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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林姓男子暗恋成真实录

某林姓男子暗恋成真实录

    某林姓男子暗恋成真实录

  • 作者:卿剑分类:现代主角:林远 郑锦松来源:长佩时间:2022-10-20 09:25
  • 《某林姓男子暗恋成真实录》是一本由作者卿剑倾情打造的短篇纯爱小说,林远郑锦松是小说中的主角,某林姓男子暗恋成真实录主要讲述了:林远很喜欢郑锦松,他暗恋郑锦松多年,但因为郑锦松是个直男,他从来都没把自己的暗恋说出来。

    热门评价:暗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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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从门上的猫眼望出去,人变成了滑稽的圆形,可是还是能感觉出那是个瘦削而冷峻的人。他西装笔挺,拿着礼盒,安静地站在门外,看起来与这里格格不入。

郑锦松觉得他有些脸熟,可一时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隔着门问:“谁啊。”

外面的人顿了一下,然后说:“您好,我住在隔壁,今天才搬来这里,给您带了点吃的,请多多指教。”

郑锦松一听这声音,脑子里突然就跟通了电似的,他推开门,一把熊抱住外面的人,大笑道:“我日!这不是小远吗!你怎么回来了?还在我隔壁!缘分啊!”

林远的身体因为突如其来的拥抱变得僵直,然后又渐渐放软了起来,他趁郑锦松不注意偷偷吸了一口他洗发水的香气。

是薄荷的味道。

他的心在胸腔鼓噪,这么多年了,那些有关郑锦松的幻想终于在这一刻翩然落地,变成现实。

林远捏紧拳头,让自己的情绪不要过于外溢:“是呀,我也没想到。”

“爸爸,这谁呀?”从玄关走出一个小女孩,头发扎得乱七八糟,她拽着郑锦松的衣襟,好奇地露出一个脑袋。

郑锦松大手在小女孩的头上揉了揉,一边把林远领进屋,一边和她解释道:“这是爸爸发小,没想到就住在对面,我们俩好久没见了。”又和林远介绍道:“这是我女儿郑阮,小名软软。”

林远环顾这个屋子,不算大,大概只有70多平。两个卧室,都只是随便地布置了一下,大一点的那个卧室床上放着两三个布娃娃,看样子应该是郑锦松女儿的。餐厅和客厅联通,他特意挑了饭点来,现下桌子上却只有一点简单的速食。

单亲爸爸,不擅长做饭,对家务活的了解估计也仅限于把东西收拾好的程度。

林远抿了抿手指。

郑锦松有点不好意思,他把围裙脱下来,团吧成一团扔在另一个空着的椅子上:“我不太会做饭,没什么好吃的,你将就一下”

林远面无表情:“我会。”

郑锦松有点摸不着头脑,只得顺着他的话夸奖道:“是吗,那你可太厉害了,居家必备好男人啊。”

林远对自己的词不达意感到有点烦躁,耐着性子重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会,我可以给你们做。”

林远把堆在椅子上的围裙捡起来进厨房的时候,郑锦松还颇为不放心,跟在他身后不住地嘱咐道:“煤气灶你往里按一下才能开…哎,你刀慢点,别切到手了!”等林远有条不紊地下油热锅,拍蒜,切块,炒肉,他才心悦诚服了。

郑锦松左手拿一双筷子,右手拿一双,一口肉没嚼几下,就囫囵地吞下去,嘴中还忍不住夸:“你这手艺真是得了阿姨真传,我记得咱们初高中那会儿,我总抢你饭吃,现在有的时候还能梦见呢,就是这个味儿。”

林远正吸溜一碗坨了的面条,闻言停下筷子,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锦松看。

林远初一下半学期从外地转到郑锦松初中。半年过去,班里的小团体早已成型,林远本身又是个比较被动的人,除了学习好没有别的专长,他像个沉默的影子隐匿在班级的角落。

他有的时候会羡慕班级里那个叫郑锦松的孩子王,篮球打得好,在男生里一呼百应,像是误入人群中的星星。

直到有一天,这颗星星午饭的时候路过他的书桌,突然停了下来:“好香呀。”

他想岁月真是偏爱他。

他有几年没有和郑锦松如此面对面吃饭了?

九年?十年?这么多年过去,有的人面目全非,有的人泯然众人,可郑锦松,满身的理想主义和孤勇,他闪闪发亮,还是那颗让他念念不忘的小星星。

郑锦松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摸摸自己的脸,寻思自己也没吃到脸上啊,讪讪地问:“怎么了?”

林远抽出一张纸,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我妈从我高一开始就不做饭了。”

郑锦松愣了一下。

林远却没再接话,转而问向在旁边吃得正欢郑阮:“软软,叔叔做饭好吃吗?”

自从郑锦松和她妈离婚后,郑阮就没吃上几顿像样的饭菜,闻言捧着碗大大地点了两个头:“好吃!”

