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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铜色的女人

黄铜色的女人

    黄铜色的女人

  • 作者:samizda分类:现代主角:周卓 周卓来源:长佩时间:2023-05-22 17:01
  • 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黄铜色的女人》,黄铜色的女人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samizda所著的小说围绕周卓两位主角开展故事:她爱着周卓,在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之后也依旧是爱着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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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他们开始着手为阿特琳娜申冤的时候,正是形势最坏的时候,现在比以前好一点。

我为自己的事情去首都信访办,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了。我还记得那时候有个人企图在阅兵式广场的建筑群天台上跳楼自杀。他(据说)已是生无可恋,只求死得确凿。因为现在的科技已经非常发达,只要一点脑活动尚存,他们就能把你从躯壳里抢救出来,装上金属的义肢,再把你推上法庭治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惟一确定能死成的办法是头朝下跳,把脑子摔个稀巴烂,这样医生就无隙可乘了。这件事说来简单,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在空中要保持一直线十分之难,为此此人据说还去专门练了跳水。事发那天,他从楼下冲上来,一路推开人群,嚷嚷着“让一让,让一让”,我猜他还为此专门练过速跑。到了楼上,他趁机器人保安没移动过来,纵身往栏杆外一跃。那是惟一没装玻璃的一个天台,也是惟一可能跳楼成功的一个天台,现在因为这件事,后来也装了防弹玻璃。但使他功亏一篑的是,本来一切都计划得那么完美,临到将要“砰”地一声接触地面,把脑袋撞个稀巴烂之时(他都闭好了眼睛以防脑浆溅到眼睛里),突然天台下面隐藏的十台鼓风机齐齐开起。

狂风大作,他被吹得往外平移了十米才轰然撞到地面。

救护人员当然是来了。后面他的悲剧我就不忍细谈,因为他终于是高位截瘫了。虽然医院方面表示不是故意的,但后来流传的说法就是故意的。他一直活到现在,只会眨眼睛和挤眉毛。命运就是这样残酷。

亚米特里和莱斯利的那个时代当然就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他们经历的最凶险的手段,也就是先答应把他们送回去,半路飞船故障把他们迫降在一个矿业行星上。那个地方荒无人烟,虽然最后还是搭过路的自由旅行者飞船脱困,但在那种情况下,死一死还是很有可能的。自从那次以后,他们再也不敢不在随身揣上几十根能量条就出门。

五年前莱斯利伏案书写诉讼状的那个下午,一年中的热季在这个小卫星上正式开始了。这个星球的大气无法调节如此多的恒星辐射——换句话说,灼热的阳光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在下面的行星上可不是如此,因为那里的大气调节系统更高明一些。所以这个热季,莱斯利·特兰巴契尔感到无由而生的烦闷和焦躁,使他什么也不想做,只想躺在院子里的水池底,头搁在岸边的石头上。

过不了多久,连水池和石头也被晒热了,像是在洗温泉浴,所以他只好爬出来,一边咬笔杆子一边嚼冰块。一天中惟一的乐趣莫过于傍晚去一次公共澡堂,但现在这点乐趣也没了,澡堂里总是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莱斯利觉得,自从他和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父亲决裂后,他的生活水准一下子直降两个小数点——假如他以前喝的是五十块钱的咖啡,那么他现在喝的就是五角钱的。这说明每个社会阶级都有各自的过法,使人不至于会一下子穷死。以前在军校的时候他出于时髦的追求,学会了喝黑咖啡,现在他只能喝苦咖啡了,而且因为劣质的缘故,泡到最浓也完全不顶用,他往往在一片黑漆漆的碜人的安静中爬起来,发现自己趴在稿纸上,打了好长时间的瞌睡。

亚米特里一开始还说,他们每年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今年他也不打算付空调费,也不打算修理冰箱。直到阿特琳娜的机箱过热,风扇经常发出绝望的嗡嗡嘶吼,使她不得不把头伸到冷藏室里时,他才意识到今年确实有点不对劲。话虽这么说,空调费还是付不起,而且以前莱斯利·特兰巴契尔不在这里时,白天根本没有人在家,阿特琳娜会跑到附近的冰室帮忙,根本就无需空调。但今年不仅多了个人,空气的温度高得都快把路面烤化了,他只好费点心思,从单位里弄了一台小功率发电机。

