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安安发大财分类:现代主角:楼霁星 纪时笙来源:书耽时间:2024-08-02 17:41
- 小说《末世预言家和他的鲛人》是作者安安发大财所著。异世入侵,继承了亿万家产但只想摆烂却觉醒了异世记忆和血脉的楼霁星:……而找上门的竹马也觉醒了鲛人血脉,娇弱美人鱼?他的指甲尖锐到能撕碎钢铁。这个世界是有一点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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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预言家和他的鲛人
精彩段落
办完过户的手续已经是晚上,纪时笙疲乏地回到自己的公寓。
正要拿钥匙开门就发现门没有锁,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呛鼻的味道,桌子上摆着几道颜色通红的菜,还有两副碗筷。
“笙笙,你今天下班好晚。”
林桥端着菜放到餐桌上,把沾着水的手贴到围裙上擦了擦,贴过来抱住了纪时笙。
“你怎么来了。”满桌子辛辣的味道让他不适的皱眉,纪时笙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冷着脸面无表情地问。
“我来给笙笙做饭啊,笙笙不吃饭怎么有力气环~球~旅~行~”林桥捏着纪时笙的下巴偏头附到纪时笙的耳边,温柔亲昵地耳语,却无端地让纪时笙升起毛骨悚然的窒息感。
果然。
纪时笙一点也不意外苏纪会告诉林桥,毕竟一直是他俩关系更好。
他冷着脸,并不接话。
“我不会阻止我的笙笙去旅行的,我相信我的笙笙会回来我的身边,因为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林桥温柔耳语,双手掌控着纪时笙的腰,将人锁在自己的怀里。
“嗯。”纪时笙突然应声,带着些孤注一掷的冷漠。
林桥在纪时笙腰间摩挲的手指一顿,他直起身子看向眼神冷淡的纪时笙,总觉得哪里违和,但是又好像没什么异常。
林桥心中警铃大作,他掰过纪时笙的脸,仔细地端详着他:“笙笙,你不可以骗我哦,不然我会生气的呢。”
“嗯。”纪时笙控制住想要战栗的身体,突然开口,“我想养只猫。”
“笙笙,那种到处掉毛的动物有什么好,你想养我有空给你弄一条黄金蟒养在别墅后面的林子里,那样的霸气动物才配得上我的笙笙。”
林桥撩了撩纪时笙耳侧的碎发,轻哄。
“那算了,不养了。”
看着纪时笙和平常一样冷淡的神色,林桥终于放下了一点心。
他觉得纪时笙对自己的势力还是小看了,才会答应自己的要求。
纪时笙无不讽刺地想,这次林桥可要栽跟头了。
虽然他跟楼霁星不太熟悉,但是能在L市市中心有自己的一个小区,又能在X市拥有一座山,想也知道不是个善茬,加上谢春昼的势力,他终于可以解脱了。
以前谢春昼也问过他要不要离开,是他自己犯贱还留有希望,拒绝了,现在他累了,不想跟林桥玩恋爱游戏了。
林桥吃过饭就离开了,纪时笙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半晌,默默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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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纪时笙出门就打了电话给谢春昼,告知自己这边已经解决好。
谢春昼让他不用带多余的行李,又询问了他当天的装扮之后,就让他带好帽子口罩去京市车站的厕所等。
他才等了一会儿,就有一个跟他一样带着口罩,嘴里不停咳嗽的人走了进来。
那人将他拉进厕所隔间,迅速从口袋里拿出了同款口罩,和外套一起交给了他,
“谢老板交代我帮您离开京市,您换上我的口罩和外套,在车站外面会有谢老板的车接您去L市。”
纪时笙按照那人说的换了衣服,那人接过他的外套,又拿出了一只跟纪时笙同款的口罩带上。
两人出了厕所,那人坐上了早就买好的前往G国的高铁,而纪时笙掩唇咳嗽着离开车站,坐上了谢春昼安排的车。
到了L市,就是楼霁星的地盘,楼霁星安排了人接纪时笙,送到X市市里,谢春昼开了楼霁星的车在市里接纪时笙。
纪时笙见到谢春昼才算松了口气,谢春昼看见纪时笙第一眼却是心疼。
这才多久不见,纪时笙就瘦得几乎皮包骨头了。
“大谢,我终于解脱了。”
终于释怀低声地念叨了一句,纪时笙紧绷的精神松懈下来,累得躺在后座沉沉睡去。
谢春昼把楼霁星交代的事情办完,驱车带着纪时笙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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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时笙再次醒来是饿醒的,他睡在一张雕花拔步床上,头顶的雕刻的花纹能看出是瑞兽麒麟。
外面远远地传来说话的声音,还伴随着刻意压低了声音的犬吠,透过关闭的房门还若有若无地传来诱人的香味,那味道完全不是林桥做的辣味刺鼻的菜,而是一种柔和的甜香。
房间里暖暖的,床头的小灯散发出柔和的光,驱散了床周围这一小片黑暗。
外面好像已经天黑了,纪时笙没办法分辨时间。
他撑着身子起床。
好久没睡这么好了,开公司之后,每天要应付公司,下了班还要应付林桥,要无时无刻紧绷着神经生怕出一点错,整个人好像带了假面。
纪时笙掀开盖着的毛毯,从口袋里拿出手机。
手机被关了静音,应该是谢春昼关的。
空白备注的联系人消息已经99+。
最后一条消息是
[求求你了,笙笙,别离开我,你不喜欢我什么我会改的,你告诉我你在哪儿吧。]
没什么欲望回消息,纪时笙点击消息列表,选择一键清空,屏幕瞬间干净。
顺便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八点了。
穿好鞋子下床拉开门,正撞上谢春昼捧了碗要去厨房。
谢春昼看见他就对着厨房喊了一声,“小月亮,笙笙醒了!”
厨房里走出个长身玉立还系着围裙的青年,青年端着个托盘走向他,把托盘交到他手里,声音温柔地说,
“我正准备去把你的饭菜保温呢你就起了。笙笙,不知道你爱吃什么,这些都是春昼爱吃的菜,可能甜了点,你就将就吃。”
托盘里放着四只小碗,分别是一碗糖醋小排,一碗梅菜扣肉,一碗银鱼羹,还有个小碗里放了米饭。
小碗明显保温过,一只只花纹精致的小碗放在托盘里,还散发着袅袅热气,让人食欲大开。
纪时笙接过托盘的时候发现对方左手无名指戴着谢春昼前几天晒过的戒指,旁边的中指上有一枚小痣。
大谢的心上人,这位楼霁星,是个很温柔的人呢。
纪时笙捧着托盘去了中庭桂树底下的石凳石桌,安心地吃饭。
月亮高悬,桂树飘香,还时不时有鸟儿啼叫,这生活真是安稳得让人流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