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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

藏青

    藏青

  • 作者:断金刀分类:现代主角:张明生 于抚潮来源:长佩时间:2023-08-29 16:45
  • 主角为张明生于抚潮小说叫《藏青》,作者:断金刀,小说剧情精彩,吸引眼球,实力推荐大家观看。藏青主要讲述了:于抚潮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于是普通人有的情绪他也都会有,所以他不是特殊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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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钻进那辆破旧的黑色桑塔纳,我抬眼,发现驾驶座的李译竟然穿了正装。咖色西服,还打了一条栗色的领带。

“不错嘛李sir,正点啊,”我故意打趣,伸手拽过安全带系好。

李译却迟迟没有发动轿车,他一直在看我,还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我心里发毛,以为自己脸上沾了什么东西,连忙就着后视镜自查。

“大哥,我们好歹是警察,一会儿还要去有钱人的地盘,你就穿成这个样子,”李译扯开我的夹克外套忽扇两下,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这种老气的衣服,老头子才会穿,又是在清仓大卖场抢的?”

“样式是旧了些,”我也低头,看着自己的外套,那天手慢,最合适的一身运动装被身边的婆婆抢走,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中了这件浅咖的外套。当时买大了一号,宽到它虚虚地拢在我的身上,出门必须手动裹紧,不然就会被风灌满,像盏肥灯笼。李译一向看不上我的品位,他觉得我未免太节省了些,我讲不过他,也只能搬出老一套说辞,“不过,好歹耐穿嘛,我们做警察的,穿太好,一不小心弄脏弄破,岂不是白白浪费钞票。”

“好好好,那于sir你呢,待会就等着被安保赶出来,我一个人走进去送死,”李译就差翻我白眼,他拧动钥匙,发动机便呼哧呼哧地震响起来,座位似乎也随着抖动。二手车,迟钝又笨重,半天才发动起来,他又嘱咐,“坐稳!”

李译开车一向迫急,时时刻刻像在演警匪追击战,港湾夜晚多风,我放下一半车窗,略带咸味的潮湿海风顿时灌满了轿车内间。

他的发留长了,又喷了摩丝向后抹,露出饱满的额头,他的眼眸也比旁人的更淡些,偶尔前方有车灯闪过,从侧面看,便看到他的瞳孔凝着橙金色的光点,再加上他今日穿得人模人样,潇洒与慵懒并存,倒不输给电视机里的公子哥。

李译大喊:“喂,窗开那么大,喝风都要喝饱了。”

我笑眯眯地逗他:“是,都听少爷的话,现在就关上。”

李译是从来不会害臊的,他得意地挑眉,嘴角也上翘。我俩心情都好起来,全然忘记接下来要面对怎么样的刀山火海。我们为了做好被有权有势的有钱人刁难的心理准备,还幻想了尖酸刻薄话用来提前适应,却没想到我们根本进不去宴会厅。

李译说得对,不穿正装,就算是我们警司来,都没法进去。

迎宾的侍者长了一对笑眼,领口一枚黑色领结,戴白色绸质手套,两手交叠在身前,见谁都能叫出名字。他逆着宴会厅内灿烂的光,显得十分亲和,我们排在人流中,前后都是衣着体面、珠光璀璨的上流人士,以至于我们出示证件时,手还有些发颤。

这侍者简单地瞄了一下我们的证件,笑着讲:“名单上确实有二位阿sir的名字。”

我和李译顿时同时呼出了一口气。我们的上级终于靠谱一次,想办法提前知会了宴会的东家。

心里的石头刚落地,侍者就四两拨千斤地把它提了起来,他话锋一转,讲:“不过,是不是阿sir不紧要,重要的是要衣冠整齐。”

他看向我,笑容中有一丝淡淡的轻蔑。

就这样,我们两个人灰溜溜地站在一旁看着人来人往,还不如一身黑衣的保镖气派。足足十钟过去,李译忽然拍了拍我的胳膊。他刚刚一直在盯着那个侍者。他凑在我耳边讲:“你看那个人,他一直在笑,从没有过别的表情,好像机器人。”

我压低声音说:“怎么会呢,他刚刚对我们两个翻了白眼的。”

李译听了我的话,一副很无语的样子,他看向我,神色复杂。

我心虚,不敢看他的眼睛,我说:“罢了罢了,我们走咯,去吃卤肉饭,我还以为今晚有大餐吃,特意没吃饭的。”

“我们今晚虽然肯定查不出什么,但假如能进去见见人、熟悉熟悉他们的脸,也是好的,毕竟这个机会好难得的,”李译没有搭我的话。

我知道,李译是有抱负的人。港岛这些年看起来安详平定,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似摩天大厦高高地盖起来,玻璃像钻石一样闪亮,气派地直入云层,其实底下已经被蛀虫腐蚀成了钢铁骷髅。李译不会傻到想要拯救世界,但他确实有个英雄梦,他想像一把利剑一样,凿入这具艳尸的心脏。

