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天空灰蒙,细雨绵绵。
站在墓前的男人却毫无察觉。
良久,男人缓缓的跪下,丝毫不顾及地上的泥水沾湿了他做工精良的西裤,他伸出手轻抚去墓碑上的雨水,凝望着那张彩色的遗照,似乎他的灵魂也随着墓中人的离开而远去了。
家乡的传统,早逝的年轻人遗照要用彩色的照片,也许是为悼念那早逝的鲜活生命,也许是为缅怀年轻人曾经的阳光活力。
这座墓碑埋葬的人叫魏宁,是一个还尚显稚嫩的少年,面对镜头微微坦露惊愕和不满,似乎在嗔怪拍照者的突袭。
他的一生永远的停留在了20岁,本应该青春张扬、肆意放纵的20岁。
男人轻轻的把额头抵在墓碑上,没有人知道,他在默默的流泪,滚烫的泪水包含的是无尽的悔恨,可惜这悔恨却再无机会弥补。
每个月,男人都会用一天的时间来陪伴墓中的年轻人,风雨无阻。可见,这片深沉的土地下所埋葬的一定是他挚爱的人。
人生最遗憾的,不过就是时无再来,走到尽头。
曾经做过的悔事,错过的人,辜负的光阴,都不会再有机会纠正。
那些逝去的光阴,失去的人,真的就永远留在了过去的光辉岁月中。
不知道你的记忆里是否有这样的画面,暖意盈盈的午后,阳光为你心爱的人镀上了金色的光晕,然而不知不觉,这再普通不过的场景已经定格为很多年前的回忆。
不知道在你的的回忆里,有没有这样的一个人,早年的你曾对他做了过分的事却不自知,然而幡然悔悟以后却再没有机会弥补。
也许那人早已淹没在茫茫人海,也许那人早已将你忘记在天涯。
更是也许,那人已不在人世。
可是,那些你做过的后悔事,却在每一个梦回的午夜,将你从睡梦中惊醒,愧疚、悔恨、遗憾萦绕在心头,久久不曾散去。
魏宁,之于霍霆,就是这样的存在。
当时的霍霆,还是意气风发、张狂肆意的年纪,和一群家世相当的狐朋狗友祸害人间。在寸土寸金的北城中,是无人敢惹的存在。
遇见单纯倔强的魏宁,便开始不择手段的征服。
他喜欢这个像是梅花一样的男孩,傲然绽放在寒风中,笑起来却又有春日暖阳般的温暖。
可是,霍霆不知道的是,强取豪夺只会让男孩拼命地想要逃离他。
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
自从魏宁离开以后,霍霆每个月16号都会都会来墓地陪陪他的小孩。
尽管,他知道,魏宁一定不想见到他。
今天,是霍霆第十三次来到这里,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也将会是最后一次。
他和往常一样,痴迷的摩挲着墓碑上的照片,喃喃自语。
直到傍晚,男人才扶着墓碑踉跄的站起,膝盖因为冰冷雨水的浸泡,而刺痛不已。
他缓缓的离去,高大的身影却生生让人产生一种怜悯,那是一种自内而外发散出来的孤寂。
雨越下越大,男人全身都湿透了,他却毫无顾忌的钻进了停在路边的车子。车像利箭一般冲破雨幕飞奔出去,消失在茫茫暴雨中。
隔着滂沱大雨形成的视觉阻碍,当男人发现对面失控的货车迎面撞来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又是那个阳光纯净的笑容。
原来,将死之时,最后浮现在眼前的真的是最想念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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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霍霆从梦中惊醒,大口的喘着粗气,像是濒死的鱼,贪婪的获取着空中的氧气。
他痛苦的抓住自己的头发,回忆化为噩梦又入侵他的梦境了。
霍霆绝望的看着站在医院天台边上摇摇欲坠的男孩,他伸出手想要拥之入怀,奈何他近一步,魏宁便向天台边缘后退一步。
吓得霍霆不敢再动,喉咙间仿佛有万斤巨石的压迫,紧张的发不出声音。三十三年来,他从未如此害怕过。
闭上眼睛再睁开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霍霆嘶哑着声音,唤着男孩的名字,哀求道,“宁宁······你下来好不好,我求你······”
而对面身着病号服面色惨白至极的男孩,在这么紧张的气氛中突然笑了,他笑出了不合时宜的灿烂。
魏宁皮肤本就白皙,发色较常人偏浅,像是巧克力的颜色,再加上一双灵动会说话的大眼睛,即使现在瘦的形销骨立,但这一笑还是不禁让霍霆看得晃神。
就是这个笑容,让初见时的霍霆一往而深,然后不择手段的想要占有。
他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见过魏宁的笑了,似乎自从他把小孩强行留在身边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开心的样子。
此时的魏宁,笑起来眉眼弯弯,长而浓密的睫毛在阳光下的照射下带着金色的光晕,整个人仿佛是一个坠入人间的天使。
可是,这么美好的男孩子,却笑着说着残忍至极的话,“霍霆,你不就是喜欢我的身体吗,好啊,现在我不要了,以后随便你。”
霍霆简直肝胆俱裂,他冲着魏宁嘶吼着,“不要!宁宁!求你,不要!”
