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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情诗二十行

夏日情诗二十行

    夏日情诗二十行

  • 作者:秦烟秋月分类:现代主角:郑青云 卓子骞来源:长佩时间:2022-06-20 16:18
  • 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夏日情诗二十行》,夏日情诗二十行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秦烟秋月所著的小说围绕郑青云卓子骞两位主角开展故事:郑青云倒是认为自己应该喜欢卓子骞,可这不应该是应该,而是在乎。

    最新评论:在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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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最后的缆索,你牵系着我最后的渴望。在我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巴勃罗•聂鲁达

斗地主我一个人赢,他们两个人输得彻底,吃了饭后,起哄着让我包了今天晚上的酒钱。

幸好我现在对这些身外之物并不在意,够用就行,换作几年前那个满脑子存钱在上海买车买房的卓子骞,估计早就拿起空酒瓶砸死这两个特能喝的败家玩意儿了。

说起来,我的好酒量也有刘开允、杨槊和陈勋健的功劳。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们总是借着“成年了就该去做成年人才能做的事”这个理由,玩到晚上就带着我频繁出入酒吧。一开始只是清酒馆,服务生端一张大盘子过来,放了许多盛了半杯酒的玻璃杯,颜色千奇百怪,我记不太清,但大概彩虹有的颜色它们都有。

有的时候是和他们仨,有的时间还会有别的同学。大家围坐在一个长方形的桌子旁,摇骰子或者玩纸牌游戏,输了的就自罚一杯。很少的果酒灌下去不会让人醉,多喝几杯顶多算是微醺。就在这样的赌博游戏中,我肚子里的酒越来越多,而让我发昏的酒量,也从十杯,到二十杯,假期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是能稳坐到最后的那一批人之一了。

后来到上海读大学,我遇见了梁家言。梁家言是个很喜欢去酒吧的人,并且不爱安静慵懒的清酒吧,偏爱音乐嘈杂人声鼎沸的夜场酒吧。亏得是当初的我喜欢他,也因为少年意气在喧嚣的环境里愈发膨胀,我跟着他出入,宛如游鱼入水,在清醒的时候喝酒,在半梦半醒时接吻。

我的酒量就在一杯杯威士忌和白兰地的磨砺下锻炼了出来。为了不增加我妈的负担,我出去当家教,拿了工资才同意和梁家言“小酌几杯”,当时的他表现得温柔而体贴,每次出去,总是不动声色地比我多付一些。

入夜的成都,还不算是真正进入夜生活,要等到路边卖串串的小贩都收摊了,灯红酒绿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成都的酒吧和上海的不一样,或者说,如果其他地方的酒吧都大同小异的话,那成都的酒吧就天生有一种特别的随性洒脱、泼辣肆意的气质。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感觉,既然常年观察文物的专家能够识别出真假,那常年混迹酒吧的我也能发现些不同。

刘开允和杨槊都要了威士忌,澄黄一杯在高脚杯里荡漾着,分不清闪烁的是头顶洒下来的灯光还是洋酒本身的色泽。

我只要了杯葡萄酒,度数不高,喝下去喉咙里不会火辣辣的,说话带着甜味。这种女人们更偏爱的酒,从前我只在家里陪我妈喝。

“老大,怎么喝这个,”刘开允说,“难道你太久没喝了,酒量变差了?”

杨槊端着杯子晃了晃,一言不发地盯着我,微微眯起眼睛,似乎还没喝就开始醉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的酒量怎么样:“上次在酒吧喝酒是差不多两个月前了,我平时又不需要应酬,喝那么多酒干什么。”

杨槊说:“我以为你是喜欢喝酒的。”

我耸了耸肩:“甜酒还不错,烈酒不喜欢,但能喝,谁会喜欢烧喉咙的感觉啊?”

在口腔里盘旋时还是清清凉凉的感觉,滑至喉咙时就像是突然烧起来的一把火,炙得嗓子冒烟,鼻腔发酸,等好不容易吞下去,喉咙的烧灼感稍稍减下去了,那场火又蔓延到胃,若放在冬天,抿一小口就能让人面红耳赤。

什么时候会喝烈酒呢?极致的快乐无法平静时,极度的悲伤无法发泄时,还有无边的忧愁无法疏解时。很巧的是,我都碰上过。

刘开允和杨槊坐在沙发上,黑暗让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有眼睛还在发着幽幽的光。他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是啊,说得对,”刘开允笑着又给自己斟了点酒,“老大现在过得好,不用喝烈酒。”

我们坐着聊了会儿天,又像高中刚毕业那会儿一样玩骰子,输了的就喝口酒再吃点花生米。当舞台上爆发出第一声怪异的音乐,下面的人着了魔似的涌上台时,我知道夜生活终于来了。

“亲爱的朋友们,今晚是本店的玫瑰交友之夜,我们将给光临本店的所有男士每人一朵玫瑰,若您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女士,请将手里的玫瑰赠送给她。”

一个穿着印了个骷髅头的长袖衫的平头男人突然出现在舞台的最高处,喧声稍息,几个服务生打扮的男人端着托盘站在他左右,托盘里摆满了正红色的玫瑰。

一声尖利的调笑刮得我耳膜疼:“别搞性别歧视啊,怎么,我们成都妹儿就不能挑个耙耳朵了?所有决定权都在你们男的身上?你们倒是想得巴适哦!”

