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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沈先生

亲爱的,沈先生

    亲爱的,沈先生

  • 作者:茶不茶分类:古代主角:林知礼 沈承洋来源:书耽时间:2023-01-01 10:59
  • 《亲爱的,沈先生》是一本由作者茶不茶倾情打造的短篇纯爱小说,林知礼沈承洋是小说中的主角,亲爱的沈先生主要讲述了:林知礼已经不懂什么是恋爱了,他只想要报复掉伤害他的所有人。

    热门评价:土豪重生疯批毁容受X糙汉土豪忠犬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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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被易敬这样盯着,温雪莫名的觉得有些害怕,抿了抿唇道:“你干嘛这样看着我?”

“温雪,你觉得你说的是人话吗?”易敬紧紧抓住果篮,分担自己的怒气,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忍住没有将手中的果篮砸向温雪,他不断的告诉自己,温雪是他爱的人,他不能发火不能发火。

从林知礼那里受了委屈的温雪听见易敬的这句话,瞬间更委屈了,直接红了眼,对着易敬道:“你什么意思啊?什么叫我说的是人话吗?是他自己不认我的,我可是九死一生才把他生下来的,他就这样对我?”

“温雪!!”易敬怒道,温雪嘴边的话被打断,易敬抬手指着温雪道:“你是九死一生把他生下来,可是是你和我把他搞丢了,害他过了十八年的非人生活,你去警察局看看那些资料,那个孩子身上的伤,暗伤叠着新伤,他被开水毁容后,林敏怡没有带他去看病,反而把他打了一顿丢在出租屋里自生自灭,他那时候五岁,为了活命爬着从出租屋里出去敲邻居的门,求一碗饭,那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知道你是他的亲生母亲啊?你现在却要他算了!你要他怎么去算?别说林知礼了,就是我看见那些证据和口供的时候,我都想杀了林敏怡,你却要他算了!你只在想易欢,你可曾真的想过那是你的儿子,你的亲生儿子,他是在你和我无限期盼和美好的愿望中诞生的孩子,就因为林敏怡的自私,孩子吃了不该吃的苦,那个孩子已经被毁了。”

“在路上的时候,我便已经跟你说了,那孩子不准备回来,不回来就是不准备认我们,我们是生下来他,可是我们生下他,却让他受了无尽的痛苦,连像一个普通的单亲家庭一样的生活,他都不配拥有,你醒醒吧,是他不要我们了,选择权不在我们手上。”

“他宁愿平庸下去,继续生活在流言蜚语之中,也不要我们了。”

说罢泪水顺着易敬的脸滑落,他今天带温雪过来,是想让林知礼动摇一下他的决定的,不是让温雪来往林知礼心间插刀子的。

温雪一愣,呆呆的看着转身抬手擦去泪水的易敬,有一次被易敬的话惊到,有些无力的扶住手边的车,喃喃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经历了这些……”

易敬气急了问道:“若是换成易欢呢,你能想象易欢五岁爬着去邻居家要饭的场景吗?你的心怎么就那么偏啊?”

她无法想象自己的儿子,五岁从家里爬出来敲邻居门的样子,她以为林敏怡只是对林知礼不好了一些,害怕被发现,所以让林知礼提早辍学,赚钱养家而已,她以为易敬所说的虐待,只是林敏怡对林知礼不太好,只是打了打……

五岁的孩子,林敏怡是怎么狠下心的?

她当时只是不想让易欢难办,并没有想伤害林知礼的。

两人回去的路上一路无言。

回到别墅的时候刚进门,就被坐在沙发上的易欢发现了,两个哥哥正在陪易欢看电视,易欢见势立马站起身,跑了过去:“爸爸妈妈。”

易敬看着迎上来的易欢,只觉得他脸上的笑容格外的扎眼,易敬很努力的想要对着易欢露出一个笑容,最终也没能成功,微微垂眸嗯了一声,便直接上楼了,背影看起来十分的疲惫。

易欢脸上的笑容僵了僵,有些失落的目送易敬离开,温雪强忍住心底的不舒服,抬手摸了摸易欢的脑袋,安慰道:“没事,爸爸他就是今天累了。”

闻声易欢懂事的点点头,然后看向温雪,抿抿嘴,想要问温雪关于林敏怡撤诉的事儿,但是温雪和易欢四目相对,便想起易欢小时候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起易敬说的那些话,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易欢,只能红着眼勉强的笑了一下:“易欢,妈妈也有点累了,有什么明天再说。”

“好,妈妈你早点休息。”易欢乖巧的送走了温雪后,心里有些不淡定了。

很明显,温雪和易敬都被林知礼影响到了,明明临走前还好好的,怎么回来就变成了这样?

