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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他不傻了

万人嫌他不傻了

    万人嫌他不傻了

  • 作者:肆北卿分类:现代主角:沈喻 江存川来源:书耽时间:2023-09-18 14:15
  • 主角为沈喻江存川的小说《万人嫌他不傻了》已完结正火热推荐中,小说万人嫌他不傻了是一本好看的纯爱小说,由作者肆北卿所著,内容是:沈喻不仅穿越成为了一个万人嫌还成为了傻子,但现在他已经不傻了。

    热门评价:直球忠犬攻x假傻子真炸毛小心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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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回过神来的沈向书一把推开沈喻,皱眉嫌恶:“脏死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别碰我吗?”

沈喻眼中划过一抹嘲弄,又被他极好的掩饰住。

他跌坐在地上,茫然无措:“小书……”他眼泪汪汪地看向沈致知,“哥哥,好痛……”

沈致知眉间挂上几分不耐,但沈家长子的身份让他不能做出对亲兄弟袖手旁观的事情。于是他弯下腰把沈喻从地上扶了起来,责备地看向沈向书:“沈向书。”

沈向书一抖,几乎是立时站直了身子。

沈致知比沈喻大十岁,比沈向书大十二岁,在两人面前一直是不苟言笑的沉稳兄长。尤其是这几年的商场磨砺,让他越发显得不近人情。

在沈向书面前,他一直很有威严。

“道歉。”沈致知吐出两个字。

沈向书脸色一变:“要我给这个傻子道歉?”

沈喻的脸色更受伤了,紧紧地抱着沈致知。

“我说了,向你二哥道歉。”沈致知不耐烦地重复了第二遍。

公司里还有很多工作在等他,没有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过家家上。

迫于沈致知的淫威,沈向书只好不情不愿地向沈喻低头:“……对不起。”三个字是咬着牙挤出来的。

沈喻却看不出沈向书的被迫,很高兴地去拉他的手,脸上还挂着眼泪,却是笑着说:“没关系。哥哥说过,只要道歉,就是好孩子。”

说着,他还抬起胳膊,摸了摸沈向书的脑袋。

沈向书强忍着没把他推开,没有发现一旁沈致知的脸上却出现了片刻的晃神。

这才是沈喻的目的。

沈喻变成傻子的时候沈向书才六岁,哪怕以前他和沈喻有过什么美好回忆,也早就忘掉了。

可沈致知不一样,沈喻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十岁能记事了。

沈家父母工作很忙,小时候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他跟保姆一起把沈喻带大的,两人的感情沈向书完全不能比拟。

反正没有别的办法,他总要赌一赌的,赌沈致知还会对他这个昔日疼爱的弟弟有所怜悯吗?

完成任务,沈向书想要赶紧逃离这里。

沈喻可怜兮兮地说:“哥哥,我也想回家……这里什么人都没有,我好害怕。”

“你还没好,回什么家?”沈向书翻了个白眼,他并不是担心沈喻的身体,而是担心沈喻回家之后再出什么事情,给他添麻烦。

沈致知沉吟片刻:“身体还难受吗?”

沈喻连忙摇头:“不难受,我现在可健康啦!”

说着,他掀开自己的衣服,给沈致知看自己的胸口,雪白的皮肤上还残留着抢救时留下的痕迹。

“医生叔叔也说我没事啦。”沈喻凑过去拉着沈致知的胳膊轻晃,“哥哥,求求你了……”

少年一双鹿眼睁得又圆又大,看起来可怜兮兮,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心软。

沈致知忍不住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襁褓中的沈喻时,小婴儿的眼睛也是那么亮,乌漆漆地看着他。

妈妈说那是他的弟弟,弟弟很弱小,需要他好好呵护。

他一开始做得很好,可是后来,弟弟坏了……

坏掉的弟弟还是弟弟吗?

沈致知的脸色陡然冷淡:“你先好好休息,回家的事情等康复好了再说。”

沈向书留在后面,幸灾乐祸地冲沈喻做鬼脸:“傻子,你真以为哥哥会向着你?你就是我们沈家的祸害,你不在大家才开心呢。”

沈喻的脸上如他所期待地露出惶恐可怜的神色,眼眶含泪,苍白可怜。

然而等沈向书一离开病房,沈喻立刻收起了那副小白花的神色。

“白痴。”好看的红唇吐出两个毫无感情的字眼。

沈家小少爷?只是个性格恶劣、毫无同理心的冷血纨绔罢了,倒是沈致知的反应,让沈喻有点儿好奇。

刚才他装可怜的时候,系统显示沈致知的感情出现了明显的波动,虽然好感度没有涨,但也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没错,他沈喻,是带系统的。

