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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道

阳关道

    阳关道

  • 作者:伊阙关分类:古代主角:李异 阳关来源:长佩时间:2021-07-27 09:44
  • 由作者伊阙关倾心打造的一本纯爱小说《阳关道》,主角是阳关李异,该小说主要讲述了:阳关的胆子一向都很大,大家都觉得他一定不是一个一般人,但是谁知道他竟然胆子大到了这个程度,让人觉得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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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渭城位于关中盆地中部,处于泾河、渭水交汇的三角地带。作为渭城的护城河,渭水就像一条柔软的绸带,温和又不容置疑的将大半个渭城包裹在自己怀里,而依傍着渭水错落有致布满河沿的,便是一个又一个或大或小的集市。

以高大的银楼“鸿翔楼”为中心,阳关抬头看去,就见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等等往前排开,绫罗绸缎、珠宝香料等物品让人目不暇接。

此时正逢春市,很多店家都摆出了这个节气独有的商品,大的商店门首还扎“彩楼欢门”,招揽生意。阳关几乎是走两步,就能听见一阵哄闹的声音。

除此之外,集市上还有专门用来医药门诊、看相算命、修面整容的店铺,阳关就算再镇静,也是一时间张大了嘴呆若木鸡,看得呆了。

街市上行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叫卖的小贩;有骑马的官吏,有乘坐轿子的大家眷属;有问路的外乡人,有拍着手看路边杂耍的街巷稚童;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还有路边跛足的老乞丐……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阳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繁华的集市,只能在心里暗暗感叹,渭城真不愧是西北第一城。

“你还真是傻狍子进城,什么都想看一看。”李异看着东奔西跑上蹿下跳的阳关,无奈的叹气。

他本人是一点都不喜欢热闹的地方的,又闹又吵,新衣服不消半刻就会变得皱巴巴的。李异啧了一声,干脆不管阳关了,躲到一个没那么多人的角落整理自己被扯歪的领口和袖口。

“李异!”阳关不知道从哪里窜到了他面前,献宝似的打开合上的手:“当当!”

李异定睛一看,却见是一个青青黄黄的蚂蚱躺在阳关的手心里,顿时就觉得一身的鸡皮从脚底板蔓延到了头盖骨,“啊”的惨叫一声,“蹬蹬”倒退了两步,一只手护眼一只手胡乱的挥着:“拿开!把这个脏东西拿开!”

“什么呀,这不是真的蚂蚱,是草编的。”阳关被李异的反应吓了一大跳,慌忙拽起草编蚂蚱背上的草绳,拎在手中晃了晃。

李异看到是假的蚂蚱,终于松了口气,但还是待在原地,拒绝接近阳关。阳关嘴角抽了抽,将草编蚂蚱拿到眼前:“话说回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逼真的草编蚂蚱呢。”

李异冷哼了一声:“少见多怪。”

“不过我更没见过的是,你那么大个男人,居然怕虫子?”阳关又对着李异晃了晃手里的草编蚂蚱。

李异翻了个白眼,走过来抬起手抽了一下阳关的脑门:“不行吗?谁说男人不能怕虫子?我还怕脏怕乱怕闹怕吵,最怕不听话上蹿下跳的小鬼!”

阳关揉了揉脑门,看着李异身上原本平整熨帖的黑袍现在已经变得皱皱巴巴,面色也黑沉沉的。想着要是哄不好这个大爷自己就没办法去藏锋楼了,还是要撸顺毛才好办事,赶紧服了个软:“那我们就找个客栈赶紧歇下吧!”

