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我发现我的男友似乎又有了新欢。
他晚上十点到家,推门进来时,身上披着浓重的寒意。我为他脱大衣解领带,很不巧的,又在他的衬衫领子上闻到了陌生的香水味道。这种轻而甜的香味自然不是他的喜好,但和我上一次闻到的那浓烈张扬的香味相比,也显得单薄寡淡了许多,并不相似。
他如往常一样和我聊天,但说了些什么我全然没有听进耳朵里,我在抬头的瞬间,注意到他又在无意识地用舌头顶自己的虎牙——这是他得意时常做的小动作,不难看出,今天他的心情很好。
这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他捕获了新鲜的猎物。
玄关的柜子上放着他贴心为我打包的宵夜,他熟知我的口味,那是一份没有添加胡萝卜和葱花的蛋炒饭,按照我的习惯放了很多辣椒,我一看便知这是在离家两条街外的宵夜摊上买的,我们都是那里的常客,高中时,我们会在下晚自习后偷偷翻墙出校,去那家宵夜摊买烧烤。
我拿起蛋炒饭,与他一起走到餐桌,他从公文包里拿出电脑,我掀开塑料盒起了雾的盖子。
昏黄的灯光洒落在大理石餐桌的台面之上,他一边陪我吃宵夜一边处理公务,和我闲聊今天发生的事情。
例行公事的聊天味同嚼蜡,就算是就着这碗香气四溢热气腾腾的蛋炒饭,都十分难以下咽。
我们不知从哪一秒开始默契地停止了继续寻找新话题。
我去洗澡了,他说。我点点头,继续用塑料勺子把蛋炒饭往自己嘴里舀。
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我沉默地停止了吃饭的动作,没由来地突然有些反胃,于是我盖上了盖子,把还剩一大半的蛋炒饭扔进了垃圾桶里。
日复一日,日复一日……这样的生活,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年。
不知道当初他和我一起住进这间房子的时候,可曾想过,三年之后的光景会是如今这番模样?
男友穿着浴袍出来时,我已经在床上躺好了。
夜灯昏暗,他拿着手机在看股市,荧光打在脸上,照出了几条岁月不饶人的沟壑。
“温时礼去你们公司了?”他拨弄着那些红红绿绿的线条,突然开口问道。
我翻书页的手指顿了顿,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打心底感到好笑。
“是啊,我今天还和他一起开会了。”我回答道。
今天开季度会议时,我终于见到了传闻中的温时礼。
关于此人,早在我高中时便有耳闻,那时他是挂在宣传栏上的优秀毕业生,是永远活在老师口中的天才温时礼。后来,他变成了我男友的顶头上司,以更加成功的身份出现在我和我男友茶余饭后的闲谈之中,我常听男友用酸涩但佩服的语气叙述温时礼的光辉事迹,似乎从职场到情场,此人都无往不利。
温时礼本人比传闻中更加光芒耀眼,无论样貌、身材还是气质都极为出众,待人接物谦逊沉稳,风度翩翩,没有任何能让人感到落差的地方,唯独奇怪的是,在温时礼的身上,总有些让我说不出的熟悉之感。
“哦……你对他感觉怎么样?”男友用看似不在乎的语气轻轻问道。
我余光瞥向他,在他的脸上看到了我不知道多久没有看见的紧张表情。
这让我确信,我在温时礼身上所感受到的那种熟悉,并不是错觉。
其实,有许多细节可以为我的猜测佐证。
比如说,今天温时礼开会时所穿着的西装裁剪面料与我男友前段时间穿回家的那套相仿,就连袖口处的小小刺绣纹样也一模一样,又比如,温时礼会用钢笔帽当作书签夹在笔记之上,在听众人汇报之时,他手中的钢笔在纸页上飞舞,当遇到有所疑惑的地方时,便会用笔尾轻轻点一点桌面,而我男友最近居家办公时,好像也多了拿一根钢笔在手上的习惯。
“本人看上去十分有魅力。”我又将手中的书翻过一页。
听见我的答案,男友沉默了片刻,然后摁灭了手机。
“哈哈,百闻不如一见,我早就和你说过。”他勉强地笑了一声,将被子提了提。
“你之前只和我说他能力出众,投资眼光绝佳,可没和我说过是这么有味道的大帅哥。”我不依不饶,并不肯放过这个由我男友主动提起的话题。
“帅吗……还好吧,我怎么不知道你现在喜欢这一款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不自觉地用手抚过自己的脸颊,“不过确实,他这个年纪还能保持现在的状态,挺厉害的,应该也经常健身……”
越说越错,越漏出话语中的不甘和嫉妒。男友或许是自知失言,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但是那颗想要证明自己的心却还在胸膛中疯狂地跳动,以至于他的呼吸都不再平稳。
“嗯,年轻便是资本,他毕竟比我们大了四五岁呢,再过几年,你未必会比他差。”我不咸不淡地回应道。
男友显然没有被我这番莫欺少年穷的话安慰到,但也无话可说,于是干巴巴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了一句“我先睡了,晚安。”
我将书签夹好,合上书本,关了灯。
如墨水般洇开的黑色裹住了我们,将天花板顶灯的余光吞没。
在漆黑的房间中,我听着男友明显还在起伏的呼吸,忍不住勾起了嘴角,有些想笑。