魏宁置若罔闻,接着笑的更加肆意,可是眼角却有泪水划过,这笑容藏着不符合年纪的苍凉,他轻轻的仿佛说给自己听,“霍霆,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说完转身跳下天台,瘦小的身影却是那么决绝。
魏宁,那个他想用尽一生去弥补的人,真的就是以这种残忍而决绝的方式离开的。
为了逃离他,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
霍霆起身为自己倒了一杯水,大口灌下去,凉水冲刷食道流入胃中的刺激让霍霆清醒了不少。
走进浴室,霍霆冲了个冷水澡,企图将萦绕在他脑海里的画面赶走。
他知道,一切已经不一样了。在与货车相撞带来的巨大冲击和疼痛中,他回到了七年前。
站在浴室的镜子前,霍霆仔细打量镜中的自己。七年前的脸庞棱角还没有被时间打磨坚毅,也没有因整日失眠而呈现出的憔悴,愧疚与自责还没有在脸上留下皱纹。
不知是在魏宁走后,霍霆日日夜夜的忏悔感动了上天,还是他疯狂地投身于慈善事业赎清了自己的罪过,总之,他就这样荒唐的重生了。
上天给了他弥补的机会,所有的错还尚未犯下,上天是何其眷顾他。
霍霆简直想要立刻把魏宁拥入怀里,紧紧地抱着他让他无法离开,告诉他自己一定会对他好,再也不会打他强迫他,告诉他自己有多后悔过去做的事情,以后会用一辈子疼他宠他把他捧在手里。
可此时他和魏宁,还是茫茫人海中两个毫无牵扯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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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
霍霆27岁,而魏宁还只是一个14岁的小初中生。
两个人的纠葛尚不存在,过往被清空且看如何续写。
霍霆打理好自己,拿着车钥匙,走出家门。开车慢行在夜色中,在昏黄的路灯下,仔细打量这座记忆中的城市,那些熟悉的街道,那些被日后一座座大厦所取代的建筑,如今显得无比美好。
时间会赋予万物以生命。
公园的假山,路灯下的长椅,残破的公交站牌······这些没有生命冰冷的事物每一天都无私的记录着,所有经过他们的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它们是岁月的见证者,是构成回忆里的微不足道的背景板,也是开启记忆之门的钥匙。
晨光熹微,霍霆在北城中兜兜转转,感慨万千。
上一世与魏宁初见,是在林封的酒吧,当时魏宁16岁,霍霆29岁。之后便是四年的纠缠,魏宁越是抗拒逃离,霍霆逼迫的越是凶狠,以至于魏宁不惜舍弃了自己二十岁的生命也要挣脱。
失去魏宁的日子,霍霆都是浑浑噩噩度过的,每一天都是对自己的惩罚。万幸,回到七年之前。
在天色大亮之时,霍霆和许许多多赶着上班的人一样,在拥挤的车流中缓缓驶向了自己的公司。
见到陆勉之,霍霆才真切的有了重生后的真实感。这个以沉着稳重著称的得力助手,此时还是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研究生,脸上稍许还留着学生的稚气。
陆勉之一直是他最信任的人,是霍家祖宅管家陆伯的儿子,也是和霍霆一起长大的兄弟,无论公事与私事,都办得妥妥贴贴且从不多嘴。从霍霆开始创业起,便是他最得力的助手,虽名义上只是特助,但全公司上上下下没有一人敢忽视他。
