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京城有一户沈家,儿子叫沈琛,22岁时与萧家的女儿萧暮雨结婚,结婚三年之后两个人有了一位千金,千金随母姓,名叫萧夕夕。萧夕夕一岁时,萧暮雨突然病逝,等到萧夕夕长到两岁时,沈家父母劝导儿子出国读书,直到一年前才回了国。
30岁的沈琛,现如今有一间自己的公司,正可谓是真正的黄金单身汉,更何况家里还有一位五岁的千金,这让沈琛身上又贴了一层金。
清晨,沈家那可是一顿忙乱,今天可是萧夕夕小朋友第一天上幼稚园,怎么能不忙乱呢。保姆正打扫着客厅,萧夕夕站在楼梯口整理自己的小领带对着楼上喊,“爷爷奶奶快点。”
听见孙女的喊声,沈老夫妇麻溜的下了楼,沈老爷忙的针织外衫上第二颗扣子都扣到了第一个扣眼里了,沈老太则是走到餐桌拿起孙女的粉色水壶挂在自己脖子上就往外走。
沈老爷背上孙女的粉色小书包一边走一边还不忘整理扣错了的扣子,两位老人跟在萧夕夕的屁股后面就像两位保镖,只是这两位保镖上有点上了年纪。
三人朝着门口的黑色保姆车风风火火的的跑去,驾驶座上戴着黑色鸭舌帽,一双健硕的手把着方向盘的沈琛开口道:
“你可倒好,上个学把你爸和你爷爷奶奶折腾的够呛。”
“爸爸,我们可是说好了的,第一天上学你和奶奶都要一起送我。”萧夕夕两手扒着沈琛的椅背说。
沈老太赶忙制止孙女,一把把她抱回座位上,给她系好安全带。
“我这不是在送你去上学的路上吗?小祖宗。”沈琛笑了笑。
“那……爸爸还算是君子吧。”
“爸爸为什么是君子?”
“因为……爸爸说话算话。”萧夕夕背靠着座椅晃着腿说。
沈琛沈老夫妇被萧夕夕的话,逗的笑了起来,车里充满的幸福气味都快顺着车门缝里溢出去了。
沈老太指着萧夕夕说:“鬼精灵”。
“夕夕,爸爸和你说个事”
“什么事啊?”萧夕夕歪着小脑瓜问。
“爸爸明天要去出差,要过几天才回来,这几天就让刘伯伯开车送你去上学好不好。”
“那……爸爸要快点回来哦。”
“好的,爸爸保证早点回来。”
听儿子说要出差,沈老太赶忙问,“去哪儿啊?”
“妈,去一趟四川,听说那边有一块不错的茶砖,我想去碰碰运气。”
“你啊,平时忙工作的事就算了,现在还对这茶砖着了魔。”
“爸爸,着魔了。”萧夕夕学着沈老太的语气说。
“小鬼头。”沈琛冲她做了个鬼脸。
“去的路上小心点,早些回来。”一直没出声的沈老爷开了口。
“我知道,爸。”沈琛收起鬼脸郑重的看向沈老爷子。
车开到了学校附近,沈琛抱萧夕夕下了车,他牵着她的手往学校大门走去,走到门口萧夕夕还不忘给三位贴身保镖一个个贴过脸才进学校,门口的三个人脸上带着满足的笑脸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学校。
回到家以后,沈琛匆忙的吃过早餐,换好衣服赶去了公司,在办公室坐下,他掏出裤兜里的手机,拨通了电话。
“兄弟,明天要不要和哥去一趟四川啊”
“去啊,琛哥叫肯定去啊!”电话那头顿了顿,“哥,我们去四川干嘛?”
“明天飞机上和你说”
“那行吧”
“一会儿我让小陈把航班信息发给你。”
“好的,哥。”
挂断电话,沈琛把手机放到办公桌上,滑动屁股下的老板椅,然后拿起电脑旁的座机听筒,拨通了公司内线电话,让小陈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十五分钟之后在大会议室开个临时会议。
十五分钟之后,大会议室里坐满了人,沈琛坐在长桌的上位,他开口问:
“最近有没有很赶的项目?”
