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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守恒

幸福不守恒

    幸福不守恒

  • 作者:牢落陆离分类:现代主角:李常之 方牧来源:长佩时间:2023-01-09 08:59
  • 好看的小说《幸福不守恒》作者:牢落陆离,李常之方牧是小说幸福不守恒中的主人公,小说的主要内容:方牧其实也知道他的爱人早就去世,只是他不敢相信,所以一直以来都幻想对方还存在自己的身边。

    热门评价:原来他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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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李常之在家里养了一颗树,他素来爱养植物,虽然总是难以养活,但他还是乐在其中。

去年冬日他兴冲冲地养了两盆三角梅,想着来年能看到它们开花,谁知这两盆花没过冬天就死绝了,大概是冻死的吧,我心想。

李常之抱着他养得最久的白山茶难过了大半天,白山茶是我送给他的,他要是敢养不活,我铁定会锤爆他的狗头。

李常之今年研究生毕业,他在学校表现突出,已经争取到留校任教的机会,而我因为身体原因休学一年,现在回来读大四,不过我早就想好了,等毕业就考去国家天文台。

李常之这人似乎对自己的人生还没有清晰的规划,至少表现出来是这样,总是走一步是一步,高考志愿随便填,结果录到自己不太感兴趣的空间物理,他明明更喜欢和植物打交道。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磕磕绊绊地学完四年,家里人要他考研究生,他就去考,拼了命似的学了一整年,总算拿到这个专业最后一个研究生名额。

我曾经问过他,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继续学,他说:“虽然我的确不感兴趣,但除了学这个,我想不到自己还能学什么。”

“你可以学植物学一类的学科。”我说。

然后他沉默了,半响,他才说:“你也看到了,这些植物,我总是养不活。”声音闷闷的,跟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儿似的

我心想:我可没欺负你!

我还得安慰你……

我说:“哪里!那颗白山茶你不就养得好好的!”白山茶是我一年前送给李常之的礼物,李常之能成功地养到开花,实属不易。

我觉得李常之就是在等这句话,我一说完,李常之就像一个正在哭闹的小孩得到了糖果一般,收起了那副丧气脸,咧着嘴嘻嘻笑。

戏精一个,我在心里暗戳戳地想着,也笑出了声,最后的结果就是李常之倒在沙发上,我倒在他怀里,一起哈哈大笑。

虽然笑完之后我并不知道在笑什么,这好像已经成为我和李常之生活的一部分,或许,傻是会传染的。

现在李常之正在阳台上忙上忙下,给他的小树浇水,给新买的多肉分盆,我看着他的背影,姑且自作多情地想,李常之选择留校,是为了陪我读完大学最后一年。

我第一次遇到李常之是在图书馆,彼时我大二,李常之大四,后来李常之跟我说那时的他正进入备考最紧张的阶段,整天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待在老师办公室。

而那时的我,则单纯是因为刚转专业,搬进新寝室,还没能融入新环境,室友时有时无的呼噜声整夜失眠,虽然我变成了熊猫眼,但人还是十分清醒,便决定去图书馆。

试试书籍能不能带我走进沉睡的海洋。

书籍没能带我走进沉睡的海洋,因为就在我拿书的时候,我站在书架前,随手抽取了一本有关天文学的书,而书架的另一侧,和我拿走的书相对的那本书,也被抽走。

与此同时,耳机里传来一句歌词:【You were the shadow to my life】

【Did you feel us】

透过两本书的缝隙,我看见了那人的侧脸,下颚线如刀削般立体分明,唇色略浅,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色细框眼镜,琥珀色瞳仁深沉而冷淡,眼尾微微上翘,蛊人魂魄。

我素来对斯文败类这一挂的美人毫无抵抗力,眼前这人完美地满足了我对斯文败类的所有幻想。

这人大概没发觉对面这本书也被抽空了,更没发现我正看着他。

【Wanna see us

Alight】

他应该在翻手里的书,沙沙沙的声音萦绕在我耳边,我没忍住盯着他多看了几眼,直到他好像终于发现有一道视线一直注视着他,他透过书本的缝隙,看向我这个方向。

心跳加速的同时,我提了一口气,移开视线,若无其事地翻开手中的书。

【Where are you now

Were you only imaginary】

直到头顶那道若有若无的注视感完全消失,我才合上翻开了第一页就没继续往下翻的书,脚步声渐渐远去,我放下书,整个人都倚在书架上。

【You set my heart on fire】

这回我更加不困了,来图书馆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其实我一直把这天在图书馆的经历当作我漫长人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事实上没过几天我的确已然把这事抛在脑后,毕竟美人嘛,我向来是见一个爱一个,如果我没有再次见到这个人。

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周六,第二次见他是在周四,隔了五天,我竟然还记得这个人,我把原因归结于这几天自己没有看见比眼前这人更好看的。

