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2-23 15:08
- 主角为殷则兰韬小说叫《将军自是椒房宠》,作者:闻尽声闻,小说剧情精彩,吸引眼球,实力推荐大家观看。将军自是椒房宠主要讲述了:殷则想对兰韬好,他不会再猜忌兰韬,他只是想要和兰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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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8分
将军自是椒房宠by闻尽声闻
兰一袖着那卷策论去找皇帝,进门行礼谢坐,一切平平无奇,直到殷则展开竹简,低头一看,近乎喷饭。
他把竹简拎起来:“哎哟,咱们兰将军的字真是叫人望而生畏。”
兰一又羞又窘,脸一下烧到脖子根,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这人太讨厌了!不是金口玉言吗?说好的不嘲笑呢?
殷则揶揄地瞥他一眼,从案上取了一卷空白竹简,接过饱蘸浓墨的狼毫,对他道:“来来来,朕让你看看这字该怎么写。”
兰一只好站到他身旁,殷则看一眼策论:“臣兰一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
嗤道:“这些套话可真没意思,动不动就死啊活啊的。”
写了几笔突然停下,皱眉盯着上面“兰一”两个字:“你这名字不好,全靠个姓氏撑着。当大头兵的时候还堪堪可用,将来当了万户侯,岂不惹人笑话?”
兰一微笑:“臣有碗饭吃已经很满足,不敢肖想当万户侯。”
殷则很不赞成:“你现在已经是关内侯,再只想着吃碗饱饭,可就太没志气了。”
他沉吟了一会,题了两个字,兰一凑过去:“兰韬?”
“韬,剑衣也,胸有韬略又能藏锋,”殷则点头,面露感喟,“这正是我们现在所需要做的。”
兰一也觉得这名字好,便跪下谢恩,然后被殷则押在案边练字。
从此他就与旧名字作别了。
皇帝歪在御座上看那份奏章,一开始还递几个戏谑的眼神,渐渐就严肃起来,宫女剪过两轮灯芯,他才从埋头苦读中回过神:“你看过《言兵事疏》?”
兰韬茫然地看着他,殷则扫了一眼那狗爬似的字,心想,莫非朕真捡到了个天才?
殷则道:“你的想法倒是和晁错不谋而合,《言兵事疏》是极好的政论,你该去读一读。”
他命持符御史取来印玺,螭虎钮玉印,长寸二分,宽六分,在专用的尺一简上写诏,盖武都紫泥,交给尚书留档,最后装进青囊。
写封诏书还真是不容易……
兰韬正腹诽,殷则跟他讲:“《言兵事疏》在石渠阁。这份手谕赐你自由出入石渠阁之权,里面讲军事的你都可以随便看,但不许带出去。”
用竹简的年头读书不容易,何况石渠阁藏有天下图书,没有皇帝允许,就连诸侯王都不能进入,这可真是天大的恩赐。
兰韬喜不自胜,连忙谢恩:“那……臣先告退了。”
“急什么?”殷则撑着额头,“你这策论写的不错,就是字看了头疼。”
“念给朕听吧。”
——
兰韬摸不准殷则到底为不为公孙悫的死而难过。
他来上林苑撒欢的次数少了很多,但每次驾幸又和往常没什么差别,依旧是骏马飞驰、意气风发。
大家只好更加小心谨慎地伺候他,如是两三月,正当兰韬感叹帝王冷情的时候,期门校尉赵乔一路扬尘赶到他面前,跟他说皇帝不见了。
兰韬正训练队列,把旗子往怀里一塞,急匆匆抢上前去:“怎么回事?”
赵乔道:“我们扈从陛下到上林厩视察,事先没打招呼,就看见公孙大夫以前的坐骑被人饿瘦了一大圈,陛下震怒,赏了那马奴一顿鞭子,自己骑马走了,不许我们跟着,否则就要治罪。”
他手一拱:“关内侯是陛下近臣,身受皇恩,由您去劝,或许陛下听得进去呢……”
他说这话时,脸上就有些暧昧的讽意,兰韬如何不明白,他这是觉得自己和皇帝有一腿。
赵乔也去了马邑,却是属于无功而返的那批,眼看着个刚入伍一年的新兵蛋子得了爵位压自己一头,而且越发受皇帝器重,他怎么可能平了心气?
以他的傲慢,又怎么肯承认别人的优秀?