李异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他这个提议。阳关将两根手指放在嘴里,吹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哨。少顷,一条黑白花的狼犬挤出人群,跑到阳关身边。

“命阿,走了!”阳关蹲下,摸了摸命阿毛茸茸的脑袋,命阿更兴奋了,伸着舌头,尾巴甩得快要飞起来了。

阳关看着撒欢的命阿,心中突然有些感慨。命阿是四年前他在家附近的一条小巷口捡到的,那天正好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阳关看到了很多被冻死的流浪的小动物。

命阿那时候就跟它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蜷缩在小巷口一个避风的角落,但尽管这样,等阳关发现它们的时候,命阿的母亲尸体都凉透了。阳关翻了翻那些还没断奶的小狗的身体,发现只有命阿活了下来,但也是奄奄一息。

阳关抱着命阿跑回家找苏阖,父子俩找出一块布头将命阿包裹住,放在炉灶旁边,苏阖甚至跑去虎头家问虎头爹讨了一小罐牛奶,这才将命阿从阎王爷手里抢了回来。

苏阖觉得这只小狗的生命力真是太强了,于是在阳关的白眼中掉了次书袋,给小狗取了个奇奇怪怪的名字叫做“命阿”。

自此,命阿就成为了他们的第三个家人。命阿的母亲只是只很普通的奶白色土狗,但是命阿仅仅过了大半年就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狗,所以阳关和苏阖一直在猜命阿的父亲是不是一头狼。

之前阳关给苏阖留的一小碗鸡汤和鸡腿,因为放了三天,馊了,所以阳关临走前喂了命阿。虽然阳关为给命阿吃馊掉的东西感到很抱歉,但是在连人都饥一顿饱一顿的情况下,狗又能吃的好到哪里去呢?

“阿阳,跟上!”前面的李异喊了一句。阳关赶紧追上去,一边跑一边对着命阿挤了挤眼睛:“走,我们去吃大户!”

不过李异并没有直接去客栈,反而走向了那座高大的银楼——鸿翔楼。直到走近,阳关才发现这座银楼有多大,七层高的塔楼一眼望不到顶,外表漆了一层朱红色,显得格外富贵。

银楼大门口人来人往,迎来送往间尽是绫罗绸缎,锦绣衣冠。阳关看了看身上灰扑扑的深红色裋褐,突然有些不敢进去,拽了拽李异的袖子:“你要进去干什么?我在外面等你吧?”

李异回过头看了看阳关,又看了看旁边的人群,嘴里突然嗤笑一声,拽住阳关的手腕就往里走:“怎么,你县男府说闯就闯,一个小小的银楼却不敢进去?”

“我……”阳关想说这不是一回事,李异平淡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以为,那些锦衣华服下包裹的躯体,能比你高贵到哪里去?你要是愿意,我立马也能把你包的人模狗样。但你觉得如果穿上好看的衣服,你一个小镇子里出来的穷小子身份就能得到改变吗?”

阳关沉默,踏进银楼后,各种形形色色的目光如同实质般的落到了他的身上,阳关把头埋的更低了,任凭李异将他拽着往前走。

银楼里人虽然多,但是李异给门口的人看了一块什么东西,门房就立马喊了一个接待,恭恭敬敬的将两人请到了一个装潢精美的小房间。

李异从怀中掏出了两张纸,对接待道:“将这两张银票换成碎一点的银子,找个不起眼的布袋子装一下。”

“是。”那个接待也不多话,接了银票就下去了。过了一会,有仆人给他们端上了两盏香茗,临走的时候多看了阳关和命阿一眼。阳关注意到了,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捧起茶杯默默地喝茶。

“喝茶的手势很标准啊,之前练过?”李异突然问道。

阳关愣了一下,抬起头:“嗯……爹之前教过我,他平时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之前听你的说话,小的时候应该读过很多书吧。”李异站着身,背着手,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问着。

“……都是苏阖逼得,他那时候除了吃饭,其他所有钱都拿去买书了,我很小的时候就认得字了。”

“那你觉得,外面那些你觉得穿的很好的有钱人,有多少是像你一样,接受过良好的诗书以及礼仪方面的教育的?”

阳关呆了呆:“应该……不少?”

“得了吧,这里只是个小镇甸,又不是京城,世家子弟有,但是不多。外面那些你觉得穿的很好的人,有可能连字都不认识,大多都是做生意投机取巧一夜暴富的。”

“我再问你,你觉得外面有几个人能像你一样,自己的亲人比如说儿女——你这个爹被抓的算是特例——被权贵抓走了,能不怕得罪权贵,甚至连命都不要去救人的?”