一定是这样。

办公室门口,我作为学习委员来送班上的作业,我的任课老师并不在,而那人坐在任课老师的座位上。

我看见他修长的手指一直敲击着键盘,哒哒哒响个不停。

他今天没戴那副金边眼镜,而是一副黑色粗框眼镜,穿着米白色工装外套,扣子系到最上一颗,显得严谨又透着几分朝气。

那天的斯文败类之感只像是幻觉。

我都没注意到自己观察了他这么久,直到他停下打字,看向门口,视线相交的同时,他单手将眼镜往鼻梁上推。

我原本脚踩门槛,倚在门框上,被他这么一看,我的脚后跟不自主地将自己往前送,整个人从门槛上滑下来。

“你好。”他轻轻点头,“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他的声音清脆明朗,像是春日的风,吹进了我的心里,温柔得不像话。

看来在图书馆他好像没记住我,我有些沮丧地想。

“没事没事,我来送作业。”我微微低头,不再与他对视。

“作业啊,放门口那张桌子上就行。”他伸手,指了指离我还有几步远的暗红色长桌。

我快步走过去,“噢,好的……谢谢。”放下这一沓作业,身后的键盘哒哒声又响起来,我装作不禁意般回头瞥了一眼,工作狂又开始工作了。

我仅仅当这次遇见是一个美妙的巧合,但几天之后,我只觉得这世上的巧合实在太多太多,还是说当我记住一个人的脸,就总会在人群中与那人不期而遇。

我再一次看见了他,在教学楼门口。

他这次没戴眼镜,但他的五官于我来说太过突出,我一眼就望见了。

只见他上身穿烟灰色衬衫,这次扣子全是散开的,里面搭一件纯白短袖,衬衫袖口挽了几圈,露出半截手臂,手腕处一抹红色尤为显眼,好像是一根红绳,下身配黑色牛仔裤,脚踩一双锃亮的马丁靴,急匆匆地从门口跨出来,衬衫衣摆往两边扬起,走路带风一般。

他走得很急,应该没看见我。

我的视线一直跟着他,看着他在人少的地方低头大步地跨,在人多的地方慢下来小心避让,直到他完完全全隐没于人头攒动中再也看不见他时,我才收回视线。

我惊觉自己竟然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停住脚步,听上去真是有些不可思议。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被任何人或者任何事绊住脚步,但现在我隐约意识到,事情好像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期,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心中生根,然后悄悄冒出芽尖。

好在往后几天我没再见过熟悉的面孔,生活看上去已回归正轨。

大二的生活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每天就是上课、吃饭、睡觉,偶尔被室友拉着四黑打游戏,虽然我并不感兴趣,但如果不同室友一起,可能会显得自己不太合群。

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个无趣的人,发小陈遇每每见到我都会吐槽我这一点很久。

不过我实在闲来无事时会喝点小酒,尤其喜欢把可乐加进果酒里,又或是把果汁、柠檬茶加进朗姆酒甚至威士忌,这样很好喝,却也容易醉。

我原本酒量不好,但长此以往我的酒量倒是被锻炼出来,我不觉得是坏事,可陈遇老是说我。

我不胜其烦,暗戳戳地想陈遇自己又是抽烟又是喝酒的,还好意思说我嫌自己命不够长,我看陈遇还是先担心自己吧。

我照常每周四来送班级作业,碰巧这个熟面孔又在,我好像还不知道这人叫什么名字,怎样才能知道呢……

就在我放下作业时,身后响起熟悉的嗓音,“同学,同学!”

突然有种心事被窥探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请问你是方牧吗?”

我猝然回头,对上那人的视线,琥珀色瞳仁依旧深不见底,“……是的。”我只觉得心头萦绕着千万只蝴蝶,它们猛扇翅膀,扑腾扑腾,眼见就要飞出胸腔那方寸之地,快关不住它们了。

“杨老师让你下了最后一节课来找他。”

只听“啪”的一声,心门关上,顺带夹住蝴蝶的翅膀。

可怜的蝴蝶飞不动了。

“啊,噢……好的,我还以为……”是你找我,我及时住口,险些把心里话脱口而出。

“什么?不好意思我刚刚没听清。”我注意到他的上身略微往前倾,突然就不想解释了,双手撑住桌沿,“我说,你知道了我的名字,我是不是也应该知道你的名字,礼尚往来!”

他看起来愣住了,我猜他是把这句话在脑中过了一遍才反应过来我提了一个多么自来熟的要求。

我也承认那一刻的自己应该是被鬼上身了,胆儿竟然能肥成这样。

接着眼前这人嘴角上翘,笑出声,也笑进了我的心里,如同春日里酿成的黑朗姆,热烈而芳醇,让人上瘾。

“当然可以,我叫李常之,木子李,非常的常,只有三笔的那个之。”

原来他叫李常之,很好听。

“你大二吧,我大四,我记得上次也是你来送的作业,学业上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我,如果我有时间的话哈哈哈哈哈。”他笑着用手撑住一边脸,“等我12月考完研,还可以约着出去玩呀!”