对霍霆来说,陆勉之还有更特别的地方。
当初霍霆为了逼迫魏宁,用了各种上不了台面的手段,把一个原本朝气蓬勃的小孩最后折磨到对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害怕的瑟瑟发抖。
而霍霆其他的狐朋狗友都是一群纨绔子弟,比如林封,都是这场闹剧助纣为虐的刽子手。
只有陆勉之真诚的劝诫过霍霆很多次,希望他能善待魏宁,用更温和的方式去表达喜欢,而不是用强硬的手段让对方屈服。
可惜当时的霍霆眼高于顶,根本没把这些劝诫放在心上,反而因此怀疑陆勉之对魏宁别有用心,把魏宁看管的更加没有自由。
魏宁在他身边的四年里,或许也只有陆勉之或多或少给过他一些帮助和关心。
当魏宁自杀以后,霍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麻痹于酒精,根本无心处理公司事务,也多亏陆勉之主持大局。同样,是陆勉之用拳头让自己认清现实,开始用工作来麻痹自己,麻痹失去魏宁的心痛。
心绪烦乱,霍霆故作淡定,从陆勉之口中了解到了许多目前公司的现状,带着重生的优势,迅速掌握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并且召集高层领导,为公司重新规划了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
陆勉之总觉得今天的霍霆似乎比以往更稳重,杀伐决断中带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魄力和胆识,不由心中更添敬畏。
散会以后,霍霆叫住和其他人一起要离开的陆勉之。
“给我查个人,叫魏宁,国邦物流郑国志的养子,越详细越好,明天我就要。”霍霆揉着眉心。
“郑家的养子?”陆勉之虽然有些疑惑,他不知道霍霆什么时候跟郑家有过交集,不过还是秉承自己的工作原则,不该问的不会问,“好的,我知道了,马上去安排。”
翌日,霍霆接过陆勉之递来的材料,却有些类似于近乡情怯的矛盾心情,他有些不敢面对魏宁,连这些记录魏宁的文字和照片都不敢面对。
他怕魏宁也像他一样带着前世的记忆重生,仍然恨他入骨。他怕就算魏宁不记得上一世的种种,也依然不会喜欢他,会抗拒排斥他。
在陆勉之离开后,霍霆缓缓打开桌上记录着魏宁14年过往经历的档案。
映入眼帘的就是小孩九月升入初三新照的证件照,照片里的小孩稚嫩的眉眼还不像上一世那么耀眼,却带着少年人独有的羞涩腼腆与可爱。
小孩面对镜头浅浅的微笑,霍霆感觉自己的沉寂已久心又重新跳动了。
漫长的暑假终于熬到尽头,迎来了开学。
今天是北市一中的返校日。
魏宁像是即将出笼的鸟儿一样激动,完全不需要闹钟,一大早就兴奋的睡不着了。
洗漱完毕,小孩脚步如心情一样欢快,打开卧室门的瞬间似乎是想起了还有没醒的人,于是收敛脚步蹑手蹑脚的下楼了。
像魏宁这样期待开学的小孩,天底下估计找不出来几个了。
“张婶,我来帮你吧。”见张婶正在厨房里忙碌准备早餐,小孩懂事的上前接过盘子。
魏宁穿着普通的浅蓝色牛仔裤,白色的棉质体恤,干净的小脸上一双杏眼透亮得如星星一般。
纵使魏宁已经来到郑家有四五年的光景了,张婶还是忍不住在内心感叹一句,这孩子,生的真是好啊。
“诶,魏宁啊,不用不用,我一个人能忙过来。”张婶是打心底疼这个漂亮孩子的,只是怕犯了太太的忌讳,一直这么生疏的称呼魏宁。