等待了片刻,“没有。”各部门的负责人纷纷回答。
“好,我要出差一趟,大概一周时间,如果公司有什么事就和李经理商量 ,实在不行就给我发邮件。”
“明白,沈总。”大家齐声回答
“还有,今天上午十点之前,把紧要的文件都送来给我签”
“好的”
“对了,小陈一会儿你给我订两张去四川的机票,最好是早上的。”沈琛歪头对着身后的小陈说道。
“好的,沈总。”
“好,散会吧。”
从十点开始,陆陆续续的文件送到沈琛办公室,一臂长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部门送来的文件把他围在了电脑前那一小块的地方,当他从那堆文件里爬出来,看着手腕上的手表时针指到四的数字上时,他着急的从椅子上起身,一边穿西装外套一边往办公室门口走去。
出了电梯到达地下停车场,他按下车钥匙,朝闪着车灯的黑色保姆车走去,打开车门右腿先跨进了驾驶位,大腿的肌肉撑满了西裤,饱满的屁股也被绷出了完美的弧度,左腿一登就上了车,一米八七的大高个为了家里的小祖宗,硬是每天开保姆车来上班。
朝家奔去的沈琛一路上开着保姆车,他车前面总有一辆贴着实习字样的白色小车挡在他前面,他恨不得下车帮那人把车错位到另一条道上,一路上总算畅通无阻。
到达他所住的别墅区,他老远就看见了一个空的车位,一个漂亮的摆尾就将车稳稳的甩到黄线内,然后下车,关门一气呵成,最后乖乖地站在自家门口等着萧夕夕放学回家。
萧夕夕放学没有在学校门口看到沈琛来接她,一脸失落的上了车,但是刚到家就看到站在门口等她的爸爸迫不及待的下车冲向了沈琛怀里,沈琛一把抱起了她,“哎呦,我的小祖宗,你慢点跑。”
“爸爸,你今天没来学校接我。”萧夕夕扯着沈琛的领带说
“爸爸有事,忙忘了,对不起,以后爸爸早点去接你,好不好。”
萧夕夕马上高兴的说:“好”,然后勾着沈琛的脖子说,“爸爸,今天老师教我怎么洗手了。”
“是吗,回家洗给爸爸看看。”沈琛抱着女儿跨进了别墅大门,沈老夫妇也紧跟其后。
一进门,精干的保姆问道:“老爷,太太,先生现在用晚饭吗?”
“现在吃吧,王姨,辛苦你了。”
“好的,我现在去准备。”
沈琛抱着萧夕夕走到洗手间,将她放在一只凳子上,用前脚掌抵着凳脚,近来萧夕夕小朋友喜欢在凳子上一晃一晃的,这让沈琛下意识的养成了这个习惯。
“爸爸,我要开始洗手咯。”萧夕夕扯了扯沈琛的衣角。
“你教教爸爸。”沈琛打开了水龙头。
“先沾湿小手,打上洗手液,搓出泡泡,再搓搓小手背,洗洗小手指,最后再冲一冲就好了。”萧夕夕举着湿哒哒的双手对沈琛说。
“我闻闻香不香。”沈琛弯下腰抓着她细软的手腕,把两只湿哒哒的小手放到鼻子上闻了闻。“嗯哈,真香。”用毛巾给她擦干双手,牵着她出了卫生间。
“爷爷奶奶,我洗干净了。”萧夕夕一边冲餐桌跑一边说。
“你慢点。”沈老太赶紧说。
萧夕夕爬上椅子,乖乖的等着沈琛给她分好菜,然后再把小碗放到她面前。
吃过饭,沈琛带着萧夕夕去洗澡,洗完澡两个人躺在床上头靠着头,沈琛手里拿着一本绘本给她讲故事。故事讲到小狮子要离开妈妈出去历练时,萧夕夕凑到沈琛耳边问:“小狮子为什么要离开妈妈?我的妈妈呢?”