……

心怦怦跳,震得蝴蝶左摇右晃,这次不是蝴蝶关不住,整颗心脏要关不住了。

那天之后我成功加到李常之的微信!

他的头像是一朵紫色睡莲,在李常之以前我一直觉得花花草草的头像是他爸妈那个年纪用的,李常之大概是个老干部。

他的微信名是一串大写字母,仔细一看:LICHANGZHI.

……

我是不是还得夸他一句挺洋气……

他朋友圈里都是一些学术性论文的转发,我耐心地往下翻,企图找到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可惜没有。

他真的是个老干部!

我气呼呼地退出他的个人主页,手机界面停留在我俩的对话框上。

不慕:你好.GIF(一个小绿人和一个小蓝人握手的动图)

LICHANGZHI:你好!

不慕:学长也是杨岚老师的学生吗?我的专业是空间物理,学长呢?

LICHANGZHI:我也是!看来你是我的直系学弟呀!

不慕:真的吗!那太有缘了!!!

不慕:小脸一红.JPG

LICHANGZHI:是的!

LICHANGZHI:以后有不懂的可以问我噢!

不慕:好.GIF(一只蜜桃猫摇头晃脑地说好)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好吧,看在李常之这么喜欢用感叹号和句末语气词的份上我就不把他当成老干部了。

周五整个下午都没课,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刷着视频,只见手机通知栏里弹出一条消息:

陈遇:周末出来玩吗?

没等我回复,消息一条接着一条:

陈遇:希望街新开了一家KTV

陈遇:开演唱会去!

不慕:哪天去?

陈遇:都行

不慕:有谁?

陈遇:就,,我俩,,,

不慕:有病

陈遇:我这不是怕你周末闲着无聊嘛

不慕:那也没无聊到只有两个人去开演唱会

发完这条消息,我脑中莫名出现了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光是想着那个背影我嘴角都能不自主地往上翘。

我:算了,我周末去图书馆

陈遇:行吧

然后对话框仿佛静止了,我退回到主页面,顶上又弹出一条消息:

陈遇:别偷偷喝酒!!!

我望着书桌和书架上摆着的一排排小瓶酒,莫名一阵心虚。

不慕:捂嘴.GIF

陈遇:……

不管他了,我退出微信把手机调成勿扰模式,还是明天去图书馆重要。

奇怪,这些事明明都已经过去三年,我却还是连自己当时的想法、雀跃的心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看来我真是爱李常之不浅,他如果知道肯定得嘚瑟坏了。

当然,我知道李常之一定也很爱我,否则他不会在这一年里一边准备毕业争取留校,一边照顾我这个拖油瓶。

是啊,我就是个拖油瓶,浑身上下除了这具还算看得过去的皮相之外,找不到什么优点,为人自私,成绩平平家境普通,就连对待感情也花心。

毕竟在遇见李常之以前陈遇都知道我见一个爱一个,不过遇到李常之之后我这颗心倒是牢牢地拴在他身上,那李常之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没问。

我也不想知道。

我只需要知道李常之爱我。

如果不是当初李常之主动和我进一步说话,我们俩之间,应该不会有这么长的故事,我虽然花心,但从来不会主动出击,把好感默默放在心里就行了,反正以后会遇到更喜欢的。

明明就是李常之招惹的我。

李常之真像个小太阳,我常常这样想。

我没和李常之说周末我要来图书馆,但李常之既然要考研,图书馆肯定是他常去的地方,我打算去碰碰运气,制造偶遇,顺便还能在李常之心里塑造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形象。

想得挺美。

确实是想得太美了。

我从一楼慢悠悠地转到九楼,连李常之的影子都没找到!

我后悔没问李常之周末有什么安排了,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一个穿白衣的小人笑眯眯的,头顶一个金色的小皇冠,长着一对雪白的翅膀,他说:不要难过!发个消息问问李常之吧!

另一个小人穿着黑衣,头上长着一对黑漆漆的小角,背后是乌黑的翅膀,恶狠狠地叫唤:别联系他了,把他拉黑!

我被折磨得头疼,最后还是小白人赢了,我掏出手机,不争气地点开和李常之的对话框,开始啪啪啪地打字。

不慕:学长,今天去图书馆吗?

