着,不高兴了就呵斥推开。
可,为什么我觉得难过呢。
我比划着让爹爹给我送纸笔,有些话我想告诉张牧琨。
“国运艰,忧内患,沈氏布庄欲以经济之宜讨家族存亡,目光之浅,不若井底之蛙,个人之私不若全族之劣……”
信里都是我的一些拙见,不知道能不能送到他手里。
沈家既然已经做实了罪名,眼下就应给其他一些蠢蠢欲动的人一个范例,沈家的问题不是近两年才有的,生母荣芳自家族败落之后就一直在联络外邦人,沈府是个大杂烩,表面上一直各司其职,实则每个人都从中获利,从上到下都只顾维持自身,我和爹爹在府里多年看到了太多拙劣。
沈家不是轰然倒塌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内部早就糜烂了。大少爷沈嘉瑄劣性种种,大小姐沈嘉菏为人狠辣,手里也惹了几条人命,为了维护阖家安乐的模样,她暗地里争夺家族继承权,抛弃了相恋多年的爱人。姐弟二人,为了破败的沈家一直明争暗斗。
可数的细节太多,沈老爷聪明狡邪,性格多疑,他洞悉一切,却无所作为,尤其是沈嘉瑄的事,篓子多次捅到他面前去,可他不以为然,因为他知道沈嘉瑄的劣迹可以把同龄的家族少爷们一起拉下水,所以放任他去打探证据,一损俱损,先拿着证据在手里也能掌握主动权。
为了算命人的一句话,肯把亲儿子弃丢,为了沈家的野心,也可以把儿子当筹码,沈老爷的野心到底如何,只有他知道。
有了这些人的环环相扣,沈家一步一步才到了这样不堪的地步,所以没必要对沈家客气,我并非离开沈家后才变得心狠,只是觉得不必对一棵朽木施肥,几年来接连送了诸多建议,没一句进了沈老爷的耳朵,他自以为是惯了。
给张牧琨的信也不见回复,我只觉疲惫。
本以为他气消了,我很快就能出去,但我被关了小一个月,再出来时已经变天了。
张牧琨对我的态度也不一样了,从嘲讽变成了不在意。
他坐在红皮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门口,我已经一个月没洗澡了,洗头还能凑合着,但衣服也好几日没换了,身上的味道有些酸,大门敞开,我不敢轻举妄动。
我继续缩在门外,害怕味道让他恶心,不敢进门。
“沈家进了监狱,定了罪名,你父亲是我亲手枪决的。”
意料之中。
我把手藏在身后,怕被他看见伤口,前几天爹爹来送饭被拦了,他们故意把饭放在我伸手拿不到的地方,前一夜的饭也是这样苛扣的,我饿了一天,看见吃的就像饿虎扑食一样。
可我刚伸出手他们就踩了上来,手背磨破了一片,嘴里还不忘诋毁。
“外面的人不是说沈家少爷性子刚烈吗,沈家倒了,我以为你也会显现孝心,没想到关了这么久还没自杀,不过就是饿了一天就饿成这样了?”
“来来来,看看他今日吃的什么?豆腐,粉丝,你一个月没碰肉了吧。”
地上有沙砾,他们鞋底粗糙,踩了许多沙砾挤进了我的手背里。
伤口不重,但还没愈合。
张牧琨没注意到我的躲藏,他漫不经心地拍了拍衣服。
“你让他们给我的东西我看到了,建议不错,可惜你阅历不够。”
既肯定又嘲讽,我垂眸不动。
“忘了说,你姐姐也死了,我们的人找到她时尸身都凉了,自杀的,喝的毒药,不过你母亲倒是聪明,先带着一笔钱财跑了,你父亲认了栽,我们去抓他的那天,他气定神闲地喝着观音茶。”
我缩着身子,继续听着,不敢抬头看他。
“不过最有趣的还是沈家祠堂,沈家人的牌位早就放好了,包括,你的。”
“沈嘉瑄,沈府倒了,但我看在你的面子上,放了几个忠仆。”
我畅然,内忧外患之际,必先决国之存亡,但沈家不识相,倒了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他故意堵在门口仅是为了告诉我这些?