这台发电机支持不起空调,他们就去旧货店里搬了台电风扇回来。这种古老世纪的产物在这里还有得出售,就是因为这里的人类怀念过去低额支出的夏天。

要说那年热季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大概就是亚米特里临时决定把床搬到屋顶上去睡觉。

说是床,其实只有一张床垫罢了。莱斯利本来是睡在阁楼上的,由于炎热的天气也沾了光,也跟着上了屋顶。幸而预制房的房顶坡度极缓,且恰好可以把床垫架在两个天窗之间,横踞在屋脊上。

他们终于搞定这项工作,把床垫牢牢地固定在屋顶上的同时,夜色渐深。这说明离天亮也没多少时候了。热季的夜晚总是分外短暂。亚米特里的房子此刻看起来分外像是一个头顶保暖罩的老太太。在这个老太太上方,闪亮的星空构成了帝国辽阔的版图。

莱斯利·特兰巴契尔赤裸上身,四仰八叉地仰卧于床垫上。亚米特里躺在床垫的另外一边。夜晚的空气像凉水,让他们都暂时性地忘记了白天的劳累和燥热。不管怎样,莱斯利翻身时想道,他现在呼吸着的空气里弥漫着贫穷、自由和自食其力的味道。也许远处还飘来某家人家的晚饭香味,隔壁的夜来香暗暗盛开,站在这屋脊上他能看到方圆好几里内的破烂预制房构成的院落,温暖的黄色灯光和电视节目的喧闹,上万个贫穷的家庭在自家的庭院里吃当季水果。而他们俩,并排仰躺在沉沉欲坠的几亿颗恒星和行星下方,它们的光亮势将穿越宇宙,照到银河帝国每一个公民所在的角落里去。

“你不后悔吗?”他听到亚米特里似乎在那一头嘟囔着。

“后悔什么?”莱斯利问道。

“你自己原本住的地方肯定比我这里好得多。”

“是啊,”莱斯利道,“如果那是我自己的房子的话,我也会很乐意住在那里的。”

“唉,你真是……”他听到那头重重叹了口气,翻了个身,不说话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寥廓的星空下自言自语。

“没办法,”他如此低声道,“你也看到了,我就是这样的人。”

也许是夜晚的房顶和星空的魔力所致,我猜想,他们在那个热季决定了出发,前往帝国的首都。

舰船停靠在首都一号港,接下来的出站关口是一道防线,往往驻扎着无数各地派遣来的便衣和当局官员,密切注视着检票队伍中是否有来自当地的上 访者。一般来说,一旦被他们逮到,这一次就算白来,幸好还能报销票钱,还有好吃好喝招待的一顿饭。所以只能尽量不被逮到,只要设法进了城,那么也就算了。

这也是在上 访者和当局不断的斗争中双方不断达成妥协才形成的产业链。我知道亚米特里和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就从来没被逮到过,因为他们看上去不像干这种事的人。而且他们来的时候总是打着一样的旗号——结婚纪念旅行,所以被当成普通游客放行。是的,他们登记结婚了,而且以他们登记的时间来看,也确实当得起纪念旅行的名头。他们是三年前在首都的民政局登记的。这说明在第一年的热季之后第二年的阅兵大典之前的某个时刻,他们之间诞生了爱情。具体是哪个时刻我不清楚,但是有一天,肯定某件事发生了奇妙的变化,放在床垫上的手彼此慢慢紧握,对视的时候目光摩挲出不自然的火花,然后他们就心知肚明了。对于亚米特里来说,这是第一次有人愿意为他做些什么;对于莱斯利来说,这是第一次他在为别人做些什么。日子当然还是照样过下去,亚米特里早出晚归,回来时老是看到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在厨房里伏案写作,身边堆了厚厚一沓资料。他白天工作、购物、打扫房间,给阿特琳娜检修部件,渐渐习惯了这种忙碌和平庸。后来有一天亚米特里回家时,钥匙在锁孔里进行熟悉的转动,突然有一只手从后面揽住他,有人向他低语:你来吧。