不慕:期待地搓搓手.JPG

然后我就跟个傻子似的站在原地等了五分钟,盯着屏幕,快暗了又随便点一下让屏幕重新亮起来。

我看了眼时间,9:54。

这对于一个要考研的大四学生来说,应该时间不早了吧,总不至于还没起床。

好看的男人果然还是靠不住,虽然我花心,但被李常之这么晾着,说不难过肯定是假的,毕竟他那张皮囊对我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

我直接回了寝室,去图书馆本来就不是为了学习,我也不是那种会主动学习的料。

室友都还没起,我莫名心烦,随手拿了几颗棒棒糖揣在口袋里,又轻轻走出去顺便带上寝室门。

反手就打给陈遇夺命连环call,一直打到陈遇接了,那边一句迷迷糊糊的“喂?”传来,我说:“陈遇,快点出来开演唱会去!”

陈遇那边大概是花了十多秒来接受这个事实,然后才清醒,“你真是我的祖宗啊……”他也没问我怎么没去图书馆,只是给我发了个定位,没脾气地答应我尽量一个小时之内赶过来。

有个睡得正香却被我打电话吵醒还愿意陪我一起疯的朋友,挺幸福的。

如果他不跟个老妈子一样天天管着我不让我喝酒的话。

我自认自己过去能轻松地把情绪隐藏起来,但这几年陈遇快把我惯坏了,我有些控制不住心里的小火苗,开始习惯把情绪摆在脸上。

说句自多的话,如果不是知道陈遇有喜欢的女生,是个超级无敌大直男,我可能真的会误会他。

也难为他能和我玩得这么近。

还好陈遇不嫌弃我。

陈遇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真心不嫌弃我的人了。

唉,我这种人,总是喜欢把别人的无心示好当成对自己的与众不同,李常之不就是么,对他来说两面之缘而已,大概早忘了。

陈遇在我和他打完电话的第五十八分钟进到了我发给他号码的包厢,包厢里光线暗,我猜陈遇可能看不出自己不太高兴,我顿时后悔不该打这个电话,要是让陈遇担心一准又要念叨我老半天,嘴这么碎,难怪追不到女朋友。

可半道把他喊来KTV就已经不正常了,他足够了解我。

陈遇直径走到在我边上坐下,一边用手机扫码点歌,一边问:“怎么?啥事儿不高兴啦?”

我故作无事地伸手拿起话筒,“其实……也没什么事,我去了一趟图书馆,发现学不进。”平静的嗓音,好像听不出什么反常。

陈遇一拳挥上我的后背,看着用尽蛮力,其实也就是锤个背的力度,“我就知道,你又是心血来潮,想一出是一出,你可悠着点吧,当初要你释放自己也不是这么个释放法呀,合着你以前得多压抑你自己啊……”

陈遇好像相信了我没事,我松了一口气,“要你管,唱歌唱歌!”

陈遇没吃早餐,他点了一堆炸鸡,早餐中餐一起吃,然后给我点了一大碗南瓜胡萝卜小米粥和一小碗馄饨,两个外卖几乎是同时到的,他笑眯眯地把小米粥推到我面前,“你吃这个。”

我真的谢谢他。

“不客气不客气!”陈遇一边拆炸鸡的外卖盒子,一边贱兮兮地笑。

搞得好像他知道我在想什么一样。

其实我现在还不是很饿,暂时没把粥的盒子盖儿揭开,整个小包厢里都是炸鸡味儿,音响开着原唱一直在那里放着。

【So lost I'm faded

These shadow waters never met】

我敏锐地捕捉到手机的震动声,茶几上只有两个手机,昏暗中,我只能看见离我比较近的那个屏幕短暂地亮了一下,然后又亮了一下。

【I'm breathing

Alive】

我拿起那个亮起的手机,锁屏提示微信有新消息。

LICHANGZHI:不好意思啊

LICHANGZHI:昨天写题写了个通宵,今天没定闹钟,一觉睡到了现在,你现在在图书馆吗,我可以来找你噢

我只觉得整个人僵住,我好像不识字了……

脑袋里一片空白,李常之回他消息了……

李常之他真的是在睡觉!

李常之要来找他……!!!

我握紧手机,瞥了陈遇一眼,他吃着炸鸡正起劲,我不再多纠结,提起身侧的包就大步跨出了包厢,身后隐隐约约传来一声“方牧”,可我着急回学校,便打定主意上车再跟陈遇解释。

一路飞奔到路口,心中揣着一群蝴蝶,不知是蝴蝶在上下扑腾惹人心闹,还是心脏本身怦怦跳得快,打到车,我才有了一丝喘息的余地。

打开手机,李常之倒是没再跟我发消息,而陈遇的消息跟炮仗似的一条接一条不歇气。

陈遇:我方牧你啥意思啊

陈遇:!!!!

陈遇:干吗去啦!!!

陈遇:怎么都不说一声

陈遇:出去还把包带上

陈遇:你不会不会回来了吧!!!