——如果说,不断侦查男友的出轨是一场无聊的狗血破案剧,那么发现男友好像在细心模仿自己的前上司,便是一场滑稽的舞台剧。
其实也不怪他,人总是渴望走向高处,成为别人眼里那个最瞩目的存在,更何况他有着那样强的好胜心,自然不会甘于成为陪衬的绿叶,从模仿强者开始,再超越强者而成为更强者,这是人最自然不过的本能反应。
而像我这样白开水般寡淡无趣的人,是不爱社交,不爱名利,只喜欢躲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独自呼吸的野草,既配不上他那鲜花似锦的坦荡通途,更无法成为增添他价值的昂贵饰品。
曾几何时,他与我在高中图书馆偶遇,手指同时碰上同一本书时,他抬眼看我,眼里也闪烁过惊艳的光,自那以后,他也模仿过我的习惯,学我用牛皮笔记本写日记,学我收集旧书旧杂志,那时我被老师叫到台上写板书,他便偷偷在课桌肚里练字,那时,他觉得我清冷,高傲,是天上月,是地上霜。
如今,我便是一本布满灰尘,不愿再翻开的旧账,虽然鸡肋,但也懒得清算,闲置在桌角,成为了生活中布景。
可惜,再次意识到我的男友不再喜欢我这个事实,已经不能让我感到悲伤。
时光足够磨平一切,无论是热恋的冲动,抑或是被背叛的痛苦,在日复一日相似的生活里,他在找寻他的方向,我在坚持我的道路,维系和粉饰着这段关系的,或许是习惯,或许是改变需要的成本,又或许,便是这种无所谓的漠然本身。
就好像现在,比起追查他身边那位喜欢喷清甜味道香水的出轨对象,我更加好奇他这位新的模仿的对象,那个能让他不甘,能让他紧张,能让他酸涩的天之骄子,那个能将我男友比作萤火的日月之光。
我并不愤怒,也不怨憎,只是突然想看看我男友所向往的高处,是怎样的风景。
我想看看,这高处的风景,是否正如我男友所向往的那样,让人心醉,让人欲罢不能,我想试一试,扮演和模仿我这位逐渐陌生的枕边人,尝尝这偷欢和寻猎的刺激,是否真得如此叫人上瘾。
如果说,这本是一场属于我男友的人生模仿秀,而我是他放置好的棋子,那么这一次,我不想只作为他的布景出场。
不过是当万众睹目的主角,他可以,我也可以。
A城今日突降暴雨。
我抱着一纸袋书站在旧楼狭窄的楼梯上,正探头出去观察雨势,没想却刚好和下了轿车的温时礼四目相对。
如豆的雨滴砸在楼梯的雨棚之上,就像小孩乱按着没有旋律的激烈钢琴曲,虽然声音清脆,但也叫人有些心烦,我摸着纸袋的毛边,不确定温时礼是否还记得我这个只有几面之缘的下属,于是并没有和他打招呼,便把头缩了回来。
身后老张推开门急吼吼地赶了出来,见我还没走,一把拍上我的肩膀,问我刚刚又翻出来一本商务印书馆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要不要,我脑子里有些空白,虽然已经决定要自己加些戏份,但让我始料未及的,是这场戏会在剧本还未完成时便拉开帷幕。
“雨太大了,我再坐一会儿。”
我抓过老张手里的书放进纸袋中,却没想这本书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出自楼下茶社的周边纸袋看似精美,却无法承载太多知识的重量,一声清脆的裂帛声响起,一本大部头便这样滚落在了楼梯之上,纸页哗啦啦地被风吹皱。
仿佛多米诺骨牌被推倒的那一刻,又好像钢琴曲来到了最高潮,雨声噼里啪啦,我的书也随着台阶滚落,在我紧绷的神经上跳舞。
“书!书!”老张大喊。
我蹲下身,已经顾不上什么温时礼,动作迅速地抢救着我新得来的宝贝。
老旧的书籍脆弱娇嫩,风裁去一张泛黄的书页,像被卷起的落叶般飘摇向前飞去。
我刚想喊老张帮我去捡,便看见有人迈步上了台阶,紧接着,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那张书页被捻在那人线条劲秀的手指间,瑟瑟发抖着。
是温时礼。
我从他手中接过书页,却并没有着急起身,而是翻开书本找到对应的页数,将被撕裂的书页夹进书里,这才抱着书站了起来。
旧洋楼的楼梯狭窄,我们都是成年男人,同时站起身,自然不会有多宽敞,更别提后面有个一脸苦瓜样帮我整理书籍的胖子老张。
“谢谢。”我站得比他高两阶,勉强能算是俯视,于是便可以做出些平静高傲的样子来。
“不用谢。”温时礼看着我,目光灼灼。
风声呼啸,雨声淋漓,我们对视着,那一刻,我久违地再次从旁人的目光中,看出了惊艳的神色。
我不知他是否认出了我,抑或是只当遇到了一个路人,但我庆幸这风这雨,这逼仄的环境,这恰到好处的湿冷氛围,与我如此合拍,就如同那片书页,都戏剧性得恰到好处。
我感觉自己在被温时礼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但他的目光并不会让人感到冒犯——正如和煦的阳光抚过大地,植物只会挺直身体,去争取更多的恩泽,我也下意识稍稍挺直了背脊。
时间在此刻为我和温时礼驻足,或许两三秒?又或者只是一个闪回,却已经足够在彼此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画面。
老张打破了这一切,他抱着书从后面扒开我的肩膀,把这难得的氛围搅得七零八落。
“张序年那个小兔崽子,叫他认真好好做,就做出这么个破纸袋子——”他骂骂咧咧着,却在看见温时礼的那一刻换了表情,立刻堆起了满面笑容。
“哎哟!这不是时礼吗!今天怎么有空到张伯伯这里来了?”