“稚昀,出来吧,地上脏,别弄脏鞋。”
他声音柔柔的,像是哄孩子。
一旁的帘子后面走出来一个清秀的男子,这张脸很熟悉,是之前经常在他身边出现的那个人,他的五官很漂亮,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身上的衣服很贵。
和他相比,我像个乞丐,不对,我本来就是乞丐,被沈家丢来他府上乞讨的。
“稚昀,和他打个招呼,沈家,前——大少爷沈嘉瑄。”
他故意把前字咬的很重,我手疼,疼得发颤。
“见过沈少爷,我姓文,家里就是种地的,先生和我说过你的生辰,我大约大你一岁,你若是不嫌弃,也可以认我做个哥哥。”
“他的身份给你当弟弟,高攀了。”
我点点头,不敢抬头看两人。
“沈嘉瑄,你屋子里没什么东西,以后就搬到秀荷去住吧,把地方腾出来,稚昀离我近一点好,你去那儿安静,就当闭门思过。”
秀荷是偏院,离他远,但离爹爹近。
他半抱着人离开了,爹爹给我披了一件外袍遮掩,狼狈中我看着他苦笑,我心好疼,不知道为什么。
除了张牧琨给我做的几身衣服,我再也也没有其他私人物件了,屋子搬得很顺利。
枯了一个冬天的树开始发芽,原来是春天来了,日子安静得不得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院子里的绿色我却高兴不起来。
我和爹爹又被软禁了,住在里面的下人被安排到了其他地方,我们过上了和沈府差不多的日子,一日三餐都有人送,不同的是我有很多纸可以写字。
院子里的迎春花开了两回,经过我和爹爹连日的打扫,落败的院子有了些生活气息。
七月,天闷热不堪,一场雨后更是粘腻不适,文稚昀吃着冰镇的橘子,推开了院子的大门。
“沈少爷手脚还算勤快,打扫得这么干净。”像是对我的赞许,我退到一旁,给他腾位,他也不客气,一屁股就坐下了。
“你的嗓子是人为弄坏的,先生不知道你的过去,我却知道你的身份,万舒?你比你那个不成器的废柴哥哥好多了。”
我本是笑着的,可这话说出来我实在笑不出来了,我瞪直了眼睛,满眼慌张。
沈老爷默认荣芳在茶里下药毁了我的嗓子,就是要我到死保守这个秘密,他是怎么查到我的身份的?
“你是不是有很多好奇,我今天来就是来告诉你的,这些天实在无聊,橘子都吃腻了……你哥哥沈嘉瑄的花柳病是我做的手脚。”
他把橘子皮扔在我面前,等着我的反应。
“当时张先生无意打听起你哥哥来,我就让人去留意了,后来他又来问我,让我去打探沈嘉瑄的信息,我的人看到他进了怡春楼,我才知道他流连烟柳之地,花柳病致死率很高,只是没想到会那么顺利,我以为他染了病,张牧琨也不会执意要他了,没了他,一切到此为止……”
他的语气轻飘飘的,可无形中却带着杀气。
“我在他身边很多年,和他一起长大,可是忽的有一天,他拿着一本书问我,你知道断袖之癖吗?我以为,他喜欢了我。”
他看我的眼神逐渐冰冷,慢慢地还夹杂着一些可怜。
“可笑吧,我以为他这样的出身,只会喜欢门当户对的女子,再不济也该喜欢我,可他就是喜欢上了你,太奇怪了,你当年在方家学堂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你了,人啊……不能太优秀。”
我满脸惊诧。
“你哥哥对他嗤之以鼻,而你对他却是恭顺迎合的,欲拒还迎的姿态越发引起了他的注意,一来二去,他故意对外宣称自己有断袖之癖,万舒……你的名字不错,把你的故事写成电影剧本投出去,我猜会是个不错的惨剧。”
惨剧。
我给他倒了茶,他轻轻瞥了一眼,十分不屑地又推了回来。
“我从来不喝劣质的茶水。”
茶水和人一样,分三六九等,他在顶,我在底,这是改不了的事实。
“你应该还没进过他的屋子,你也没上过他的床榻,没和他发生过什么那就没事,他没尝过你的滋味儿,哈哈哈……等再过几年他喜欢上我,到时就会让你出去,你安安静静的,我保证你们父子不会有性命之忧。”
他故意拉了拉领子,露出一片淤紫的痕迹来炫耀,吻痕。
我头皮发麻,整个人发颤,男女亲密之事凭本能,可男子与男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但他脖子上的……应该是,亲热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