“这个……应该都会去救吧……?”

“呵,会去救才怪。儿子可能还好,家里有姑娘的,只要自己闺女长得过得去的,十个里面有九个会削尖了脑袋把女儿送给有钱人家当小老婆。剩下的那个如果儿女被抓走了,多半只能安慰自己,被贵人看上是自己孩子的福分。”

“……”阳关一时间无言以对。突然想到好几年前,他还没到八里镇的时候,那时候他的邻居是个很温柔的姐姐,心灵手巧,心地善良。那个姐姐不仅没有嫌弃过他的长相,反而经常给他一些自己做的小点心。

后来那个姐姐跟一家黄金铺子的小学徒好上了,就快谈婚论嫁了,结果那边有个正五品上的县伯看上了她,就把她抢走了。那个姐姐的娘哭了两天,结果那个县伯让人给了她一百两银子,她就高高兴兴的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个金匠的小学徒曾经到那个姐姐家里来求过,结果被那个女人赶了出去,还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骂的整条街都听到了。

“我曾经一直觉得,志气、情义这种东西,不是穷人能讲的,因为他们光是活下来就已经拼尽了全部力气。但是直到我遇到了你,我才发现,有的人,尽管被生活压迫,但仍旧能挺直自己的背脊。”李异蹲下来,平视着阳关的眼睛。

“阿阳,在我眼里,你比外面的所有人,都要高贵。”

阳关……阳关觉得自己有点脸红。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这么真诚,这么直白地夸过他,苏阖也就夸过他聪明,更多的时候还是在头痛他不爱读书。今天这么被李异这么真心诚意地夸“高贵”,阳关觉得自己有点飘。

“当然,跟我比,你还差了那么一点。”李异站起身来,干咳了一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袖口。就在这时,恰好门被敲响,打开门刚才的接待正恭恭敬敬的捧着一个灰色的不起眼的布袋子,里面鼓鼓囊囊的都是碎银子。

李异接过布袋,拿手掂量了一下,点了点头,回过头对阳关招了招手。

“阿阳,走了。”

“……”这是阳关。

“……”这是客栈的店小二。

李异神色如常,将换下来的客栈原本的床单扔给了店小二,将自己新买的床单铺在床铺上,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看就是老手了。

“……李异,”阳关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之前去布店,我以为你要买衣服,结果是为了买条新的床单?”

“怎么了?”李异拍了拍自己的床铺,“你要不要也换条新的床单?”

“不,不必了,我觉得这个客栈的床单挺好的。”阳关感觉自己对于李异的认知又刷新了,原本他只知道这个男人怕闹怕吵怕虫子,自恋又有洁癖,没想到他能爱干净爱到这个份儿上!

“我觉得不太行,谁知道这个床上是不是有人尿过床出过汗做过唔……”李异话没说完就被阳关一把捂住嘴:“行了行了我承认这个床单不干净了,您老人家要换就换,我再说一句废话我是猪行了吧。”

李异抓开阳关的手,白了他一眼。打发走了目瞪口呆的店小二,李异拍了拍自己的床铺:“上来,我教你怎么调息。”

阳关愣了一下,赶忙点点头,刚想爬上床去,就被李异一把抓住了脚腕:“脱鞋!”

阳关脱下了脚上灰扑扑的布鞋,李异瞅着阳关那双满是伤疤和茧子的脚忍不住皱眉,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脱了鞋坐到他面前:“跟我一样,盘腿打坐。”

阳关学着李异的样子将腿盘起来,却见李异突然往自己面前凑过来,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另一只手环绕到他背后,就像要抱住他一样。

阳关一惊,刚想挣扎,就见李异淡淡的在他耳边说道:“别动。”说着,阳关就觉得李异在他背上点了几下。瞬间,一股温暖的力量流进了身体里,阳关觉得自己全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背挺直。”李异拍了一下阳关的背脊,“记住我刚才在你背上点的几个点,就是你身体里重要的几个大穴。让你的内力从丹田出来,经过这几个点,然后再回到丹田。”