温时礼晃了晃另一只手上提着的礼盒袋子,也露出了温和谦逊的笑,开口道:“这不是上次回来,带了一盒好茶,今日得空,便给张伯送来……”
他们寒暄着往楼上走,当然,老张不忘拉我一把,示意我赶紧回去躲躲雨。
忘了介绍老张。老张出身书画世家,这栋洋楼便是祖传的家产,曾经他用洋楼开过装裱铺子,干过古玩生意,但是因为人过于懒散,生意一直不太景气,后来就干脆甩手扔给了儿子小张。
自从小张继承家业,这栋老洋楼便有了新业务,摇身一变成了一间高端茶舍,未开业时我曾去参观过,处处装修得雅致又清幽,再有张家底蕴深厚的藏品压阵,看着挺像那么回事。
虽然这里大部分地方被小张改成了茶社,但老张还是在二楼夺下了一小块地当工作室,我常常来他这里淘些旧书,是志趣相投的忘年交。
老张和温时礼对坐煮茶,我一人坐在房间的角落里,就着暖气片的余温烘干刚刚落在地上被打湿的书页。
耳畔是老张和温时礼对叙家常的闲聊声,我默不作声地听着,从那些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话语中大致理清了他们的关系。听起来温时礼是老张世交家的晚辈,温时礼与老张的儿子张序年是发小,关系很铁。
说起来,我来老张这里的频率虽然称不上频繁,但也绝不算低,竟然一直未曾见过他的儿子张序年,只是通过老张的各种炫耀般的抱怨,在脑海中拼凑出了一个为人懒懒散散,做事随心所欲,但也聪明有能力的形象出来。
“你都来了,张序年这小子也不知道回来看看他老爹,自己开个店吧,也不来看几次,楼下好多事还是劳累他老爹我帮忙处理…听说最近他又在张罗开什么酒吧?玩物丧志!”老张说着说着,又开始批判上了。
我平时没少听老张絮叨类似的话,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自在,只是垂眼等待书页上洇开的水渍褪去。
倒是温时礼好像有些在意我的存在,他的视线随着茶的清香若有若无地飘过来,我感受到后便抬起头,看向他,大方地朝他勾起嘴角笑了笑。
他端着茶盏坐在那,背脊挺得笔直,今天周末,他并未穿着上班时的正装,一件浅灰色圆领内搭外罩着粗线钩织的毛衣开衫,看起来休闲又清爽,微分碎发垂落在额间,又添了些年轻和柔和。
比起工作日见到的他,现在的他显得平易近人了许多。
温时礼迎着我的目光,也回以一个浅笑,他侧头朝老张问道:“这是张伯伯的朋友吗,怎么不请过来喝杯茶。”
老张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把我扔在角落里忘了管,做恍然大悟状朝我招手:“逢双!快来快来,小温带过来的这毛尖可香了,来品品!”
其实老张未必是真的忘了我的存在,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清楚我的性格孤僻,所以刻意没在温时礼的面前招呼我,免得我觉得麻烦,但这次却是巧了,我也有我的目的。
我将摊开的书本合上摞好,朝茶桌走去,在老张的身旁坐下。
又是一壶水烧好了,氤氲的雾气间,温时礼的眉眼仿佛淡淡的水墨画,与他本人和煦尔雅的气质十分相称。
我熟稔地从老张的杯架中拿出专属我的那个,放在茶案上,用滚水洗过杯子,然后自己斟了一杯茶。毛尖的清香扑鼻,我依旧没说话,只是品茶。
不必我开口,老张已经开始为我报起了家门。
“许逢双,我在楠花北街最好的朋友——忘年交!我想想怎么介绍啊,许逢双,字清江,和我一样喜欢收集古书,写得一手好字。我看他天塌下来都能坐着发呆,所以又给他取了个别号「不慌居士」,嘶,小温你好像比他大个四五岁吧,也勉强能算是同龄人。”
说着说着,老张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朝我挤眉弄眼起来,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更加激情:“逢双啊,小温可是一表人才啊,比我家那个不成器的强多了,现在可是干到总裁了,在那个什么,CA还是AS公司来着……”
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我看温时礼的茶杯空了,便顺手为他加了茶,开口纠正老张道:“是ASK。”
显然老张并不清楚温时礼到底在干什么,当然,也不清楚我是干什么的。
“噢噢,是这个名字。”老张尴尬地咂咂嘴,“年纪大了,记性不是很好。”
“许逢双……”温时礼轻轻念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抬眼看向我,“虽然我初来ASK,但是对这个名字却是有印象的,去年ASK那款异军突起,在市场引发了现象级热度的单机游戏,剧情便是由你一人操刀吧。”
我愣了愣。
ASK是大公司,旗下不同工作室负责的赛道各不相同,温时礼来到ASK当事业部总裁尚未足月,旗下每个项目的制作人可能都还未全部面熟呢,按理来说,不该记住我一个小小编剧的名字。
当然,温时礼记住了也不奇怪,可能他做足了功课,抑或是记忆力本就超群。
既然话已说破,我也只能打招呼道:“礼哥好,前几天季度会议我也在,不过没有讲话。”
老张显然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发展,他向来最讨厌繁文缛节,条条框框那一套,听着我们的职场客套话,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
“什么情况,许逢双,你和小温是一个公司的啊?哎哟,早知道不说这许多了!”
老张知道我的性取向,想来在我面前吹捧温时礼,是一时兴起,想牵线做媒,结果没想到我和温时礼是同公司的上下级,顿时扫兴不已。
温时礼赶紧端起茶杯缓解气氛:“张伯伯,逢双是您的忘年交,是您的朋友,那自然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论出处,这里是书斋,只有品茗闲谈,没有工作,只不过……我听说过逢双的名声,所以才一时惊讶说错了话,都怪我,是我不好,我自罚一杯。”
听见他的话,老张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轻哼道:“喝茶自罚一杯算什么,我这有好酒,你倒一杯干了才爽快!”
“……”
老顽童耍脾气,谁来都不太好用,但有人便例外。
嘎吱一声,书斋的门被推开了,随着脚步声一起涌入的,是室外还未停歇的雨意,以及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老张头,怎么回事,又在这仗着辈分耍脾气,害不害臊啊。”
我应声转过头,看见一个逆着光的高大身影,那人身子斜垮地站着,正在用手拧牛仔外套上的水。
老张的脸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紧接着,爆发出了一声如雷般的怒吼。
“张序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我的书斋要保持干燥!干燥!你要不然就滚出去,要不然就把你这身溺死鬼般的行头扔出去!!!”