“没关系的,我也没什么事做,重的盘子我来端吧。”
张婶轻叹一声,似乎在说真拿你没办法,每天都是这样。
小孩不好意思抿嘴笑了一下,就安安静静的把张婶做好的早餐一样一样端到餐桌上摆好。
郑国志的生物钟非常准,在魏宁把最后一副碗筷摆上桌的时候,正好从楼梯走下来。
刚刚还轻松有点小雀跃的男孩顿时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干巴巴的挤出一句“父亲早。”
郑国志对魏宁这幅小耗子受惊状早已习以为常,只点点头,也不甚自在的说“恩,你也坐下吃吧。”
魏宁心不在焉的小口小口啃着手里的白煮蛋,太好了,今天就回学校了,再也不用经历如坐针毡的一日三餐了。
小孩正稍有出神的想着,韩秀梅一身素色长裙,长发微绾露出修长脖颈,优雅的走下楼来。
“秀梅,睡得好吗?”郑国志将筷子递给妻子,还体贴的关心妻子昨夜的睡眠情况。
韩秀梅温婉一笑,“还不错,就是老公你的呼噜声太大了,不过这么多年我都听习惯了。”
“呵呵呵,我也控制不了啊。“郑国志好脾气的呵呵一笑。
韩秀梅嗔道,“好啦,我又没怪你。“
“快吃吧,今天张婶熬的粥不错。”
自韩秀梅落座以来,从始至终没有看过魏宁一眼。当然了,魏宁最希望就是在这个家里做个安静的小透明。
听到父亲提到粥,魏宁想起来盛粥的砂锅正在自己手边的桌角处,犹豫了一下还是帮韩秀梅盛了一碗,小心翼翼的递过去。
不是他不愿意盛,他是怕韩秀梅不愿意喝他盛的。
韩秀梅刚刚满含笑意的眉眼果然瞬时冷了下来,不过还是说了声“谢谢”,出于礼貌。
魏宁尴尬的小小声说,“应该的。”
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只想赶紧逃离这里,拎着自己的小包袱躲回学校。
郑国志见气氛不对,赶紧转移话题,“秀梅,铮铮还没起床么?今天不是要开学了?”
“哎呀,你还不了解你儿子,太阳晒屁股了都叫不醒他。”
“这孩子,从小就贪睡,这么大了还没长进。”
“儿子上高中学习多累啊,你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吧。”
“哎,你就惯着吧。”郑国志不赞同的摇摇头,无奈的接着喝自己碗里的粥。
魏宁吃完有一会儿了,刚才没有机会说话,此时趁二人安静下来,赶紧小声说道“我吃好了,一会就去学校了。”
郑国志嗯了一声,“让李叔送你吧。”
小孩连忙摆手,“不用了,哥哥今天也开学,让李叔送哥哥吧。”
“生活费我会让秘书按时打给你。”郑国志还不忘自己做父亲的责任。
“谢谢父亲。”
“去吧。”
耶!最后一波尬聊结束。
魏宁快速溜走,没想到在二楼正撞上刚睡醒起来的郑越铮。
“嘶~魏小宁你急着去投胎啊?!”郑越铮不满的嚷嚷。
“对……对不起。”∑(O_O;)得意忘形了。
“个头儿不大,撞人倒挺疼的。你跑什么跑?”郑越铮揉着自己的左臂,疼的就差骂骂咧咧了。
小孩老老实实的回答,“我……我回房间拿行李,今天返校”,他好怕郑越铮,脾气坏还大嗓门。
“你先别走,我有东西给你。”郑越铮说完转身回了自己卧室,砰的一声把房门甩得震天响。
嗯,不仅大嗓门,摔门声儿也大。
魏宁被凶了一顿,委屈巴巴回到房间等着。
几分钟后,郑越铮斜倚在门边,把一个九成新的触屏手机扔给魏宁。
“拿着用吧。”
“啊?”魏宁懵懵的还没搞清状况。
“啊什么啊,M家又出新款了,这个就给你了。”
“噢。”小孩无辜抬头。
“傻。”
小孩敢怒不敢言。
“你箱子呢?”