林远微不可查地笑了下:“那以后都给你和你爸爸做怎么样。”

早上6点。

林远起床,把昨天晚上准备好的米拿出来,用清水淘洗两遍,放入电压力锅里,取出四五颗桂圆,剥了壳,把桂圆肉撕成一瓣一瓣的,连着芡实、莲子、薏仁、黑豆一起扔进去。他原本还想加一点冰糖,可是郑阮年纪还小,吃太多甜容易长蛀牙,于是作罢。

把锅加盖密封,按下煮粥键,小小一个红灯在熹微的晨光中有如一小团燃烧的火焰。

林远高一的早上便如这般,早早起来,熬上粥,那时候家里用的还是电饭煲,粥快煮好时容易溢出来,需要人在旁边看着。他就拿着本英语书,在厨房背单词。

也就郑锦松这个笨蛋,做饭的厨师中途换了人都不知道。

林远笑了一下,从冰箱里拿出包子,放在灶台上化冻。然后打开手机,给自己订了个一小时后的闹钟。

他又回到床上睡了一个小时,闹钟响了还不太想下床,粥的香气从厨房幽幽地飘到卧室,大概锅已经在泄压了。林远翻了两下身子,想起包子还没热,这才不情不愿地起来。

厨房的窗子起了一层雾气,他刚把包子放进微波炉,家里的门被敲响了。这种火急火燎仿佛要讨债似的敲门声只有郑锦松能干得出来,和他这个人一样,风风火火的。

林远在微波炉界面选中火三分钟,然后擦了擦手,给郑锦松开门。

迎面撞上来的是一个软乎乎的,带着奶香的拥抱:“叔叔,我们来啦!”

林远蹲下去捏捏郑阮的小脸,从鞋柜拿出两双拖鞋。郑阮的鞋子是一双毛茸茸的鹅黄色兔子,有着两只黑黝黝的豆豆眼,看起来尤为可爱。郑阮迫不及待地穿上她的“小兔子”,闻着味“啪嗒啪嗒”往厨房跑:“叔叔,今天是什么好吃的呀!”

“别给你叔叔乱动!”郑锦松冲厨房喊了声,又向林远道谢道:“这些天真是麻烦你了。”

“没事,反正我一个人吃也是吃。”林远从郑锦松手里接过软软的围巾、棉袄外套、小书包。只听那边叮咚一声,应该是包子热好了。

林远过去把包子从微波炉里端出来,郑阮亦用手指偷偷戳了一下,被烫得一哆嗦:“是包子!”

“还有八宝粥。”林远给他们每人都盛了一碗,郑锦松换好了拖鞋,走到厨房帮林远把粥端到桌子上。

端到最后一碗的时候,林远手一紧,郑锦松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林远说:“等我拌点红糖进去。”

郑锦松爱吃甜的毛病从初中起就没变过,他笑眯了两个葡萄大眼:“好嘞!”

林远坐下时,这顿热乎乎的早餐才算正式开始。

郑锦松用勺子一搅,大枣、桂圆一股脑全钻了出来,他噤了噤鼻子,有红糖甜滋滋的味道。林远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就看这个人挖了满满一勺塞进嘴里……然后果然又被烫着了。

那口粥在郑锦松嘴里捣鼓了两三次,最后舌头实在受不住了,就胡乱地吞了下去,嘴里还不忘夸道:“好吃。”

林远叹了口气:“你怎么跟小孩似的。”无奈又宠溺地从厨房拿出一个碗,把郑锦松碗里小半的粥倒出来,然后放在装凉水的盆里降温。

“哈哈,爸爸像小孩!”软软用小勺子刮了一层粥,用嘴吹了吹,吃了下去。

郑锦松挠挠头:“我不没想到这么热吗。”

林远一时间无语凝噎。平常不热还不是因为他提前七八分钟把东西拿出来凉一凉,谁知道今天他们不到七点十五就来了。林远问:“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郑锦松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把手里的包子一放,和林远说:“对了,这阵儿不用给我们带饭了,我跟的那个案子犯罪嫌疑人有消息了,最近我就不回来了,软软送我妈那儿就行。”

林远的手一顿:“那多不方便啊,阿姨那儿离软软学校还远,你总不能天天让阿姨坐公交来接软软吧。”

郑锦松苦笑:“也没别的办法了啊,软软总得有人照顾吧。”

林远把筷子放下,筷子磕在盘子上发出“咔哒”一响,他说:“你看我怎么样。”

呆在林远家,郑阮本人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小朋友不傻,住在这可以多睡一会儿懒觉,林远待她又好,可以说是不愁吃不愁穿的。

郑锦松老大不好意思,把家里的钥匙给他后,非要再给林远包两千块钱,让他有什么花销从这里出。托他的福,林远三十几年头一次体会到为人父母的感觉。

他晚上六点下班,开车去接在托管班的软软,到家把中午做的菜一热,两个人用半个小时解决好晚饭,然后催软软刷牙,让她回自己屋写作业。

他刷完碗,去软软那屋,还能看见小孩在暖白色的护眼灯下,拿着铅笔一笔一划地写口算题卡。林远在旁边看了会儿,没发现有什么错的,就是小朋友学写字没多久,看着有点慢,于是把笔记本电脑搬了过来,处理邮箱里的工作。

