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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一时

风光一时

    风光一时

  • 作者:绯色分析分类:古代主角:陶治云 林若恒来源:长佩时间:2021-11-02 10:02
  • 《风光一时》是由作者绯色分析倾情打造的小说,林若恒陶治云是小说的主角,小说风光一时讲述了:陶治云他第一次见到林若恒的时候就觉得这样好看的人,他一定要拥有,最后也有了,只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却只是见不得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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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林若恒必须得承认一点,陶治云此人,现在跟幽默和有趣是扯不上半点关系的,他就是有那种本事把无厘头转变成一本正经。

所以他用价值大几万的包装了俩鸡蛋和泡面这种事,如果传出去,大概在热搜上挂着然后大家会纷纷表示。

“陶治云真是太有个性了!”

所谓滤镜,恐怖如斯。

林若恒站在套房的小厨房里,眼睛盯着锅,十分放松地胡思乱想。

他上次和陶治云见面大概在两个月前,他们联系不多,做爱频率不算高,毕竟两个人都是艺人,而且还得恰好在同一个地方。陶治云要是进组拍电影,可能大半年也见不到。

不过陶治云很体贴,他一般都会提前询问林若恒的安排,然后协调好时间再订房间。

像今天这样的突然造访,还是第一次。

林若恒把一个鸡蛋打散搅进面里,另一个煎荷包蛋,陶治云不爱吃生的东西,所以林若恒煎的是全熟,盖在面上就算大功告成。

碗是酒店的碗,精美的一个玻璃器皿,装了泡面,看起来不伦不类。为了让它看起来好看一点,林若恒祸害了酒店的绿植,洗干净之后当做摆盘道具。

搞完以后林若恒又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幼稚,他也是奔三的人了,还弄这种小女生似的小心思。

或许是因为台风天哪里也不能去,林若恒自言自语了一句:“闲出屁了都。”

他端着面走出来,陶治云已经把酒给倒好,陶治云对酒有出奇的热爱,每次他们做|爱前都会喝一点,像一个奇妙的仪式。

林若恒清楚自己跟不上陶治云的品味,但他很喜欢陶治云被红酒浸润过的口腔,混着他身上的古龙水味道,会让人沉溺其间。

两个高脚杯,中间一碗泡面,看起来实在不伦不类。陶治云优雅地拿起叉子,然后看林若恒:“你不吃吗?”

林若恒没有坐下来,他说:“我叫餐上来。”

陶治云又放下叉子,说:“那我等你一起吃。”

林若恒没有拒绝他的提议,他清楚陶治云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说出口的事情就是他想要做的,就像当初他们第一个相遇的夜晚,陶治云在旖旎的酒吧灯光下握住他的腰,跟他说:“我们上去做|爱吧。”

林若恒至今都没有想明白当初他为什么会乖乖跟陶治云走,他确实爱好男人,但从未做过0,他的长相和身材也不会有人把他看做0,但他没有拒绝陶治云的邀请,哪怕在他看到陶治云的第一眼,就从那个人的眼睛里读出了浓郁的侵占欲。

五年时间太久了,但林若恒总是能回忆起那双眼睛,沉静漂亮的,专注到会让人错觉是爱情。

林若恒叫餐的时候特地嘱咐要快一点,他觉得陶治云这样等着的样子有点乖,但很快他被自己这种想法奇怪到了。

他不应该觉得自己眼里的陶治云是特别的,这种想法自作多情又太危险,没有人愿意承担这种危险。

“你先吃吧,冷了不好吃的。”林若恒推了下碗的边缘。

“那你坐下来。”陶治云说。

“行,我看你吃。”林若恒拉开凳子坐下,他用手托着自己的下巴,表情和语气都很耐心。

陶治云的眼睛略狭长,笑起来或者半眯眼睛的时候会让人想起狐狸,接着就会想到狐狸尖锐的獠牙,而不是蓬松的皮毛。

这就是陶治云现在给人的印象,冷硬强势,有些危险。

林若恒发现这几年下来陶治云是一年比一年沉默寡言,这让他记忆里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像个幻觉。