沈琛一怔,一时间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收起手里的绘本,把萧夕夕往自己怀里紧了紧然后说:“小狮子要去学习啊,就像你现在要去学校一样。”他理了理萧夕夕的头发又说,“你也有妈妈,你的妈妈在这里。”他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萧夕夕的胸口。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解释女儿能不能懂,他也不知道这样解释正不正确,但是他知道他只想让女儿开开心心。沈琛给萧夕夕盖好被子,手一下一下的轻拍她的背,慢慢的怀里的小人儿传来了平稳的呼吸声。
沈琛用手撑着头看着萧夕夕熟睡的脸,觉得自己这几年亏欠她太多了,这么小一个小人就没了妈妈的陪伴,爸爸前几年又抛下她出国去了。
沈琛盯着睡着的萧夕夕,他现在回来了只想对她玩命的好。他用手摸了摸女儿的脸,小女孩好像感觉到爸爸温柔的触摸像一只小猫一样把小脸在他手心里蹭了蹭,沈琛赶紧用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等萧夕夕睡安稳了他才在她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然后给她掖了掖被子,慢慢的从床上起来,走到门口关上灯,回自己的卧室准备出差的行李。
一大早沈琛起来赶飞机,他走时萧夕夕还在睡觉,他悄悄的走到她床边轻轻的在她脸颊亲了一下才拉着行李箱出了门。
到机场,他没有马上进去机场大厅,而拿出手机给陪他一起去的人拨了电话,问对方到哪儿了,对方气喘嘘嘘的回他马上就到。
不多一会,沈琛听见背后有人喊他,他回头一看,那人肩宽臂膀粗穿着一件黑色背心。
"琛哥 ,我来了“他拖着个大行李箱。
”王大壮,你又壮了啊。“沈琛拍了拍他的肩膀。
”毕竟我是开健身房的,身材不能差啊。“
“那确实,不过你这个壮的有点过头了,要是夕夕见到你估计得怕你了”
“不能吧,毕竟你不在那几年可是他大壮叔叔经常去看她。”王大壮一副可怜样子说。
沈琛收起来了开玩笑的脸,认真的说:“谢谢你兄弟,代替我陪伴夕夕那么多年。“
“说那些干什么,我开健身房你不是第一个入股了嘛。”
两人好一顿互相感谢才进了安检,上了飞机放好行李王大壮才作出一副好奇样子问沈琛。
“哥,我们这是去干嘛?”
“我听说西南南边最近冒出来一块上好的茶砖,我想去碰碰运气。”
“那边民风可很彪悍,我听一朋友说。”王大壮从屁股下抽出毯子盖在身上。
"你都这体型了你还害怕啊。”沈琛戳了戳他结实的胸膛。
“我这副雄壮的身躯里可是一颗脆弱的小心脏,我这样还不是为了生活嘛。”
沈琛瞥了一眼,“赶紧睡吧,一会儿就怕你跑也跑不快了。”
王大壮嘿嘿的憨笑两声,盖着毯子转头呼呼大睡去了,沈琛不由的佩服他说睡就能睡着的本事。
三个小时以后,飞机落地了。沈琛在网上找好的当地导游已经在大厅外等着他们了。出了大厅,王大壮看见一个皮肤黑黑的青年小伙手里举着一块纸牌,上面写着“欢迎沈总和王总”,让他觉得这人也是够傻里傻气的。
两个人上了黑皮小伙的破锣小车,车子刚启动,小伙抄着一口椒盐味的普通话说:“两位老总,叫我小罗就行,我们这里刚下过雨,路不太好走,两位系好安全带。”
“这路有多难走。”王大壮问
“反正十个游客,有九个下车的时候腿都是软的,有些人到达寨子会睡上一天才缓过劲来。”
沈琛没有做声 ,手抓着车上的把手,心想这小罗说话也太夸张了。
等车子开出半小时以后,两人真正的感觉到了什么叫全身酸疼的感觉,车子里的人就像簸箕里的豆子被抛起又摔下,头被撞的晕乎乎的,屁股就像被人打了一样。
两小时候以后,两个人从车上下来,只觉得天旋地转,两腿无力,身体耙软的直朝地面扑去,要不是小罗早有经验,两位老总恐怕得在地上趴到天黑。
“两位老总,喝口水吧。”小罗一人递了一瓶功能饮料给他们。
“小罗,你咋没事。”王大壮晕着眼看他。
“我们山里人习惯了,也颠习惯了。”
沉琛喝了口饮料,弱弱的说:“还有多久到寨子?”
“大概再走一个多小时。”
“好,让我们缓十分钟,实在有点腿软。”
“没事,只要两位老总脚力快一点,我们可以赶在天黑之前到寨子。”
休息整顿片刻,沈琛和大壮背好备好的登山包,跟在小罗后面。
因为前一天下过雨,山路泥泞又滑,王大壮好几次差点摔倒。
“你说你练那么大块干嘛,又不压重又不轻便。”沉琛气喘吁吁的说。
“哥,你咋好意思说我,你看你两条腿也不比我的细多少,现在不也是抖个不停。”
沉琛心想这么个大块头,平时看着憨的不行,现在竟然怼的他说不出话来,心里憋的慌,只能一边走山路一边大口的喘气。
“快看!”小罗走在两人前面大叫,“那就是寨子我们马上就要到了。”
沉琛抬头朝小罗手指的方向看去,山谷里整整齐齐的坐落着不少的房子,围成一个圆圈的样子,圆圈的外围全都是山丘包围着,山丘上种满了茶树。
“现在正是采茶的季节。”小罗说。
沉琛看着远处山丘上的点点人影,“他们都在采茶?”