“眼睛闭上,仔细感受你的内力,你是有形内力,应该比一般的内力更好感受。”

“好。”阳关乖乖的闭上眼睛,尝试着将丹田的那一团火热提取出来,慢慢的,一条细细的火线慢慢地顺着经脉游走,经过那几个大穴,然后又回到了丹田。

就在那一条细细的火线回到丹田的一瞬间,阳关就觉得原本的一小团火焰瞬间变成了熊熊大火,整个内里瞬间被火热充满,蔓延到整个五脏六腑,甚至嗓子口出现了干灼的感觉。

李异就看着阳关身上爆出了苍白的火焰,那火焰极易蔓延,瞬间整张床都被那白焰包围了。但是出乎他的意料的,这白色的火焰温度并不烫,只有火焰最上方有一点灼热的温度。

李异静静看着被白焰包裹着,白发飞舞的阳关,此时的阳关闭着眼睛,满头都是汗,拧着眉,一脸的纠结之色,不像是出了什么岔子,倒像是急的。

阳关此时确实很急,他正在努力地将体内的火焰镇压回丹田,可是那火焰一点都不听自己的话,这边压下去,那边又蹿起老高。一半的身体好不容易凉快了一些,另一半就像是被浇了热水一样,虽然不至于像被浇开水那么烫,但是一直浇也受不了啊!

就在阳关被体内的火焰折磨的快要抓狂的时候,李异冷淡的声音又一次在他耳边响起:“不要试着压制,这是你自己的力量,记住刚刚你内力游走的路线,引导你的内力再走一遍。记住,堵不如疏。”

阳关深了一口气,试着将那团灼热往第一个大穴上撞去,那一大股火焰经过第一个大穴的瞬间,阳关“唔”了一声,背脊一下挺直了,脸上出现了一种痛苦又有点舒适的表情。紧接着,那一团火焰以一种锐不可当的势头连续撞向第二个、第三个大穴……直到再次回到丹田。

阳关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是汗,骨骼泛着酸软的感觉,但是原本那股不可控的火焰经过一个循环后竟然小了些许,也渐渐变得轻灵,逐渐能被自己掌控。

过了不知道第几个循环,火焰已经重新变回了火线,但是那股火线已经比最开始的粗了三倍有余,并且稳定了下来,变得十分轻盈。只要自己稍稍气沉丹田,它就能快速地围着自己的身体走一个循环。

阳关长吁了一口气,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却惊奇地发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明明自己闭眼之前还是阳光明媚的下午,面前的李异已经不知道去哪儿了,自己这是打坐了多久?

胃中传来饥饿的声音,阳关揉了揉肚子从床上下来。屋内漆黑一片,只有月光铺在地上,带来些许光明。

阳关伸手,几乎连想都没想,手掌中就出现了一簇白色火焰,照亮了他的周围。

“哟,已经学会怎么催动内力了吗?”房间门突然被打开,李异拎着一个包裹进来,看到阳关手心的白焰,忍不住挑了挑眉。

“试试看能不能把蜡烛点上。”李异将包裹放在桌上,朝着阳关扬了扬下巴。

阳关握了握手掌,再摊开的时候,却是只有食指上燃着一簇苍白的火苗,阳关将火苗递到桌上蜡烛旁,“呼”的一声,蜡烛燃起,点亮一室光明。

“有形内力是真的好使,下次出门就不用带火折子了。”李异似笑非笑的调侃了一句,将手中的包裹扔给了阳关,“先去洗个澡,然后把这东西换上,换好后下去吃饭。”

阳关打开包裹,却发现是一件水红色锦袍,胸口绣着两三团艳色的牡丹,仔细看下摆和袖子上还有祥云暗纹,在烛光下流光溢彩。阳关有些不确定的抬头:“这个……给我的?”