不行,他不能坐以待毙,如果易敬真的狠下心来放弃他,他就什么都不算了,想着易欢忍不住有些恨林敏怡,既然当初已经做了犯法的事儿,他为什么不带着林知礼一起去死,如果林知礼死了,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不是吗?

“小弟别难过,哥哥们会一直陪着你的。”易哲走过来摸了摸易欢的脑袋,看着易欢失落的样子,心底不忍。

晚上躺在床上易欢越想越觉得不安心,看着天花板华丽的灯,易欢猛然坐起身,从床头拿起手机,点出联系人,找到了其中一个叫南斯与的,拨通电话打了过去。

“喂,易欢吗?怎么了?”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易欢抿抿唇,带着哭腔道:“斯与哥哥,爸爸妈妈找到他了,他现在要告我的亲生母亲……”

电话那边很快就传来了安慰的声音。

……

林知礼走到窗前,晚风撩起他的头发,清凉的感觉让人心旷神怡,林知礼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

但是眼前的种种都告诉着他,他真的回到了以前。

林知礼在医院住了三天,和医生商量出院后,林知礼在考虑自己医药费的事儿,毕竟他现在穷的医药费都拿不出来,他打工赚来的钱都给了林敏怡,林敏怡把钱存了起来,不知道藏在哪里。

出院的那天医生告诉林知礼医药费已经有人付过了,他不用再付钱。

林知礼微微垂眸,除了易敬不可能回事其他人。

对此林知礼嗤之以鼻,带着大包小包的药,林知礼出院了,没有地方可以去,他只能回到筒子楼暂住,回去的路上,摸了所有的包,只找出了五块钱,没办法坐车,只能走回去,这一走就走了三个小时。

到筒子楼的时候,都已经快天黑了,筒子楼旁边有个老大爷在卖饼,来自面粉的和火接触滋生的麦香味扑面而来,饥肠辘辘的林知礼咽了口唾沫,想了很久,带着仅剩的五块钱走上去。

“哎,小伙子要吃饼吗?”卖饼的老大爷笑眯眯的一边用钳子翻着饼一边道,林知礼舔了舔干燥的唇:“大爷,你这饼怎么卖啊?”

“单个的饼两块五一个,加馅儿的六块钱一个,馅儿是卤肉的,很香的你要不要来一个啊……”老大爷开始热情的介绍自己的饼。

林知礼看着盘子里的卤肉,觉得心里烧的的厉害,还有些胃痛,咬了咬牙将五块钱递给大老爷:“给我来两个单个饼吧。”

“好嘞。”老大爷接过钱,扯了一个塑料袋,给林知礼装了两个饼,林知礼提着饼往他和林敏怡住的筒子楼走。

筒子楼里住着这个城市最底层的人,往往还供不应求,夜晚降临,大多数居民都回到了容身的筒子楼里,吵闹声此起彼伏,有孩子的惊叫声,男人和女人的叫骂声,还夹杂着大人呼唤自己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醉鬼抱怨低语。

繁杂而又充满了真实感。

林知礼握紧手中装饼的塑料袋,顺着狭窄的巷子向前走着。

巷子口站着五个混混模样的男人,其中带头的一个穿着一件西装外套的男人掏出一根烟,放进嘴里,他身边的黄毛立马狗腿的掏出打火机给男人点烟,男人挑眉看了一眼林知礼。

林知礼微微皱眉,总觉得,不太对劲。

路灯的光十分的微弱,回想记忆中,这个路灯仿佛一直都是这样,极小的瓦数,没有人在意是否能照亮昏暗的巷子,巷子地面的路也有些坑坑洼洼走的时候要极为小心,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才到坑,运气好只是吓一跳,运气不好就是扭了脚。

五个男人相互看了看,带头的男人吸了一口烟,吐出烟雾的时候将烟扔在地上踩灭,给了其他四个人一个眼神,在林知礼走进巷子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拿起靠在墙边的钢管跟了上去。

林知礼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心头一紧,瞬间便紧张了起来,连后脑勺都开始阵阵发痛。

这几个人是在跟踪他?

脑勺有伤,不宜剧烈运动,这个地段的确太过于杂乱,现在报警肯定来不及了,林知礼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希望能遇到可以帮忙的人。

只要有人看见,他们应该就会有所顾忌了。

但是后面的人已经越靠越近了,林知礼都没有遇到人,别说男的了,女的都没有,以往都挺热闹的,怎么今天就一个人都没有。

他没有结仇过啊,林敏怡都已经进监狱了,这些应该也不是冲着钱来的。

后面紧跟的五个人相互看了看,随着带头一个穿着西装外套的男人挥手,几个人都加快了脚步。

林知礼闻声回头看了一眼急忙向前跑去,带头的人见势喊了一声:“追。”

“救命啊!!!救命啊!!”