既然不是自己逊色,那就肯定是兰韬与上起卧,才能圣宠优渥,平步青云。
说不定他将来也是要喝鸩酒的呢。
兰韬微微冷笑:“赵将军身为期门将领,不也是深受皇恩么?”
赵乔无非是想把抗旨的风险转移到兰韬身上,最好让他因此得罪。
兰韬当然看得出他那点龌龊心思,但他终究还是更牵挂皇帝安危,不想和赵乔多费口舌,便一边挂佩剑背箭囊,一边往树下牵马:“陛下往哪边去了?”
赵乔指了一个方向,兰韬一声轻叱,踏霄像一抹青云瞬间冲了出去。
兰韬对上林苑地形了如指掌,当时就觉得不好。
怎么偏偏挑了个野兽多的方向?
路上还有个三岔路口,叫人怎么找?
踏霄前蹄点地,在岔路前逡巡不前,兰韬眼睫轻颤。
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他闭上眼睛,调动感官,细细分辨林木泥土间若有若无的木质香气,片刻后,他轻拽马辔,往左边的小路跑去。
血的味道越来越浓,兰一心惊肉跳,踏霄载着他越跑越快,他很快听见前面树林里传来搏斗声。
殷则左手掐住一匹狼的咽喉,那狼正张开血盆大口,瞄准了皇帝尊贵的脖颈,他右手握着的天子剑狠狠贯穿狼的胸膛,血顺着剑身往下淌,把铭文衬得鲜明。
“陛下——”
兰韬惊叫一声,匆匆下马跑过去照心脏补了一刀。
那狼还在挣扎,挥舞着锋利的爪子抓向兰韬的眼睛,却见两道寒芒一闪,四只爪子应声落地,狼吃痛,疯狂扭动起来,但很快因失血过多而瘫软。
殷则这才松手把它甩到地上,兰韬看着地上三具狼尸,人都快要傻掉,觉得皇帝简直在拿整个天下开玩笑,焦急地攒住了他的小臂。
殷则瞥了他一眼,目光落到手臂上那几根修长的手指,没说话。
兰韬这才意识到这举动的冒犯,连忙跪下来想请罪,却不知是该说臣救驾来迟还是臣抗旨当诛。
殷则甩甩手腕:“行啦,朕没事。”
皇帝多聪明的一个人,见来的是兰韬而非赵乔,就知道是姓赵的不敢触霉头,所以让兰韬来顶缸。
赵乔跟随他多年,却还没个刚认识一年的兰韬忠心。
功臣家的二世祖果然不中用。
他想着,脸上就有些讥诮:“赵乔没告诉你,擅自过来找朕是要杀头的吗?”
兰韬很清楚殷则不可能真的因为救驾把自己杀掉,但他还是顺着演了一下:“比起臣的性命,自然是陛下的安危更重要。”
得,没被吓到。
殷则道:“油嘴滑舌。”
他看着袖子上的血,心里也有些后怕,他还没有皇子,兄弟又多,要是出了事,天下又得陷入纷争之中。
他道:“把尸体处理掉,别让母后知道。”
“诺。”
话音刚落,就听见皇帝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殷则脸色一寒看向兰韬,似乎只要他敢笑,他就把他扔进兽苑喂熊。
兰韬忍笑道:“陛下突然驾临,麟趾宫没个准备,现下生火造饭怕是很耗时,这溪水里的鱼颇肥美,您要不要尝尝?”
殷则矜持地点点头:“去吧。”
兰韬便脱了鞋袜,挽起裤腿下水,他对鱼的速度和方向都判断得非常准确,剑闪电般向下一刺,水面就漂起几缕血丝。
他动作极快,深情又严肃,好像溪水里不是鱼,而是金褚人的老祖宗。
殷则在旁边看着,竟不自觉地笑起来,觉得让矮自己一个头的半大少年一个人忙活,有失他体恤下臣的明君风范,便也脱了鞋袜下水。
天子剑斜斜一刺,串起一条至少三斤的肥鲤鱼,兰韬看着,嘴巴张得有鸡蛋大。
殷则得意一笑:“你可不要小瞧朕,朕也是泥猴子一样过来的,朕小时候和……”
那张夺目的面孔瞬间阴鸷下来,兰韬小声说:“陛下节哀。”
皇帝“嗯”了一声。
两人抓了五六条鱼,兰韬从怀里掏出燧石,找了堆干竹叶当燃料,草绒引火。
他回头一看,殷则正麻利地杀鱼去鳞、摘掉内脏。
兰韬正感叹皇帝没有想象的那么娇贵,就见对方把鱼往御剑上一串,伸进生好的火堆里。
……
皇帝还是娇贵点好。
要是宝剑有灵,知道自己沦落到用来烤鱼,估计会痛哭流涕吧。
兰韬忙活了半天,肚子也忍不住叫了一声,殷则很无情地嘲笑回来,两人找了个大石头坐下,把鱼分着吃了。
地上一片狼藉,两人正在抢最后一条鲤鱼时,树林里响起一片马蹄声,兰韬道:“估计是他们顺着烟找过来了。”
果然,赵乔等人很快出现,见皇帝一身是血,急忙下马查看,又斥责地看向兰韬:“怎么回事?”