我没道理不帮他一把,我看着他,发现他已经比我还高了些。我明白他的欲言又止,率先开口说:“那你自己进去,要注意安全。”

话音刚落,我便看到了李译的笑容。刚刚我还觉得他长大了,现在他就笑得好像一个大男孩。他高兴极了,重重拥抱了我一下,没再多说,三两步就又迈回侍者身边,一手插入口袋,一手亮出证件。侍者的笑依旧保持得很好,他微微躬身,放李译进场了。

李译在登上最后一阶时回过头来,我朝他挥手,他轻轻地点了一下头,便阔步走进了光里。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我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裤子倒是西装裤,上半身也穿了衬衫,但这夹克外套,实在搭配得不伦不类,还十分寒酸。难怪李译笑话。我转了转手里的钥匙,心想,看来今晚只有那辆桑塔纳陪我了。

我正要走,忽然听见有人大声念我的名字。

“于、抚、潮,警、员。”

我回头,见到几个西装革履的青年人围着侍者看花名册,一看就是纨绔子弟,有个别人甚至有些眼熟,应该是常年出现在晚报娱乐八卦版的二世祖。他们嘻嘻哈哈笑着,争相问侍者:“喂,阿威,名册上怎么还有差人啊,还是两个,警署没粮食了,想靠张家做慈善啊。”

名为阿威的侍者微微垂头,他说:“突然安排的,我也不太清楚。”

“他们进去了吗?”

“进去了一个。”

“怎么就进去了一个,另一个呢?”

我听到这句心下不好,拔腿要走,但人腿怎么可能追的上人的眼神。一定是阿威指示,那群二世祖忽然哄堂大笑起来,他们一定是看到了我。我从小到大受过太多奚落,最是明白世态炎凉,本不应该要放在心上,可身后突然响起的脚步却使我心惊。笑声在靠近,人也在靠近,这群巨婴一样的青年,平生最大爱好就是吃喝玩乐,他们含着金汤匙出生,个个家世都是惹不起的,吃的喝的玩的更是常人无法想象,被他们逮到,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

我正准备要跑,一只手搭住了我的后背,想强力把我的身子扭转过去。此刻已经到了角落,远离人群,我在心中盘算,若是此刻出手,打他们哪些部位,才不至于让溺爱他们的父母去警署投诉我。

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果然看到这群青年人的脸,我先发制人,张口说道:“各位,所为何……”

还未说完,就听见一声懒洋洋的呼呵从远处传来:“发生乜野事啊。”

二世祖们闻声齐齐转头,他们看清来人是谁,立马就松开了我的领子,回身迎上去。其中一个惊喜地问:“咦,明生哥,我们还以为你不会来。”

我循着他们接迎的方向看去,只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我在警校学习,见过无数面庞出众的男人,却从未见过像他一般英俊非凡的人。他穿着裁剪利落、典雅而低调的乌黑西装,暗红色领带,除去左手腕的手表外,以及胸口一个“Z”字镶钻胸针外,再无其他修饰。他似乎很受这群二世祖爱戴,被众人围在中间,进宴会的宾客也时不时往这边望。

他笑着,声音却有些无奈:“姑母托我送礼,我只好来咯。”

“来了也好,张先生看见你一定开心,”一个穿钴蓝西装的男孩应承道。

不料男人并未接话,他只是笑了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他问:“你们在做什么,欺负人啊?”

一个纨绔子嬉皮笑脸地答:“这么好的日子,我们哪里敢闹事,不过是看见这位阿sir被邀请了却没有正装,想看看他需不需要我们帮助咯。”

我恨自己的性取向,方才看那男人出神,又错过一次溜走的机会,只能硬着头皮站在原地,给人家打量。看就看吧,又不会掉块肉。

谁知他似乎有看完就走的意思,甚至还朝我走了过来,边看着我,边开口讲:“你们先进去吧。”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发话后,那群小鬼竟然乖乖听话,转身走了,只留他一个人大步走向我。我不敢动,只好站在原地,没成想他却直直走过了我。

擦肩那一瞬间,我闻见一阵好闻的香气,让我想到寺庙与森林。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发觉自己的手被这男人牢牢擒住了,他的大手握住了我的手腕,不由分说地拖住我继续往前走去。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走得很快,步子也迈很大,走得潇洒而稳当,像在走秀。我朝他喊:“你想做什么,我是警察。”

“是咯,我刚才就知道了,你是于sir嘛。”

“你这是袭警。”

“阿sir,我有打你吗,假如你现在出手,我才要投诉你殴打市民。”

几句话说得我哑口无言,只好跟着他走。前面是一片没有灯光的暗角,再一转弯,便是花园。远处辉煌建筑的玻璃墙里是推杯换盏的上流人士,我穿着几十块钱抢来的夹克,同这个英俊的男人潜入了灌木葱郁、树木茂盛的花园。入夜,浅蓝色的月光浇注下来,将男人的侧脸照亮。