“原主沈喻死时怨气很深,只有消除他的执念才能平复。所以他挑选了同名同姓、又长相相似、身为孤儿的你,来帮助他消除执念。在你的世界中,你已经死亡。所以作为报答,消除执念成功后,你可以以沈喻的身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富二代、又是正值青春的十八岁,怎么看都比他原身体的条件好了太多。

最重要的是,不用再为钱发愁,沈喻可以完成许多上辈子没办法做到的事情。

比如说,上大学。

所以他几乎立刻就接受了任务。

“同人不同命,沈喻有我没有的一切,我们俩的惨却不相上下。”看过沈喻的平生经历,沈喻忍不住发出感慨。

他无父无母,贫困潦倒,十岁时就开始吃百家饭长大。而沈喻家庭富裕,父母兄弟健康,却死不瞑目。挺像的,都没人爱他们。

至于要如何消除执念——

“不会让我把他们杀了报仇吧?”沈喻试探着问。

冷冰冰的机械音回答:“让他们体会到和沈喻同等的痛苦。”

他真心爱人,却被抛弃、被侮辱、被伤害,一颗真心碾碎成泥,他绝望也痛苦,但他已经死去,什么都做不了了。

好在,有人可以做。

“我知道了。”沈喻慢慢地点了一下头,勾起嘴角,“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他们应得的。”

系统无法干涉现实世界,也无法为沈喻提供道具辅助,但好在它还有一个功能是检测任务对象的情感波动。这对沈喻来说简直太需要了!

“三个任务对象,沈致知和沈向书都出场了,还有一个是……”沈喻在脑海中检索了一下,忽然挑起了一个冰凉的弧度,“‘我’的未婚夫——应怀瑾。”

应怀瑾,出身学术世家的应家,起了个芝兰玉树的名字,可惜是个风流的花花公子。

依仗着沈家和应家从前的关系,沈喻在很小的时候就和应怀瑾定下了婚约。小时候应怀瑾对沈喻也算不错,可在沈喻高烧烧成傻子之后,他就彻底摘下了假面。

走到外人面前,他是温润体贴不离不弃的十佳男友,背地里却哄着沈喻不仅拿钱养他,还养着他在外面的小情人。

说白了,他不过是在拿沈喻当提款机而已。

这十年间,他从原主手里骗走的钱,足有八位数。

提起这个未婚夫,沈喻就气得牙痒痒,你个狗东西骗什么不好,竟然骗钱!那可是真金白银的钱啊!

因此他第一个就磨刀霍霍向应怀瑾:“不让他把吞了的钱吐出来,我他*就不姓沈!对了,他什么时候来,能拿刀吗?”

系统依旧冷冰冰的:“不急,他会主动来探病的。”

应怀瑾根本不喜欢沈喻,自然也不关心他会不会被淹死,他来找沈喻只有一个目的:要钱。

“小鱼,你终于醒了,担心死我了。”应怀瑾握着沈喻的手,深情款款地说。

如背景描写一样,他长了一副相当出色的皮囊,更在沈致知和沈向书之上。尤其出色的是一双眼尾上挑的桃花眼,看不看人都显得深情。

大概原沈喻就是被这双眼睛骗了吧。

沈喻不一样,沈喻见过了太多骗子,现在一看见应怀瑾这双眼,就想吐。

可他不能吐,因为原沈喻很喜欢应怀瑾,他不能露馅。

沈喻只好强忍恶心,眼泪汪汪地撒娇:“怀瑾哥哥,你为什么一直没来看我呀?”他故意掉了两滴眼泪,假装伤心地问,“难道你真的有了其他喜欢的人了么?”

应怀瑾当然有其他喜欢的人,喜欢的还不止一个呢。

但他现在得哄好沈喻,起码……要拿到沈喻在沈家的股份后,才能一脚把他踹开。

“怎么会呢,小鱼。”应怀瑾用那双风流多情的眼睛看着沈喻,眼里的柔情要溢出来了似的,“是你哥哥,他不让我来看你。你也知道,他一向不喜欢我……”

说着,应怀瑾还故作伤感地垂下眼睛,叹了一口气。

沈喻心内冷笑,沈致知当然不喜欢应怀瑾。他在商场摸爬打滚那么多年,一眼就能看出应怀瑾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之所以还留他在原沈喻旁边,一是认为他翻不起什么风浪,二嘛……自然就是不在乎这个弟弟,才能眼看他被人骗钱骗色,连出声提醒都不愿意。

沈喻尽心尽力地扮演一个傻白甜的形象,闻言立刻紧紧地抱住了应怀瑾:“怀瑾哥哥,是我误会你了!你放心,小鱼会一直喜欢你的。”

应怀瑾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不过立刻软化下来,轻轻地抚摸着沈喻的脑袋,柔声说道:“小鱼,我只要你开心就好。”

“怀瑾哥哥,你真好!”沈喻“感动”坏了,立刻在应怀瑾脸上吧唧一口。

看着应怀瑾眼里没藏好,露出的嫌恶之色,沈喻不禁心里冷笑。

你恶心什么东西,我亲你我还没恶心呢,你也好意思恶心。等着吧,后面让你恶心的东西还海了去了!