“那儿”
“我帮你拎下楼。”
“不用了,太重啦”
“这么点儿个箱子能有多重!我是怕你小胳膊小腿儿的把我亲自挑的地毯给刮坏了。”
“真的有点……”重,话还没说完。
“我靠!魏宁你里面装的尸体么!怎么这么重!啊!”
魏宁:我说了重啊T^T
魏宁像受气的小媳妇儿一样跟在骂骂咧咧的郑越铮后面,两人走到门口玄关处,郑越铮把魏宁的箱子往外一丢,“滚蛋吧。”
“噢。”小孩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和再见,郑家的大门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和郑越铮的卧室门一样响。
郑越铮摔门果然是专业的。
魏宁在门口调整行李箱的拉杆高度,唔,这个世界果然对小个子很不友好。
就听门里传来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对话声。
“爸!我想买个手机!”
“你上学期不是刚换的新手机,怎么又换?”
“那个都旧了,用快半年了,我就给魏宁了。您不知道,M家出的那个新款黑色手机,特酷,特炫,磨砂质感!再说了,我都跟我那群哥们讲好了,开学人手一个,我要是没有,多给爸您丢面儿啊。”
“呵,手机比着用最好的,你们学习怎么不比着得高分啊?”
“妈~您看我爸,我跟他说手机,他非跟我说学习!”
“老郑,买个手机还要儿子求你啊”
“成成成,买买买,怕了你们了。”
“Yes!妈最厉害了,哈哈哈给哈”
嗯,果然自己不在,气氛就升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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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开学了呀,在学校的生活真是太美好而且轻松了,魏宁在心里想到。
对魏宁来说,开学可不是大型灾难纪录片,而是拯救小可怜于水火的救世主。
自从来到郑家,魏宁都是住校的,尽量减少和郑家人接触的时间,虽然父亲和韩阿姨并没有苛待他,可是他知道自己是这个家里不受欢迎的存在。
每次坐在一张桌上吃饭,他都尽可能减弱自己的存在感,只吃眼前的菜,用最快的速度吃完躲回房间。
如果有郑越铮在桌上插科打诨调节气氛,还会好过一点,不然每次都想把脸埋进饭碗里。
新学期第一天返校,宿舍里的同学都是父母一起来送的,此时正帮自家孩子整理床铺,魏宁心中羡慕,把自己的小角落打扫干净后只想出去走一走。
今天还没正式开学,校园里还有许多舍不得孩子尚未离开的家长,所以学校大门今天可以随意通行,住宿生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出去逛一逛。
魏宁漫步在学校外的商业街边,正值金秋九月。
一阵微风拂过,魏宁望着缓缓飘落的金黄色树叶,不禁微微出神。
他想起小学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季节,妈妈牵着他的手,走在落满枯黄树叶的小路上,他开心的踩着脚下的树叶,喜欢听树叶咔嚓咔嚓的碎裂声。
小魏宁边踩还边回头得意的看着妈妈,仿佛自己踩碎树叶发出声音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妈妈看儿子玩的高兴,也宠溺的笑着,眼睛里满是化不开的温柔。
他,也曾经是有妈妈的小孩呀。
魏宁在学校的人缘还不错,不过关系亲密的而好朋友只有徐一舟,徐一舟此时还在宿舍应付关心过度的老妈,魏宁只好一个人去吃栗子蛋糕。
这家甜品店的招牌栗子蛋糕很独特,香滑的栗子蓉配上松软的戚风蛋糕,佐以焦糖奶冻点缀,天然清甜,入口绵密。是魏宁最喜欢的。
魏宁点了个一人份的蛋糕坐在窗边的位置,他喜欢看着来往忙碌的车流与人群,静享属于自己的惬意。
霍霆昨日回家看望了父母和爷爷奶奶,在老宅住了一晚。
吃过午饭,开车去公司的路上正好路过魏宁就读的中学,途径上一世魏宁最喜欢的甜品店。
这是一家不大的店面,里面有魏宁最喜欢的栗子蛋糕,这是霍霆所知道为数不多的魏宁的喜好之一。从前的自己太混蛋,从没在意过魏宁的喜好和习惯。
上一世魏宁在医院养伤时,他的朋友徐一舟来探望魏宁时带了栗子蛋糕,他说这是宁宁最喜欢吃的。
而那一瞬间,霍霆才猛的意识到,自己似乎从没在意过魏宁一丝一毫的感受,从头到尾自己给他的只有掠夺和伤害,
所以,最后他宁可结束生命,也要逃离自己的掌控吧。
霍霆把车停在路边,不经意间却看到了那个让自己朝思暮想的身影,尚还稚嫩的男孩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安静的吃着身前的蛋糕,美好的像一幅画。
霍霆静静的凝视了很久,才终于鼓起勇气,推开了甜品店的门。
霍霆买了同样的蛋糕切块,走到魏宁的桌边,尽量控制情绪,用生平自以为最温柔的语气说,“你好,介意我坐这里么?”