他头脑有点发懵,记不得这句话到底在暗示些什么讯息。莱斯利·特兰巴契尔骑坐在一把椅子上——他们自从把床垫搬上楼以后就没有沙发了——从后面勾住他的脖子,他还记得自己说:来什么啊,莱斯利叹气,回答道:这件事只有你我知道,不准告诉别人。说着,就去亲他的嘴唇。

被亲到的地方是第一次被亲到,所以十万伏高压电流穿击而过,把他给电怔住了。莱斯利还笑话他,说:你难道是第一次吗?亚米特里道:我以前难道还有时间搞一次吗?莱斯利叹道,唉,其实我也是第一次。亚米特里呼吸急促起来,捉住他衬衫前襟,逼问道:阿特琳娜呢?

出去了。

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去冰室里帮忙了,还得有个把钟头才下班。

那好。亚米特里道,然后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只觉腰下一轻,被人抱了起来,轻轻松松就拎到了厨房桌子上。

莱斯利既然说这件事不许让别人知道,那么我是何从知道的呢?这在日后成了困扰我的问题。要是这件事只是出于我的想象,那就不可能知道得如此详细。我想了很久,也没能确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有一件事如今存于我的记忆中,这件事倒可能是他们亲自告诉我的。那就是亚米特里和莱斯利·特兰巴契尔结婚的原因。众所周知,饱暖思淫 欲。这说明三年前他们俩的境况还不错,竟然还有空谈恋爱。如果既不饱也不暖,那么也思不了淫 欲,久而久之会连同性恋都搞不成,进化成一种无性恋的状态。所以那年头他们还是有点钱的,莱斯利的财产还没有经受通货膨胀的考验,他们在帝都还住得起招待所。换做现在就只住得起上 访村了。那种地方是没有热水的。

当年他们住在招待所里。我现在发现,不管人类是怎样号称自己征服了宇宙,对于住宿的要求无过乎一个可躺的地方和一个热水澡。而不管科技如何发达,恰好只能满足该要求的地方还是比比皆是。那个招待所就是这样,斑驳的墙面和刷成浅绿色的墙脚,热水龙头不是冷得你牙齿打颤就是烫脱一层皮,像是从上上个世纪穿越而来。而在这个地方,规矩也不像是人定的——双人房比双人标间便宜,有结婚证住双人房又比没有结婚证便宜。

虽然只是便宜一点点,但该节省的还是要节省。他们先住了一晚,然后就合计:不如就去登记结婚吧。

这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念头,他们已经过了一开始热恋的害羞期,觉得既然都睡在一张床上了,顺便结个婚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更何况也不会有其他人选了。

结婚前征求家属意见还是必要的,但他们俩的家属加起来,只有阿特琳娜一个。后者当然不会反对自己的哥哥,而且听说这件事时,还在脑电图上记录下了异常的激动反应。于是此事就这样成了。

他们的结婚结得像一个笑话,但后来的人听说这段辛酸往事却再也不会把它当成笑话看,而是要郑重其事地把它作为我们这一时代历史的典型。

因为若干年以后,他们的官司终于打成功,储藏着阿特琳娜身体的冷库终于打开。那时候他们已经受到了来自整个宇宙上 访民众的关注,但这一切都不重要,因为那是以后的故事了。

广播里的女声重复提醒乘客准备下船,舱内一片骚动。

注目整个舱室,这里几乎都是前往首都的访 民,而且几乎是清一色的女人,像亚米特里他们这样两个青年男子自然要受到关注。他们看上去就不像是去首都上 访的。上 访者应该是一支浩浩荡荡、由几千万贫苦女性组成的队伍。她们有的无家可归,有的财产被掠夺,她们的丈夫和孩子在家为她们提心吊胆。队伍里以没牙的老太太为首,愤世嫉俗的中年妇女为主要生力军,偶尔也杂有像我这种年轻一点的成员。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截 访队员不敢对女人下毒手痛打,因为她们相对脆弱,万一不小心打死,那就是人命案,这时候就没有人愿意给你撑腰。另外妇女还有一点,那就是有能力和理由耍无赖,万一被她们缠上状告强 奸,又没有人能证明,那又是一场无休无止的官司。老太太的杀伤力尤其强大,因为她们更容易被打死、更容易耍无赖。所以一般来说他们都不主动找女人麻烦。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家庭中,总是女人出面去做这种事。