那边还在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我也开始打字。

不慕:如果你想继续唱的话,就随便再叫点人来吧,我突然有事,先走了

那边的“对方正在输入中”没有了,虽然平常我再怎么拉着陈遇胡闹他都没脾气似的,这个时候还是有些不太好意思。

不慕:真的不好意思[可怜][可怜]

不慕:拜托.GIF(一个小蓝人双手合十左右晃动)

良久,那边才发来一条消息。

陈遇:行吧

我松了一口气,我知道陈遇向来是好讲话的。

做好心理准备,我才点开和李常之的对话框。

不慕:原来是这样,学长要注意身体呀,少熬夜!!

我不想跟他撒谎,但又觉得自己来不及赶到图书馆,书包里什么书也没有,不管装不装东西,出门背包都只是我的习惯。

不慕:不过我现在没在图书馆,打算下午去,学长吃了中饭吗,没吃的话先去吃个中饭吧!

LICHANGZHI:还没吃呢

不慕:我也.JPG

我几乎下意识就发了这个表情包,意图真是再明显不过了,可如果撤回,又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LICHANGZHI:你现在在哪呀,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去吃吧

不慕:真的可以吗!那我们去一食堂吧,学长有什么想吃的吗?

LICHANGZHI:都行,到了再说吧

不慕:好!

希望街离学校不远,我很快到了大门口,我还记着吃完饭是要去图书馆自习的,赶紧先回了趟寝室,室友总算都起来了,不过不是在打游戏就是在看小说,见我回来也只是不冷不热地打了声招呼,没有过多地交流。

我把电脑塞包里,随手拿了几本堆在最上面的书,又一溜烟儿似的跨出寝室,一路走得大步流星,我不能跑,不然衣服可能会凌乱显得我着急,一食堂就在门禁旁边,我还没出门禁就看见食堂门口那个高挑的身影。

他正巧转过身来,两道视线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交汇。

青年眉眼弯弯,笑容和软,没戴眼镜,上翘的眼尾格外勾人,那一瞬,我只觉得自己曾经执着过的、得到过又失去过的,全都不重要了。

这世上本来就有些东西无法在心中形成具象,那是不可比拟的。

这是我第一次和李常之一起吃饭,我看见他买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砂锅豆腐,还有一份茄子炒豆角。

他端着餐盘,手腕上的红绳在我眼前晃。

我再看看自己盘子里的:一份手撕鸡,一份蒸蛋,一份青菜。

也许我们的爱好不太一样,我不吃红肉,喜欢吃有绿叶的蔬菜。

但这不重要。

李常之吃饭的时候不讲话,我也不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讲话。

这很好。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自习,我跟在李常之身后,却发现他没往图书馆的方向去,直到拐进教学楼,我才忍不住出声问:“学长,我们不去图书馆吗?”

李常之抿唇看了我一眼,那一刻我的心几乎提到嗓子眼,难道我说错话了么?

“这个点图书馆的人应该很多,占不到好座位,还不如去空教室自习。”李常之说。

噢,原来是这样,我有些心虚,李常之会不会看出来我“想去图书馆”是装的了。

“嗯嗯。”我点点头。

李常之很明显是来学习的,可我并不是。

我看到李常之那一堆书的最上面是一本课外书,博尔赫斯的《沙之书》。

“我能看看你这本书吗?”我问。

李常之抬头看了一眼,“当然可以。”

我翻开第一页,扉页被人用工整流畅的字迹写着“李常之”三个字,我想起来自己从来不在课外书上写名字。

“你写了名字耶!”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

“我的书,当然写我的名字。”李常之回答。

这个话题告一段落,我拿出电脑,发了半天呆,电脑还停留在桌面,这个时候李常之也打开电脑敲敲打打,我猛然想起来自己有篇调查报告的ddl就在下周,这下我不敢闲着了。

我和李常之的关系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更近一步,我约他出来的借口无非是一起吃个饭,再一起去学习,互相监督,虽然基本上是李常之以自身行动监督我。

但我总不能约李常之出去玩,毕竟他正在考研。

好希望时间能快进到十二月。

希望之所以称之为希望,就是因为它没办法实现,度过每一天都像度过每一年,我显然高估了那件事对我的影响,也更加低估了自己对李常之的兴趣。

为了跟上李常之的步伐,我连周末都早上六点起床,室友表面上笑嘻嘻地夸我学习好努力,背地里不知道会如何诽谤我说我内卷。

但我不关心。

我关心的只有能不能在图书馆占个好座。

李常之虽然是学习狂魔,但他也不是神仙,只是个平凡的人类,写太多题,还是会困,困了就趴在桌上休息一会儿。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敢光明正大地盯着他看。

李常之并没有两只手都趴在桌上,他的左手横过大腿,搭在边上,手心朝下。

我一直觉得李常之的手很好看,白净修长,骨节分明,无论做什么都很好看。

我和他并排坐着,视线不自主地被他那只垂落着的手吸引过去,好像少了些什么。

噢,李常之没有戴那根红绳。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李常之手腕上有一道颜色略深的痕迹,而缩上去的袖口下蔓延出更加狰狞的长痕。