林知礼慌忙的叫着向前跑去,后面的五个人加快速度,想要快速抓住林知礼,免得节外生枝。

就在快到转角的时候,转角突然闪出一个高大的人影,林知礼身子一僵,警惕的抬眸看去。

那是一个长得十分高大的男人,与长期营养不良的林知礼形成鲜明的对比,古铜色的皮肤,一身黑色西装和白色衬衫包裹着健硕的身体,西装纽扣散开,一身污渍,已经看不出原本干净的模样了。

但是就这昏暗的灯光还能看见男人英俊的眉眼,与电视上瘦弱的美少年完全相反,他的好看充满了男性的力量,剑眉紧锁,头发散下来堪堪遮住眼睛,脸上还有红色的伤痕,像是一只折服的豹子,左边眉毛尾巴的地方还有一出伤痕,看起来就是断眉,给人的感觉更凶了。

和后面的人是一伙的?

林知礼只觉得浑身发寒。

两人相顾无言,就这样站着。

身后的脚步声近了,林知礼猛然回头,看着那五个人一人一根钢管,嘴角带着不怀好意的笑意,步步走近。

“怎么?丑八怪不跑了?”带头的男人露出一抹狠笑,扭了扭脖子,对着后面的小弟一挥手:“上。”

四个小弟冲了上来,林知礼正想着要跑,就被一个力道拽到了后面,林知礼一惊,慌乱之间抬头就看见了那个穿西装的狼狈男人,江特拽到身后的同时,抬手就抓住了小混混像着林知礼打下来的钢管。

男人放开林知礼,用手一撇,小混混惨叫一声,松开手,男人顺势夺过他的钢管,一脚将小混混踹倒在地上,然后便与其他人混战了起来。

林知礼吓得微微颤抖,连忙摸出手机,想要拨打了110。

一个小混混发现了,想要过来阻止林知礼,被男人一脚踹到了脚窝跪倒在地,另一个小混混见势,一钢管打在了男人的腿上,男人咬牙没有跪下去。

带头的男人见林知礼那边情况,又看男人打架不要命的劲儿,咬咬牙,他可不想进局子,于是咬牙挥了挥手,捂住之前被男人打了一钢管的肩膀道:“撤。”

见那五个人跑了,林知礼才松了一口气,林知礼刚想上去问问男人的伤势,就被男人突然回头的眼神给吓得呆在了原地。

男人目光紧锁在林知礼身上,林知礼心脏砰砰跳,发现男人不是在看自己的脸后,林知礼顺着男人的目光落在了自己手中的饼上。

“咕噜~”一声略带滑稽的声音打破了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息,林知礼听见又添了新伤的男人咽口水的声音,十分的清晰。

他的一双眼睛就像狼一样死死的锁定着林知礼手中的饼,仿佛下一秒就要上去生吞活剥了林知礼一下,这是一个流浪汉?有了这个认知,林知礼整个人都不紧张了,反而多了一丝怜悯。

这个人和他一样没有家了呢。

“给你。”林知礼舔了舔干燥的起皮的唇将手中的饼递给男人。

男人一把抢过饼,扯的林知礼的食指被塑料袋刮了一下,有些生疼,林知礼大拇指在食指上摩挲着。

男人狼吞虎咽的便吃了起来,没彻底剥开的塑料袋都被他咬下来混着饼子吃了进去,林知礼看的触目惊心,想要上去帮忙,却被男人一个冷厉的眼神,吓得呆在了原地,抬起的手也僵住了。

看着男人吃的那么欢实,林知礼又觉得自己的胃在反酸水了,

男人几口就将两个饼吃完了,两个饼林知礼自己是完全够了的,都可以吃两顿了,明显对于男人来说还不够塞牙缝,男人吃完意犹未尽的舔舔嘴,随后又看向林知礼,眼神充满了炙热的渴望。

“你没吃饱吗?”林知礼被眼神吓得缩了缩问。

男人漆黑的眸子看着林知礼,只说了一个字:“饿。”

“你很饿吗?我身上没有吃的,也没有钱,要不你跟我回去吧。”林知礼抿抿唇道,男人没有应声,但是眼神温和了许多,防备依旧很重,林知礼将自己的钥匙掏了出来,仿佛这样就可以证明他是住在筒子楼这边的。

毕竟这个人救了他。

林知礼硬着头皮,从男人身边走过,男人果然一瘸一拐的跟着林知礼,

如果,如果男人是流浪汉,无依无靠,没有亲人,那他是不是可以收留他,这样他就有可以依靠的人了。

林知礼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很疯狂,但是上辈子不是正好说明了,所谓的亲人也是不能相信的吗?