“不然是给我穿的吗?你也不看看你身上的衣服变成什么样了,当本大爷的小厮本大爷都嫌弃。”

阳关眨了眨眼睛,一低头,惊的“哇”的一声,就见原本他身上深红色的裋褐已经完全变成了黑色,活像刚刚从煤窑里爬出来。

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阳关一扭头往后看,就见李异那张床上原本崭新的床单和窗帘也变成了灰黑色,颇有几分惨不忍睹的感觉。他的火焰温度虽然低,但人家好歹也是火焰,几个时辰燃烧下来,就算烧不坏,熏也能把东西熏成灰黑色。

阳关往脸上摸了一把,只摸下来一手灰黑,想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模样。“嗷”的喊了一嗓子,阳关从凳子上一下跳起来,抱着衣服就跑到屏风后面洗澡去了。

等阳关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李异已经让人将床帘和床单重新换成了新的。看到阳关擦着头发从屏风后出来,李异眉毛一挑,扬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来。

通常来说男人都比较喜欢黑白或者深色系的衣服,除了正红的官袍,一般穿偏淡的比如水红茜红的男性都会让人觉得有些阴柔。但是李异此时觉得,没有人比阳关更适合这件袍子了。

这是一件水红色的圆领锦袍,收腰收袖,除了胸口绣工精致的几大团牡丹之外,袍子的领边衣角都滚着一圈银色的流云的边,精密又大气。

水红色不是个好驾驭的颜色,简单来说就是一般人穿了显黑。但是阳关的皮肤却是再白也没有了,因为催动内力而变得鲜艳的双瞳此时蒙上了一层雾气,与胸口艳色的牡丹相互映衬,反而更显出几分少年风流。

圆领的设计更显得阳关脖子又细又长。一头湿哒哒的白发搭在肩头,晕出一点深色,却也格外的赏心悦目。锦袍下面是一条白色的锻裤,膝盖往下就是一双同样是水红色的靴子。锻裤和靴子上都有金丝银线绣成祥云纹作为装饰。

阳关用内力将头发烘干后,就一直有些不自在的整理领口和袖口。他还从来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衣服,而且……阳关不自觉的用脸蹭了蹭袖子,这衣服穿起来,好舒服呀。

李异见状,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如果他现在照照镜子,会发现他嘴角的笑容是之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他站起身,从怀中掏出一根赭色的发绳,走到阳关身后,帮他把一头白发束了成一个小小的发髻。发绳中间还有一小块圆形金饰,正勒在阳关头顶发髻的正当中,平添了几分贵气。

帮阳关梳好头发,李异将一块铜镜摆到他面前,看着阳关眼中的惊喜,李异也笑了起来。口中却还是不咸不淡的语气:“果然是人靠衣装啊,行了,这回少爷我总算带了个不那么磕碜的跟班,下去吃饭吧。”说着,李异便径直走出了房门。

阳关将铜镜摆好,蹲下身摸了摸绕着他转圈的命阿头,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收不住。阳关一把抱起命阿,跟着李异跑出门外。脚步声清脆,伴随着爽朗的的少年音,在空气中混杂了几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思:“我们去吃大户咯!”

客栈的饭堂,其实也就是平时的酒楼。阳关只能说不愧是李异挑的客栈,整个饭堂布置的富丽堂皇,在阳关眼里比皇宫也差不了多少了。

酒楼里几个小二看着命阿,面色犹豫,李异一锭银子解决了所有问题。阳关倒是挺不好意思的,一直把命阿抱在膝盖上,不让它下地乱跑。

阳关可以用他的性命担保,这顿晚饭是他活了这十五年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晚饭。原本李异让小二送了十道招牌菜,是打算吃不完带走给阳关当夜宵的。只是没想到,不到一个时辰,阳关居然将这十道菜全部吃的丁点不剩,洗的盘子都没他舔得干净!

自此,李异对于阳关的印象除了幼稚、莽、没见识、还算有脑子之外,又多了一条:能吃。

两人酒足饭饱,命阿也啃骨头啃得直打饱嗝,正决定回房歇息。就听得饭堂某处传来一阵喧哗声,紧接着阳关就觉得扑面恶风袭来,抬眼,就见一把条凳竟打着旋儿的朝着他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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