人群中霎时爆发出刺耳的笑声。杨槊伸长脖子凑热闹:“听听,这好泼!”

刘开允睨他一眼:“想看就去看,别在这儿装乖!”

“我倒是想啊,可你看看,那儿还有位吗?”杨槊往后一躺瘫在沙发上,“我也来小声杠一句,怎么就只能送给女人了,男人送给男人不也行吗?”

我好笑地看着他,从桌下给了他一脚。

杨槊话音刚落,前方人群就又骚动起来,一个方脸红耳的高大男人梗着脖子喊:“老板,怎么就只能女人拿了?男人给男人不行?”

杨槊差点喷出一口酒来。

拿着话筒的男人彻底掌控不了局面了,站在高处尴尬地笑。

“当然可以!”方才喊话的女人叫道,洒脱地将外套脱下,捆在手上抡了几圈,“法律没规定男人不能喜欢男人!”

我听了这话不禁一怔,耳边许多声渺远又清晰的“对”如同烟花一般炸开。我盯着舞台上手足无措的服务生,余光瞥见托盘里耷拉着脑袋尚无人问津的玫瑰,突然有些遗憾,遗憾这种时候郑青云不在场。

若他也在,我便衔着一枝最娇艳的玫瑰,带着一身酒气,醉醺醺地向他告白。

我是个胆小鬼,总是幻想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在真正面对时又畏手畏脚了。

“这位先生,请问你想将玫瑰送给哪位先生呢?”最高处的男人咳了一声,声调拔高了一度,所有人的注意力再次被他吸引。

刘开允哼了一声:“这下尴尬了,估计他也就是随便一说,抬个杠罢了。”

“那可不一定,”杨槊说,“成都那么多同志,走在街上你也看不出来,说不定那男的刚才对我们卓老大一见钟情呢。”

三十岁的人了,说话还没个正经的。我斜了杨槊一眼,他就和高中抄作业被我逮到一样缩了下脖子。刘开允看热闹似的笑出声,也挨了我一记眼刀。

“不是我,”方脸男人叫道,举起他旁边男人的手臂,“是我哥们儿,情伤未愈,趁这机会帮他找个好男人!”

一时间,起哄声此起彼伏。人群自动散开,露出了处于漩涡中心的两个男人。视线骤然开阔,我才发现那个手臂肌肉线条明显,而那个被举起手臂的男人身材高大,腰间系了一条刻着暗纹的皮带。

我为什么在这种光线灰暗的地方也能看得那么清楚呢,可能是因为,我曾送给梁家言一条一模一样的皮带,用我当家教挣的第一份工资的一半买的。

莫名成为讨论焦点的高大男人在人群的推搡下侧过身躲避,方脸男人举起手替他挡住人潮,高声嚷嚷:“别围观了各位美女帅哥,有这闲工夫不如去找个看对眼的解决终身大事!”

靠在沙发上的杨槊突然身体前倾,老鹰发现猎物一般眯起了眼睛。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他目不转睛,压低声音说,“我觉得我肯定见过。”

刘开允放下杯子,偏头看去,盯了几秒钟,微微蹙着眉说:“我也觉得,像一个人。”

“像谁?”舞台上人太多,我只匆匆瞥了一眼就懒懒地收回目光,随口问道。

刘开允和杨槊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齐刷刷地看向我,保持着奇怪的沉默。过了几秒钟,杨槊凑过来,拉着刘开允一起:“老大,那人长得……长得有点像你那个前男友。”

我心跳漏了一拍,脑袋里全是那根刻着暗纹的皮带,半晌,机械地转头,直勾勾地看向舞台上的男人——

巧的是,他正好也想逃离那个嘈杂的是非之地,跳下台阶,烦躁地一抬眼,对上了我的目光。

然后我们都愣住了。

我赶紧抿唇低头,余光扫着四周。本来是存着一点侥幸的心思,觉得梁家言可能并没有看见我,但四周空荡荡一片,除了我这一桌所有人都屁股没沾板凳,而我身边剩两个和梁家言只有几面之缘、正在小声嘀咕的不靠谱兄弟。

梁家言脚步顿了一下,随后迈步朝我走来。

“完了,你猜对了,”刘开允往杨槊肩上一拍,“怎么办,要不要带着老大撤?”

来不及了。梁家言已经走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用藏不住疲倦的声音说:“子骞,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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