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暮赐零分类:现代主角:容初 时云庭来源:寒武纪年时间:2022-04-03 17:32
- 《遇到渣男的我变成了海王》是由作者暮赐零所著,容初时云庭是小说遇到渣男的我变成了海王中的主人公,主要讲述了:容初本是一个十分单纯的人,但单纯的他就是要受到很多伤害之后才知道自己要什么。
网友热评:他原来是个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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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渣男的我变成了海王
精彩段落
容初倒是对沈司佑超乎常人的桃花运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只是沈司佑还经常拿这事儿打趣他:“兄弟你不行啊,明明模样生的精致的不得了,怎么跟兄弟我一比女人缘就这么差呢?是不是直到现在都没有小姑娘敢给你递情书?”
容初瞧着这人的得意模样都不想说话了,其实他跟沈司佑比起来相貌自然是差不到哪里去的,但是两个人的性子就差到十万八千里去了。沈司佑爱玩爱闹,还有些坏坏痞痞的气质,自然是能够把小女生给迷的不要不要的,他就不一样了,成天冷着个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哪个女生有那么大的胆子靠近一块寒冰?
其实他倒也不是真的要做出一副生人勿近很高冷的样子来,只是他到底不是真正青春期的男生,没什么心思花在情情爱爱上面,于是就干脆隔绝一切异性缘,也从来没有把精力用在这上面过。
不过这一天放学的时候容初却出乎意料的被一个女生堵住了。那女生是学校的校花,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已经发育的很好,一头雾霾蓝的头发,大胆又泼辣,不由分说的在学生们的必经之地堵住他,当众把一封情书塞到容初手里,大声宣告:“容初,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
校花告白,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奇景。正逢放学人流量最多的这个时间点,又是在校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不少人都驻足停留,甚至还有不少男生围在一起起哄:“答应她,答应她,答应她!”
“容初,校花追你,你就答应了吧。”
“就是呀,以前有多少人追她,想做她男朋友,她都没答应呢,现在这好事落到你头上了,你就赶紧从了吧!”
“容初可真是好运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平常见他默默无闻的不像是个爱出风头的人,却没想到一有小女生来追便来个大的,他怎么就有这么好的福气呢?”
“这有什么,不就是因为长得帅吗!”
周围人议论纷纷,酸的不在少数。容初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阵仗给弄的愣住了,等反应过来之后才把情书往她手中递回去:“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那校花很不解地问道,“难道你是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吗?”
容初现在只感觉自己一个头两个大,他道:“我的确是没有喜欢的人,但是——”
“既然没有喜欢的人,那你就收着我的情书吧,”那校花又把情书塞给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要是拒绝了我,我多没面子呀。”
容初也是这个时候才想到这一点,有些无奈的收起情书,道:“好吧,情书我就先收下了,可是我真的不能答应你。”
“我知道,我向你告白的太突兀,你现在还不能接受,需要一个缓冲的时期。”校花笑容很灿烂,“你放心,我以后会经常来看你,直到你彻底接受我为止。”
她说完这句话就扔下容初跑了,周围的男生还在起哄,沈司佑脸上的表情却有些不知道怎么形容。他把容初手里的情书抽出来:“我看看。”
他们一边向前走,沈司佑一边把情书拆开,刚一看见上面写的是什么时就皱了眉头:“这校花也太不矜持了吧?这用词都能酸掉牙。”
容初略略一看,无非是什么“我喜欢你,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你就是我的心肝宝贝”之类的话,倒不是十分意外,毕竟上辈子他接到的情书也大多都是类似于这样的用语的,甚至比这些更大胆奔放的也有,因此这个时候颇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了。
沈司佑却有点受不了的把情书塞到他手里:“太肉麻了,真恶心人!”
容初有点不明白他怎么在这件事情上有这么大的反应,忍不住道:“平时你收到的那些情书里写的话,不也是这样的吗?有什么可奇怪的?”
“她们写的没有这么腻,简直能够腻死人。”沈司佑仍然是皱着眉,“你不能答应她。”
“为什么?难道你喜欢那个校花?”容初有点好奇。
“你想什么呢?”沈司佑噎了一下,白了他一眼,“咱们俩是兄弟,我都还没谈恋爱,你怎么能背着我先脱单?我告诉你,你要谈恋爱也要在我谈恋爱之后,咱俩谁先脱单谁是狗!”