就像是第一次恋爱的小伙子,霍霆心里紧张极了,生怕小家伙会拒绝自己。
霍霆自以为的温柔,在小孩眼里可不是这样。
眼前的男人高大而英俊,只是平时严肃惯了的脸上仍冷峻淡漠,语气却又温和,嗯,怪怪的。
魏宁含着勺子,愣愣的打量男人,可疑。
“可以吗?”霍霆看着小家伙呆呆的样子,又问一遍。
“啊?可以啊。”魏宁不自在的点了点头,他有点害怕和不熟悉的人交谈。
霍霆微微一笑,款款落座。
观察到小孩的蛋糕就剩下一半了,霍霆想着抓紧和小孩相处的机会。
“店里还有位置的啊。”魏宁喃喃道,意思是你干嘛要过来和我拼桌。
“额,我也喜欢窗边的座位。”霍霆尴尬的解释道,看出小孩有些不愉快。
不知为什么,魏宁对于对面的这个男人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对方盯着自己的目光让他感觉如芒在背,不自然的坐得更为端正,敛下眼眸盯着蛋糕不敢抬头。
“你也爱吃栗子蛋糕么?”霍霆明知故问道,没话找话搭讪对面的小家伙。
“嗯?你也喜欢吗?”魏宁伸出小舌头舔着勺子,看不出来眼前的叔叔外表冷硬竟然喜欢吃甜食?
霍霆看着对面小人儿的每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都觉得可爱至极,“我喜欢的人也喜欢吃。”
魏宁反应了一下,什么嘛像绕口令似的,原来是个失恋的叔叔,他皱了下小鼻子。
见小孩不接话,霍霆很苦恼,他不知道该怎么能和魏宁继续聊下去。
这时魏宁吃完了蛋糕,看看天色也不早了,提出自己要回学校了。
“你可不可以带我参观一下学校?”霍霆慌张的找了个借口,生怕小孩离开。
魏宁觉得奇怪,老男人眼神怪怪的,似乎总是盯着自己看,小孩立马进入一级戒备状态。
“啊?”
霍霆见小孩有些戒备,又接着解释,“我侄子要上初中了,我想帮他看看学校环境。”
“噢,那好吧。”虽然不太情愿,不过没好意思拒绝,魏宁一直是讨好型人格,即使是陌生人也很难说出拒绝的话。
去自己的校园里,应该不会有危险。
“走吧,这边,小心台阶。”霍霆暗自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一路上,两人随意的聊着,互相交换了名字,大多数时间都是男人在找话题,小孩回应只言片语。
霍霆从未体会如此安静美好的时刻,如果自己能够在上一世,就认清自己的感情,就不会和小家伙白白错过一生了吧。
北市一中的校园不是很大,很快就逛完了,见魏宁有些心不在焉,霍霆识趣的主动提出要离开了。
魏宁出于礼貌送霍霆到门口,腼腆的道别,“叔叔再见。”
小孩转身就跑走了,留老男人一人在秋风中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