亚米特里和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固然不是女人,这使他们在圈子里闻名,因为像他们这种人是最危险的,是截 访队员们钟爱的堵截毒打对象。但与此同时,莱斯利又是他那一片星域中极其有名的维 权律师,无论到哪里,连信 访办的工作人员都对他客客气气,而且他走的司法程序无懈可击、警觉性高得可怕、走路也专挑大街上走,很难做到对他进行打击报复。这没有办法,谁叫他有那么多年当私生子的经验呢。有些人生来就对某些事无师自通。

关于他们上 访究竟是做些什么,对那些和此类事务没有交集的人来说,也许一辈子都停留在猜测阶段。其实在首都上 访,惟一要做的不过是排队在信 访办公室填一张表格,然后登记姓名领取回程的船票。现有规定,凡来首都上 访者,地方上按每人每次五十块的标准扣职员奖金,特别著名的访 民则按两百块计。故而亚米特里那儿的区域长官正恨他们恨得牙痒痒,然而又得罪不起地方的研究所,只好在日常生活中做手脚,如雇凶骑摩托车追杀、在单位里打压亚米特里、朝他们的院子里投放催泪弹、把他们拘禁在派出所里问话等等。这一切的压力不久之后又直冲阿特琳娜而来,彼时亚米特里被公派出差,莱斯利为此暴怒,扬言在她身上改装加制了定时炸弹自杀和导航系统,把前后门都锁得死死的,在杂货店和自家之间挖了一条地道,准备开始长期的顽抗。守候在门口的小混混和当地黑老大见势不妙,就给他敬了根烟,和平地劝他从屋顶上下来,然后全散了。

次日早上旭日初升,莱斯利睡在楼顶,只觉光线比平时更刺眼,抬头一看,只见屋顶已不知所踪。后门的马路上,一辆简易式塔吊正缓缓开走,其上晃晃悠悠地吊着的正是亚米特里的屋顶,上面还绑着他们的床垫,正像个头顶保暖罩的老太太,被风吹跑了假发。

后来,若不是亚米特里出差回来劝下了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并说服他搬家,这整幢房子就要变成一丛普通人都没法接近的铁蒺藜了。莱斯利性格中的愤怒之火和创作之魂燃烧起来,这熊熊的激情也许证明了他有着他父母的血统,总之他抄起电焊和金属废料,把房子改装成了一个坚固无匹的堡垒,闪着金属的耀目光泽。亚米特里一周后回来时,发现每扇窗和每个墙体接缝都被焊死了,院子里拉起了铁丝网,水池连上了高压水龙头,苹果树上挂满了瓦斯弹,前院口还有一个小机器人,手拿一支狙击式步枪,正滴溜溜地乱转。他见了此情此景不禁大惊,幸好莱斯利及时地告诉他那支枪并无实际作用。

后来在亚米特里的坚持下他们搬离了这个小小的院落,趁夜深人静之时打包好行李,跳上一辆三轮面包车,从后车窗里看着这个见证了历史的地方缓缓远离。它早已面目全非,不复有静静地流淌着清泉的水池和彩色的砖砌院墙,不再有面朝浩瀚星空的床垫,不再有后院种的黄瓜和窗口上攀爬的娇嫩藤蔓。邻居家已经人去楼空,成了黑社会雇佣军的埋伏和作战指挥窝点。小小的楼房,以及莱斯利·特兰巴契尔那晚叩响的院门,都已不复存在了。

亚米特里告诉我说,这次他们前来首都,一个月后,区域政 府要召开听证会。这是一次终结他们信 访资格的听证会,有重要的官员和部门出席,也将是最终的决胜局。假如不慎失败,那么以后他们连继续奋争的机会都将失去。

我见到他们时,他们面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临到下船时,我们都起身搬下自己的行李。亚米特里问我住在哪个上 访村,是在西郊还是南郊。他们知道我虽然年轻,但也是上 访群众中经验丰富的前辈。我的故事始于十年前,那时候我母亲刚刚去世。我母亲的故事始于三十年前,然后是我外公的故事,始于六十年前。我们家六十年来一直在为一件事申冤,那就是一颗被毁灭的星球。