“现在不采了,该落山了。”
沉琛和王大壮跟着小罗到了寨门口,刚好赶上落山回寨子的村民。村民们胸前都吊着一个大布包,布包里不断的飘出茶香,沈琛一闻整个人就来劲儿了。
进了寨子,小罗把他们俩带到了寨主的家,寨子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有外来的人,都要先到寨主家去坐一坐,再决定这些人住在哪一家。
“家里有人不?”小罗用手指骨敲着木门喊道。
敲了两下,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又听了听,又敲了两下。
屋里传来了清脆的声音,“门没有闩上,进来吧。”
小罗推门而进,沈琛和王大壮紧跟其后,沉琛听得一阵咚咚咚的奔跑声,抬头一看,一位长发及腰,长相穿着藏青色衣服,胸前挂着银锁,耳朵上戴着一对银耳圈的女孩儿站在木梯上,沈琛再一次把眼睛落在她喉结时,发现那女孩儿竟是一男孩儿,大为吃惊。
“你们找我阿爸吗?”他从木梯上下来。
“琅儿,你在家啊。”小罗说。
“阿爸,阿妈上山采茶了,还没回来。”
“今天来了两位客人,我带来给寨主瞧瞧。”
“你们坐吧。”
“两位老板请坐。”小罗拿来了小竹椅给他们。
四个人围着一张木制的小桌而坐,琅儿用小炉子煮着茶,茶煮好以后每一个陶碗里抓了一把微黄色的碎屑,再冲上茶水。
“喝点吧,这天又要下雨了,山里冷。”琅儿把茶碗递到沈琛面前,然后又递给了王大壮和小罗。
沈琛和王大壮并排而坐,两人对视,王大壮的眼神好像在说,哥你先喝,如果没问题我再喝。
沈琛只觉得王大壮真是对不起他那一身肌肉,端起陶碗尝了一口,茶香伴着酥脆的碎屑的焦香充满了他整个口腔。
“这是什么?好特别。”沈琛瞪着眼睛看着琅儿。
“哦,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就是炒过的糯米。”
沈琛端起碗又喝了一口,王大壮见状也喝了一口,随即露出一副果然不错的表情。
四人围着小桌喝茶,不一会儿天空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
喝过一壶茶之后,琅儿从凳子上站了起,“阿爸,阿妈,你们回来了。”
沈琛闻声回头,看见两个穿着雨衣的人,其中一人先脱掉了身上的雨衣 ,那人下巴处的一绺长胡子,尤为光泽顺滑,而他身后的另一人,虽脸上虽已布了不少的皱纹,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头上的头发黑如水墨。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啊,沈琛心里感叹。
琅儿跑到阿爸阿妈面前,接过两人手里的雨衣,和他阿妈进了另一间屋子,寨主坐到了琅儿的位置上,用他的茶碗给自己冲了一碗茶。
“姬寨主,这是今天刚到寨子里来的客人,您看他们今晚住在哪里?”
寨主看了看外面越下越大的雨,“就住我屋里,雨下这么大,也不好到处挪了。”寨主看着小罗,“你还是住你每次住的那间屋子。”
“麻烦了寨主了。”沈琛说。
“没啥好麻烦的,山里人也没啥好的东西招待你们。”
没过多久,姬琅儿和阿妈招呼大家吃饭,王大壮和沈琛一条长板凳并排而坐,看着一桌子用茶做的菜,没有一点荤腥,王大壮皱了皱眉。
“琅儿,明天的事情你准备好了吗?”姬寨主问道 。
“阿爸,放心,我准备好了。”
饭桌上的沈琛虽然嘴里嚼着饭,心里却在琢磨明天会发生的事。
山里的天黑的快,山里的人自然也就睡的早,这对于沈琛和王大壮两人来说,一时还不能适应。
“琛哥,你睡着了吗?”王大壮枕着手臂问。
“没有,刚晚上七点我就躺床上了,我想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了吧。”沉琛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又缩回了被子里。
“哥,你饿吗?”
“能不饿吗?晚上一桌子素菜,现在肚子都在跟我闹革命了。”
“哥,那个琅儿长的还挺好看的,如果不仔细看会以为他是女孩子。”
“是啊,一头长发,眼睛……”
“眼睛怎么了?”