我稍稍往旁边躲了躲,离开了老张唾沫星子的攻击范围。
温时礼仿佛叹了口气,脸上升起了一丝不知对谁的怜悯。
首次真人亮相的“小张”张序年听见亲爹的吩咐,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头,然后便把手上的牛仔外套往外面的置物架上一扔,在老张的怒目而视下,十分利索地……脱起了衣服。
几秒后,光着膀子的张序年撸了一把湿透的头发,对着老张呲牙笑道:“可以了吧,老张,这还有客人在呢,再脱下去不好。”
我扫过张序年结实紧致的胸腹肌肉线条,与他的目光相遇。
张序年盯着我几秒,突然把嘴嘬了起来,吹了一声无声的口哨。
“哟,这还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许逢双。”
我做梦都想不到,本以为普通寻常的周末,能走向如此波澜壮阔的发展。
虽然早就在老张各种抱怨的话语里听说过张序年的混账,但没料想这还是父亲对儿子加了美化滤镜过后的版本,张序年本人正如他对我的那句评语“百闻不如一见”一般,全是无法用常理估测的意外。
披着老张用来盖脚的毛毯,张旭年懒散地躺在贵妃椅上,二郎腿高高翘起,手指还时不时地磨搓一下,看起来好像是烟瘾犯了。
老张坐在他的对面,一双绿豆般大的眼睛瞪得仿佛铜铃,死死盯着张旭年的手,我相信,如果房间里有灭火器的话,老张应该会把喷头对准自己的儿子。
而我,被张旭年用那不加掩饰的灼热目光打量着,就算再有平常心,也生出了几分如坐针毡的窘迫感。
“雨好像小了一点。”我说道,“老张,我就先走了,书我下次拿——”
“诶诶,别啊,张旭年,你开车没?送送逢双,他带着这么多书打车不方便。”老张连忙拦住我。
张旭年耸了耸肩:“我骑车来的,不然我为什么会湿透。喂,温少爷,借你车用一下?”
温时礼把手中的茶杯放下,看了我一眼,道:“我送逢双回去便好。”
张旭年听见温时礼的话,眼里闪过一丝兴味,他立刻从贵妃椅上直起身来:“温时礼,什么情况?你还有这么好心的时候?和咱们逢双很熟啊?”
我在一旁低声问老张要袋子装书。
“给个结实点的,别等下又破了……”
老张挠挠头,眼睛在室内逡巡:“哎呀,没那么大的袋子了,都是纸袋,要不然就是垃圾袋……”
温时礼直接忽略了张旭年的挑衅,出声道:“等我一下,我车里有购物袋。”
温时礼下去拿袋子了。
我站在案边整理要带走的书籍。
老张在清洗茶杯。
披着毯子的张旭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旁边,这么一会儿,他的头发已经干了大半,烫的卷四仰八叉地炸开,但有那张痞气的帅脸撑着,竟然也不难看。
“许逢双,之前老头和我吹嘘了好多次,这书斋的牌匾是他请你写的,刚好我酒吧快开业了,能不能请你拨冗写副字让我挂上装装逼?”
我并不常接触张序年这类自来熟又拥有极强侵略性气场的人,面对着他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失礼的靠近,本能地便想后退。
“多谢小张总抬爱,但我的字只能说是尚可,在书法届也没有任何名气,不知道这‘装逼’一词是从何说起。”我一边说,一边与他拉开了距离。
张序年一只手直接伸过来堵住了我的退路,再次凑到了我的旁边。
他的声音刻意压低,喷出的呼吸扫过我的耳朵,那毛毯滑落后裸露出的肌肤蛮不讲理地贴近了我的身体。
“喂,许逢双,你是不是想泡温时礼啊?”
他说的话如惊雷一般在耳畔炸响,我一时之间有点不知作何反应,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张序年见我这样子,嘴角咧开了一个很恶劣的笑容,又重复道:“许逢双,给我写副字呗?”
“至于报酬嘛……你的目标,我可以帮你呀。”
温时礼拿着环保购物袋推门进来时,室内陷入了一片沉沉的寂静中。
张序年还嬉皮笑脸地在我旁边看我整理书籍,见到温时礼进来,朝他眨了眨眼,温时礼见状眉头微皱,快步走过来,不动声色地把张序年从我身边隔开了。
有人帮忙,很快一大袋子书便装好了,我和老张道别,张序年倚着桌子朝我挥手,这次倒是并未再粘过来跟上。
温时礼帮我提书,我们走出了老张的书斋。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刚刚还是黑云压城,疾风骤雨,如今便已不见踪影。
雨洗过的老街像一张濡湿泛黄的旧照片,吸饱了水汽后,到处都变得暧昧泥泞起来。
其实此时已经不需要温时礼再送我了,但温时礼和我谁都没有提这茬。
坐上温时礼的副驾时,我还有点没从自己拙劣的演技被人一眼看穿的窘迫中脱离出来,好在温时礼并不是话多的性格,他启动车子,悠扬的小提琴曲从音响中倾泻而出,稍微缓和了我紧张的情绪。
“你住在哪儿?”温时礼打开导航。
“兴园里的金域家园。”我手指摩挲着安全带,尽量平静地回答道。
“那儿离公司蛮近的,应该不需要开车通勤?”
“嗯……我平时不开车。”
“挺好的,虽然我才来ASK不久,但也深刻体验了ASK停车的艰难。”
怎么可能,做到温时礼这个级别,公司都会配备专属停车位的。
我心里这样想着,嘴角却牵起,附和道:“是啊,我常听同事抱怨,稍微来晚一点,就没有停车位了……”
我实在不是个擅长聊天的人。
就算有温时礼耐心又自然的引导,也仅仅是让一路的车程不陷入无话可说的尴尬境地而已。
到了晚高峰的点,市区堵成一片。
秋末入冬的季节,天黑得早,上一句话还是烧着橘色的黄昏,下次再抬头,车窗外别是一片漆黑。
今天中午我只是随意吃了点东西果腹,本想着拿了书在附近好好吃一顿,却没想在老张那里耽搁了那么久,如今早已经饥肠辘辘,肚子开始不停发出抗议。
听见我肚子叫了,温时礼轻笑了一声,侧头来看我。
“饿了?”
“嗯……有一点。”
“说起来,上个星期你们项目组负责人和我聊天的时候才给我推荐了一家餐厅,我还没没得及去吃。”他敲了敲方向盘,“我看就在这附近,要不然我们先去吃个饭?堵在这也不像话。”
我不擅长拒绝。
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理由要拒绝温时礼的邀约。
就在我沉默的间隙,温时礼已经做完了决定。
在下个路口,他果断地驶出了拥堵的车流,往我熟悉的巷子里开去。
“是去餮味居吗?”我问道。
“是这个名字,你也知道,看来这家店声名在外啊?”