应怀瑾不着痕迹地和沈喻拉开距离,脸上却是一副贴心的表情:“小鱼,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沈喻摸了摸肚子,噘嘴:“好像真的有点饿了,怀瑾哥哥,小鱼想吃蛋糕。”

“小馋猫。”应怀瑾笑着刮了一下沈喻的鼻子,朝他伸出手,“手机拿来,怀瑾哥哥去给你买小蛋糕和奶茶吃。”

当然,在顺势从沈喻的账户里转走十几万,也不是什么难事。反正沈喻是个傻子,卡里少了钱也不会发现。

看到应怀瑾朝自己伸手,沈喻眨巴了眨巴眼睛,这才想起以前应怀瑾每次给沈喻买东西,用的都是沈喻的卡支付!而且每次都不忘给自己买一份!

他*的死渣男,用老子的钱给自己立深情人设?给你脸了是吧!

沈喻心里气成了河豚,表面还在甜甜地笑着:“怀瑾哥哥,小书说我住院不用玩手机,把我的手机摔了。这次先用你的卡好不好?小鱼下一次还你。”

应渣男瞬间迟疑:“这……”

呵,这就心疼了?怎么没抠门儿死你呢?沈喻冷笑。

“小鱼不吃也可以……”沈喻勉强笑了笑,低垂的眼睫挡不住落寞的神情,“没关系的,怀瑾哥哥,等到晚上家里应该会送饭过来的……”

假的。

以沈向书为首,沈家的人都不喜欢沈喻,听说他住院都高兴得不得了,怎么还会专程来给他送饭?不盼着他饿死就不错了。

这一点应怀瑾也知道。

快着少年乖乖垂眼,还在强颜欢笑掩饰落寞的样子,应怀瑾心里残存的良心难得动了一下。

要不,他就施舍沈喻一次,给他买块蛋糕?

就当拿钱给乞丐,做善事了。

听到这里,病房外的人再也忍不住了,径直推门走了进来,还不忘嘲讽。

“一向听说应少爷大方,为博美人一笑挥金如土。原来……就是这么个大方。”气质清贵的少年将视线转向病床上的沈喻,身侧的手悄悄握紧成拳头,“给自己的未婚夫买一份小蛋糕都要思考半个小时?”

他拍了拍手,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立刻鱼贯而入,每个人的手上都捧着一样东西。

有蛋糕、奶茶、切好装盒的水果、还有麻辣小龙虾……

都是他喜欢吃的。沈喻悄悄咽了一下口水。

应怀瑾脸色铁青:“江存川,你来这里做什么?”

江存川轻蔑一笑:“当然是来看望病人。”他矜贵地抬了抬下巴,“把吃的给二少爷送过去。”

面向沈喻时,表情又忽然变得温柔:“小鱼,我特地给你买的,看看你喜欢哪个?”

……都挺喜欢的。麻辣小龙虾的味道从盒子里透出来,钻进沈喻的鼻子里,让他控制不住地吞了吞口水。

应怀瑾冷笑一声,握着沈喻的手微微用力:“小鱼说他不想吃。”他转向沈喻,笑容里带着威胁,“是不是?小鱼。”

……其实我挺想吃的,没开玩笑,我能把这一堆东西全部吃光。

可是,可是!原沈喻是个该死的恋爱脑!

为了维持人设,他一口都不能吃!

沈喻:泪,6了下来。

“……我不吃。”沈喻朝着江存川苍白地笑了笑,别开脸,“小叔,你把这些都带回去吧。”

没错,虽然江存川看起来和沈喻差不多大,但他是沈喻的小叔。

沈家和江家是世交,而江存川是江老爷子的老来子,因此他虽然和沈喻同岁,但是辈分就是比他大,就是能当叔。

因为这个,江存川没少占沈喻的便宜,从小就哄着沈喻叫他小叔。

他也是为数不多不嫌弃沈喻变成傻子的人,倒不如说沈喻傻了之后他更高兴了。

江存川给出的理由是:以前聪明的沈喻不好骗,傻了的沈喻让他叫什么他就叫什么。以前十天半个月听不到一次沈喻叫他小叔,现在天天能听到,爽!

沈喻对此的评价是:他都这么直男了,你就让让他吧。

江存川的脸色忽然变得很差,眯起眼睛打量了应怀瑾半晌,忽然温柔地看向沈喻:“他不让你吃你就不吃,那小叔让你吃,你吃不吃?”

沈喻明显陷入了两难的处境,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看向应怀瑾,向他求助。

应怀瑾呵了一声,目光深情缱绻,语气却冰凉:“小鱼不是说最听怀瑾哥哥的话吗?怀瑾哥哥说不要吃,小鱼听不听话?”

