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方皓辰的出身不太好。
也许他的出身在现在很多人看起来算不上什么,只不过在当时那样的时代中,方皓辰的出身,确实不太好。
说起来可能有些难以相信,不过是十余年的时间,如今的方皓辰就已经记不太清母亲的模样了。
他只是听他的姨妈说,他的母亲是大学物理教授,哪怕是在那个战火四起、全国都闹灾荒的年代,他的母亲也总是喜欢穿着精致的旗袍,讲授着国际最为前沿的物理知识。她是名副其实的象牙塔里的公主,全世界的苦难与斗争,她不关心,也不在意。
姨妈总是抱怨,说姥爷是最偏心的。姨妈说,姥姥去得早,留下了四个姐妹,三个正常人,加一个方皓辰他妈。
可是姥爷就是喜欢这个不通人味的大女儿,让人没处说理去。
家里的袁大头,其他三个姐妹一人一个,她一个人就拿四个,拿了四个袁大头还不够,她还想要姥爷的金戒指。
姨妈号啕大哭,骂她贪得无厌,骂她得寸进尺,她倒是有理,把那枚刚刚要过来的金戒指放在姨妈手上,神神秘秘地问姨妈:“你感觉到了吗?”
“每颗金子都是天体互相碰撞后撒出的一小片物质,它们飘了几亿年或许才会有一小片落在地球上,别看它这么小,却闪耀着几十亿年前恒星消亡后的余韵。”
还梳着两个麻花辫的姨妈完全被她的姐姐唬住了,连哭号都忘了,她呆呆地望着她的姐姐,又努力地握了握手中的金子,却只感受到了一片冰凉。
可是这样盛赞黄金的姐姐,竟然没过两个月就把她那枚金戒指卖了。卖来的钱被她换了一套中外诗歌集,所谓的“恒星的墓碑”就这么俗气地变成了一个个铅刻的小字,字里行间全是些莺莺燕燕的无病呻吟。
什么恒星,什么宇宙,不过是心眼最坏的姐姐,欺骗傻妹妹的花言巧语。
所以姨妈最讨厌她的姐姐、方皓辰的妈妈。
然而就算是姨妈也没有想到,这样心眼最坏、最聪明的姐姐,偏偏办了一件最不聪明的事。
在一个没有任何预兆的早晨,她平静地告诉家人,她怀孕了。
那个年代,那个离婚后再婚都会抬不起头的年代,一个单身女子突然怀孕,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
原本属于一家人的秘密迅速蹿遍了大街小巷,一路蹿到了大学课堂和校务处。
学校领导几次三番地找到她,问她是不是被人欺负了,告诉她只要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校委会会为她做主的。
可是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话。
没有人见过那个男人,也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她没有哭,没有歇斯底里,甚至都没有一点点被抛弃的怨怼。仿佛她才是那个感情中的胜者,只是蜻蜓点水一般流连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男人,她肚子里的胎儿也不是什么羞耻的证据,只是生物正常繁衍所诞生的实验品。
大家都说方家的大女儿是个怪人,不会哭也不会笑,除了打扮自己,没有一点爱好。有年纪大的说,方家大女儿的凉薄估计是随她妈,当初她妈就是这样,参加她姥姥的葬礼,连哭都不知道,还是大人打了她两巴掌,她才装模作样地掉下两滴泪来。
方皓辰的妈妈确实是不在意,她还是那样,听着波沙诺瓦风格暧昧的音乐,描着老上海绵绵细雨一样的黛眉,每天踩着高跟鞋,举着油纸伞,照旧去学校上班。
唯一不同的是,这回她的目的地不再是实验室,不再是讲堂,而是人间烟火气最重的食堂——毕竟,这样不得体的事情发生了,学校怎么可能再让她教书,若不是顾及姥爷的面子,只怕是连这食堂的工作都没有了。
相比于方皓辰的母亲,反而是她无辜的几个姐妹付出了更高的代价。
一个私生子的降临,使她们家在这个弄堂里一举成名。每一次家里人出门,门口都挂着几双破鞋;每次姨妈几个一到单位上,背后就有人鬼鬼祟祟指指点点。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姨妈嫁了人,嫁人的那天,她梗直了脖子,极为决绝地说,她这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她的姐姐,也不想再回这个家。
她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直到八年后的某一天。
哦,不,现在说那件事还太早了,要说那一天的事,先要将时间往回调上个三年。
也就是方皓辰出生之后的第五年。
方皓辰记得,在五岁那一年的某天中午,尚年幼的他正蹲在食堂的瓷砖地上,出神地望着水池里几条待宰的活鱼,他把一片菜叶子扔进水中,不停地用稚嫩的小手搅动着平静的水面,想让快要缺氧而死的鱼重新扑腾两下。
正是在那时,方皓辰看到了院长。即使是被安排到了食堂,母亲也依然是院长最为得意和可惜的门生,所以他时不时地来,有时候带着水果,有时候带着玩具,有时候则是带张视若珍宝的草纸,只不过这一回,院长带着的,是几个穿着中山装的人。
那几个人很不一样。
年幼的孩童虽然懂得很少,却能够从“唰”地安静下来的后厨读出那么点氛围来。那种不一样,就像吵闹的幼儿园孩子,忽然撞见了巡视的教务主任。
“方女士,我们想和你聊一聊。”
方皓辰记得那几个“中山装”当时这样说。
后来呢?
