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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镜

程镜

    程镜

  • 作者:七峪分类:现代主角:闵知懿 程镜来源:长佩时间:2023-02-05 14:18
  • 《程镜》是一本由作者七峪倾情打造的短篇纯爱小说,闵知懿程镜是小说中的主角,程镜主要讲述了:程镜有个很好听的名字,但她一点都不澄净,在经历了许多的事情后,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她了。

    热门评价:不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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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透过占整面墙的落地玻璃去看江景,轮渡好似黏着在水银上的明亮色块,这是五星酒店顶层的套房,都市名流们的观景台。非要划分起阶层的话,闵知懿自己属于上流的那一等,甚至会有点惹人嫉妒的类型。每当有往日的同学或旧相识这样调侃的时候,她始终坦然地笑一笑就过去,骄傲地不否认,哪怕反感。

闵知懿最讨厌的词叫纸醉金迷,倒不是她这个人多么高风亮节,只是觉得这个词好像对她是种专门的讽刺。闵知懿十八岁之前向往伊壁鸠鲁式的精神价值,但现实是茅草屋下住的人连生活的多选项都摸不到,才最不自由,因此不得不重新斟酌理想与现实,后来种种原因下愈发南辕北辙,走着走着成了反伊壁鸠鲁的信徒。喝醉之后她就会像个三流的思想者,回溯起大学里只读进皮毛的哲学通识课程——叔本华说,人生的本质就是痛苦。

侍应生敲门,礼貌地送上她要的饮料,闵知懿道了谢,关上门后自然而然地去看程镜。

她仍是半身赤裎的样子,落落大方地不遮不掩,仅是微微换了姿势,一条小腿从沙发背上收下来,大抵因为跷得太僵。程镜起初抱怨过这种该死的趣味,嫌腰酸,但闵知懿喜欢她这样,所以后来她选择乖乖闭嘴,每一场游戏里都从头到尾十分依顺地不再予以抗议。

星期中的缘故,程镜今天穿得十分随意,版式宽松的纯色帽衫和水洗直筒裤,质朴纯粹好似刚进校门的大学生,且绝不会是夜不归宿去泡吧或蹦迪的那一类人,绝不会是程镜。闵知懿第一次几乎不敢认,后来才知道星期中是程镜的假期。她说人们在这时候总是疲劳得失去欲望,打几圈牌或做一场爱都不如烂在床上昏昏欲睡刷短视频,所以她会给自己放假,所以她懒得打扮,做颓废*青或无所事事的流浪汉都好,怎么高兴怎么来,合该不再做程镜。

但她今日来还是化了妆——即使潦草,看上去是像五分钟速成的效果:素颜霜,然后画一画眉毛与嘴唇。程镜的品位古怪,口红是绝大多数年轻姑娘不会选来搭配日常的色号,火一样烧起来。

口红是女人的灵魂。这也是程镜说的。难怪她不一样,程镜总是不一样。

闵知懿吻她的时候就尝到了这枚灵魂的内里,甜美热烈同时呛口,像本来涂抹黄油的新鲜面包错蘸了芥末。幸运的是闵知懿不讨厌芥末,她甚至颇感兴趣于这种似乎黑暗的料理方式以及它赠予的美妙新鲜感。她的吻不连贯地向下,程镜的上衣没脱,胸衣仅仅被解开了卡扣,胡乱地挂在肩头。

这也是闵知懿的情趣,深色且厚重的布料向上撩一撩堆在胸部,衬得肌肤更白,腰腹更薄。她的唇越过阻碍再继续,程镜就小声地喘息起来。闵知懿抓在她的足弓上,温柔地捏那块凹陷的骨肉。

现在她绷紧的足尖重新舒弛下来,小腿半悬空着,随呼吸不明显地晃动,像大雨天浪漫晚宴中央的烛影。那程镜呢,程镜自己就是雨夜,一个溽热的喧嚣的潮湿夜晚,水淋淋和泥泞。闵知懿骂她吵闹不安分,因为她被碰到腰胯的时候就开始轻颤,哼哼唧唧着躲。程镜因此记了仇,此后一直咬着手指不再做声,被侵入到再也吃不住时也努力维持着安静。但闵知懿还是满意地捕捉到几个缱绻的鼻音,是没有被很好压抑住的轻吟。