软软很懂事,不怎么打扰他,只是偶尔实在不会了,会问林远诸如“红彤彤的彤字怎么写”“举头望明月的下一句是什么”这类的问题。

等林远反过神来,都九点多了。软软写完作业,自己把家里的pad拿出来放喜羊羊与灰太狼,只是到了睡觉点,小孩子脑袋一点一点的,又想继续看,可是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跟她爸爸小时候一个模样。

林远摇摇头,把pad关了,扶软软坐起来,用热毛巾擦擦她的小脸,抱着她去床上。

小孩迷糊中分辨出是林远,吧唧一口亲在林远脸上,用肉肉的手掌包裹住他的一根手指,口齿不清地说道:“叔叔,你要一直在就好了……每天都有好吃的饭菜,爸爸也不会饿肚子了。”

林远一怔,指甲嵌到手心里,他凑近亲了亲小孩光洁的额头:“以后再也不会了。”

林远把软软送到学校,看着她马尾一晃一晃地走进教学楼,早上的兵荒马乱才算告一段落。林远不慌不忙地往公司赶。他们早上九点才上班,因此并不是十分着急。

车载播放器被他调到FM调频广播模式,主持人絮絮叨叨地分享实时路况。

在一个红绿灯路口,林远电话响了,他拿出来一看,是他妈打来的,于是调小了广播的声音,按下接听键:“喂?妈。”

“小远,回国这一个多月住得还惯吗?什么时候来妈这看看啊。”林母年轻的时候是语文老师,说话温温柔柔的,颇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调调。

林远沉吟了一下,上次回家还是他刚回国,那个时候他忙着给房子装修,没呆多久就走了,想来还挺对不起老两口的。“周三吧,我带软软过去。”

林母顿时来了精神:“软软?这是小郑的女儿吧,我在老郑朋友圈见过,都长那么大了。你什么时候也……”说着想起自家儿子,又是一黯:“唉,算了。”

林远不接茬。

林母叹了口气:“你这孩子从小主意大,爸妈也不是什么顽固不化的家长,你喜欢小郑……就喜欢吧,不过千万别强迫人家。”

林远心说我怎么舍得强迫他,我把一颗心掏出来捧在他面前都来不及,怎么会强迫他。

自从林母口中听到郑锦松离婚开始,林远便计划着回来,他用半年的时间交接了那边的工作、找合适的房源。幸运的是,郑锦松旁边的住户要搬走了,他才有了名正言顺入侵郑锦松生活的借口。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

跟郑锦松重新热络。

与软软搞好关系。

只是有时候林远会突然在半夜惊醒:现在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吗?会不会是他远在美国做的一个梦?

他在那边的时候,有一阵很怕过年。因为朋友圈都热热闹闹的,散落在五湖四海的人们都回到家里,准备与爱人亲人共同迎来崭新的一年,可对于远在异国他乡的他来说,期中即将来临,每晚从图书馆回来都只是孤身一人,形影相吊。

这种孤独感会在大年三十那一天达到顶峰,他在出租房有时会把春晚的网络直播打开,一边听里面那些并不好笑的笑话,一边喝酒。

他想,他身边也不是时刻都这么冷清的。

如果郑锦松在,就算只有两个人,也是热热闹闹的。

郑锦松,郑锦松。

他内心汹涌的情感险些让他无法自持,他一骨碌爬起来,带着点酒意给郑锦松高中毕业起就不再使用的邮箱写信。

他写了很多,这一年里各种鸡零狗碎的事,有关唐人街新开的那家餐馆,有关他讨厌的那个教授,有关多到做不完的大作业,当然,还有对郑锦松的思念与爱慕。

郑锦松现在应该在做什么呢?他上次和家里聊天的时候听说郑锦松和他女朋友准备结婚了,那么现在应该和她在一起吧。那个女生入学起就开始追郑锦松,高二郑锦松松口,这一谈就是好多年,两个人在一起也算登对。

春晚已经演到尾声,主持人们喜气洋洋地开始倒数,五,四,三,二,一——

林远按delete键将写好的邮件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在街上七零八落的爆竹声中,重新打上“新年快乐,郑锦松。”

如果郑锦松也爱他,他自有数不清的话要对他说,可他另有所爱,林远就只能盼着他过得幸福点,至少要比他好才行。

林远的手指贴上冰凉的车窗玻璃。

他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憋着,十年,二十年,直到最后他们都白发苍苍,他以老朋友的口吻向他诉说当时不敢宣之于口的爱恋。