后来的事情,方皓辰的记忆有些模糊。
他只记得他的母亲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那几个“中山装”,反而是转过来,问了他两句。具体问了什么,他又回答了什么,那之后的很久在方皓辰的记忆中都是一片空白。
他只记得听到他回答后,母亲难得的笑了。
接着她脱下食堂宽大的白色工作服,摘掉帽子,理了理稍微有些凌乱的卷发——那是她昨天刚刚用火钳烫的——缓慢而坚定地说:“不需要聊了,我跟你们走。”
之后他的母亲带着他,没有和任何人告别,从那个弄堂里的老屋,搬到了一个狂风嘶号从不停歇的大院。
那大院建在山脊中间的台地之上,四周环顾,只有暮霭东漫时半片迷茫的林海。远处几个红着脸的小战士正从车上卸下一些军绿色的木箱子,夜晚狼的嗥叫和山风的呼啸便一起混合成了浪漫的小夜曲。
不过这一切对方皓辰来说和以前都没有区别,除了他的玩伴从池塘里的鲤鱼,变成了小战士抓给他的野兔子。
他只是不想搬家了,从家里过来路程太远,他不喜欢坐车坐船,更不喜欢坐飞机,一路晃晃荡荡,他的酸水都快吐不出来了。只要不再搬家,一直在这院子里生活也没什么不好,那时候的方皓辰想。
可老天却好像总是喜欢和他对着干。
方皓辰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天气很好。
连一贯嘶号的风,都安静得像个陪在熟睡婴孩旁的母亲。
就是这时方皓辰看到了,一道五彩斑斓的光。
那道光从母亲每天消失的方向出现,荧荧耀耀,像来自地面的极光,从瑟瑟山林之间,飘飘荡荡地漫向天际。
当时的方皓辰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觉得那光是热的,外部散发着如钢铁熔化一般的灼热,只要稍稍一碰,便会焚骨成灰;那光又是冷的,一团小小的冷,像一片树叶细尖上落下的露珠,滴在指肚上,还未成形便消散了。
很快,那道温柔的光突然迸发成一片炫目的白色,紧接着是一阵巨响,仿佛整个世界在脑子中爆炸。
后来的事,方皓辰不记得了,他大约是晕了。
他只知道当他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已经从山上下来,而守在他床前的,是他的姨妈。
姨妈的眼睛有些红,不知她是刚刚哭过,还是一夜没睡,抑或是两者都有。
方皓辰坐起来,问:“我妈呢?”
姨妈没有回答。
很奇怪,那时的方皓辰好像突然就意识到,在那道光芒之中,发生了些什么,将他的母亲永远带离了他。
他好像应该哭。
可是他却哭不出来。
他知道死亡是什么,也知道这意味着永远的离开。可当方皓辰低头看着自己稚嫩的手,想起来的,却只是这双手从来都没有被“母亲”放在掌心中小心地呵护过。
凉薄的天性就这样一路遗传,在名为“命运”的染色体中落地生根。
方皓辰抬起头,看着他的姨妈,平静地问:“我妈妈是个什么样的人?”
听到这个问题,姨妈皱起了眉头,吸了吸鼻子,非哭非笑地抿紧了嘴,哽咽着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你妈妈啊,是个最漂亮的人,也是最聪明的人。”
一星期后,方皓辰和姨妈一起回到了他们在老上海的住处。回到弄堂老屋的那天晚上,方皓辰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天空中出现了一颗星星,那颗星星闪耀着迷人的光芒,斑斓的星光飘在地上,落成了一首小诗。
她说:
你或许不会知道,
当我走向宇宙的极点,
当黑夜成为时间的原形,
我知道我已离开得太远太远,
但我的心中,
竟只有你。
你或许不会知道,
当东方的霞光坠落,
当我化为宇宙中的一朵泡沫,
我知道我已离开得太久太久,
但我的心中,
却只有你。
当珊瑚褪去颜色,
当鲸鱼沉下海面,
当月亮的弧度划出银河,
当太阳放尽最后的光热,
请再给我一次拥抱你的机会,
超越时空,
超越生死,
在这光年的薄幕外,
请拥抱我,
永恒,
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