容初忍着笑:“你的意思是你是狗了?”
沈司佑这才发现自己言语中的漏洞,脸都涨红了,烦躁的一摆手:“反正你就是不能答应她!”
“行了,”容初笑着说,“我又不喜欢她,干嘛要答应她?你放心吧,我暂时不会谈恋爱。”
沈司佑这才松了一口气:“这还差不多!”
但到最后他也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兄弟谈恋爱,弄不明白他也就不想再琢磨了,只是时时刻刻严防死守着不让那校花来纠缠他兄弟。
倒是容初回到家之后,就将那封情书好好的保存了起来。他上辈子收到的那些情书都被时云庭当成垃圾给扔了,到最后竟然一封也没能留下。导致他的青春期空空荡荡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存在过。现在他有机会重来一次,虽然的确不喜欢那个校花,但这好歹是他这辈子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当然要好好保存下来,用来当做青春期中特别的回忆。
情书被他平平整整的抚平,然后夹到了他最喜欢的一本书里,正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突然听到门被敲响了。容初便站起身来去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穿着浅灰色睡衣的时云庭。
时云庭的脸在壁灯发出的暖黄色光晕中显得有些温暖,睫毛很长,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颤动着的阴影。他手里端着一杯牛奶,递给容初:“阿姨送的太多了,我喝不完,你正在长个子的时候,多喝一杯。”
容初有些迟疑的接过来:“谢谢。”
时云庭的目光越过他投向书桌:“你刚才在干什么?”
“哦,没干什么。”容初含糊道。
时云庭的目光却十分精准的投在了那封摊开的书本里夹着的东西上。粉红色的信封,还画了一颗爱心,不得不说很有少女心。已经亲身经历过青春期并且收到过无数封情书的时云庭很容易便辨认出来了这是什么东西,顿了顿,道:“有人给你送情书?”
容初愣了愣,他没想到时云庭的视力和观察力竟然这么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一眼便看出来了那是什么东西,随后才道:“嗯……是,是别人送给我的。”
时云庭的目光便落在了眼前的少年人身上。
十四五岁的青春期少年,正是长个抽条的时候。容初的身高这几年也一直在蹭蹭的往上窜,看上去腰细腿长,身段很漂亮。他的模样也长开了些,五官轮廓比起之前小的时候更加精致,眉眼如墨,高鼻薄唇,是极其干净清透的少年模样。
这样的外貌条件,有女孩子喜欢他倒是也并不奇怪。
时云庭微一挑眉:“青春期的男生女生有些心理上的躁动很正常,我也经历过。只是这样的感情到底还是不够成熟,我的建议还是要以学业为重,想谈恋爱到大学再谈也不迟。”
容初沉默了一下,然后道:“我知道了。”
时云庭又看了他一会儿,倒也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容初一直被那个校花缠着要他做她男朋友,容初一直没有答应,那个校花竟然也很有几分锲而不舍的精神,一次不来就来两次,两次不行就来三次,一会儿送奶茶,一会儿送早餐,甚至就连放学回家的路上也几次三番的堵着不让他走。到最后是沈司佑被她这死缠烂打的举动给弄得不耐烦了,反手一个报告老师,那校花被老师严厉警告之后总算是消停了下来,只是每回见到沈司佑时都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显然对这个让她被老师训斥的罪魁祸首怀恨在心。
沈司佑倒是十分不在意这些,在他眼里,只要这个校花以后再也不纠缠容初,那他做什么都值得了。他还搭着容初的肩膀,吊儿郎当的道:“还不快谢谢你兄弟我?如果不是我这波操作,她指不定还要骚扰你多长时间呢,兄弟我救你于水火之中,是不是感觉我很伟大?”
容初无奈的叹了口气:“是啊,谢谢你了。”
来到时家的这几年日子就这样一直风平浪静,有条不紊的过着。但就是因为日子太过平淡,容初才几乎要忘了时云庭收养自己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这天平静的海面微微起了些波澜,容初刚刚放学回到家之后时云庭便紧急把他叫上了车,容初问他怎么了,时云庭却始终紧闭着唇没有说话。当车行驶到离景云大道不远的省人民医院时,他才猛地反应过来时云庭要带着自己去干什么,神情不可避免的有些微微紧张起来。
“哥,”容初坐在车上,紧张的道,“我们要去干什么?”