可是郑锦松离婚了。

他离婚了。

林远的手指渐渐收紧。

这是你给我的机会,年少时懦弱产生的苦果他已经吃得够多了,幸而老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那么这一次就让我靠近你一点,再靠近一点,直到你的生活被我占据,再也找不到回旋的余地。

一眨眼又是一个周五,今天林远下班得早,一看时间,郑阮也快放学了,于是就打个电话给托管班,告诉那边郑阮今天不去了。

越往学校开,路上的车越多,直到看到一溜小轿车都靠在路边。这就是学校了。

学校外面也不是没有停车场,可惜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车,那几个车位在庞大的家长基数面前确实不够看的,能抢到车位的都算是“天之骄子”。不过就算幸运地在里面有个一席之地,开出来也会堵车就是了。

林远就近把车停下,走着过去。操场上已经有正在往校门走的班级。小朋友排成一列,缓缓地挪动着,为首的举着写着班号的牌子。

林远在郑阮作业本上看过她的班号,一年五班,正是这个。他抻着脖子张望了一番,果然找到了一个穿粉黄色棉袄的影子。她两手插/在包带下面,后面的男生悄悄拽她的马尾辫,小朋友挺高冷,理都没理他一下。

快走到门口了,队伍渐渐松散起来,林远冲郑阮招招手,小朋友看到林远眼睛咻地就亮了,一只手摁着包颠颠跑过来:“叔叔!”

林远蹲下来帮她把书包拿下来,背到自己身上。现在学生课业压力都不小,郑阮一年级的课本和作业冷不丁压得他肩膀一矮。

小朋友还颇有几分不服气,仰头抗议:“我自己能背的!”

“不行,”林远板着脸吓唬她:“会长不高。”

身高对小孩子来说可是头等大事,郑阮立刻闭嘴不说话了。

现下深秋,梧桐树的叶子铺了一地,环卫工人来不及扫,踩起来咔嚓咔嚓地发出脆响。郑阮沉默了一会儿,又试探地问林远:“今天不去托管班啦?”

“不去了。”林远揉了揉她的脑袋:“今天叔叔下班早,咱们在家煮火锅。”

郑阮独好火锅这一口,但市面上买的火锅底料林远总觉得有味精,不愿意煮给软软吃。周三林远带软软回他爸妈家,林母给他带了点大骨汤,林远这才有了吃火锅的念头。

林远一回家先在厨房把大骨汤化了,把买来的土豆、青菜、牛肉什么的切好装盘。他从柜子里翻找出落了一层灰的电煮锅,用洗洁精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然后把像土豆这种比较抗火的食材先下进去,约摸差不多了,隔着厨房门叫软软:“洗洗手过来吃饭了。”

谁知小朋友半天也没回话,林远心想可能是在客厅看动画片没听见,于是拉开厨房门准备再叫一次,结果外面静悄悄的。

哪去了呢?不在卧室学习,也不在书房玩平板。林远往沙发走了两步,看到软软坐在地上,捧着脸面朝着沙发打瞌睡。而沙发上正睡了一个让他朝思暮想的人。

郑锦松胡子拉碴,眼底一片青黑,衣服也不知道几天没换了,外套都皱了。他长手长脚的,沙发这点地方对他来说着实算不上宽敞,双脚悬在外面,可是睡得倒挺香,看起来没心没肺的。

林远忍不住笑了一下。

这人终于回来了。

小朋友睡得不熟。林远一过来她就睁眼了,她先往郑锦松那儿望了望,确定他还在,转头和林远分享喜悦:“是爸爸!”

林远做了个嘘的手势:“爸爸要休息,我们小点声好不好?”

郑阮连忙捂住嘴巴,眼睛瞪得圆圆的。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拉林远,让他蹲下来,然后趴在他耳边用气音说:“刚刚叔叔在厨房的时候爸爸回来啦,他说他先躺会儿,吃饭的时候叫他。”

林远被她喷得有点痒,笑道:“你先吃,叔叔等爸爸一块儿。”

小朋友表情有点不赞同,似乎也想等林远他们一起,只是肚子很不给面子地“咕”了一声,林远拍了拍她的脑袋:“快去洗手。”

郑阮不情不愿地离开客厅,林远趁这时候把电煮锅端出来,给软软的碗里舀了一勺芝麻酱,然后用汤搅开。

软软在卫生间哗啦哗啦放水洗手。林远做完这些,又去卧室抱了床被子小心翼翼地盖在郑锦松身上。郑锦松翻了个身,醒了。

他坐起来,看着窗外的天色,面容有些怔忡:“几点了?”

林远瞥了眼家里的挂钟:“还没到六点。放心,还是今天。”

“实在太累了。忙活半个月,结果又让人给跑了。”郑锦松随意抹了两把脸:“害,不说他了。”他环顾了一圈也没看到郑阮的影子,装模作样地大声问道:“我闺女呢?”

软软听到郑锦松的声音,手都没擦就跑出来,飞扑到他身上:“爸爸!”