我想在接下来讲一讲自己的故事。

我曾经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我能够过上比莱斯利这样好一万倍的生活,自然而然地读最好的大学,从学校里成绩数一数二的少女成长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中产阶层年轻女子,住在新雅典或新巴比伦的崭新城市里,也许结婚,然后有自己的后代。这并不难,以当时的标准来说,我几乎断定我会过上这样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六十年前一颗被强拆的行星的话。不过,我现在也几乎做到了,除了某些细节有所偏差外。

我把我全部的行李搬了下来,它们几乎堵塞了整条通道。这是我的全部家当。当亚米特里问起我时,我说:“哪儿都不是。我的女朋友……在首都有住处。我正要搬到她那里。”

他似乎惊讶地扫了我一眼,然后理解地说道:“那么,祝你好运。不,还有——祝你幸福。”

说罢,他笑笑,赶上前面的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和他黄铜色的妹妹,就此和我作别。

我在四个月前重逢卓周·苏哈伊·穆撒勒萨,在那之前,我的想法和亚米特里一样,认为自己会孤身终老,因为我虽然身为报社记者,却已经停薪留职,之前还失业过三次。我一头凌乱的短发,不修边幅,穿的都是宽松的T恤和男式衬衫,而且是在二手市场上买的。我每天待在家中,因为长期和屏幕对视而视力模糊,因为不停敲打键盘而手指抽筋。

如果是对于男人来说,这种程度并不算什么。但我没法否认我自己的性别,我知道我是不能这样过下去的,我孤独寂寞,是社会的异类,女权主义运动俱乐部老是在我家门口塞满传单,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锁定目标的。

已经十年了。我的大学时代也是如此,别人在网上购物、在约会、在涂指甲油的时候,我大概在地下餐馆的厨房里刷盘子,或者在火车站扫厕所,又或者在快餐店里当服务生,试图攒够国庆日去首都的船票钱。工会主席把奖学金发放到我手里时,数目都是有所缩减的,我去办公室理论,虽然是拿到了那笔钱,但也和他们建立了仇恨,从此再也没有推优的机会。毕业后,我一天辗转了三十家报社,最终在地方娱乐小报找到一份工作。我在学校里也写软文为生,我写软文写了十多年,现在成了专职写软文的。我昔日的中学同学已然跻身金融白领行列,或已成为跨星际公司的职工,而对我来说,不久连这份工作也没有了。这当然是暗箱操作导致,谁也没有办法。我只好再去找工作。如此循环,直到现今。

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件事,那就是我母亲过世时留给我的使命,这使命也是我外公临死前留给她的。现在想来,正因为为那颗惨遭灭亡的卫星和其上居民申冤的事情,我似乎葬送了我一生中最好的黄金时代,不过没关系,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也不会重新遇到重逢卓周·苏哈伊·穆撒勒萨。

但正因为如此,我从十六岁开始的人生,就是一场被打击报复导致的悲剧。幸而我是在那之前碰到卓周·苏哈伊·穆撒勒萨的。

卓周的眼睛有两道明显的鱼尾痕,这使得它们看上去就像两尾深潭里的游鱼。我的意思是说,因为她眼轮深陷,眉弓很高,所以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人时总是显得含情脉脉。这也许因为她是迦南人。那里的女子似乎天生就有用含情的目光看人的天赋。

我记得她的祖上是古地球的迦南名族,现在也是一方星系中的土豪。

在这双眼睛不看我的时候,我就可以仔细看看它们——看棕色的脸颊上泛起的深深笑纹,高耸的颧骨,凹陷的侧腮酒窝,弯月般的浓眉,最重要还是看脉脉情深般扇动的睫毛。

我认识卓周的时候,她十五六岁,活泼好动,骨骼细瘦、肌肉有力,皮肤是棕色的,长着一头乱蓬蓬的黑色长发。她说起话来温柔无比,尽管性子急躁。一发起急来,就上蹿下跳、吵吵嚷嚷不已,但吵嚷起来声音还是那么温柔:“静一静!静一静!”同时她性格里强横大胆,虽然完全是个女人的样子,却有着男人的性格。她有的时候待人特别温柔,那是一种哄小孩子的温柔,含情地看着那人:“……你怎么啦?你怎么哭了?谁欺负了你?”然后坐到那人的身边,“跟我说,我去报复他!”她听到音乐,就禁不住要站起来跳踢踏舞。尽管家里那么有钱,她老是身穿一件宽松到露出肩膀、垂过膝盖的汗衫和一条更宽松的条纹短睡裤,赤着脚跑来跑去,蓬松的黑发披在裸露的肩膀上。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出于以上原因,我爱她。

