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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春天

过春天

    过春天

  • 作者:小五哈尼分类:现代主角:林杳 霍终来源:长佩时间:2022-10-09 13:54
  • 《过春天》by小五哈尼,原创小说过春天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霍终林杳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以为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的趁人之危,但后来才似乎明白,是对方一直都喜欢自己,他们是两情相悦。

    热门评价:是彼此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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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回国了,如果不是接到他的电话的话。他哭的很伤心,好像有话要和我说,坚持说一定要见面以后再和我说。我看着身后端着咖啡进来的老管家,什么也没问,我点头说好。

老管家从小照顾我长大,对我感情很深。他当然偏向我,或许在他的眼里,电话那头的beta就是个有心机并且辜负了他当成儿子一般对待着的我的感情的坏人。

我想先一步坐上飞机回国。他从来没有这么示弱无助过,就连他同我讲他是个残次品时,也是用欢快的调侃着的语气。他好像从来不会伤心。

他骨子里是要强的。即使我巴不得他整天粘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甩给我处理。

他应该出了什么事。我想起我离开时,跟在他身边的那个Alpha。我怀疑事情可能和他有关。时间紧迫,我连夜订了机票,和老管家辞别,他会坐着隔天的航班回国,到时候我们在国内的老宅里碰面。

我在去他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但并不严重,只不过额头擦破了一道口子,缝了几针。等我从麻醉药效中清新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老管家守在我身边。他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眼神疲惫,瞧见我醒了便立马将我扶起来。似乎是察觉到我环顾四周的眼神,他没好气的挡住我的目光,“先生,别看了,这儿只有我一个人。那个人,哼,从您住进医院就没有出现过,电话也没打来一个,我看,您又被骗了!您怎么就是不能松手呢,那么多心仪您的人,哪个不比那个beta强啊?”

我承认我还是会不由自主难过。可也只是短暂几秒,手背上还插着吊针,我抿着唇翻看手机,屏幕边缘已经碎了不小的一块,我打开通话记录,还有和他的聊天记录,全都一无所获。

病房里淡淡的消毒水味让我觉得恶心,我皱着眉把手机扔到了一边。老管家不知道何时已经退出去了,我呆呆看着窗外,从黄昏落日到完全被黑暗吞噬,我只能靠着摩挲手指上的戒指来缓解痛苦。

林杳他不爱我。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我只是不甘心,只是不想承认。

我喜欢坐在他后面听课,因为他脑袋后面总是翘着几根软软的调皮的头发;我知道他比起苦涩的黑咖啡来说,更喜欢甜腻的点心;我知道他喜欢在天台边上坐着听歌;我知道他不喜欢受伤,尽管他故意骗我说,受伤时可以贴可爱的创可贴,他很开心……我知道所有有关于他的一切,我收藏了他说过无数次喜欢的书,可就连在离开之前都没有把它送给他,因为我在扉页写了无数遍他的名字,林杳,林杳……

他是特殊又招人疼的beta,即使他没有信息素。我曾经摸过他后脖颈还留着的淡淡的伤疤,他笑着安慰我说,没关系,他已经习惯了。他自嘲说幸亏自己只是残次的beta,若是换成omega,那家里人估计要心疼坏了。

林杳总是这样让人心疼。我很想抱着他,抱的紧紧的,告诉他,无论你是什么样,我都喜欢你。可他总是下一秒立马振作起来,我要伸去的手就这么停滞在半空中,看着他摇身一变,又恢复成平日里坚强的小太阳。

我被父母带着出国那天,他也没哭。反而笑得很开心,拍最后一张也是唯一一张合照时,他仍然在冲着镜头傻笑。照片洗出来他没要,说用不着。想我的时候就用手机和我联系,把照片塞进我怀里,他就冲我挥挥手跑远了。

那是我第一次发誓不要再回来了,我当时在赌气,像个幼稚的孩子。可是气愤的同时又觉得可悲落寞,喜欢林杳太难受,我不想再喜欢他了。

林杳真的很绝情,真的狠心。他是个骗子。我把照片摸得褪色了,他也从来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发过一次消息。

在国外的第一个新年,我收到了林杳递过来的快递。很大很黑的一个纸袋子里,只放了一枚精巧的铂金戒指。

我兴奋的几乎一晚没睡,我换上他说过最喜欢我穿着的白色外套,像个愣头青,毛头小子,什么也没想就订了回去的机票。我打算给他一个惊喜,我以为这是他突然发现他也爱我了。

为了不被他发现,我特意问了beta的姐姐他现在的住址。她把定位发给我,我便急匆匆赶过去了。

这边阴雨连绵。我甚至觉得浑身燥热,连在车子里多呆一秒的耐心都没有了。我撑着伞,站在楼下,等着他出现。

他从一旁的小道上走过来。他身边有别的人,是个Alpha。我嗅到了那股刺鼻的信息素气息,手指上戴着的戒指好像突然收紧,不是勒着我的无名指,而是我的心脏。

我看着他们上了楼。我还抱着一丝侥幸,我拨通了beta的电话,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嘴角勉强勾着,“戒指……你给我戒指,为什么?”