周日下午郑阮和好朋友有约,软软愣是没让郑锦松和林远送,拉着小姑娘的手一蹦一跳地出门了。软软在家时,总有数不清的事要做,打扫卫生、检查作业、买菜做饭,现下小朋友一走,大片时间就空出来了。

林远和郑锦松两个人结束了大扫除,在家里大眼瞪小眼,郑锦松一拍脑袋:“要不咱俩看电影去?”

林远抿了抿唇,想压住内心的狂喜,可一些浅浅的笑意还是从唇角露了出来:“好呀。”

上次他们一起看电影要追溯到高中时代了。

那个年纪的男生没几个能对变形金刚免疫的,郑锦松在家里的电影频道看过后,从此便对它念念不忘,就连书包上都要挂个擎天柱才好。

林远在心里默默地记下。第二部上映那天他去电影院看了下票价,学生票两张也要60块。

林远家里奉行“穷养儿富养女”的准则,平时怕给林远养成娇纵的坏毛病,零花钱都是按一天两三块钱来。那个时候正值夏天,他每天放学少吃一个冰淇淋,实在热得不行就买五毛钱一个的红豆雪糕解解馋,陆陆续续攒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在电影院下片之前买了两张电影票。

他把电影票放在最上面的书上,用笔袋压着,郑锦松中午坐他前桌的椅子两个人面对面吃午餐,今天林远做的是牛肉烩饭,牛肉入味有嚼头,汤汁浓厚。郑锦松注意力全在晶亮的牛肉上。

林远不动声色地把那两张票推了又推,就差直接摆到他面前了,这个笨蛋才终于在收拾饭盒的时候看见这张票。

郑锦松把它们拿起来,看到变形金刚四个字眼睛咻地就亮了:“哎!你这电影票哪来的?”

林远搓了下手指,面不改色地说:“我爸单位发的。”

“这么好!”他拿着电影票翻来覆去地看:“这电影我老早就想看了,就是3D的票太贵了……哎,有人陪你不,要不咱俩去吧。”

林远觉得他应该沉吟一下,好让人看着没那么迫不及待,可实际上,他几乎是立刻答应了。

他们逃掉了晚自习,林远坐在郑锦松后座上,虚虚环住郑锦松,有晚风自校服下摆泄露。

“怎么了?”哼着歌的郑锦松察觉到他这一举动,侧着头问他,少年人高挺的鼻梁上盛着一点暖黄的月光。

林远随口编道:“是你骑得太颠簸了。”

“哎,确实,”郑锦松赞同地点点头,“这地儿路不好,你抱紧点。”说罢拉着林远的手贴在他的腰上。

这可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隔着薄薄的白蓝校服,能感受到郑锦松皮肤的温度。林远仿佛被烫了一下,可是终究没舍得放开。他轻轻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坠入了一场无法自拔的幻梦。

林远借着银幕微弱的光打量郑锦松的侧脸,这几年他似乎变了一些,可仔细看还是能辨认出少年时的轮廓。

其实不光长相,就连生活习惯都还残留着少年时的影子——林远进电影院买的爆米花在不到半个小时就被郑锦松吃下去大半。他咀嚼的时候腮帮一动一动的,只需要两三下,小把的爆米花就会被他咽下,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爆米花桶再抓下一把。

有那么好吃吗?

林远眯了眯眼睛,拿了一个尝了一下,是焦糖香甜的味道,对于常年对甜食敬谢不敏的林远来说甚至过于甜腻。他捻了捻指尖,有糖浆黏糊糊的感觉,他坏心地把爆米花桶往自己这边挪一点。

郑锦松摸不到爆米花,心里有点奇怪,可眼睛还舍不得离开荧幕,只是把手又向林远方向伸了伸。

林远不需要看镜子,都知道自己的嘴角在高高地翘起,他伸出手扣住郑锦松的手指,凑在郑锦松耳边说:“少吃点甜的吧你,小心牙疼。”

郑锦松被抓了个现行,不由得面上一热,想自己这么大人了,还像软软似的喜欢吃甜的,一时间找不到什么辩解的办法,只好讷讷地应着:“噢,是、是哦。”

林远却仍旧没有松开他的意思,拽着他的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把玩,像是在研究有趣的物事似的。郑锦松觉得别扭,偷偷瞄了几眼,他们有的时候也会接触到一些边缘群体,他还被要过微信,同事调侃他说他是“gay圈天菜”,但是这些人和林远都不一样,而且林远神色如常,坦坦荡荡,郑锦松总觉得现在把手抽回来,显得自己很小气似的。

等到电影结束,场里的人站起来陆陆续续地离开,郑锦松坐在座位上不动。

“嗯?不走吗?”