当我完全确认这件事的时候——我很早就怀疑但是不能确定——我不是没考虑过告诉她,但这段恋情要实施起来有两个困难。其一,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剩一个月了。其二,我和她性别相同。虽然一般大家听说同性恋不再会说什么,但总默认这种事应该留待成年以后去搞——好像未成年人就没有性取向似的。但我必须马上告诉她,不然等到成年以后,鬼知道我还能不能再见到她啊。

除此之外,还有第三个困难,这个困难是没法克服的,也就是说,她根本就不喜欢我。而这个可能的几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她以后走在路上要小心避开我的几率则是百分之十。

发现这第三个困难之后,基本上是再没有可能了。但事情越来越糟。我起先是没法不去看她,自从这灵光一现(吃了智慧果)一般的顿悟后,就简直没法去看她,但她又在我眼角的每个余光里,只有在敌明我暗、她转过身或正好不注意这边的瞬间,才敢拿出来反复端详。

但我和她之间只剩下一个月了。在此之前的九个月,都被我拿来不知干什么了。

我们那时候一起在一个全封闭的学校做交流生。交流的时间是一年,除去暑假。这个学校口碑很好,因此被选中是莫大的光荣,而且学费全免,车票报销,食堂随便吃。这对我们家来说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喜讯,于是我就去了。交流生只有十几个,都来自别的地方。卓周便是其中的另一个。

我和她排在食堂队伍里,她在我前面好几个人的位置,时不时撇过头来和自己的朋友说话,时而机敏地一笑。她的性格是那样外向而奔放,你很难找到比她更容易自来熟的人。我想起初开学时,所有的交流生都渐渐分别溶进了几个小圈子里,像一剂孤独的溶质。卓周也不例外,不过她不是孤独的,而是喧闹的、热烈的,像是刮过冰冷平原的一阵热风。

那个学校和莱斯利·特兰巴契尔当年读的军校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它可不是军校。它只是在制度上实行男女分开的制度。为了节省教学资源,男女生轮流倒班上课。在那颗行星上,我们被统一禁锢在校园里,那里分不出白天黑夜,教室里的窗户统一设定为永昼,寝室里设定为永夜。每次放学以后,就看到教室里的夕阳缓缓沉入地平线,这时候每个班的班主任就出来赶人,检查每一间教室,把我们赶回寝室——“回去睡觉!回去睡觉!”因为过不了多久男生班就出来了,那时候太阳又马上升起。同样,寝室里的太阳也是一升起就马上落下,因此是永远的黑夜。

我在永远的黑夜和永远的白天之间过了九个月,才完全确认自己喜欢卓周。在她的家族里,她还算不上美人,我知道这一点,但她的眼睛天上地下无可匹敌。此外,大概又是完全单调的生活给了我勇气。那种学校总是一样的,储物柜、教室、休息室、寝室之间以冰冷的走廊连接,冰冷的乳白色灯光自天花板倾泻而下。

我在那时很安静——多半是出于懒得说话,虽然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但就是懒得说话。而且有的时候,我一说话,就有一种巨大的情感意图自眼眶喷薄而出,为此我也只好尽量不开口。那种情感便是思念家乡。思念我以前的同学,尽管我们之间没什么交情。思念我的家,尽管我的家人已经又有一个月没给我寄信了。不是因为他们又去了首都,就是因为信息组组长分发电子邮件的时候懒得把乱码转成我的语言,所以一拖再拖。但这些其实都不构成我可以自我安慰的理由。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只是长久地坐在那里,望着某个方向,并在纸上画画。本来没有什么现实的东西能羁绊住我画的内容,它们大多是龙、仙女和传说中的神怪,直到后来卓周走进了我的视线,我猛然想起我要画一画她。但涂了好几稿都不能满意。同时我知道,卓周会安慰每一个躲在女厕所里哭泣的人,只要我因为我的悲伤而哭上一场,我就能得到她的安慰,并将此当作今后最美好的回忆珍藏起来。事实上有几次我坐在隔间里边抽鼻子边认真地赶作业时,她来敲门,柔声问我怎么了。但那时我只不过在感冒,因此只能拂她的好意。我也不想在她面前流泪,不然我早就这么做了。