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对我这么残忍……求你……

“……哦,我抽奖的时候抽中的,只有一个……我用不到,送给你了朋友。”

我在那场并不大的雨里呆呆站了一夜。嘴唇都在冻得发抖时,我咬着牙把戒指抽出来,抡圆了手臂想把它扔出去。

可又被我没出息的慢慢收了回来。没拿稳掉在了地上,滚远了,我扑在地上捡起来,动作仓惶又急切,四周无人,我满脸都是雨水,或许是雨。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蠢最傻的人。

这是我第二次发誓,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我躺在病床上的第三天,我已经决定要走,Lewis却突然打电话给我,他说有大学时的学长在他工作的医院里看到了林杳。

他出了车祸,撞到了脑袋,大出血,在急诊室抢救了半天,现在还没有醒过来。

听说整个车身都翻过去了。车祸发生地,就在我们说好的,到他家的那条必经之地。

林杳总有办法让我心软。我半跪在他床边,他脸上还有没有消去的淤青,嘴唇干瘪没有血色,脸色也惨白。我攥紧了他的手,我想,我走不了了。

他本来可以不出车祸。我派人调查过,事故地点在监控盲区,他的车子撞上护栏护栏的前几分钟里,在可以看见的监控范围内,他一直在不停加速,像是在躲什么人。

我几乎整天都忙着追踪这些事情。直到我在医院里遇到那个Alpha。他嚣张自大,说已经和林杳解除了未婚伴侣关系。

他住院的一个星期里,林家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看过他。我知道他过得苦,可亲眼见到了,还是觉得难过。就算林杳不需要,我也想护着他,哪怕就这一次。

“你不要他,那就把他交给我吧。我会成为他的Alpha。他的一切,以后都给你,和林家,没有任何关系。”

于是我成了林杳的Alpha了。说我趁人之危也好,卑鄙小人也罢,我的心中是窃喜的。

我把老宅里布置成他喜欢的样子。还买了好多适合他的衣服。

他骂过我笨,笨嘴拙舌,取笑我恐怕一辈子都追不到喜欢的人。我想确实如此,他主动示好,我仓皇无措;他亲近我抱着我,我心跳都要停止;他心情低落不高兴,我不知道怎么哄着他,只能学着点心教程书上说的,准备做点他喜欢吃的点心。

失忆以后的林杳让我觉得陌生又熟悉。像梦一样的一切,我还没有开始接受适应,便已经开始担忧梦醒以后的残酷了。

我不该趁着他失忆,忘记对我真正的感情时,让他太过依赖我,不然,等他记起一切,他会痛苦。

我要狠着心不对他太好,这是吊桥效应。他在最难过最无助最黑暗的一段时间里,遇到了我。

他再次出车祸的那天,我已经调查出当初的车祸或许与beta的姐姐有关系。

那她就绝对不能死,因为我要亲手,把伤害了他的人抓出来。

我害怕他受伤。他一旦流了血,我会失去原有的理智。我给他目前为止我所有能给的,但我努力克制着,也因为这样做,我似乎伤了他的心。

他问我戒指的事,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怎么不想和他结婚?可我不能这么做,他不爱我啊,我不想让他恨我……

我有的时候害怕他恢复记忆,有的时候又想要他记起来。恢复记忆我会痛苦,可是不恢复的话,痛苦的就是他,那我宁愿我就这么痛苦的过完一生了。

我很爱你,但没必要让你知道。

刚才他哭的比失忆以来任何一次都要大声,都要伤心。他的眼泪落在我手背上,像是滚烫的灼烧了我的皮肤,渗进皮肉,化成了刀子刺穿我的心。

我问他为什么。他只是反复重复着,戒指,戒指找不到了,找不到了。

起初我以为是我戴着的戒指给他造成了太大的伤害,我已经打算在他恢复记忆之前,都不再戴着了。直到我听到他对我说,戒指,有两个。

有两个戒指啊,是两个。

他把其中一个给了我,却骗我说,就只有一个。

林杳,你真是个骗子。

我真笨,这么多年了,过去这么多年,将近十年了,我才发现,我才终于明白,原来你,原来你也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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