郑锦松吭哧吭哧憋了半天,才想出一句开场白:“你…你当初搬过来是知道我就住在这边吗?”随即又把自己否定了,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很好笑的事:“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几个月之前我还以为你不想看见我呢。”

林远一怔:“怎么会这么想。”

郑锦松摆摆手:“你小时候被我欺负得多惨啊,我抢你饭吃还不说,你那小饼干、巧克力也被我拿走吃了不少……还有书上那两张电影票,你估计是要请咱班哪个女生看的吧,都被我截胡了。”

那都是买给你吃的。

林远表情变得晦暗不明:“有吗?”他似乎是笑了一下,自己答道:“没有,我都是自愿的。”

自从林远搬到这边,郑锦松确实觉得家里不一样了,有人气儿了。一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他们仨人坐在一个餐桌上,听软软讲学校里又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七八点,林远要回隔壁,郑锦松送他到玄关,摸着自己的肚子感叹道:“也不知道以后要便宜了哪家姑娘,和你一起生活也太幸福了。”

林远闻言停下了穿鞋的手,抬眼望他:“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

这本只是一句玩笑话,奈何林远的表情太过认真,郑锦松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答,当初在电影院里那种别扭的感觉又回来了。

林远,不要急,你还有的是机会。

林远搓搓手指,又垂下眼,把鞋穿好,起身。他与郑锦松身高相仿,不需要多费劲就可以平视郑锦松的眼睛。他试着让自己看起来轻松一点:“我房租要到期了,你有没有兴趣收留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林远要来这边住,郑阮是最高兴的一个。小姑娘心如明镜,林远虽然面上看着冷了一点,但是其实是个温柔的人。

软软扯着林远的衣袖:“叔叔搬过来以后可不可以不要走了呀?”

林远看了眼排队取餐的郑锦松。为了庆祝他搬来的第一天,林远特许他们去软软日思夜想的KFC吃一回。他的眼神顺着郑锦松平整的肩膀向下收拢滑过腰线,最后将视线收回,揉揉她的脑袋:“这取决于你爸爸。”

软软不理解其中的深意,把胸脯拍得直响:“我爸爸也可喜欢叔叔啦!”

林远心知小朋友口中的喜欢和他想要的不一样,可是他忍了又忍,还是笑了起来。

“聊什么呢,这么开心!”郑锦松把托盘放到桌子上,油炸食品的香气飘散出来,软软食指大动,郑锦松把小朋友的手拍下来:“还没洗手呢。”

软软一听,赶紧从座位上跳下来,郑锦松拽住她:“让你林叔叔先洗,你陪爸爸在这看守座位。”

这就意味着小朋友还非要等一阵才能吃上,软软小嘴撅得老高。郑锦松用余光确认林远走远了以后,像是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热乎乎的红豆派——软软长了一颗蛀牙,郑锦松血糖有一点偏高,这俩人最近被林远勒令不许碰甜食。

郑锦松将红豆派掰成两半,红豆馅流到桌子上了一些,郑锦松可惜地砸吧了一下嘴,他把一半放到软软手上,又往后瞥了一眼,确认林远还没回来,对软软小声说:“趁你林叔叔还在洗手,快吃!”

红豆派刚做出来不久,还散发着热意,郑锦松怕林远撞见,忍着烫,吃得又急又快。软软小朋友没办法像她爸爸一样迅速结束战斗,一边吹气,一边小口小口地吃。

郑锦松吃完负责给软软当哨兵,“快快快!你林叔叔往这边来了!”

小朋友也紧张起来,把红豆派一推,放到郑锦松手边,这时候林远距他们不足二十米了,郑锦松连忙三口两口把剩下的那一点塞到嘴里。

软软举着小拳头给他加油。

十五米……十米……五米……

郑锦松差点噎到,还好林远坐下来的时候,郑锦松终于把最后一口毁尸灭迹。

郑锦松偷偷和软软比了个耶的手势,然后清清嗓子,装模作样地喊软软:“这次轮到林叔叔留守了,软软和爸爸洗手去。”他暗暗观察林远的表情,没发现有什么异样,顿时心下大定,拉着软软起身。

没走几步,突然听见林远叫他,他一回头,林远就站在他身后。林远轻声叹了口气,抽了张纸巾给他擦擦嘴角:“下次干坏事的时候,记得把案发现场收拾干净。”

软软在学校有午睡习惯,吃饱饭就开始犯困,郑锦松捏了捏她的鼻子,小朋友眼睛都没睁,换个姿势继续睡。郑锦松觉得好玩,又捏了一下,软软掀了掀眼皮,声音连成一片,求饶道:“爸爸不要欺负我……”

郑锦松乐了,露出右边的小虎牙:“好好好,不欺负你了,爸爸带你回家。”他弯下腰,把软软背在背上,两只手托住小朋友的小肉腿。秋天正午的阳光正好,照得他们身上的绒毛都泛着金色,郑锦松背着软软,步子迈得又轻又稳,生怕惊扰了“睡美人”,而软软抱着自己心爱的爸爸,眉宇间是全然放松的神态。

坐在旁桌的阿姨好奇地问:“那是孩子的父亲吗?”

林远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半晌回过神来,答道:“是呀。”

“哎,真好,两个人感情应该很好吧?”