夜场酒吧,最不缺的就是狂欢的人群,那天是某个公子哥包了场过生日,明星网红富二代,到舞池里面就谁都一样,扭动的人体,像复制粘贴,不需要有面孔,反正没人会在意你的名字。

朋友卡着林若恒的脖子,手里拿一杯威士忌,已经有些醉,他冲着林若恒的耳朵喊:“十点钟方向,看见没!衡诚影业的小公子!纯零!勾搭上他,没准你下部戏就能从男十八变成男八!”

林若恒无奈地把他的胳膊甩下去,杯子里酒太满,泼湿了他的领口。林若恒干脆又解开两颗扣子,他在胸口纹了一朵玫瑰花,配上他那张脸和身材,显得性感。

“最好的猎人是等猎物自己走进来的。”林若恒冲朋友一笑,然后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酒,接着走上台去,痞里痞气地扯了下领口。

林若恒只会跳这一支舞,他戏称一招鲜吃遍天。反正每次效果都不错,他身材好,脸也够漂亮,扭胯的时候男人女人都会欢呼。他跳得并不骚|情,反而有种单纯掺在里面,勾得人心痒。

他没跳完就下了台,准备去个显眼的地方看看有没有猎物自投罗网。

他还没走几步路就被人拦了路,来人个子很高,有一张非常漂亮的脸,眼睛唇角都勾起,看起来有些轻佻,但是让人挪不开眼睛。

“喝一杯吧。”来人发出邀请。

林若恒只觉得他眼熟,但没有想起来是谁。其实这种长相不是他喜欢的那类,但他依旧没有拒绝。

两个人一起去喝了两杯酒,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林若恒没有问他的名字,虽说今天过来玩的人大小都算个名人,但最后只是一夜情,没必要知道名字。

氛围正好,酒也正好,林若恒托着脸,他的脖子修长漂亮,他冲身边的人慢慢地笑了一下。靡靡的灯光衬着他干净的笑,让人看着口干舌燥。

后面的事顺理成章,酒吧上面有休息的房间,熟客都知道,设施一般,床意外得很大,他们一进去就锁了门。

陶治云握着林若恒的腰把他按在墙上,很轻地咬了他的耳朵一口:“宝贝,你跳舞跳得真的很一般。”

两个人的下|身严丝合缝地贴在了一起,林若恒有些不自在地往前挪,他觉得这个人有点太强势了,白瞎了一双美人眼睛。

陶治云一点也没跟他客气,他把他压在墙上,没留一点空隙,手伸过来捏林若恒的腰,他很轻地笑了一下说:“但我很喜欢。”

林若恒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他俩撞号了,他有点尴尬地说:“我不做零的。”

陶治云慢慢开始吻他的脸:“没关系,凡事总有第一次。”

林若恒侧过脸,正好看见陶治云的眼睛,这人的眼睛太作弊,林若恒忘记自己想说什么,陶治云捉住了这个空挡,直接吻住他的嘴唇。

林若恒的沉默被亲吻发酵成了默许,陶治云从他的裤子口袋里找到了安全|套。

第一次的体验不佳,林若恒觉得疼,所以他掐陶治云也掐得狠。陶治云把他的腿折起来,故意说:“宝贝,你可真紧。”