我忽然更清晰地看清他的样子。

他并没有我想得那样成熟,至少绝不到三十岁,黑发黑眼睛,鼻梁高挺,眉眼深邃,嘴角带着笑意时,看起来有些意气风发的稚气。

我看着他脱下西装外套,直直地扔给我。刹那间,我的鼻息间全是先前闻到的的味道。我还在发愣,就看见他开始解领带,抽下来后,也一并扔给我。

接下来,他开始一颗一颗地解衬衫扣子。锁骨,肌肉线条,腰身,他一寸寸地露出来,我能瞥见他的矫健,顿时耳根烧红。

我虽然喜欢男人,却也没有把性取向写在脸上,他也确实英俊,十分符合我的审美。可是,那也不能突然脱衣服啊。

我有些结巴了,指着他说:“你……你……”

他看向我,却并没有对我的眼睛,他向下打量了一下,说:“既然你穿了,那我就不脱衬衫了。”

他又把扣子系了回去。

我还是不明白他究竟什么意思。

他终于肯出声提醒:“阿sir,动作快些,穿上啦。”

月光冷冷地,在他的眼睛里投入了两点光,他的眼神也如月光一样,幽幽地,洒在我身上。

我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谈不上心动,也说不上喜欢,有关好恶的偏向我统统忘记了,我只觉得心中有种微微的震撼,像密不漏风的墙被撬开了了一角,我的人生,得以瞥见流光溢彩。

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还没等问出为什么,他已经伸出手来,帮我脱掉了外套。他比我高半头,身材健实,骨架也比我大,的西装于我而言有些宽松,布料质地很好,手指不经意拂过,感觉很厚重,可刚刚穿在他身上,却又显得那样薄。

他搭手帮我穿好,又耐心帮我系领带,手指活动间,他垂下睫毛,问:“阿sir,你们整天出生入死,拿多少薪水啊。”

我大脑一次又一次宕机,只吐出一个字:“啊?”

“是不是很少,不够吃饭,”他系好了领带,手指顺着往下一捋,“不然你怎么这么瘦。”

我还没回答,他就退后半步看我,然后微微一笑,他说:“女仔们早都看厌了我们这帮公子哥,有阿sir这么靓的人在场,她们一定好开心。”

“不要打趣我了,”我耳根仍旧烫着,微笑着看他,“那你怎么办?”

“我本就不喜欢来这种场合,大家个个都好虚伪,无聊,”他说得十分坦率,说罢,话里也添了一丝玩笑意味,“讲真的,我最佩服的就是警察,希望有朝一日,阿sir能把里面的人全抓起来。”

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嘴角咧得更开了一些。

“既然阿sir穿走了我的衣服,那这件,就归我咯,”他拿过我的夹克外套,套在了身上。我穿着有些大,他穿着却正好。

失奇怪,明明大卖场打五折的过时款式,怎么穿他身上却十分高级。人跟人真是不同。

清风拂过,空气新鲜,本就是该坦诚相待的时候,我的肚皮却先我的舌头表态,它咕噜咕噜作响,让我顿时红了脸。

他并没有笑话我,只柔声说:“进去有好多甜品,不知道于sir你喜不喜欢吃甜食。”

“我其实不太吃。”

我过生日连蛋糕都不买,更喜欢吃长寿面。

他思索了一下,说道:“假如我没记错,今天的甜点师是从法国请来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不过里面的人大多只喝酒的,你想吃什么便拿什么就好了,不要客气。”

我哪里还敢挑三拣四,只好轻轻地点了点头。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他看着我,又不知道在想什么。

“啊,这个,”我余光瞥到了胸前的胸针,想摘下来。

他又伸过来双手,轻轻一按,便把胸针拿走握到了手里。

他说:“这世上大多人呢,都是有眼无珠的,于sir不要跟他们计较。”

“怎么会。”

“抚潮,抚摸潮水,真是好听的名字,给你取名字的人,一定很喜欢大海,我从前也喜欢去看涨潮,”他说得轻而柔和,甚至有些不像是在讲我的名字。

他话头转得很快,又问我:“于sir,你有没有戴手表啊?”

“啊?没有?”

他听到我说没有,便抬起了左边手臂,咔啪一声解开了手表表带。那是块一看就很昂贵的手表,在黑夜中闪过,带着星点的亮光,指针转动声清晰而准确。我想那亮光,大概是表盘里镶着的碎钻。

他又牵过我的手腕,抬起来,将他的表戴在我手腕上。表带内侧似乎还带着他的温度,不算冰凉。

戴好以后,他看着我的眼睛,平静地说:“今晚十一点,山顶有烟花,现在你有手表了阿sir,记得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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