我似乎能想象到它们新生时是如何触目惊心。

我悄悄地,向李常之伸手。

当我碰到李常之的食指时,他的手却如同触电一样轻轻弹开,可我明明注意到李常之已经熟睡,我的手也几乎没有用力。

我不甘心,又把手往前伸了伸,钻进李常之的手与大腿之间的空隙,只要我再往上一点点,就能牵住他的手。

心脏噗噗跳得飞快,神经都快麻痹了,说不清是紧张还是兴奋。

最终,我的手短暂地脱离大脑的控制,向上轻轻合拢。

几乎在那一瞬间,我的理智回笼,后知后觉,这根本不是我牵着李常之的手,而是李常之圈住我的手。

是小心翼翼地触碰,是撩云拨雨地试探,是心知肚明地确定。

“李常之!”我大喊一声。

“嗳!”李常之远远地回应我,然后屁颠屁颠地从阳台上跑进来,“怎么啦?”

“你还记不记得,我刚认识你的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我问。

李常之点头,“记得啊,我还发现你看书的时候总是发呆!”

这话说的,就像做了好事想求表扬的小孩儿。

“那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偷偷地握你的手!”

“当然记得,”李常之回答,“我不是还回应你了么,我也握紧你的手了呀!”

直白的回应永远热烈而真诚。

我不常说肉麻的话,但此刻我也只能这样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李常之,我真的好爱你啊!”

李常之似乎有一刹那怔住,接着张开手将我紧紧搂进他怀里,我的脸猝不及防地贴上李常之的肩窝。

“我也好爱你……”我听见李常之说。

一如当年,他考研上岸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要不要,在一起试试?”

“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

后面半句,即便没说,李常之应该也能领会到,“拜托,我身边坐着一团火,我怎么会不知道?”

我还是不敢相信,“那你也喜欢我吗?”

“当然,”李常之一副毋庸置疑的表情,“不然我会立刻跟你断绝联系,不给你丝毫可能,而不是像现在这么认真地问你了。”

心心念念的人终于要属于我了,我有种不切实际的感觉,“好啊!”

“试试就试试!”我答应下来,有种壮士赴死的气势。

回应我的是一个温暖的拥抱。

第一次约会我们去了市中心,我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李常之有车。

我故作夸张地对他说没想到他是个富二代,他说不是,只是之前跟着导师做项目赚了一点钱。

我坐他的副驾驶座,这是我第一次当别人的副驾驶。

正当我准备解开安全带下车时,李常之突然掐住我的肩,我被迫转向他。

“方牧。”我听他喊,如此郑重其事的语气让我对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有了一丝丝预感与期待。

“我可以亲你吗?”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我的肾上腺素飙升到顶峰,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地叫嚣。

“可——”“以”还没说完,李常之便欺身而上,封住我的唇。

吻很生涩,像生啃,说不上这个体验有多美妙,我尝到了一股淡淡的铁锈味,我怀疑李常之把我的嘴唇咬破了。

我轻轻吸一口气,李常之终于给了我喘息的机会。

“怎么了?”李常之的声音哑得离谱。

“没事……”我感觉自己快要丧失语言能力,“你,我好像流血了……”

近在咫尺,我看见李常之长长的睫毛垂下去,接着,我的嘴唇被一种粗糙的质感抹了一下,“擦掉了……”我听见李常之说。

又是一轮进攻,我完全招架不住,我的所有弱点都被掌控,势均力敌的试探变成单方面碾压。

窒息感总算消散,我突然间又有些留恋那种感觉。

“你是不是还有门禁?”李常之忽然出声。

宿舍楼分园区管理,大门口有闸机,过了晚上十一点随时有学生干部查晚归,但门禁这玩意儿过了大二就没人遵守。

“十一点。”我说。

李常之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23:21。

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不早点跟他说。

结果他说:“要不要去我家?”

“好。”我的嘴比大脑先一步答应。

我实在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和李常之把情侣之间该做的不该做的全做了,除了冲破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步。

我也没想到我第一次来李常之家里就把他家弄得一塌糊涂。

李常之的家和他整个人一样,外表看起来冷冷的,每一处都布置得井井有条。

而我一来,就把他放在桌上的学习资料弄湿弄皱,还不小心把他桌上的钢笔扫落在地,我原本担心那么一摔会不会把钢笔摔坏,后来发现自己白担心一场。

我说怎么有种酥酥麻麻的刺痛感,原来李常之用那支钢笔在我腰上写了一个“L”,我是坐在浴室的洗手台上回头时从镜子里发现的。

我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以为李常之写的是“love”。

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已经如此爱李常之。

陈遇知道我谈恋爱了。

我把我跟李常之交往的细节统统告诉了陈遇,我以为他会像第一次那样祝福我。

可是没有,他非但不祝福我,还对着我痛批一顿,“方牧,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从陈遇眼里瞧见了“失望透顶”四个大字。