沈喻怔怔地看着应怀瑾,嘴唇抖了一下:“小鱼……听话。”

“你听到了?”应怀瑾扳回一局,得意地看向江存川,“小鱼说他不、吃。”

江存川的脸色变得极差,他冷冰冰地看着沈喻:“沈喻,你有种,别半夜哭着来求我说自己肚子饿。”

他命人把东西全部收走,一件不给沈喻留下。

沈喻的肚子很是时候地叫了一声,应怀瑾赢了高高在上的江存川一局,正是春风得意:“小鱼不怕,怀瑾哥哥给你买吃的。”

“好。”沈喻趴在应怀瑾怀里,模样乖顺,实际上脑子里已经把应怀瑾的脑袋揪下来,当球踢了八十个来回带拐弯儿。

不得不说,渣男的话确实当不得真。

在江存川离开不久之后,应怀瑾接到一个电话,也火急火燎地跑了。至于答应要给沈喻买的蛋糕……很重要吗?沈喻会不会饿死,和他有什么关系?

到了晚上,沈家果然没有人送东西过来,沈喻饿得前胸贴后背,默默趴在被子里咬被角。

一边咬一边诅咒应怀瑾,还有沈致知和沈向书,全都出门被车撞,不得house!

突然,他脑袋上蒙着的被子被人猛地掀开,一张熟悉的脸凑到他面前,打量一会儿,笑了。

“沈小鱼,你真饿哭了啊?”

沈喻想反驳自己才没哭,然而手往上一摸,还真摸到了冰冰凉凉的液体。

他哭了?

江存川哼笑:“和小时候一样,一饿就哭,你还说你不想吃东西?”他晃了晃手上提着的打包盒,小龙虾的气味扑鼻而来。

沈喻很没出息地掉了眼泪,拉着江存川的衣角抽鼻子:“小叔,饿。”

他都惊诧于自己这么熟练的撒娇动作,难道是肌肉记忆?这么熟练!

江存川一愣,喉结滚动一下,僵硬着脸把打包盒打开,摆在他面前。

一盒小龙虾,一份青菜粥。

“晚上吃太油腻的不好,喝点粥垫垫。”江存川一边说,一边把勺子递给他,自己却十分自然地戴上了透明手套,开始剥小龙虾的壳。

沈喻看得目瞪口呆,不是小叔,你好歹也是被称作A市第一贵公子的人物,这么接地气真的好吗?!大半夜在病房里吃小龙虾?!

江存川剥虾的东西欧却很熟练,剥好的虾全被他丢进沈喻碗里,自己一口汤都没舔。

沈喻拨拉着碗里的虾肉,慢吞吞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粥很软烂,虾肉也很好吃,只是他心里闷闷的,堵得慌。

无论是自己的前世,还是这个沈喻的记忆里,他似乎从没被人这么妥帖细致的对待过。明明是鲜甜的粥,吃到嘴里却酸涩又咸。

一滴水珠落进碗里,沈喻才惊觉原来自己又哭了。

“吃粥你也哭?”江存川好笑,脱了一只手套,掏出手帕给他擦眼泪,“你是叫小鱼,又不是真的鱼,哪儿能总出水呢?”

沈喻闷闷的没说话,埋头吃粥。

一碗粥和大半盆虾都进了他的肚子里,看着他大约是吃不下了,江存川才慢条斯理地脱下一次性手套。

明明是廉价的塑料手套,却因为他骨子里带出带优雅气质,活被他演出了一股真皮手套的架子。

江存川把手凑到鼻尖闻了闻,一脸嫌弃:“一股虾味儿。”

沈喻也把脸凑过来闻了闻,确实是一股小龙虾的味道。他仰起头,甜甜一笑:“好闻。”

少年有一双很清澈的鹿眼,湿润清澈,笑起来时显得格外乖巧可爱。

江存川的喉结上下滚动,他别开脸:“也就你喜欢这种腥味,癖好真奇怪。”

他转身去病房的洗手间内洗手,出来时却看到沈喻戴着他刚才脱下来的、油汪汪的手套,在笨拙地剥一只小龙虾。

见他出来,沈喻连忙献宝似的把剥出来的虾肉给江存川看:“小叔,给你吃虾。”

“给我吃?”江存川看着被沈喻剥得破破烂烂的虾,好笑,“你就给江家的小少爷吃这种剥得这么难看的虾?”

“……你不喜欢吗?”沈喻表情失落,收回了自己的手。

然而江存川却忽然捉住他的手腕,把虾递到看自己唇边,一口咬住。他嚼着虾,含糊不清:“谁说我不喜欢?”

沈小鱼给他剥的虾,别说是剥得破破烂烂的,就算是虾壳,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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