我那个时候留着和现在一样的短发。那时候别人形容我,说我性格怪癖,面无表情,不大说话,但偶吐惊人之语。而且非常善于画画。她们像对待未来的艺术家一样谨慎而敬佩地对待我。可能在卓周心里我也是这个形象吧。后来毕业以后,我们各奔东西,她去了首都的一所高中继续深造,我回到我的故乡。我母亲就是在不久之后的深秋过世的。她死在劳改营中。我这才知道没有家信的日子里发生了什么。此刻离帝国修改法律、全面取消劳改制度还有三个月。

我生命中本来有喜欢上男人的机会,但最后都付诸流水。suo在这个全封闭式的只能见到女生的学校里,在别的女生兴奋地讨论未曾谋面的男生班的同时,我在暗恋一个和我同性别的人。这种学校中固然少是非,但和不通气的湿毛巾要发霉一样,也注定要出现同性恋。现在我大概填补了比例上的空缺。

然而回家之后,我的人生又是大起大落,让我暂时忘掉了其它事。

高中毕业,我的高考成绩低得令人发指,按常理来说我绝不可能考出这个成绩。想必又是一次对我家的打击报复。我的高中是一所久负盛名的高中,出产全帝国的金融人才,而我曾是优等生之一。为了这件事年级主任也向校长室打过报告,但汇报到地区政府之后总是默默地揭过不谈。而且高考分数的明细是不能查询的。这也曾是当时我们学校的一件大案,我的班主任热心地要给我平反,但平反的日子遥遥无期,都够我复读三次了。我当时也不过横下一条心,想道:不以出身论英雄,不过就是在三流院校浪费四年本科,到时候申请读研——这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迫于某种压力,我还是回家。我住在一个类似于亚米特里住的街区的地方,比他那里好一些,到处是瘦瘦长长、三十层以上的高楼,每层楼有八户人家。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整个高中三年我联系我母亲的朋友,继承了她的衣钵,在首都小心翼翼谨防被打手抓住、被人**卖到矿业行星,换来的肯定是这种命运。

暑假一结束,我就搬到了大学的寝室里。那也是一个三流大学,而且是贫穷行星上的三流大学。校园里到处是混吃等死的大学生,和辛苦打工一天只睡两小时靠睡眠药片缓解压力的穷苦新生。我和卓周之间隔的距离有几万光年——空间上的,和心理上的。她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有一个人只和她见面十个月,却在一颗濒临破产的行星上爱着她吧。深夜里梦醒,我仍然时刻想起和卓周在一起的十个月,那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轻松无忧的日子。我把她的身影和光辉的年代联系在一起。她在首都过的是我永远都没法想象的人生吧?她的人生路线还有没有可能和我的交集在一起?

有的时候我想起来,我在交流期间和她正式讲过话的次数,是四次。

卓周想必是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少女,而今已长成正常的女人。我爱的女人最有可能的是爱一个男人,假如她知道我的想法,大概会大吃一惊,以她的性格,大概仍旧会温柔地对待我,不过是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我,慢慢把我扼杀其中。

这四次对话分别摘录如下:第一次是刚开学的时候,我在另一个寝室里和别人聊天,然后门开了,我把卓周这个名字和眼前的棕色皮肤的瘦削女孩对上了号——她双手抱在胸前,笔直的两腿立地,看上去杀气腾腾。但她的眼睛却是严肃而含情地看着我们。

“我叫卓周,”她说,然后她径直走到我们中间坐下,一歪身靠在另一个人身上,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我吓了一跳。她用招牌式的温柔眼神认真地看着我,“我喜欢你的头发。”

我谨慎地说:“谢谢。”

她一进来,气氛就活络了不少,一阵玩笑之后,她突然跳起来,拉过在场每一个人的手背,用记号笔在上面写:

我爱卓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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