不是,谈个恋爱而已,对陈遇有这么大影响么,我又不是没谈过。

陈遇不会是想借此报复我因为谈恋爱而放他的那几回鸽子吧。

“你放心,我心里有数。”我信誓旦旦地承诺他。

我心里是真的有数,可我不知道陈遇心里没数。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陈遇所有的社交账号都拉黑了我。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陈遇甚至换了电话号码。

我不死心,跑到陈遇的寝室,他的室友认识我,看见我来,还一脸奇怪,“方牧?你不知道吗,陈遇昨天就搬出去了,他向学院里交了申请,搬出去住。”

昨天?

我不过一天没联系陈遇,他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一干二净,他这是早有预谋。

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同在一所大学,我要是想见陈遇,一定能碰上他,可我不会这么做了,他在躲我,我实在不该自讨没趣。

我一直都知道陈遇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觉得这些都是他欠我的,他在尽可能补偿我。

因为是他带我喝的酒,结果我喝酒喝出胃病。

是他带我认识的徐翊,结果我被徐翊那副道貌岸然的斯文相骗了个一干二净。

可我从没觉得是陈遇的错。

是我自己活该。

陈遇要是再不收手,我就会把他对我的好当作理所当然,可我自私,我贪恋这种永远被人护着、永远被人无条件信任的感觉。

徐翊是个彻彻底底的人渣,骗走了我的钱,也骗走了我的初恋,把我骗得一无所有,然后毫不留恋地离开我。

还好陈遇没有离开我,是陈遇陪我度过了最灰暗的那一年。

那时的我曾经想过,如果哪天连陈遇都离开我,我真的会崩溃。

但命运又让我遇见李常之。

或许幸福遵循守恒定律,不会少,但也不会多。

我现在真的只有李常之一个人了。

李常之知道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但我没告诉他现在连这个很好的朋友也放弃我了。

我只会不安地问:“李常之,你会离开我吗?”

敏感的人总会一遍又一遍询问,企图证明自己被爱。

回答当然是“不会”。

整整三年。

连我自己都快要厌烦了。

“李常之,你还不给你那棵树浇水,它都要枯死了!”

“没事,它只是干了,”李常之摆摆手,仿佛有种成竹在胸的底气,“我要培养它独立生长的能力,等下雨,让雨水滋润它,它就可以重新长出枝芽。”

我感觉李常之十八年书白读了,但我不会反驳他,“那好吧。”

“你想过死亡吗?”李常之突然问。

我不知道李常之为什么会这样问我,我思考了一阵,回答:“我听过一句话,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

李常之歪头,眨眨眼,“坠落时漾起涟漪引人注意,当水面恢复平静,一切仿佛从未开始过。”

我感觉李常之的想法有些悲观,我不想让他那么悲观:“我以为,那意味着我们终将重逢。”

不算我实在站不住或者跪不住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拒绝过李常之,所以在他提出要我去他家住的时候,我当然不会拒绝。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李常之养过一只黑猫,其实进门就能看见黑猫的照片,先前我眼睛里很模糊,自然也没看清。

不过后来黑猫得病死了,李常之就改养植物,他想着植物也许比动物容易养活,即便养死了,应该也没养死动物那么伤心。

事实证明,李常之照样养不好植物,我为了督促他认真对待养植物这件事儿,在大三的下学期送给他一盆白色山茶花。

李常之高兴得不得了,答应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我自认为一切都在好转,我的生活,的确在遇见李常之后就开始以坐火箭一样的速度变好。

我就没把我最近记性不太好当回事儿。

我好几次忘记自己要上课,也好几次走错上课的教室,甚至好几次忘记等李常之一起回家。

而当我又往李常之家里带回一盆山茶花的时候,我终于感觉到不对劲。

我把山茶花扔了,然后回家,心平静和地给李常之打了个电话,我实话实说,“李常之,我最近,好像有点忘事。”

李常之仿佛遇上什么不得了的事,他没敢耽搁,立刻从学校赶回来,带我去医院挂号,一项又一项检查做下来,李常之不晕乎,我都快晕了。

我唯二的感受还有李常之看起来对流程很熟悉。

一切最终在拿到诊断单后板上钉钉。

“科尔萨科夫氏综合征,”这个名词有些复杂,医生换了一个通俗易懂的说法,“也叫做健忘综合症。”