他们很快做了第二次,陶治云从背后进去,因为身体已经适应,林若恒尝到了很多甜头,最后他被弄得有些受不了,甚至发出了很糟糕的声音。

陶治云在这一次之后做了一回绅士,他把已经没力气动的林若恒抱进狭小的浴室里,但陶治云帮他清理的动作太暧|昧,两个人又起了反应。

林若恒腿软站不住,陶治云按着他的背让他跪下去,他做得毫不留情,磨得林若恒的膝盖通红。

林若恒张嘴想骂,但一开口就不对劲,吓得他只好咬住牙。

林若恒对于这一晚的记忆停留在陶治云用手捏住他的下巴,强迫他把脸转过去,然后问了一句什么,林若恒没有听见。

直到后来林若恒才知道让他第一次做了零的这个男人就是去年捧回金像奖影帝的陶治云。颁奖礼上的陶治云人模人样,笑起来可以迷倒众生。

跟床上那个轻佻强势的男人判若两人。

酒店送餐的声音把林若恒从回忆中拉了出来,他走过去开门,心里却在想,

其实陶治云只有那段时间是那个样子,私底下吊儿郎当,床上爱使坏,做事情随心所欲,像个春风得意的少年郎。

林若恒忘记了陶治云是从哪一天开始变得沉默,他越来越像一个罐子,放在博物馆的玻璃柜里展览的那一种,华丽却安静。

林若恒把托盘放到桌上,然后坐下来。

但人都是会变的,不光是陶治云,他也是一样。

五年的时间,没有改变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关系。

酒店的早餐配有一个面包篮子,不同种类的面包大概有六个,林若恒显然不喜欢这个,随手拿了一个,捏一下,扯开来,咬一小口就扔在一边。

陶治云已经吃完,所以目光自然地落到林若恒身上。林若恒的手很漂亮,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齐圆润。

因为撕扯面包所以手指上沾了面包屑,他懒得用纸巾,指关节曲起来,伸出舌头直接舔掉了。殷红的舌尖顺着手指的线条往上,把指尖那点碎屑也卷进嘴巴。

陶治云目光沉了沉,随即起身,给他拿了张纸巾。

林若恒怕陶治云没吃饱,很热心肠的把自己那份蛋包菜切了一半给他,鸡蛋口感软绵且香气四溢,里面裹着蘑菇和虾仁,鲜美异常。

香肠没有切是完整的一根,林若恒叉起来就往嘴里塞,陶治云的目光落到他发红的嘴唇上,又生硬地转开,他拿起桌上的酒杯抿了一口。

窗外风雨声又起,落到玻璃上发出明显的响声。林若恒吃完东西,有些担心地看向窗外:“好像又要下雨了。”

“台风天,就是这样的。”陶治云简单地回答他。

林若恒打电话叫人上来收走餐盘,他很自然地对陶治云说:“实在不行,你今晚住这里,这种天气开车不安全。”

“我喝了酒,本来也不能开车。”陶治云又给两个杯子倒了一点酒,很客气地递到林若恒眼前,“谢谢你让我留下。”

林若恒笑了笑,他总觉得今天的陶治云有些奇怪。

服务员很快就到了,她把餐盘收走,门关上发出轻响。

外面的雨越发大了,天变得阴沉,透过窗户可以看到稠得像墨的乌云。林若恒第一次见这样的景象,心里是有些怕的,但还是忍不住站到窗边去看。

雨滴下落速度太快,几乎连成一条又一条的直线,从空中坠落,摔碎在地上。

陶治云也走过来,他挨得很近,几乎在咬着林若恒的耳朵说话:“好看吗?”

这话像是在调情,但林若恒过于沉浸在雨声之中,他回答:“好像整个城市都要被淹没了。”