郑锦松发现林远没跟上,转过身冲他招招手,林远看着他的神态仿佛可以听见郑锦松的催促声,他弯了眼睛,又回答说:“是呀”

郑锦松轻手轻脚地关上房门,客厅里的灯还亮着,林远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面无表情地敲击键盘,眼镜框边缘反射出一点冰冷的金属光泽。听见关门声,林远停下敲键盘的手:“睡了?”

郑锦松点点头:“缠着我要听故事呢,刚给她哄睡了。”他第一次看到林远戴眼镜的模样,不觉有些新奇,问道:“你近视了?哎,平时怎么没看你这样?”

林远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我度数不高,办公的时候用一下就行。而且……你不是说更喜欢不戴眼镜的人?”

郑锦松在记忆里搜索半天也没有找到这句话的痕迹,索性不再深究,他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一罐扔到林远旁边的沙发上:“喝点?“

林远其实不太喜欢酒精类制品微苦的口感,但是看郑锦松兴致勃勃地样子,又不忍心扫他兴,于是把电脑合上放在一边。两个人合力在落地窗周围上清出一个能喝酒的地方,郑锦松从沙发上抱了两个抱枕扔在地上当坐垫。

林远提前坐下,拿起那罐没有被郑锦松抛过的啤酒。郑锦松随后,他把另一罐拿起来,拽起正上方的金属拉坏一个使劲,“噗”一声白沫涌出,郑锦松连忙用嘴堵住,饶是这样,还是洒了一点到裤子上。

林远的眼睛不易察觉地弯了弯。

“好啊你,你提前把好的那罐拿走了,特意看我出丑。”反应过来的郑锦松作势要挠林远的痒痒肉,林远早有防备,一躲,嘴上争辩道:“反正这是你想加害于我,只是我早有防范,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郑锦松自知理亏,坐回自己的垫子上,抱着啤酒罐嘟嘟囔囔:“都没气了。”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郑锦松头顶上小小的一个发旋,林远心软得一塌糊涂,把自己手里的啤酒递给郑锦松:“好好好,那我和你换行了吧。”

郑锦松也不管林远喝没喝过,仰头就是一口,气泡在口腔中炸开,郑锦松魇足地眯眼。他用胳膊肘碰了碰林远:“哎?你还记得咱们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吗?”

“记得。”

林远怎么可能忘呢?那是春假的第四天,一个准备去打工的清晨,他久违地接到了一个来自太平洋彼端的电话。林远读着手机屏幕显示的数字,直至确认那是郑锦松时,心脏仿佛嘭地炸裂,他这些年的冷静自持在郑锦松一个电话面前无所遁形。可是那时的郑锦松脱口而出的却是他明天就要结婚的消息,他喜气洋洋地说:“手头有啤酒没,我知道你应该回不来,我们就这样庆贺吧。”

那就……庆贺吧。

他就这样坐在床上陪着郑锦松一罐接一罐迎接外面的天光。

郑锦松也想到那天的情景,情绪不可避免地低落起来,他自嘲地笑了下:“二十来岁正是我最意气风发的时候:进入了梦寐以求的岗位,马上就要与爱人踏入婚姻的殿堂。还有什么值得我苦恼的呢?”

几片云朵随风移走,露出银白色的月亮来。

郑锦松卸了支撑,躺在地上:“我啊,当时是真的想和她好好过一辈子的。”

林远举起啤酒喝了一口。

“其实怪我,我们刑/警的工作性质摆在那,我注定是个不着家的人。软软他妈生产完还没出月子我就走了,孩子晚上哭闹早上喂奶全是她一个人看着。哪有这样的婚姻呢?把养育孩子的重任都压在女方身上,这又和丧偶有什么区别呢?”

“而且我们这行危险,犯人打击报复亲属的事也没少发生。我最近就在想……”郑锦松的声音停了一下:“要不要把手头的案子结了,转岗当民/警算了。”

林远手中的啤酒罐咣当落在地上,他急忙扶起来,然后惊愕地看着郑锦松。他知道郑锦松对这份工作有多么热爱,初中起所有有关理想的作文,刑警这个职业就不会缺席。林远心脏钝疼了一下,他伸手盖住郑锦松的手掌:“转什么业?不是有我吗?”

郑锦松坐起来,冲林远笑笑:“是啊,要是没你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林远抿唇,不知道是不是酒意上头,还是地热太足,林远觉得烦躁:“你可以一直依靠我,只要你需要,我就一直在。”

郑锦松用拳头锤了林远肩膀一下:“知道你讲义气,但是你也有自己的生活啊,总不能等你结婚了,有自己的家了,我还这么霸占你吧,那弟妹不得把我挫骨扬灰。”

林远明白这种烦躁的感觉出自于哪了。

郑锦松在把他往外推。

他摇了摇手里的易拉罐,把剩余的液体一饮而尽,然后盯着郑锦松说:“不会有其他人,我喜欢你。”

“这么多年只喜欢你。”

林远按照平时的时间起来,郑锦松和软软早已不知所踪。傍晚下班去托管班接软软,还没从车里下来,就望见一个人高马大的人站在门口,软软怯生生地缩在老师后面,只露出了个小脑袋。

林远走近了些,断断续续听见“郑阮爸爸”“郑哥”这几个字眼,他内心隐约有了猜测。

“叔叔!”郑阮看到他仿佛是看到了救星,飞快地跑到他身边,揪着他裤腿告状道:“这个没见过的叔叔要接我走!”