那时候她觉得用放浪形容程镜刚刚好,程镜从红的黄的浪里趟过来,被打湿透,衣物黏哒哒贴着身子,露出最为人喜闻乐见的窈窕弧线。尽管她偶尔抿唇笑的时候嘴巴形状乖巧,有三两分一派天真的假象。然而尽管她年纪很轻,但是拢着双膝陷在沙发里,却让人一瞬里联想到两个分明与她格格不入的词:萧索,油尽灯枯。

闵知懿明白无误地察觉到一种近似于怜惜的情绪浮游着漫进心口。她想把对方要的冰可乐递过去,又因为那一点点恻隐之情,思考着挑一个稍显温柔的称呼,于是她二者尽失了,既没有琢磨出什么合适的称谓,还险些把饮料洒在羊毛地毯上。

程镜终于看她,迟迟抬眼后的那刹笑得很媚,风情满得溢出来。酒店的灯带是浓浓的橙黄色,绵稠得像蜂蜜,它们均匀地淌在她脸上、身上,为白皙到病态的肌骨包裹好厚重的暧昧。

再拿出来售卖,总是会被一抢而空。

程镜有名的程度她知道,在那里人们叫她Venus,维纳斯。美神似乎太圣洁,不该用在这处,但她确实是最让人钟意甚至痴迷的共枕伴侣,不止凭借这副好皮相。程镜玩得最开,模样最靓,但她最讲规矩,只谈报酬不谈感情,更不拿露水之欢做来日里要挟把柄,动辄装一副告状勒索的架势。她不黏人,但凡价钱谈得拢,你账付得够爽快,她也利索,天亮干干脆脆各自走,从此半点瓜葛没有,最称人心。

闵知懿有的时候会怀疑,程镜根本不是人类,她是一部机器,在天然设定里循环一个又一个的24小时,从不哀叹也不留恋过去,日出月落后便一键格式化,抹去所有的纠缠和叹息。

否则为什么明明那么多次,明明过去了那么多个深蓝或赭红的黑夜,她的for one night,永远像for the first time,没有熟稔,没有寒暄,程镜的依顺和柔软吝啬得只付给床笫间。只有这珍贵的几个钟头,她才任人采撷,由人亲吻活色生香第一流的脉络,脆弱好似不禁风;然后当时候一过,她全然另一副样子,危险地眯起眼笑,你不去上班的吗。然后又谈起生意,或者刻薄地评论,姐姐这样的啊我见多了,还到不了我乐意献身的地步。

这种称呼被程镜念出来非但没有让她显得青稚,语气里虚假的甜腻反而使得词汇也沾上歪扭的韵脚,要怪只能怪夜总会那种地方,琳琅艳丽的光把她的骨子都泡透了。程镜的气色小部分来自妆容,口红腮红啦,粉底眼影啦,浓艳地抹一抹便招呼好这副皮囊,但再好的彩妆无论如何晕染也不至根本,还是那句话——

都是红|灯区的底色把她浸得太深太深。

很少有人当面冲她讲这般刻薄话,闵知懿饶有兴趣地问出口:“这样算哪样?”

程镜勾着床单的脚趾渐渐松了力,小腿蹬进被子一角把自己裹好,然后才用一副轻慢的语气置评,“就一般。”

被这种回复气笑,闵知懿想扬手装作要打她,但又想这样的举动或许在程镜眼里过于怪异。程镜眼里只有交易关系,她乐意了就for one night,不情愿了就金钱买卖。除了交易相关其他的一切都没必要,程镜会像扫门前雪一样厌恶地清理掉这些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玩笑、闲谈,还有怜惜。

冰可乐里的气泡慢慢地散,像这场稍纵即逝的阵雨,欲想退场后就不剩其他的冲动。程镜不要温柔,程镜不要疼爱,她只遵从感官和金钱。她这么简单,难怪她这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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