“项目组聚餐去过一次。”我不好意思说这是ASK的第二食堂,我已经吃到连菜单顺序都要记住了。
“那等下点菜可要劳烦你出手了。”温时礼像是想起了什么,笑意爬上眼角,“他们都说我是点菜杀手,无论多好吃的店,总能在里面点到奇怪的菜。”
唔?这槽点可没有听我男友提起过,莫非是他连这也觉得新鲜,也想加进自己的人设里?想到我男友拙劣地点出一桌奇怪菜品的样子,我也没忍住勾出了一抹笑。
温时礼见我笑了,又道:“这次就当是你给我考前透题了,到了ASK,我可要把这个标签摘掉。”
“好。”我眼里含着笑意,抬头望向他。
餮味居向来火爆,就算是今日下了大雨,门口的停车位也被停满了。
温时礼的车转了一圈没找到停车位,正要开出去时,两个人从店里走了出来,其中一人掏出车钥匙摁亮了车,显然是用完餐要离店了。
温时礼停下车,等停车位空出来。
那两个人愈走愈近,身形便愈清楚。
店门口昏黄的路灯照亮其中一人的脸庞,正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那张。
我的男友穿着我为他熨过的黑色风衣,看上去高挑帅气,正侧身与身侧身形单薄清瘦的男孩说些什么,男孩摸了摸肚子,脸上浮起不好意思的娇憨笑意。
流淌的小提琴声中,我听见自己激烈的心跳声。
以及,驾驶位传来的,带着些微讽的轻笑。
我转过头,正好对上温时礼那不加掩饰的,仿佛看蝼蚁一般居高临下的不屑神色,与之前一直展露在人前的温和有礼判若两人。
他与我眼神相对,但也并没因自己的“失态”而慌张,反而笑得更深了些。
“逢双,还好今天先遇到了你。”
“……?”
“如果没有遇到你,却遇到了这家伙,那这个周末可有点败心情了。”
我装作不认识男友的样子,礼貌性地问道:“……他是?”
男友的车驶出了停车位,温时礼踩下油门,贴了过去。
“格里高尔,或者说,一只失去自我的甲虫。”(1)
深夜。
躺在床上,我迟迟不能入睡。
男友的呼吸声在耳畔起起伏伏,我抱着被子与他再扯开了一些距离。
情不自禁地,我便开始在脑海中描绘起了他如《变形记》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般变成甲虫的模样,想到他昂贵的真丝睡衣被撑开,长出口器和带着毛的节肢时,一股让人反胃的恶心之感便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我连忙从床上翻身下去,冲进了厕所。
哗啦啦的水声淹没了我的干呕声。
我用冰冷的水擦了一把脸,一只手撑在洗手台上,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对自己感到了些许陌生。
我无法形容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自己生活在相对无菌的环境之中。在我的感受里,无论是家庭,还是伴侣,抑或是职场,都给我了相当程度的尊重和自由,让我可以不顾他人的眼光,只需要做自己便好。
但是这种认知在我发现男友出轨的那一刻开始崩塌。
在我不变的生活中,出现了第一段错误的代码,于是,整个生活的幕景都开始变得闪烁起来,程序鸣着警笛报错,我一人站在摇摇欲坠的大厦之间,猛然发现,原来那座大厦并不是由钢筋水泥筑成,它只不过是一块可以被人随手拿走的乐高玩具。
我的幸运,我的高傲,我的信任……彻底被碾成了泥。
我披着夜色走到了阳台上,坐在了男友常常抽烟的位置上。
由于没有养宠物,阳台并没有封窗,呼呼的北风无情地灌进了这座大城市的鸽子笼里,我紧了紧身上的毛毯,点燃了一支烟。
温时礼显然对我男友的模仿是有所察觉的,或者说,显然他十分看不起自己这位前下属的行径,甚至在评价的时候,都懒得掩饰一下眼中的刻薄。
这种刻薄和他惯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大相径庭,当然,人无完人,温时礼不可能是完美的,而且,他大概率也并不认为自己的刻薄给错了对象。
我很少抽烟。
虽然,当年是因为我抽烟,男友才染上了烟瘾。
吐出一口白雾,我垂下眼睑,看着手机屏幕里温时礼的微信聊天界面。
最后一个气泡是由对方发出,温时礼说晚安,祝好梦。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未通过的好友申请,是张序年的。
在此夜的北风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生的无序和混沌。在与男友相恋的十年间,我自以为自己的世界坚不可摧,但实际上却脆弱得像个玩笑。对自己,我自认为拥有超越大多数人的清晰认知,我可以掌握自己的人生剧本,但是此刻,命运却告诉我,不,你从不能。
只是踏出小小一步,变数便铺天盖地包围了我。
不过是数日的功夫,我便对我之前的决定产生了怀疑。
——我真的能演好这出戏吗?
可是我已经踏出了这一步,覆水难收,无法回头了。
抽完最后一口烟,我通过了张序年的好友申请。
几乎是在我通过的下一秒,张序年便给我发来了消息。
【张序年】:哟,许老师这个点还没睡呢?
【张序年】:终于通过我的好友申请了,大忙人啊。
我看了眼他的消息,没有回复。
张序年显然很善于自说自话,根本没等我回他,又发了一张邀请函过来。
【张序年】:我酒吧下个星期五晚上开业,许老师来捧捧场啊。
【张序年】:对了,温时礼也会来哦。
……
我把手机按灭,走到客厅,就着水吞了一颗褪黑素。
这一晚,我睡在了客房。
工作日总是叫人感到疲惫而漫长。
脱离了社会关系,只是在职场之中,我和温时礼虽然同在一栋办公楼,但相遇的概率可能还不如之前在书斋偶遇来的大。
我缩在办公室的角落里,大书架将我围住,耳机里的音乐将我与他人彻底分割开来。
日落西斜,不知不觉中下班的时间已经到了,但我却浑然没有想要回家的意思。
工作日的时候,男友回家往往比较准时,我不想在那狭小的环境里与他坐在一张桌子上闲聊吃饭。
修改完文档中的最后一个字,我拿出手机,准备去吃点好吃的慰藉一下自己。
手指在某点评软件上划拉着,我检索着有没有新开的店可以尝试,便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抬起头,温时礼的笑颜映入了眼帘。
——看来虽然相遇的概率小,但只要人有心,一切皆不是问题。
工作日的我可谓是灰头土脸,穿着随手捡起的格子衫,简单的牛仔裤,一双帆布鞋,看上去不具备任何吸引优秀男性的特质。
温时礼西装革履那么一站在我旁边,像是领导来慰问社畜工作。
我抬起头,有些疲于应对温时礼,只是作本能反应,礼貌问道:“温总,有什么事吗?”