小朋友最近的晚安故事是儿童被拐案例123,郑锦松引经据典层次清晰地和软软论述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跟着陌生人离开,“有可能再也见不到爸爸”这个事给软软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现在正是她警惕性最强的时候。

林远牵起她的小手,安抚地捏了捏:“放心,叔叔在呢。”

“哎!我真不是坏人!”那人从口袋里拿出公安证,亮了一下,里面的照片确实与他一样,他又把它揣进口袋里,解释道:“我是郑哥同事,今天他们临时有事,晚一点才能回来,郑哥让我先把软软接到我家。”

可明明这个时候林远就下班了,他们就住一块,之前也不是没让他接过。

郑锦松躲着他。

林远心里蹿起了一团火,他宁愿郑锦松痛痛快快的,被拒绝也好,被鄙弃也好,总比躲着他要来得干脆得多。他牵起软软的手,示威似的冲男人挥了挥:“你就告诉郑锦松,林远把他家孩子绑走了。”

“这个给叔叔,”软软从口袋里取出一块彩色硬糖塞到林远手中。“叔叔不要不高兴了。”

糖果外面包裹着现在小姑娘很喜欢的那种镭射糖纸,亮闪闪的,泛着一点紫色。自从在软软嘴里发现那颗蛀牙,林远就不怎么在零食盒里放糖,这块糖也不知道在小朋友口袋里珍藏了多久。

林远逗她:“真的给我?”

软软眼睛里流露出一些不舍来,但还是大方地说:“送给叔叔了!”

林远笑了,俯身替软软把安全带系好,然后将糖果放回到她的口袋里:“你留着吃吧,叔叔没有生气。”

“骗人。”软软瘪嘴:“爸爸连名带姓地喊我的时候就说明他生气了。”

小朋友指的是林远临走前叫郑锦松全名这件事。林远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他与郑锦松之间的纠葛。被相处多年的发小告白,从理智上林远是可以理解郑锦松想要逃避的心理的,但是他还是无法抑制地,对郑锦松跟他划清界限这件事感到愤怒。

软软侧着脑袋试图看清林远的神色:“是我给叔叔惹麻烦了,叔叔才不高兴的吗?爸爸今天早上说我们麻烦叔叔太多了,不能再打扰叔叔了。”

林远的手一顿,矮下身子亲了亲软软的额头:“别听爸爸胡说八道,叔叔喜欢你都来不及。”

林远和郑锦松表露心意之前,郑锦松还是有几分醉意的,林远一席话说出口,他彻底清醒了。那晚他一夜没睡,天蒙蒙亮便拉着软软走了,他自己也知道这种解决办法并不是长久之计,但是下意识的还是选择逃避。

郑锦松用钥匙打开家门,直到看到家里一片漆黑,郑锦松一直悬着的心脏才落回了原处。

应该是睡了。

不用跟林远正面交锋让他松了口气,他打开灯,下一秒被沙发上坐着的人吓了一跳:“你还没睡呢?”

林远坐在沙发上,黑眸沉沉:“这不是怕你躲我躲得家都不回了吗?”

郑锦松被他一提,又想起昨天晚上的事,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

林远咧开嘴笑了一下,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他走得不快,但是郑锦松总有被某种冷血动物盯上的错觉,林远把他压在墙上:“你还没有告诉我告白的结果。”

郑锦松避开他的目光,结结巴巴地问:“什么……什么结果?”

林远似是发出了一声叹息:“你别装傻。”然后下一秒林远的脸放大,郑锦松唇上传来柔软的触感。郑锦松的脑袋里仿佛被塞进了一个马蜂窝,林远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我喜欢你,是这种喜欢,你的回答呢?”

“我……我不知道。”

林远搓了搓手指:“那我刚刚那样,你讨厌吗?”

郑锦松不知该如何回答,被同性亲吻这件事没有他想象的那样让人无法接受。

林远眼角恢复了一点笑意:“如果不讨厌的话就是喜欢了?“

这怎么能一样呢?而且两个男人……怎么可能在一起呢?

“怎么不一样?”林远声音带着些许蛊惑的意味:“男人之间过日子就和普通夫妻一样,我们之间不可能有孩子,只有软软这一个女儿,软软也很喜欢我……这不是很合适吗?”

郑锦松快被林远绕进去了,他觉得自己仿佛正在陷入一个巨大的陷阱,他推开林远:“你让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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