你们期门军弄丢了人,怪我咯?
兰韬心里冷笑,但他知道,这时候下场辩驳,只会把自己拉低到对方的层次,左右皇帝不是个昏庸的,赵乔在这上眼药,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殷则瞥了兰韬一眼,兰韬朝他递了个委屈的眼神。
殷则咳了一声,扭头对赵乔微微一笑,这一笑真是极尽恫吓,对方脸当时就白了:“赵乔,这就是你对关内侯说话的态度?”
赵乔脸色一僵,不情不愿地找补:“在下关心则乱,还请关内侯恕罪。”
兰韬笑眯眯的:“无妨、无妨……”
赵乔:祸水!
侍从奉上湿帕,殷则优雅地擦干净手,打道回宫。
他一马当先,泼剌剌纵马疾驰,亲卫们紧随其后。
“兰韬——”
殷则在前头喊他,勾了勾小指头。
这要是过去,估计就要坐实佞幸的名头了。
但在葳蕤夏木,怒放花蕊之间,却好像凭空多了根绳子,兰韬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牵过去,与天子并辔。
殷则睨他:“你是没张嘴吗?别人坑你,你自己不会辩驳?”
兰韬不知道说什么,对他弯了一下眼睛。
他这双眼长得极好,清俊出尘,没有丝毫邪气,如朝阳升出林谷,晨雾湿润,霞光羞涩而明媚,让人联想到一切干净而富有生气的事物。
殷则向来对这种清水芙蓉无感,此刻却也忍不住一怔。
木秀于林,还是得人护着啊。
爱怜,是沦陷的征兆。
前头突然又来了一伙人,周清领着数个骑郎,从怀里掏出个红色布囊,双手奉上。
这颜色意味着军事急报,殷则变了脸色:“北边又出事了?”
周清气都没喘匀,见他着急,忙道:“不,是东闽传来的军报。”
皇帝松了口气。
以大雍的国力,除了金褚,其他国家还是可以随便揍的。
殷则最近心情不好,很需要有个发泄的对象,要是东闽巴巴凑上来惹事……
他不介意殴它三拳。
布囊里是东闽国王的求援书。
东闽丞相篡位,老国王和太子仓皇出逃,被会稽郡守收留,郡守将老国王奉为上宾,东闽王感激涕零,泣血修国书一封,恳求大雍发兵讨伐逆臣,东闽愿归降雍廷,成为大雍的一个郡。
殷则天性好战,他的理想是把华夏的声威文教远播四海,像这种既能开疆拓土,又能彰仁德、扬虎威的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
皇帝回宫后便召开廷议商量这件事。
丞相还是老样子,但凡需要动弹的政策他都反对。殷则私下和兰韬咬牙切齿,骂他是只虚伪老乌龟,平时抱着“无为而治”四个字拖国家后腿,等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他就把老庄抛到脑后,气势汹汹地瞪着眼睛,随时准备进攻。
但无论如何,东闽丞相不是金褚单于,大雍要是连自己附庸的死活都不管,那还怎么当宗主国?
