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现代 >> 

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

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

    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

  • 作者:水煮咸鱼分类:现代主角:成洲 路见屿来源:微博时间:2021-05-19 09:23
  • 主角为成洲路见屿的小说《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是作者水煮咸鱼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的主要内容是:路见屿虽然和成洲分手了,但他们之间依旧是爱着彼此的,也不想放开对方的手。

    热门评价:傲娇自卑攻X风流坦荡受

  • 立即阅读

精彩段落

他说完这句话,排练室终于安静下来。

吉他捂着后脑勺,呆呆地回到自己的站位。架子鼓默默收拾地上散落的纸牌,键盘则吐掉泡泡糖、随手调试电子琴的按键。

然后众人开始排练,就好像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

最开始的时候,乐队其实对路见屿并不欢迎。

吉他觉得这个富二代不怀好意,接近他们就是为了泡队里唯一的妹子键盘。

键盘揍了一顿吉他并教训“怎么不说他是为了泡你?”——对几年的朋友都这么臭屁,更别指望她能对陌生人的热情摆什么好脸了。

架子鼓则是对谁都一副石头似的模样,在队友面前都三棍子打不出个屁,遇上外人,简直就是个人型制冷机。

成洲也一样。尽管这个外人跟他搭话时笑得挺好看,他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队友就一个接一个倒戈了。

路见屿奇异地和几个人都很有共同语言。他和吉他讲商场八卦,和键盘聊猫粮狗玩具,就连锯嘴葫芦似的架子鼓,在他跟前也能说起什么养马骑术说得津津有味兴奋不已。

成洲眼睁睁看着队友对路见屿的称呼从“那个富二代”到“那位路先生”,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我路哥啊”。

路见屿天天和他们混在一起吃喝玩乐,简直成了乐队小团体的编外成员,甚至不在场时也常常是他们话题的焦点。

这人的性格就能轻易讨人喜欢、和人拉近距离。所以每个人都越来越和路见屿越来越无话不谈、越来越亲密。

哦,也不能说每个人。这里面唯独排除了成洲。

路见屿跟谁都有聊不完的闲天,只在对上他时没什么话说,总是有些尴尬无措,就连找个话题都显得勉强不已。

成洲早就习惯这种情况了。他不耐烦和人打交道,从不参与乐队对外的应酬,就连几个人私底下聚餐也不见得每次都去。

他的古怪脾气在认识的人里相当有名,就算不了解这点,初次见面的人往往也会察言观色避其锋芒。有合作方来沟通工作或是欣赏乐队的路人找上门攀谈时,都会自觉跳过他。即使出于礼貌之类的原因不得不和他说话,也往往简单客套几句结束尬聊。

没人爱理他,成洲本来早就习惯这种情况了。

但路见屿这么做,却让他不知为何,忍不住有些不快起来。

那时的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喜欢路见屿。

“怎么刚才不说话?心情不好?”

他不喜欢路见屿和其他队友聊过一圈后,再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或是为了显得不那么没礼貌、才过来找他。

“喜欢你才关心你呗,毕竟我是你的粉丝嘛。”

不喜欢路见屿在他面前开那些油嘴滑舌的、和在其他人面前毫无二致的暧昧玩笑。

“呃,那个……”

不喜欢路见屿在他面前犹豫半天也找不到话题……

“听麦麦说,你们下个月比赛又有新歌了?”

……

不喜欢路见屿在他面前时,还提起别人。

只有近距离跟路见屿接触时,才能明白他为什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笼络人心。

和风流小开似的第一印象不同,路见屿说什么做什么都很用心。他能把吉他被批得一无是处的歌词认真读完并找出刁钻的角度大加赞赏,能拎着十几斤猫粮跟键盘在大太阳下走几公里喂遍沿路脏兮兮的野猫,能陪架子鼓选个鞍具挑挑拣拣逛上大半天还不知疲倦。

和他说话时,他会认真地看着你,眼里流动着触人心扉的专注与关心。即使听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笑得前仰后合,那双像是盛了星星的眼睛还是注视着你。

风流又深情,让人忍不住就会误以为,自己是被他放在心底的挚爱和唯一。

这种错觉带来了无可抑制的心悸感,让成洲避之不及。

他不太想看到对方。但好像跟他作对似的,乐队不论到哪儿,都能撞上路见屿。

酒吧驻唱能撞上路见屿和朋友约摊,去琴行挑设备能遇到路见屿跟老板谈生意,就连接个宴会商演、路见屿都能是甲方邀请到场的嘉宾。

后来在吉他的盛情邀请下,就连他们平时的排练,路见屿也会来跟着凑热闹。

成洲几乎要怀疑对方是不是真的像吉他猜的那样——想要追求键盘,所以才故意制造这些“偶遇”、故意靠近了。

“要是路哥真喜欢麦麦也挺不错嘛。”

最先提出这怀疑的吉他反而不再在乎这个问题,还傻兮兮地说:“路哥那么帅,又对女孩子那么温柔绅士,是个好男人。咱们麦麦虽然凶了点,但胜在多才多艺哇——路哥不是说过就喜欢搞音乐的、有才华的吗?——摆一块儿一看,嘿,女才郎貌,多般配啊!”