“眼睛和夕夕的妈妈有些像,尤其眼角微微上翘的样子。”
沈琛话音还未落,就听见王大壮震天响的呼噜声,气的他用脚踢了下王大壮的被子,顿时呼噜声停了下来,只听的见屋外滴滴嗒嗒的雨声。
下了一晚的雨,第二天清晨的空气里都伴着泥土味,沈琛站在圆窗处吸着山里的氧气,两只手搭在窗口看着寨子里的人忙碌着,看了一会儿他想起了寨主昨晚和琅儿的对话,走到王大壮的床边踢了踢他的床脚。
“大壮,起来了,太阳都快烤焦你屁股了。”
“哥,几点了?”王大壮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
“七点了,寨子里的人都开始忙了,今天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重要的事情?”王大壮突然来了精神,翻身起了床。
“走,去看看。”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屋子,撞上了从楼上下来的琅儿 ,琅儿看了看两人,“要一起吃早饭吗?阿爸阿妈上山去了。”
“好啊,我们也刚好饿了。”王大壮答道。
琅儿用簸箕从厨房里端出来了三碗粥,一盘玉米馒头和一碟泡菜。
“你们早上就吃这个?”王大壮不敢置信的问。
“嗯,我们这里路不是很好走,基本是靠山吃山,所以……”
琅儿把手里的东西放到桌子上,沈琛和王大壮坐了下来。
“凑合吃吧,这不是京城。”沈琛用左手肘顶了一下王大壮的右臂。
“哥,这趟和你来我可没想过是来吃苦的。”
沈琛喝了口粥,“一会儿去逛逛。”
“好嘞!”
吃早饭时,沈琛就一直惦记着寻茶砖的事,一放下筷子他就和王大壮在整个寨子里逛,本想找个人打听打听,但是大家都忙的没时间理他们,两个人只好在寨子逛了一圈就回去。
此时,琅儿坐在自家的木门槛上,怀里抱着一只黄猫,他不停的用手摸着猫的头,用手指帮它梳着背上的毛。
“二毛,二毛,今晚哥哥要去山顶跳‘尝新舞’了你开心吗?”
琅儿把猫举到眼前看着二毛的眼睛问,二毛好像懂他的意思,喵……的叫了一声。
“你也晓得啊,你真聪明。”
琅儿把二毛放回怀里像抱孩子一样的抱着,二毛也乖巧的用脑袋在他怀里蹭了蹭了。
“今天晚上,你可不能到处跑了,乖乖在楼上等哥哥,到时候哥哥给你带块肉哈。”
二毛圈着它毛绒绒的身体,在琅儿怀里又喵……的叫了一声。
“你养的猫?”
琅儿被吓了一跳,沈琛蹲下身想要用手去碰琅儿怀里的二毛。
“诶……”琅儿连忙抓住沈琛的手。
沈琛疑惑的看着他,然后把手收了回来。
“你这猫是什么品种也太精贵了吧。”站在沈琛身边的王大壮怪里怪气的说。
“不是什么要不得的品种,普通猫而已。”
“王大壮你发什么神经?”沈琛压低声音说。
“二毛,去!”琅儿把怀里的猫放到地上,没理两人然后进屋上楼去了。
沈琛看着琅儿进屋的背影,转脸就对王大壮一顿说,“王大壮,你抽什么疯,我们还住在这里,你这样说话就不怕别人给你碗里下药啊,你不是说这里民风彪悍吗?”
“我就是不知道怎么的看他不顺眼,你看他长的眉清目秀的,手比个姑娘还细。”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像我这样大块?你也不看看他们吃的啥?”
“我就见不得一个男人这么弱了吧唧的样子。”
“他应该常年不怎么劳作,你没发现他手臂上一点肌肉都没有吗?而且他阿爸阿妈都上山了,就他一个人在家,你不奇怪吗?”
“确实,他看着怎么也成年了,在这样的生活环境里,不应该身上没有一点肌肉。”
“我觉得除了他阿爸阿妈非常疼他以外,可能他还有什么病。”
“哥!你是怀疑他有病?”王大壮睁着眼看着沈琛。
“我也不确定,观察几天就知道了,你就是性子急,有你这样的合作伙伴我真的是很担心你的健身房了。”
沈琛用力的搂了搂王大壮的肩膀,王大壮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两人话音刚落,天空就下起了绵绵细雨 ,寨主和寨主夫人胸前挂着一大包茶叶也进了院子。
傍晚时分,一直淅淅沥沥下着的小雨也停了,整个寨子人声鼎沸,好一片热闹,姬琅儿和他的阿妈在楼上一样忙碌着。
琅儿坐在老式穿衣镜前,把披散在背的头发高高竖起,阿妈在他身后的红漆木箱子里拿出一套新做的藏蓝色衣裳,还有一个蓝布包裹。
“伢崽,看看。”
阿妈把衣服和包裹交给琅儿,他打开包裹里面是一套银饰,有一个银项圈,项圈上挂着祥云银片的挂坠,项圈里放着好几只银饰手镯脚镯和一对耳环。
“伢崽,去换上给阿妈看看。”
琅儿换上衣服以后,阿妈的眼睛笑的像星星一样,又用事先准备好的蓝色束条帮他把衣袖束好,又帮他戴好项圈和耳饰。
天彻底的黑透了,但寨子里却灯火通明,每家每户门前都点着了火把,一小队村民把一个月前做好的火龙从祠堂里请了出来,请寨主点上眼睛,然后点燃龙身。
琅儿光着脚被寨子里的壮汉从木楼上背了出来,率先走在了山路前,其后跟着的是火龙队伍和抬着大鼓的队伍,再后面就是打着火把的村民,沈琛和王大壮也在其中。
“哥,他们这是干嘛?”