吵了几天,到底还是派了将军南下,这次中央军只从细柳营调了五千人,主力是会稽、豫章的郡国兵,再加上囚犯和征发的恶少年——把最后两类人送到前线,主要是为了消除社会不安因素。
兰韬主动向殷则请战——他生来谦虚退让,虽然打出了对金褚的首胜之功,却觉得自己对国家的贡献十分微小,是忝列在关内侯的位置上。因此需得在行伍间拼死效命,才能对得起天子的知遇之恩。
殷则听完他一席话,试图从他脸上找到矫饰的痕迹,但即使以天子见惯尔虞我诈,自幼练就的察言观色的本领,也只能从那张脸上找到真诚。
皇帝于是深深地感喟:“兰韬啊……你可真是个老实人。”
兰韬微笑道:“臣自知驽钝,只好老实点。”
殷则让他起来,目光上举,辉煌的烛火里,天子剑被高高地托在架子上,剑鞘散发着经过砥砺的岩石的光泽。
他看着兰韬的眼睛:“杀鸡焉用牛刀呢?你的敌人是金褚,你要做的是训练出一支精锐骑兵,其他事情不需要你操心。”
“不要为世俗的议论而消耗自己,”他哧地笑了一声,“时间会汰走浮议,朕与你的身后名自有青史来评定。”
天子声音温和,这番话听在兰韬耳里,却有如滚雷一般,他低头沉思许久,心中洞明,行礼郑重道:“多谢陛下教诲!”
殷则摆手叫他起来,扬了扬手里的水晶杯:“最近兵练得怎么样?”
一提到本职工作,兰韬眼里便焕发出光彩,他拱手道:“陛下容禀,臣最近在和几位马监研究战马的步度配置。”
“哦?”这倒是个新鲜名词,殷则身体略微前倾,示意他说下去。
兰韬道:“骑兵最大的优势是快速机动,我朝骑兵在急行军状态下一昼夜可以奔袭四百里,但这会导致战马大量死亡。大雍没有大规模牧场,养一匹战马的成本比金褚高数倍,我们必须爱护战马,在提高行军速度的同时维持战马体力。”
殷则点头。
马政是朝廷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鼓励老百姓养马,甚至规定有一匹战马可以免除三个人的徭役。
到了庄帝朝,大雍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军马体系,仅在国家控制内的军马就有三十余万匹,负责养马的官奴婢有三万人,这个数量还在不断增长。
但家底殷实,不代表就能挥霍无度。
兰韬接着道:“马的步态大致可分为慢步、快步、跑步和袭步四种。速度依次加快,对体力的消耗也依次增大。
“目前我军行军时,往往是根据任务的紧急程度,来规划每天的行进路程,控制战马的速度,但并不强调具体怎么跑。”
殷则抬了一下眉毛。
他是个敢于放权,能让底下人放开手脚去做事的君主,不喜欢事无巨细地过问。
因此,听到兰韬连骑兵具体该怎么跑都要管,他心里有些不赞成。
过度微操会不够灵活。
不过这些日子相处下来,殷则已经很认可兰韬的才华,他说出这些话,一定有他的道理,不妨听完再说。
兰韬:“……然而,将士们在长期的训练中,隐约形成了一种认识,那就是将几种步态合理地搭配起来,可以让马跑得又快又久。但这毕竟只是经验之谈,臣等最近在做的,就是在上林苑中不断测试,以求耐久和速度的平衡,定为军令。”
殷则有些兴奋地站起来。
他太清楚骑兵的重要性了!
金褚人口不过相当于雍朝一个较大的郡,之所以多年来屡屡袭扰边境,大雍却只能将其驱逐出塞,无法反击报复,主要就是因为战马和骑兵的素质不如金褚。
金褚占据着浩荡无边的草原,马儿低头就能吃草,人骑着马打猎就是练兵,军事训练和日常生活已经融为一体。
相反的,大雍想要建设骑兵,就得让大量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再用赋税去供养他们。
目前关中和边郡共有十五万骑兵,军费完全从国库里出,每年花十七亿钱,相当于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而且说实话,就算练出来了,论起马背上的功夫,也比不过人两三岁就开始骑马射野鸟的。
如果兰韬真能通过所谓的“步度配置”,提高战马的速度和使用寿命,将会大大提高骑兵的战斗力。
殷则往他肩上一拍,喜形于色:“朕果真没有看走眼,你尽管去做,需要什么只管说,钱不是问题!”
兰韬抱拳:“诺!”
皇帝走向墙上挂着的巨大的舆图,抬手划过这万里山河,从长安一路朝北。
黄河雷鸣般的咆哮犹在耳边,兰韬闭上眼睛,仿佛还能看到渡河时奔腾的怒涛。
兰韬上前一步,两人同时点上黄河圈出来的那方沃土,指尖仅隔一寸,淡淡光晕缭绕,少年人目光一撞,仿佛金戈交鸣,理想甘美如酒。
殷则大笑着揽住兰韬:“爱卿果然与朕心意相通。”
他盯着河南地,容色陡然冷肃,威势凛冽如严霜,兰韬却并不畏惧,因为他知道,天子的杀意是朝着他们共同的仇敌。
果然,皇帝看向他,如湖心波光一荡,立即有些温和的涟漪。
“‘出车彭彭,旂旐央央。天子命我,城彼朔方’,兰韬,你会是朕的南仲吗?朕要你像他一样,为朕收复北境失土,让金褚人再不敢南下牧马,你能做到吗?”