键盘没听完就伸手打人,脸上却是笑着的。

成洲于是觉得更烦了。

烦到路见屿只要一出现,他就连下一小节的歌该怎么按都不记得了。

路见屿好像根本不在乎他们之间相悖的磁场,反而越来越喜欢无视尴尬诡异的气氛,凑过来和他搭讪谈天。

也是,对方看上了键盘,肯定要想办法和她周边的人搞好关系。

但哪有那么简单?他和他们可不一样,不会随随便便就会被攻陷收买。

于是某次排练时路见屿问他要新编的曲谱看,他就立刻拒绝了。

或者说,他想立刻拒绝的。

他想说看那个干什么?你就这么没话说,所以聊天还非要聊“听麦麦说”的新歌?所以在看过吉他新写的歌词后,才顺带着想到找他来要什么曲谱?他是他们买一送一的附赠么?

他想说这首下个月就要表演的歌他现在还一行都没写,而这都是因为你太吵太烦。这些天只要一回家开始动笔,脑子就全都是你的样子和声音,这难道应该怪他自己吗?

他想说,你能和吉他聊八卦和键盘聊宠物和架子鼓聊骑马,你能和他们聊那么多,为什么……

为什么,就不能也和我聊点别的呢?

但事实上是他什么也没说。

他什么也没说,路见屿也很快跳过了这个话题,然后很快结束了和他的聊天、很快离开了排练室。

如释重负似的,明显对所谓曲谱并没有太大兴趣。

成洲为他没追问而松了口气,心中却又升腾起酸涩的失落和愤愤。

虚伪。成洲心想。

要是我真的拿谱子出来,你就会看吗?

要是我昨天写了东西……你就会留下来和我多待一会儿吗?

就算再不情愿,路见屿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洲的生活中,还有脑海里。

这不能怪他。路见屿的存在感实在太强,只要一出现,总会占据所有人的注意力。

因此他从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直到有次乐队参加的某个比赛结束后,他从路见屿那里收到一束花。

当然,花只是庆祝他们比赛拿了名次,人人都有。只是其他三人收到的都是乱七八糟的品种拼成的组合,只有他那束不一样。

那是一大捧玫瑰,娇艳欲滴。

路见屿对他说了些什么,大概是“恭喜比赛顺利”之类的话,也许还夸了他几句。然后路见屿亲手把花递给他,他们的手指好像还碰在了一起。

这个片段成洲回忆过太多次,几乎分不清哪些是确实发生过的、而哪些是他过分美化的想象。

他只记得当时,胸口心跳快得都让他听不见其他声音了。

那天成洲把花带回去。狭小简陋的出租屋里,在线灯缠绕下几乎光华璀璨的玫瑰花束显得有些突兀。

花被放在了琴房——那是整间屋子最好的房间,原本是房东的书房,被成洲改造成了简单的音乐室。

那种金白相间的玫瑰花叫香槟玫瑰,和其他品种大同小异。作为朋友的祝贺当然没问题,但要说有别的意思……

他忍不住想,要说有别的意思,也不是不可……

……不是不可以?

成洲发现自己居然在琴房没有练琴写歌,而是一边摆弄花苞、一边胡思乱想时,突然有些怔愣。

他为什么会觉得,有别的意思也可以?

这样的问题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他为什么会因为一束花胡思乱想,为什么会总是无论路见屿在不在场都总能想起对方,为什么因为两人聊天时的尴尬不高兴,甚至为什么关心对方到底有没有追求键盘的想法……

答案好像呼之欲出,又好像始终遮着一层雾看不分明。

可能是看不清,也有可能是不敢看清。

路见屿有心上人、路见屿对自己也许只是和对别人一样的礼貌和热情、路见屿和自己一样是男性……这些成洲都知道。

但,这不能怪他吧?明明是路见屿要来认识他,是路见屿一遍遍找他说话,是路见屿第一次见他、就露出那么好看的笑容,是路见屿明明要追求键盘、却像个磁石似的无时无刻不攫取着他的注意,是路见屿……

是路见屿自己那么好,让他忍不住喜欢上的。

……这不能怪他吧。

成洲从没被任何人喜欢过,当然,也没喜欢过任何人。

甚至,他几乎没有特别喜欢过任何东西。就连做音乐也只是因为一个执念,而不像他那群队友似的,对这东西怀抱着多么狂热的感情。

小时候他攒了半年的钱买过一把尤克里里。毕竟是孩子的玩具,木材很差,弦音也不怎么准,他却跟宝贝似的,每次拿出来弹之前,都会仔仔细细地把手洗干净。

琴是偷着买的,弹也是偷着弹的。没有谱子,他就回忆着平时学校里唱的歌瞎弹,竟然也真的能断断续续成个曲子。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真是喜欢弹琴啊。

后来这事被发现了。女人没发火,却整整哭了三天。

她并不理会成洲的认错和道歉,只边哭,边一径地说自己对不起成洲他爸,难怪男人不让她进门,原来是她教子无方、把儿子养得不务正业,竟然偷家里的钱去买这种东西,实在配不上姓成……