“听说搞什么尝新祭,具体是什么样我也不知道,去看看就知道了。”
两个人跟着大部队一起来到山顶。
村民把大鼓放在了地上,火龙队伍围着大鼓不停的转圈,琅儿被放到了大鼓中间,稳稳的坐着,村民围在火龙外围跳舞。
寨主对着天敬完茶,大喊哟……喂……,坐在鼓中间的琅儿闻声,便起身抬脚摆臂跳起了舞,在火光的照耀下活像一只精灵,他身上的银饰在摆动间发出清脆的叮铃叮铃的声音,脚下的鼓被他一下一下的踏出鼓声,每踏出一次鼓声,村民随着鼓声叫出哟……哟……的呐喊声,声音被风刮遍整个山巅。
沈琛和王大壮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导游小罗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到了他俩中间。
“震惊吧,两位老总。”
王大壮在一旁不停的点头,而沈琛却是被琅儿吸引了视线,他正感受着琅儿舞蹈里的自由和热情。
“我们每年基本都会举办一次尝新祭,既是感谢山神,也是感谢茶神,希望来年也能保佑我们大丰收。”
“那为什么要跳舞啊?”王大壮问。
“其实今年的尝新祭还有点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沈琛不解的问。
“因为琅儿今天满20岁了,也算是全寨子为他庆祝成年礼,同时也是向山神祈祷他的病能早点好吧。”
“怎么说?”王大壮和沈琛一起看向小罗。
“琅儿的阿妈其实生的是孖胎,也就是双胞胎,”小罗弯腰拍了拍裤腿上的泥说,“他其实还有一个哥哥,但是在生下来就死了,而琅儿从小就体弱多病,更奇怪的是只要一晒太阳身上就有一片片的淤青,有时候还会破皮,所以琅儿基本没上过学,白天也不怎么出寨子,不过好在他很聪明,和寨子里的先生学了几年字,基本就能自己看书学习。”
沈琛看了看被村民围着跳舞的琅儿,心里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情,拍了拍大壮的肩,和小罗寒暄几句,两个人就先下了山。
“哥,没想到真被你猜准了,那个琅儿真的身体不怎么好。”
“是啊,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能找那块珍贵的茶砖了。”
“哥,你有办法了?”
“现在还没办法,明天先去寨子里再打听一下。”
“今晚就先早点睡。”
下了山,两人洗洗就躺下了,刚躺下没过多久,沈琛听见吱呀的推门声,他踢了踢王大壮的屁股,王大壮迷糊看着他。
“大壮,你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什么声音?”
“有人说话的声音。”
两个人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着,害怕是小偷,仔细一听原来是琅儿阿妈的声音。
“黑娃儿,多谢你背琅儿回来。”
“阿孃,客气了,让琅儿弟弟赶快休息吧,他从小身体就不好,可能要辛苦几天了。”
“好好,你也回去吧,天黑注意些哈你。”
“好的,那我就先回去了。”
“回吧,回吧。”
沈琛和王大壮听着木门被关上,随即又从木梯子上传来咚咚咚的声音。
“哥,发生什么事了?”王大壮压着声音问。
“可能是姬琅儿体力不支,被人背回来了吧。”
“还真是个病秧子。你说他都这样了,他爹妈咋还让他去跳那个尝新舞。”
“他们这个寨子的习俗吧。”
沈琛说完话,枕着手臂躺下,木床板发出嘎吱的声音,王大壮在旁边的床侧着身,有节奏的发出呼噜声,而沈琛闭着眼睛除了听呼噜声,也在听楼上的脚步声和咳嗽声。
早上饭桌上,沈琛没有看见琅儿的身影,吃饭的过程中他看见琅儿的阿妈从楼上拿着空碗下来,琅儿果然是生病了。
吃过饭以后,沈琛带着王大壮去寨子里逛了一圈,顺便打听一下茶砖的消息,最后打听到茶砖的下落可能就在寨主手里。
晌午时分,两个人才回了寨主家,刚跨过门槛就听见楼上传来的咳嗽声,沈琛轻手轻脚的上了楼。
琅儿披散着头发躺在床前面的竹摇椅里,摇椅制造的很精致,扶手的地方打磨很光滑,脚踏的地方放了软软的垫子。一束阳光从圆窗射进屋里落在地板上形成一个大大的圆圈,二毛乖巧的窝在他的腿上,时不时的举起猫爪舔一舔。
“你没事吧。”
琅儿惊的转过头看着他,脸上和脖子上的青斑也暴露在外面,“阿?”