这种病跟喝酒有一定的关系。

我看向李常之,他嘴唇紧闭,眉头轻皱,他大概知道我又偷偷喝酒了。

除了陈遇,没人知道我喝酒得了胃病,李常之一开始也不管我喝不喝酒,直到我又一次因为喝酒进了医院。

从那之后,李常之开始强制我戒酒。

我不拒绝李常之是因为他通常不会不顾我的意愿,那是他第一次以强硬的态度当着我的面,把我所有“私藏品”倒进洗手池。

碎的不是玻璃瓶,而是我的心,但李常之总是很擅长把我碎得稀巴烂的心拼起来。

我有些动摇。

我一动摇,就爱喝酒。

为了治病,李常之带我去办了休学,他现在不敢让我离开他一步。

他一边照顾我,一边还得兼顾学业,这让我更加担心他家里那些本就岌岌可危的花花草草。

希望那盆白山茶能活下来。

李常之绝不能轻视我对他的爱。

我很配合治疗。

按时吃药,按时去医院被经颅磁敲脑袋,再按时复诊,我只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要变成白色。

李常之是唯一的亮色。

我陡然间意识到李常之快要成为我全部的希望了,但我也明白一个人需要靠着另一个人活下来是极其危险的。

我懒得去计较什么后果,人活着,总得冒一点险。

经过一系列治疗,我恢复得还算不错,至少有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也不会轻易不受控制地发病。

我申请复学,想尽早追上李常之。

李常之当然赞成,横竖有他在学校陪着我,应该不至于出太大的意外。

李常之把我送给他的山茶花养得出乎意料得好,我就知道他一定会重视它。

可他着实不会养树,只施过一点寒酸的肥料,很少浇水,任它野蛮生长,新生的叶子都要掉光了,他还在那儿沾沾自喜。

我不知道有什么好乐的,不过我会跟着他一起乐。

快乐总是这样没有道理,喜欢一个人也没有道理。

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李常之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他没有拉黑我,只是不接我的电话,到最后他的手机也关机了。

李常之还是没回家。

无论我怎样歇斯底里,都不会再有人回应我了。

我试图冷静下来。

我望向李常之种的那棵树,叶子早就掉得一干二净,枝干也垂下来,它彻底枯萎了,救不活了。

李常之骗我。

那他会不会从一开始就在骗我。

“咚咚”,一道有节奏的敲门声传进我的耳朵里,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门边,满心欢喜地开门,“李常之!”

入目的是纯黑长羽绒服,李常之那人向来要风度不要温度,无论多冷都不穿羽绒衣,我收住脚步,看向脸。

不是李常之。

但这个人很眼熟,我一时间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你是?”我问出声。

眼前的人对于我问出这个问题仿佛丝毫不意外,“陈遇。”他语气冷淡地回答。

噢,是陈遇。

陈遇?!

陈遇回来啦!

“你回来啦!”我短暂地将没看见李常之的不高兴抛在一边。

“嗯,我回来了,菜市场搬地方了,怕你买不到菜,我来给你带点菜。”陈遇仍是面无表情,他熟练地换鞋进门,把手提袋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我甚至没意识到这是李常之的家。

“谢谢你啊,你告诉我新地方在哪儿,我以后自己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已经有李常之了,不能再麻烦陈遇。

陈遇沉默了,我皱眉,“问你呢,新地方在哪儿?”

“有点远,你不方便出去,还是我帮你吧。”陈遇总算回答。

“我不能老让你帮忙,就算我不想出去,还有李常之呢!”今年冬天似乎格外冷,我一向怕冷,仔细想来,我确实有一段时间没出门了。

“李常之已经死了!”陈遇的情绪忽然爆发了,和火山一样,以往陈遇教训我都像个温吞的老妈子,苦口婆心,他从未如此失态。

“方牧,我受够了,算我求你,别老活在幻想里。”陈遇捂住自己的脸,看起来很崩溃。

可是,我听不懂陈遇说的话。

李常之死了?

那么大一个健健康康的活人,怎么会死呢?

李常之骗我,陈遇也骗我,难道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没有可以相信的人了么?

李常之骗我。

他骗我什么呢?

噢,他骗我枯木能死而复生。

他还骗我……

“啊——”我抱住头,叫出声,耳边充斥着尖锐的嘶吼,我分不清这是我自己的声音,还是脑海中原本存在的声音。

“啊啊啊啊……”

我眼里模糊起来,嘴里尝到一股咸咸的味道。

李常之死了,死在这个格外冷的冬天。

他吞了几十片安眠药,那是医生给我开的,全被他吃了,他睡着了,再也醒不过来。

而我再也睡不着。

不过李常之这回学聪明了,他没拿刀划伤自己。

我一个专门给别人惹麻烦的人,竟然也有给别人收拾烂摊子的时候。

我认命。

我终于愿意承认。

我曾经以为,幸运是一阵一阵的,这段时间过得失意,老天会在下一段时间把好运全都补回来。

可事实不是这样。

一切只是一个温馨的幻想,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希望。

我曾经短暂地幸福过,而现在我一无所有。

其实我也骗了李常之,我相信人死不能复生。

所以我们再也不能重逢了。

幸福并不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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