在女人把眼睛哭瞎前,成洲自己动手,把琴砸了。

干脆利落、毫无留恋。

但这把玩具琴就像烙在了他心里似的。他一闭眼,就能看见琴桶上的纹路和几根尼龙琴弦。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肯定是真喜欢弹琴了。

上课时他自己胡乱写歌,下课时就到家附近的琴行看人买琴。琴行的老板见到他来只当没瞧见,睁只眼闭只眼,偶尔遇上老师来给琴行的学生上课时,也允许他在一边听着。

后来他辍学去打工。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那天,他没听女人“你爸爸要来看你”的话早点回家,而是拿着钱去琴行买了一把最便宜的木吉他。

他抱着那把吉他在一个废弃工地的顶楼坐了一晚上,第二天哑着嗓子背琴回家。

他不怕女人再反对什么。他已经能自己挣钱、已经能独立了。女人已经不会再是他的阻碍了。

然而等他进屋时,女人并不在,家里只有一片空空荡荡。

后来他听说那天晚上女人和前来拜访的男人发生了争执,追出门时不小心被一辆货车撞上,当场死亡。

告诉他这件事的就是男人。

三言两语带过女人的死后,男人又说,虽然自己不会承认成洲私生子的身份,但因为他死了妈看着可怜、成家的骨血也不能就这么流落在外,所以打算带他回去、教他为此作好准备。

成洲站在男人面前一言不发。尽管已经过去好几天,他却还穿着发工资那天穿的旧衬衫、背着那把刚买的木吉他。

男人说完,看了看手表,说,还磨蹭什么?先去换身衣服,现在这样成什么体统?还有,记住,到家之后别多嘴,别说你是……

成洲说,不。

男人一愣,随即嗤笑一声。

怎么?和你妈一样,到死也非要挣个名分?真不愧是她教出来的东西。

他像是看一个拼命展示自己跪着的伤腿以求获得一点施舍的乞丐一样,轻蔑、厌恶,又带着点高高在上的怜悯。

放心,成家比你想象的要厉害得多。就算你在名义上不是成家的孩子,我也不会亏——

他的话又被打断了。

成洲这次没开口。他把吉他从肩上取下来,然后握着琴颈,用力砸向了对方。

其实,无论是听说女人的死,还是跟恼羞成怒的男人打了一架,成洲都没什么感觉。就连看到崭新的琴碎成两半,他脸上也没有表情。

既不伤心,也没有高兴

只是突然在那时候觉得,自己可能也没那么喜欢弹琴吧。

但别人都说他有点天赋。

他也没别的选择。辍学太早,可供挑拣的工作没几个。除了做些后厨帮工、大街上贴广告发传单的活儿,成洲大多数时候还是在最初那家琴行,帮人看琴调音,偶尔也帮老板上几节课,换点供自己吃喝的钱。

后来有工作室看了他写的歌想签他,他就随波逐流;再后来偶然遇上现在的乐队、说缺个贝司邀请他参加,他也没有拒绝。

他们第一次合奏完时吉他啧啧赞叹:“我特么撞了什么大运啊,能挖来这么个宝贝?!假以时日,咱们必能飞黄腾达火遍全宇宙啊!”

当然,他们并没火起来,甚至到现在还是只能以辗转驻唱为主业。不过成洲倒是无所谓,捱过找不到工作交不起房租、饿得只能在小时快餐店里喝开水的日子,现在有了份相对稳定的收入,他也就没有什么更高的要求了。

只有一点,每次拿起琴时,他眼前都会放电影似的、出现他从没见过的一幕。

自己在这边弹琴唱歌,女人就会站在那边的不远处。她用前所未有的、就像一个真的母亲会有的那种欣慰又疼爱的目光看着他,但往往还没等他反应,那束温柔目光就会立时扭曲、碎在猛烈的刹车声里。

她柔软的脆弱的断裂的肢体,四处迸溅的鲜血,至死不瞑的绝望眼神。明明成洲当时并没在现场,却连细节都一清二楚。

然而成洲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会头疼作呕,会分不清什么是幻象、什么是现实,但他并不在意。

小时候女人不让他弹琴,他不是也没听过话么?现在她都死了,他难道还反而要随便妥协了?

这个梦魇始终追随着他。直到有一天,有个人在他们下了表演后来到酒吧后台。

这很寻常。他们名气不大,不过还算有几分实力,偶尔也会有制作人或听众前来搭讪。而贝司一向很难被关注,成洲也并没当回事。

然而,出乎意料地,那人冲他伸手。

“你贝司弹得很棒,在台上简直太耀眼了。”那人说,“对了,听说刚刚那首歌是你写的?”

成洲点头。那人就笑了,然后问可不可以认识一下。

他笑得真好看。

这是成洲的第一个想法。

第二个想法是,也许,自己还是有点喜欢弹琴的吧。

后来,他拿起琴时,脑海中总会一遍遍回放那句“在台上好耀眼”的夸奖。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就再没看到过女人的身影。

同类优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