皇帝离的太近,这轮太阳的火舌要把他吞掉了。
兰韬便像承不住雨露的新叶,目光俶尔坠地,他跪下来,一颗心仿佛在燃烧,又从激动中流露出几分缠绵酸涩、难以言说的心事。
他仰起脸,尽量让自己清澈的眼睛里,完完全全只有臣子的赤胆忠心:“臣愿为陛下荡平金褚,万死不辞!”
殷则把他扶了起来。
接下来的几个月,兰韬忙得脚不沾地。
他要侍中、要训兵,还要研究战马步伐。
除此之外,他接受教育比较晚,虽然学得很快,也还是有很多功课要补。
比如那天皇帝掉书袋激励他,但他其实根本就不知道南仲是谁,私下跑去问了李修,对方捧腹大乐。
“南仲是周宣王时期的名将,《出车》里说‘王命南仲,往城于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
“哎,你还是去找本《诗经》看看吧,别整天只知道读兵书,朝堂上那些老夫子们吵架时可喜欢引用《诗经》了,你别到时候被人骂了都不知道。”
兰韬朝李修笑笑。
他后来居上,李修一开始失落了一会,但他这个人相当敞亮,很快就调整过来,甚至羞愧于自己的失落,两人的情谊更加深厚。
更难得的是,李修并不因为两人私交好就忽视军队里的规矩,相反,他改掉了诸如爱偷懒爱说大话之类的小毛病。
这固然因为兰韬的飞速升迁给了他很大压力,但客观上也让兰韬这个领导好当了很多。
兰韬第二天就去石渠阁借了几卷《诗经》——当侍中的好处就在这里,腰牌一亮就能进宫。
他到底还是对军事更感兴趣,白天清醒学兵法,《诗》留到晚上眼皮子打架了再读,这就又引出一段枝节。
兰侍中轮值的时候,皇帝批完奏折歇下,他就窝在小房间里努力提高文学素养,谁知殷则大半夜睡不着,一个人晃晃悠悠出来,听见他那边有动静,就溜达过来找他。
兰韬正撑着下巴读书,投在墙上的影子像一杆美人竹,他没有发现皇帝的到来,殷则绕到他身后,待看清竹简上的文字,深感欣慰之余,立即推荐他去读《楚辞》。
皇帝从小没经历过什么挫折,骨子里有种天真——虽然带着残忍。
比起诗三百的温柔敦厚,他更爱楚辞的浪漫飘逸,御西极升龙殿,纵横万里乘风如电。
只是苦了兰韬,又多了一份沉重的学习任务。
天子既然已经发话,他也只好照办。
三五日后皇帝在上林苑宴请文士,王师执戟而舞,军鼓阵阵,说不尽的昂藏雄壮。
这是天子的私人园囿,囊括整个渭水南岸,十几万官奴婢在此劳作,是皇帝驾驭六合的重要财力保证。
殷则很满意,就让大家为上林苑作赋,他自己也亲挥御笔,写了一篇。
半个时辰后,各位才子的文章呈上,皇帝逐个翻阅,看到其中一篇时不由眼前一亮,对底下一中年的儒冠男子笑道:“朕常恨不与宋玉生于同时,今见欧阳之作,足平憾矣。”
欧阳德激动得舌头打结,皇帝大乐,因其通《春秋》,便授为五经博士。
兰韬按着剑在皇帝身后随侍,看见绢布上极尽铺陈排比的大赋,不由一阵头疼。
这年头写赋爱用难字、生僻字,追求词藻堆砌、语言华丽,兰韬对这种文体敬而远之。
就他看来,欧阳德虽被世人推崇,实际上写的还不如皇帝。
殷则好侈丽,又受时俗影响,也欣赏大赋的宏伟气势,但他自己写起东西却简洁许多,颇有战国散文遗风。
兰韬眼神幽幽地,掠过天子含笑的嘴角,心里叹了口气。
天子热爱开疆拓土,他自当效死疆场,但殷则爱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他可就是莫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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