“蒋平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刚才晕倒了,他的血型跟你的血型一样,你得去给他输血。”时云庭边开车边道。
“其实……我收养你,就是为了能在蒋平有需要的时候给他输血,毕竟他的血型属于很罕见的那种。”时云庭道,这句话他说的有些犹豫。
容初便不说话了,果然还是如此,他还是逃不掉这样受人摆布的命运,即使重来一世,他还是要去给那个人输血。
不过……既然时家收养了他,那这些事情就应该是由他来做的,这就像是一场交易,他用自己的血换来了读书上学的机会,倒也不算吃亏。他这样想。
之后他就一直没有说话。时云庭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他提前并没有把这些事情告诉过容初。容初刚刚才知道这个事实,竟然也丝毫不觉得惊讶。
两个人一路无言。
到了医院之后,蒋平果然脸色惨白的躺在病床上,他皮肤很白,头发又漆黑,五官虽然说不上有多惊艳但也是耐看的,笑起来的时候气质便很温和。
他笑着对时云庭道:“这个便是容初了?长得可真好看。”
时云庭点了点头,摸了摸容初的头,对容初道:“叫哥哥。”
容初看着蒋平。
蒋平的眉眼五官都是柔和无害而惹人怜爱的,让不了解他的人很容易便会心生好感。曾经容初被时云庭叫来给他输血的时候,不但没有一丝怨言,反而还非常心疼同情他,觉得像他这样温和善良的人天生就有这种疾病真的很的不容易。因此也就格外的照顾他,关心他,却没想到蒋平的内心深处其实是非常看不起他并且排斥他的。
在蒋平看来,容初不过就是个时云庭养在家里的的玩意儿,除了能给他输血之外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在容初和时云庭谈恋爱之后他还觉得容初根本就配不上时云庭,明明当时蒋平已经有女朋友了还依然和时云庭关系暧昧不清不楚。
其实蒋平早就知道时云庭暗恋他了吧?容初在心中冷笑。只不过他是装作不知道而已,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在和女朋友聊骚的同时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时云庭的关爱。因此,一旦时云庭的目光稍稍转移到别人身上的时候,他心里就会极度的不平衡,从而想方设法的来破坏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
可时云庭还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在蒋平的挑唆下,时云庭根本就没把他这个正牌男朋友放在眼里过,反而对蒋平这个“朋友”百般维护,嘘寒问暖,蒋平身体上稍微有什么风吹草动,时云庭就急得跟什么似的,那模样比他自己生了病还要难受,同时蒋平“病”得越厉害,容初也就越遭罪,有好几次他为蒋平输血之后都因为失血过多晕了过去,可时云庭不但丝毫不关心,反而还会责怪他身体太弱,不能好好伺候他心尖尖上的人,而蒋平在这个时候就会娇弱的跳出来充当和事佬,微蹙着眉劝时云庭不要怪容初,都是自己身体太弱的缘故,才会这么拖累大家,而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换回来的却是时云庭对他加倍的心疼和呵护,同时也就对“消极怠工”的容初越发不满。
他们的感情好像就是这样破裂的。
不过这样说也不准确,毕竟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感情,又哪来破裂一说呢?容初嗤笑,如果按上辈子的路线继续走下去,即使没有蒋平这个人,他们大概率也不会走到最后。
毕竟时云庭对他的敷衍和冷漠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当时甚至连时云庭的好兄弟任文都劝他分手,因为太不值得了。
时云庭心里根本就没有他,这样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为什么他当时就是不明白呢?
也许是当局者迷吧!反正到最后他也没有落得个什么好下场,不仅得了艾滋病,还把自己的命都给搭了进去。
现在想一想,便觉得万分不值。
这一辈子,他是绝对不会再走上旧路了。
蒋平还在看着他。容初回过神来,微微一笑,却是什么都没有喊,只是微微一偏头,对着护士道:“不是要抽血吗?抽吧!”
那护士一边在心里惊叹这小哥长的可真帅,一边连忙把针头棉球准备好,然后对着血管就扎了进去。
容初睨着自己的血液慢慢的流进蒋平的身体里,这样的场景对他来说再常见不过了。他没见丝毫紧张,反而还有心情跟护士闲聊:“经常输血会得艾滋病吗?”