陶治云吻上他的耳廓,沿着他的侧脸慢慢吻到他的嘴唇,同时手扣住林若恒的腰,把他拉到自己怀里。

陶治云有漂亮的脸和美丽的眼睛,会心甘情愿让人沉沦。

林若恒跪在床上,看着陶治云慢条斯理地解自己的扣子,因为没有开灯,所以室内很昏沉,这种昏沉反而衬出陶治云皮肤的白,细腻莹润的白,像十五的月光。

而林若恒是那种很健康的肤色,肌肉线条极漂亮,配上他的纹身,看起来莫名色气。

他被陶治云按进床里,这家酒店的床垫十分有弹性,适合性|爱。

进入主题之后,林若恒觉得自己在浪里颠簸似的,上面的浪在狠命压他,下面的又使劲托他,一上一下拉扯着,弄得他简直要窒息。

窗外风声呼啸,隐隐响起雷声,室内是一片春光,太多声音混着,林若恒分不清,也无暇去想,他几乎要被钉死在这床上。

陶治云的脸在床上看起来更漂亮,他平时冷淡,情|欲给他的脸添彩,眉眼更为鲜艳,多看一眼,就让林若恒心悸。

陶治云沉默地做,面上起薄汗,他捏住林若恒的脸,指尖慢慢划过,勾线似的。

情至深处,林若恒仰起脸,溢出一两声呻|吟,他极少如此,他觉得大男人在床上哼哼唧唧太不像样,所以多数时候会忍着。但今天他被|干|狠了,意识都要飞出去,他想起从前,第一年他们做的时候,陶治云还是个骚话连篇的混蛋。

那时候的陶治云总会掐着他的下巴凑过来说:“叫得真骚。”

然后把手指伸进来逗他的舌,把人玩得泪眼朦胧,最后再接吻。

五年过去,中间的步骤省略,接吻的习惯还保持着,陶治云吻他吻得温柔,跟另一边的激烈形成对比。

林若恒被吻得昏沉,只是下意识抱住陶治云的脖子,他的脸仰起来,脖子绷得紧紧的,完全是一个索吻的姿态。

“林若恒。”陶治云喊他的名字,含糊不清的,里面似乎夹杂着辨不明的情绪。

林若恒伸手捧住陶治云的脸,他被弄得浑身都发软,有气无力地骂了一句:“混蛋。”

结束之后谁都没动弹,林若恒累极,枕着陶治云的胳膊假寐。

外面的雨越来越大,他们好像身处汪洋之中。

“这场雨会下多久?”林若恒问。

“不知道。”陶治云的嗓音低沉,压着一点餍足,他吻了一下林若恒的头发,“要去洗澡吗?”

“再过一会吧。”林若恒无意识闷哼了一声,“动不了。”

两个人就一起躺着,房间里太暗,但没有人想开灯,昏暗筑起安全感,叫人昏昏欲睡。

林若恒很想抱着陶治云睡,但这样太亲密,不是炮友应该做的事。

陶治云也没有动作,他静静地陪林若恒躺着。

天空突然劈下一道闪电,雷声接踵而至,应该是距离近,像是在人耳朵边上炸开的。林若恒吓了一跳,人都抖了一下。

“害怕吗?”陶治云问他。

林若恒对上陶治云的眼睛,沉静漂亮,可能还有一点罕见的温柔,所以林若恒撒了谎:“有点。”

陶治云拿他没办法似的,伸出手把人拢到怀里,声音听着无奈:“多大人了,还怕打雷。”

陶治云的怀抱让人迷恋,林若恒忘记面子和不好意思,心安理得地说:“我就是害怕的,你可不可以抱紧一点?”

陶治云用气音笑了一下,他把手臂收紧,还拍了拍林若恒的背。

“乖。”

林若恒开始脸红,他把脸埋在陶治云的怀里,陶治云穿着宽松的睡袍,身上有淡淡的香味。而林若恒浑身赤|裸,只有腰上盖着被子,露出的皮肤上有很明显的吻|痕。

雷声隆隆地滚过,雨声小了下去,室内太静了。

林若恒很困,一个是体力消耗太大,另一个是陶治云的怀抱让他觉得安全,他的眼皮越来越重,快要睡着的时候听到陶治云喊他的名字。

“林若恒。”陶治云喊他的名字语调很平,他的手抚上他的额头,很轻地把林若恒的头发捋到后面。

“嗯?”林若恒从他怀里抬起脸,他的头发乱了,脸也很红,锁骨上还有牙印,整个人散发出代表着情|欲的气息,但眼睛干净透顶。

陶治云半垂着眼睛,问他:“你有没有过希望雨不要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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