温时礼挑了挑眉,可能是没想到我居然摆出了这么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许逢双,你怎么还没走?”
“我写点东西…刚写完。”
“很累吗?我看你眼睛都红了。”
“嗯,是有些累了。”我下意识地摘下眼镜揉了揉眼,居然揉出了两滴眼泪来,“要记得买瓶新的眼药水…”
温时礼看着我,突然轻轻地笑出了声。
“……?”我不解地睁眼看他。
他伸手拿过我的眼镜,看了看镜框,道:“你戴这种黑框的眼镜太浪费了。”
瞧我似乎满脸迷雾,又说:“如果没有戴眼镜,我肯定在上次例会便记住了你。”
我疲惫又迟钝的大脑终于开始运转,感受到了温时礼话语中,那丝明显逾越的亲昵味道。
“不是在看吃的吗,走吧,带你去吃饭。”温时礼把黑框眼镜重新为我戴上,手指若有似无地擦过我的脸颊。
此刻,办公室的落地窗外已经是一片灯火通明的璀璨夜景。
温时礼逆光站着,肩膀挑起一栋栋高楼。
他这样主动闯入我的世界,不知有几分是一时起兴的无聊,又有几分是被上次偶遇时的氛围所蛊惑的鬼使神差。
“好吧,你等一下我。”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彻底放弃了自己本就已经垮塌的道德阵地,站起了身。
我拿起了自己的单肩包背在肩膀上,然后在办公桌上的玻璃盒子里抓了一把鱼食,扔进了我桌旁的小鱼缸里。
鱼儿摇着艳丽的尾巴奔向食物,而灰扑扑的我,走到了光鲜的温时礼身边。
今天温时礼开了一辆与他的气质截然不同的黄色跑车。
油门踩下,轰鸣声响起,推背感让我在一瞬间感受到了失重,张牙舞爪的跑车驶出车库,驶入了A城CBD的繁华缭乱之中。
我侧过头,看见温时礼不知何时解开了领带。
没有了领带的束缚,敞开了衬衫两颗扣子的温时礼看起来就像刚刚苏醒的狮子。
露出了他藏于夜色中的,那危险的獠牙。
我从来没有坐过如此昂贵又张扬的车。
作为普通小康家庭出来的普通社畜,这些奢靡的生活远不是我能接触到的,身边亲密的人中,爬得最高就是我男友了,不过他维持表现光鲜都够呛,远远谈不上有什么资本。
总感觉坐在这辆车的副驾驶上,有被人街拍的风险,为了避免自己的脸出现在社交平台之上,我默默地拉起了卫衣的兜帽,把脸藏在了阴影之中。
与温时礼的接触过程顺利得我都有些不敢置信。
温时礼看起来对我兴趣浓厚,在我们相处中的唯一阻碍,好像是我本人。
虽然已经步入社会数年,但此刻的我看起来应该很像一个拘谨的大学生,还是十分小家子气的那种。
许逢双,你不能这样。
我在心里劝慰自己,为自己加油打气。
但我到底没有拉下卫衣兜帽,直到温时礼将车停到一处隐蔽幽静的小楼旁,我们彻底远离了繁忙喧哗的车水马龙,我才从兜帽中探出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这是一家私房菜馆,没有大堂卡位,都是独立包间。
服务员领着我们绕过精致的园林布景,走到一处半封闭的台阁前,顺着台阶而上,掀开竹帘,阁内灯光昏黄宁静,由于筑于活水之上,能听到潺潺之声,如佩环鸣奏。
“温少,今天菜谱轮到冬时第三令,是按菜谱一套备齐上了,还是有需要更替增补的菜品,或是这位贵客有什么忌口?”
“你是知道我的,向来不点菜。逢双,你有什么忌口吗?”温时礼问道。
我摇头。我不爱吃的很多,不能吃的没有。
“那便按今日菜谱上了。”温时礼吩咐,“茶泡我上次带来那盒金骏眉便好。”
温时礼和服务员简单交谈几句的功夫,我的目光已经扫过了阁内的各色摆设,最后忍不住在一幅画上驻足了片刻。
“哦?在看那副画?”