护士愣了愣,然后笑着说:“输血可能会感染艾滋病,前提是所输的血液中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如果感染者在艾滋病窗口期去献血,就有可能检测不出抗体或病毒核酸,但血液中实际上却含有病毒,所以也会造成受血者感染。”
“原来是这样啊,”容初笑了,转头看着蒋平,“你有艾滋病吗?”
蒋平没想到他会突然问出来这个问题,笑容有些僵硬:“没有,怎么了?”
容初一双眼睛一直紧紧的盯着他,听他这么说之后,突然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我也没有,所以不会传染给你的。”
“怎么好端端的突然说起这个来了?”时云庭问。
“忽然想起来的,算是突发奇想吧。”容初低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袖子。现在想来,上辈子他得了艾滋病很有可能是因为蒋平。
虽然蒋平是受血者,没有给他输过血,但他却是切切实实的跟蒋平的血液接触过,而且他在别的方面都很注意,并没有感染艾滋病毒的途径。所以如果他真的得了艾滋病的话,那么蒋平传染给他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不过这也只是个猜测,他也并不确定。
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他上辈子没有死在那场车祸里,也会因为得了艾滋病而痛苦不堪,他的演员之路会被彻彻底底的毁掉,时云庭也一定会毫不留情的离他而去。那样的生活简直是生不如死,所以倒还不如被车撞死,好歹还来得干干净净,痛痛快快,走得了无牵挂,彻底解脱。
“好了,”护士把针头拔出来,用棉球按在上面,“这次输的血有些多,您回去之后要多吃些补血的食物,注意保养身体。”
“谢谢。”容初礼貌笑道。
护士说的话的确没掺假,这次输的血确实量有些大。容初猛一站起来的时候,便感觉眼前一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时云庭下意识要去扶他一把,却被他很快避开,扶住了墙。
时云庭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然后顿了顿,缓缓的放了下去。
“您没事儿吧?”护士眼疾手快的搀着容初的手臂,甚至还顺手在他腹肌上摸了一把,“要不要我扶您出去?”
容初低下头,冲着护士笑了一下:“好啊,谢谢你。”
眉眼干净精致的少年冲着自己微笑,护士愣了一下,几乎是瞬间便被美色暴击,激动的话都快说不出来了,眼前直冒粉红色的泡泡,语无伦次的道:“您,您这边请!”
容初被护士搀扶着走了出去,时云庭看着他们的背影,没有说话,而是低头坐在了病床旁的椅子上,显然有些心不在焉。
“小孩性子看上去有点倔,也挺有个性。”蒋平笑道,“挺像你的。”
“又不是亲兄弟。”时云庭淡淡道,“怎么会像?”
蒋平被噎了一下,看了时云庭一会儿,才小声道:“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是不是因为我生病太麻烦你了?”
“没有这回事,你别乱想。”时云庭起身拿起椅背上的外套,“任文已经得了消息,一会儿就会来看你,我先回去了,容初一个人在家,我不太放心。”
蒋平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时云庭:“你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吗?”
“有任文来陪你,他很会照顾人,我也放心。”说这句话的时候,时云庭已经打开门,走了出去。
蒋平躺在病床上看着时云庭急匆匆的背影,然后微不可察的蹙了蹙眉。
热心的小护士因为还要值班已经离开了,临走前还恋恋不舍地问容初要了联系方式,容初笑着给了她,表示欢迎经常联系。
在医院的走廊里走了没多远,迎面就走过来一个急吼吼的人,一头黄毛狂野不拘的翘了起来,眉眼邪气不羁,上身亮钻皮衣,下身紧身牛仔裤,走路吊儿郎当的,手里还甩着个墨镜,吹着不成调的口哨。容初一见这人就惊讶了,这人居然是任文!
任文刚接了时云庭的消息,说是让他过来照顾蒋平,他其实是有点不耐烦的。蒋平三天两头生病,他这个急性子在病房里根本坐不住,奈何时云庭态度还挺严厉,再加上都是朋友,他也只好给他这个面子过来了。结果在病房走廊里走了没两步,就看见一个小帅哥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眼神似乎还挺惊讶,忍不住在心里骚包的想,他现在已经帅到这个地步了吗?连同性见到他都会被他的帅气所震撼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