“听说你病了。”
“哦,没什么,老毛病而已。”
“要不要帮你倒一杯水?”
“好……好阿。”
沈琛快速的下楼给琅儿倒了一杯水递给他。
“我可以摸摸他吗?”
“你摸吧,上次不让你摸,是怕二毛挠你。没有其它什么意思。”琅儿不好意思的说。
沈琛把手放在二毛身上一下一下的撸它的毛,“没事,没得到你的允许我就伸手摸它我也不对。”
琅儿笑了笑没说话,躺回躺椅侧着头仔细的打量着沈琛,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装的沈琛,胸膛挺的很高,正用一对大眼睛温柔的盯着琅儿腿上的二毛,低头时眼睫毛扑闪扑闪的,撸猫的动作很是轻柔,琅儿觉得眼前这个人很温暖,和寨子里的人不一样,如果寨子里的人像茶梗一样苦涩,那么眼前的人就像新茶一样清香。
沈琛被琅儿的目光灼的皮肤发烫,借口不好打扰生病的人休息,起身下了楼,楼下的王大壮不知所然的听着他匆忙的脚步声。
几天之后的夜晚,姬琅儿躺在躺椅里摸着腿上的二毛,透过圆窗数星星。
“琅儿”
他好像听见窗外有人压着声音在叫他,把怀里的二毛放到地上,二毛一下跳到床上卧着,歪着头看向琅儿。他把半个身子探出圆窗外,在月光的照映下看清了站在院子里的黑娃。
黑娃穿着一件蓝布短褂子,露出两边结实的胸膛和臂膀,腰上系着竹篓仰着头看向圆窗压着声音喊道:“琅儿,去捉稻花鱼不,今晚月亮又亮又圆,肯定可以捉不少的鱼。”
稻花鱼是西南劳动人民的智慧,在种着稻子的梯田里撒上鲫鱼苗,小鲫鱼随着稻子的成熟而成熟;鲫鱼除了吃梯田里的游物,禾稻开花的时候鱼吃掉在水里的稻花故而得名稻花鱼。
“黑娃哥,你等我,我马上来。”
琅儿轻手轻脚的跑下了楼梯,又跑到厨房去拿了一个竹篓子系在腰上,蹑手蹑脚的关上大门,和黑娃跑到梯田里摸鱼去了。
此时的沈琛裹着被子躺在木板床上把琅儿的一举一动都听进了耳朵里,他勾了勾嘴角轻笑了一声,“还真是个调皮的小孩子啊。”
早晨,沈琛果然在饭桌上看见了一盘煎炸过的鲫鱼,姬琅儿坐在他对面埋头吃着米饭。
刚吃过饭,姬琅儿背着背篓对背对着他炒茶的姬寨主说:“阿爸,今天没有太阳,我想去赶集。”
姬寨主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站直了身体瞧着他没啥大问题,才说道:“你等等,把前几天炒的茶叶给你七哥送去几包。”
“要不要给你点钱?”姬母在一旁添柴问道。
“阿妈,我不用,我就是想去集市上七哥的茶馆玩玩,七哥会管我饭的。”
“那你把斗篷带着,万一出了太阳还可以遮一遮。”
姬母从屋内拿出斗篷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到竹背篓里,又放了好几包茶叶在里面。
姬琅儿刚走到寨门口就和沈琛和王大壮遇上,沈琛见他背着东西有些奇怪他要去那里,于是很随意的开口问道:
“琅儿你要去哪里?”