那是一幅笔法非常粗犷的画,甚至可以说绘画者看上去并不会画画,只是拿了毛笔,用一种不管纸和笔死活的气势勾勒了一个类似于猫的生物而已。
我猜测,这幅显然难登大雅之堂的画,还能用上好的木料装裱后挂在这,多半是出于作画者的自恋——毕竟,画旁那硕大的「张序年」三个字,金钩铁画,叫人想不看见都难。
“这儿……也是他开的?”我问道。
温时礼失笑:“张序年人虽然看着混账了点,但做事还是靠谱的。”
“这是他成年后开的第一家店。这幅画嘛,也是他当时实在没钱了,又不好意思回去薅老头的家底,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我对张序年的靠谱持怀疑态度,但我也没有继续和温时礼聊这个人。
总感觉,这人的存在感有些过于强烈,便是本人不在场,只是提个名字,都很破坏气氛。
这里是温时礼熟悉且放松的环境。
看他的坐姿便能看出来,与在公司面对下属的严谨端正,又或是在书斋面对长辈的亲切谦逊都不太相似,温时礼微垮了身子,慵懒地靠着靠枕,翘起二郎腿,昂起下巴,正用一种十分符合“温少”姿态的样子面对着我。
总感觉,如果我和他再熟悉,再亲昵一些,他便要抬起手,向我勾勾食指,而我就会顺从地坐过去,倚在他的身边。
不知道他从前带过多少人来过这,但像我这样木头一般毫不知情识趣的应该是凤毛麟角。
等待上菜的间隙,温时礼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个陶埙放在手中把玩,玩着玩着便凑到嘴边吹了两声。
埙声呜咽萧瑟,并不成什么曲调,但吹埙的人风度翩翩,便是穿着不合情景的黑衬衫,也恍若风流的画中人。
再不主动点,我就真的是坏人兴致的傻逼了。
在温时礼断续的埙声里,我默默地靠近了他。
我的手指触上他拿着陶埙的手指,轻轻堵住了陶埙的音孔,我垂着眼,睫毛轻颤,露出些青涩和羞赧。
“埙不是这样吹的。”我说道。
温时礼顺从地将陶埙从嘴边移开,含笑看着我,就像是VIP观众在欣赏一场愉悦自己的演出。
“我听老张说你会吹埙,才买了个玩一玩,没想到还真不容易。”
哪位大少爷会自己去学这些“旁门左道”呢?我是没看出来温时礼对艺术没有任何热爱。
温时礼盯着我,但他不松手,我也只能就着他的手凑近了吹埙。
低沉萧瑟的调子伴着水声悠扬而出,我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和温时礼靠得很近了。
呼吸交错间,暧昧的气氛便蒸腾了起来。
温时礼松开了拿埙的手,一只轻贴着我的腰放下,一只合着我的埙声敲着桌子。
此时阁内水声泠泠,暖意如春。
服务员也十分有眼力见地没有进来布菜。
一曲毕,我放下陶埙,温时礼为我鼓掌。
“不愧是逢双,真好听。”他赞美着,自然而然地从我手上接过了陶埙放在了一边,“有了这首曲子听,请再多顿饭也值了。”
我抿嘴笑笑,没接话。
菜紧接着温时礼的话头如流水般被端了上来,道道精致诱人,色香味皆是上等。
我和温时礼并肩而坐,这样的距离,吃饭难免打架,但温时礼丝毫没有要拉开距离的意思,或者说,这就是他折腾刚刚那一出的目的所在。
在这样近的距离里,我的卫衣外套成为了我最后的外壳,可温时礼的耐心也超乎寻常,他并不惊动我分毫,语调闲适地挨着肩膀为我夹菜,为我一道道介绍那些菜式的创意和妙笔。
那些或鲜甜或咸香的滋味在我的味蕾上绽放,可我却没有感觉到放松,胃甚至有些不受控制的痉挛。
因为,我总感觉,我才是温时礼眼中的那道菜。
他在品评,在观察,如何下筷,才能品尽其中所有滋味。
我手一抖,筷子落了下去。
身体总是比脑子动得快,还不等温时礼叫服务生,我便已经弯腰探下桌去捡。
我看见筷子滚落在温时礼擦得锃亮的皮鞋旁,便伸手过去,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温时礼裁剪合身的西装裤腿。
我承认,这的确是个很老套的招式,但我知识储备有限,临场发挥至此,已经是穷尽所学了。
就在我捡了筷子,准备抬头的时候,我感觉温热的触感摩挲过我的后颈。
“……”
我咬着唇抬起身,看见温时礼正支着下巴看我,眼神里透露着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贪婪。
他问我:“你颈上戴着红绳,上面挂了什么?真是藏得很好,不是你低头下去,我都没发现…”
那上面挂着我家传的一块平安牌,有些忌讳,我向来是贴身戴着,便是我男友也不能触碰,于是我并没有答话。
但温时礼显然并不多么在意。
他看着我,把脏了的筷子从我手里抽出,放到一边,轻轻道:“没关系,你不用说。”
“我会知道的。”
今天我睡得也不是很好。
我梦到了对我来说已经仿若上辈子一般的高中生活。
或许是因为日有所思,夜必有所梦的缘故,在那个斑驳的梦中,温时礼也出现了。
A市一中是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建在A市的老城区内,如鸽子笼一般的大小,被居民楼环绕在中央,教学楼处处可见破损和发霉的地方。
但这个旧校区如今已经被弃用了,新的一中建在郊区,设施齐备,校园环境极佳,我去过一回,却觉得没什么意思,毕竟那里并没有我记忆的痕迹。
在高中的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学校的图书馆,虽然不大,但是有很多流传下来的停刊杂质和旧书,我喜欢那里的霉味,也喜欢那里的安静,也是在那里,我遇到了我的男友。
温时礼这一次在梦中,便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了图书馆中,他作为受邀回来演讲的优秀毕业生代表,陪着老师重游校园,刚好来到了图书馆。
在梦中,我和男友正倚着书架看书,我抬头时,看见温时礼正站在玻璃窗外看着我,我下意识便和男友拉开了距离,他和老师们一起走进来,走到我和男友的身边。
“你的书拿反了。”他从男友手中拎起书,礼貌地笑着提醒道。
男友的脸涨红了,他紧张地喘着粗气,解释:“我我我,我刚从书架上拿下来——”
温时礼没有理会他。
他垂眼看我,手指压下我拿着的书本,锁定我的脖颈。
“校内不得佩戴饰品。”
“这是我家传的玉牌…不是饰品。”
“是吗?”他压低了声音,凑到我的脸颊边。
“那你拿出来,给我检查一下……”
——!
我的额头砸在了书页上。
深呼吸一口气,我晃了晃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好像又睡了过去。
男友在厨房忙碌,牛排的香味伴随着滋滋声涌出来,梦境和现实在此刻割裂又重合,让人难免糊涂。
男友端着晚餐出来时,看见的便是我坐在餐桌旁困顿地发着呆的模样。
“怎么了,宝贝,你又没睡好吗?”他关切地问道。
我没力气回应他哪怕只言片语,于是只是点了点头。
他沉默了一瞬,继续道:“我看你这几天晚上都是去客房睡的…是我晚上打呼吵到你了吗?”
我拖过盘子,自己切起了牛排,送入嘴中,机械地咀嚼几下,吞下。
抬眼时,男友看我的眼神里盛满了关切,这种关切真诚到让人很难怀疑这个人对你的爱意。
“没有,最近太累了。”我说,“吃吧。”
我的冷漠不带埋怨,只有满满的疲惫。
沟通无果,男友只能开始进食,但他对于我的答案显然并不满意,所以在切割牛排时,刀叉在盘子上划出了尖锐的声音。
我和他鲜少吵架,但经常冷战。
而这样的气氛,往往就是冷战的序幕。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伴侣,其中最大的问题,便是我不爱与人沟通,在心烦时,多与对方说一句话都会让我厌恶,但直到近几年,我才感觉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回想起来,在恋爱的初期,男友对于我的脾气是近乎无底线地包容的。
我记得,在我们恋爱一年的时候,曾经爆发过一次漫长的冷战,将近一个月我都没有搭理过他……那是高二的时候?对了,应该是高二的夏天。
高二的夏天,A城潮湿又闷热,这是我最讨厌的季节,最讨厌的天气。
我记得那次冷战,我独来独往,任由男友给我发一箩筐短信,抑或是像可怜的小狗般守在我的班级门口,都没有理会过他,但原因,我却记不太清了。
是因为什么?
我吃完了牛排,看着脸上阴云密布的男友,宣布道:“我回家住几天吧。”
说完,我便起身进房间收拾东西。
男友在餐厅继续吃着饭,动作越来越激烈,到最后,我听见盘子摔在了地上的声音。
“许逢双,许逢双!”他喊我。
我简单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拿上我在看的书和电脑,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怎么了?”我不知道他为何会看起来这样愤怒。
男友死死盯着我,眼里有哀切,还有几分我看不懂的恨意。
“你总是这样…你还是这样。”
对于莫名其妙的话,我向来会选择直接忽略,这次也不例外。
脑子中复盘着高中那个闷热的夏天,我背着书包走出了门。
男友并没有来追我。
我也并没有回头。
我的家在A市的老城区,在A城一中的旧址旁。
如今这边已经不再繁华热闹,因为楼龄很大,周边设施又跟不上,年轻人都不爱住,这里多是本地老人在住。
我的父母并不在家,从我记事开始,作为学者的他们就常年不在家,不是去考察,就是在实验室,在他们眼里,小孩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被风吹一吹,就能长大的那种。
家里有阿姨定期上门搞卫生,还算干净,就是到处都摞满了书籍和文件,所以看起来十分拥挤逼仄。
我打开自己的房间走进去,把背包放下,开始在我的柜子里翻找起来。
在高中,我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写日记的习惯。在青春期时,虽然与父母的关系并不亲密,但是心中隐秘的角落里,我还是将他们当成自己的榜样。我的父母每天都会写研究日志,所以,我也学着他们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
当然,我没有被父母翻看日记的担忧,因为他们根本不在意我的青春期心理活动。
从那摞厚厚的牛皮本日记中抽出高二上学的那本,我快速地翻阅着,属于我的青春碎片跳跃在那有些略微泛黄的纸页上,我在其中搜寻,终于在某一页发现了引发那次吵架的蛛丝马迹。
「今天我收到了学校笔友活动的第一封信。TA的字挺好看的,信的内容也还算有趣。」
「周硕好像有些不高兴?可能是因为他在活动中落选了。」
「他文笔不行,字也练得不好看,落选是正常的。」
……
「收到了笔友“时理”的第二封信,信中描述了这次代表他的学校前往首都参加比赛的见闻,他已经是个大学生了,可以随心安排自己的时间,专心研究自己的爱好…我也想早日成为自由的人。」
「周硕生气了。我搞不懂他在想什么,只是因为我今天写信的时候没有搭理他关于年级要举办篮球赛的事情吗?我说过我会去看他打球的,不明白他为何要一直讲这件事。」
「时理是个很聪明的人。」
「今天看书看过了头,忘记去看周硕打球了。说实在的,最近太热了,一群人在这样闷热的天里跑来跑去,到处都是汗臭味,我也看不明白他打球,这样坐在空调里看书就很好,但我不去周硕便要生气…」
「我把周硕的事情简单在信里讲了,时理作为大学生,应该有经验。」
「收到了时理的回信,时理说显而易见我不喜欢这个人,建议我换个人谈恋爱…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只要周硕安静些,我并不烦他。」
「周硕又主动来找我认错了,仔细想想,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可能都是天气太过闷热的原因吧,我这样和时理说,时理却在回信里笑我。这段话有些恶劣,遂裁剪下来粘贴在此处。」
“重又小同学,你搞清楚,不是因为天气太热你看着你的对象烦,是你不喜欢他所以你看着他烦,请不要再自欺欺人。从你的行文间,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刻薄又厌蠢的人,你的对象除了十分喜欢你以外并不符合你的心理预期,所以请你尽早放过你的对象。”
「我和周硕和好了,他再也没有提过之前冷战的事情,言行举止也没之前聒噪了。」
「时理又写了很讨厌的话。贴在这里。」
“说实话,我开始有些好奇了。你的脾气这么烂,你对象还能如此锲而不舍,重又小同学,你是长得多好看啊?有没有照片,给哥哥随信寄一张来呗。”
「我当然不会寄照片给时理,而且我也不认为周硕是因为外貌喜欢我,如果他仅仅是因为这么肤浅的原因,那他的喜欢也不算喜欢。」
“第一,信里没有照片,重又同学,你一点都不尊敬前辈。第二,我想不出来以你对象简单的脑子还能有发现你内在美好的可能性,请你不要做无谓的幻想,如果是缺爱,那就随便谈谈,就当找了个人照顾你。”
「时理为何说我缺爱?我不需要任何人爱我,我自己爱自己便够了。」
“行行行,你自己爱自己就够了,那你怎么不和你对象分手?另,这段时间我也要去西藏了,不知道能不能和你那对冷酷无情的父母擦肩而过,不过没关系,他们不给你寄明信片,我给你寄。”
…………
……
我拿起夹在日记本中的明信片。
布达拉宫的日出印在明信片的正面,反过来,是两行用钢笔写就的风流隽秀的字。
“TO 我的笔友重又小同学
山河秀丽,万代隽永。人间苦乐,转瞬云烟。
自由不在世外,而在你的心中。”
最左边,是龙飞凤舞的艺术签名,虽然美观,但不仔细辨认,根本看不出写了什么字。
显然,当时的我并未仔细辨认过。
但今天,当我拿起这张明信片仔细地观察时,我却发现。
那两个字,好像不是时理……而是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