听见寨子以外的人这样叫自己,姬琅儿一时觉得有些别扭。
“去赶集。”
“我们也一起去,正好在寨子里呆的有些无聊了。琛哥是不是?”王大壮抢着说道。
“行吧。这几天也没下雨了,路也好走了一点。”
沈琛走在琅儿的后面,王大壮跟在沈琛后面,三个人有序的穿梭在有些泥泞的路上。
住在姬琅儿家好几天了,沈琛算是第一次认真的欣赏走在他前面的人,琅儿身材偏瘦,一向素白的脸上因为走山路映上了红晕,沈琛瞧着他多了一点可爱。
到了集市上,琅儿明显活泼了起来,欢快的像只兔子,直奔姬老七的茶馆去。
姬老七的茶馆开在一条比较旧的巷子里,他在家族中排行老七,故而得了这么一个名字,至于茶馆当然也是继承他老子的了。
“七哥!七哥!”
琅儿冲进茶馆嚷着叫着。
一个绑着狼尾辫子,露着光膀子,身材魁梧,提着长嘴茶壶的男人从人群中走出来,一看见琅儿就笑着露出一排大白牙。
“你怎么来了?阿父托人来说你不病了吗?”
“我要是病没好,阿爸怎么可能让我来集上找你,阿爸还让我给你带了茶叶。”
琅儿从背篓里拿出茶叶递给姬老七,又好像想到了什么,赶忙跑到沈琛和王大壮身边介绍道:“这两位是来寨子里旅游的,现在住在我们家里。”
三人面面相觑,握手示好。
“琅儿,想吃什么?七哥去给你买。”
“七哥,糖饼。”
听了琅儿的吩咐,姬老七放下手里的茶壶匆匆出了茶馆。
“你们坐啊,我给你们冲茶,七哥不在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
琅儿笑嘻嘻的给沈琛和王大壮摆好盖碗,又在里面放上他刚从家里带来的茶叶,提起姬老七放在柜台上的茶壶就要给他们俩泡茶,奈何茶壶嘴长身又重,他倒了好几次也没把热水稳稳当当地倒入盖碗里。
沈琛和王大壮见状,纷纷从凳子上起身避开茶壶,几经波折之后姬琅儿不得不放下茶壶,乖乖的用暖水壶的水给他们泡了茶。
“每次来七哥茶馆就是想玩玩他的长嘴茶壶,但是每次都把热水倒不入盖碗里。”姬琅儿嘟喃着。
“术业有专攻,你还是别搞了,你差点没把我和聪哥烫死在这里。”王大壮调侃道。
“……”
叮叮……叮,姬琅儿被清脆的锤击声吸引,他走到茶馆门前,盯着对面银饰铺门口的老人一下下的把锤子举起又落下。
“看什么呢?”
姬老七把热呼呼的糖饼在姬琅儿眼前晃了晃,闻见甜蜜蜜的味道,姬琅儿马上接过糖饼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我就是在想,我要是有喜欢的人了,我就让对面银饰铺子的阿伯给我也打一枚戒指,然后我送给她。”
“进去坐着喝点茶。”
“七哥,把你酿的米酒给我喝点呗。”姬琅儿抱着糖饼,撒娇道。
“就一杯,不然喝多了我也不好向阿父交代。”姬老七竖起食指说道。
“那……一大杯。”
喝着茶的沈琛和王大壮两眼相对,好像在说这病秧子看不出来还是个酒鬼啊。
一会儿姬老七搬出一坛米酒出来,从柜台后面的架子上拿了几个没有盖子的盖碗,一一摆放在三人面前,他又端出几叠小菜摆在桌子中央。
小菜中的油酥花生米、拍黄瓜、烤土豆沈琛都认识,只有一盘长的像草的蔬菜他没见过,于是他警觉的下筷夹了一根尝了尝。
刚入口他只觉得酸酸辣辣的,多咀嚼几下之后一股又腥又刺鼻的味道让他忘记了自己在哪里,他连忙端起桌上的茶漱口。
等那股腥味过去,沈琛计上心来,对着坐在他对面的王大壮说道:“大壮,尝尝这个菜,太好吃了,哥不骗你。”
姬琅儿和姬老七一副祥和的表情看着王大壮,好像在说:“人间美味值得一试。”
王大壮向来是很信任沈琛,夹了一筷子草放到嘴里咀嚼,等嘴里的味道散开来,他差点被熏倒在地。
三人见他扭曲又古怪的表情,哈哈的大笑了起来。
沈琛直接扑倒在桌上笑的直不起腰,睫毛上还挂着笑出来的泪花。
姬琅儿因为大笑,不小心被糖饼呛住,止不住的咳嗽,姬老七满是担心的给他顺着背说:
“这是我们这个地方的特色,叫折耳根,又叫鱼腥草,能清火降燥因为有股腥味很多外地人都吃不太习惯。”
王大壮喝了一大口茶说道:“这草威力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