至少这个人看着自己的时候,眼中没有厌恶。

想着林知礼嘲讽的笑了笑,自己这是怎么了?竟然会有那么疯狂的想法,林知礼你真是疯了,你是有多需要有人陪伴啊?

来到508门口,林知礼打开了房门,对着男人说:“进来吧。”

男人犹豫了一下,跟着林知礼进了出租房,房门很低,男人这身高大概都有一米九几了,进门的时候都要微微弯腰。

林知礼转身关上门,刚刚还在打量房屋的男人立马警惕的回头看向林知礼,林知礼连忙道:“我没有恶意,我只是关一下门,你休息一下,我去看看家里还有没有吃的。”

林知礼将家里里里外外翻了个遍,冰箱里的菜已经坏了,青菜叶子都黄了,只有两个西红柿可以吃,林敏怡为了给易欢存钱,特别的抠门,这冰箱是二手市场淘的,林敏怡将电调的特别低,菜即使放在冰箱里也特别容易坏。

在柜台里星野又翻出了一把干的海带皮,就将就这两样,做了一个西红柿海带汤,用猪油把西红柿炒香,倒上料酒、酱油,炒烂后将干海带皮洗了洗,就这样切段扔进锅里一锅炖,闷上一锅饭,就这样将就着吃了。

男人大刺刺的坐在沙发边的凳子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剑眉微皱。

林知礼从墙边搬出折叠桌,放在空旷一点的位置,然后招呼男人吃饭。

星野用小盘子给男人盛了一大碗的饭,还用猪油和酱油拌了一下,自己则用小瓷碗,对他来说小瓷碗已经够了。

“不好意思,家里没有吃的,将就一些。”

男人没说话,端起饭就大口的吃了起来。

看着男人大口大口的吃着饭,基本就是在嘴里咀嚼两口就用力的咽下去,看的林知礼心惊,生怕他把自己噎死了,林知礼连忙去拿了一个碗给男人盛了一碗汤:“你慢点吃,喝点汤,别噎着了。”

但是汤太烫了,林知礼还没等到男人接过就被烫的缩了手,林知礼吓了一跳。

男人正抬眸看着林知礼,在汤撒掉之前,接住了碗,汤还是荡了一些出来,洒在了男人的虎口。

呜……林知礼尴尬的想要挖一个坑把自己埋了,他不是故意的。

男人把汤往饭盘子里一倒搅吧搅吧便吃了起来,被化解了尴尬的林知礼又给碗里盛了汤,然后摩挲着被烫了还有些发疼的指尖。

吃了大半碗饭后,男人的速度才放慢了下来,林知礼感觉自己的胃也好受多了,才鼓起勇气问男人:“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人闻声抬眸看向林知礼,林知礼忐忑的握紧手中的筷子,心想男人肯定是害怕自己是坏人,他正想解释他没有恶意,便看见男人微微皱眉,一脸不解的问:“名字?”

林知礼一惊:“你该不会不记得你叫什么了吧?”

男人皱眉一脸沉思,随后似乎受到了刺激一样,手中的盘子“嘭”一声砸在桌子上,男人抬手捂住自己的头,看样子似乎十分痛苦。

林知礼一惊,看见男人放下捂住头的手,林知礼一惊,他的手上有血色,是受伤了。

“不记得了。”男人回了林知礼一句,然后端起盘子继续吃饭。

“……”

这心不是一般的大啊,头受伤了都不管,林知礼嘴角抽了抽。

林知礼加快速度吃完了自己碗里的饭,然后砸开了林敏怡的卧室门,在卧室里找到了一些常用的消炎止痛的药给男人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林知礼皱眉看着男人,男人摇摇头,林知礼咬咬牙,尝试性的问道:“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生活,做我的哥哥,我会赚钱给你买吃的,不会让你饿着的。”

林知礼发现渴望着人陪伴几乎成为了他魔怔般的执着,恰好遇见这个男人不会用异样的眼神看自己,恰好他失忆了,林知礼在心里告诉自己,他就偷他一点点的时间,等他想起了就放他离开。

到时候,如果他还愿意留下,那他也愿意继续跟这个男人做家人。

老天爷就让他做一次恶人,允许他自私一次,他只是……太害怕孤独了。

男人看着林知礼那双生的十分好看的桃花眼,眼睛里都是忐忑,黑色的瞳孔里是被他极力想隐藏的忐忑,他想,如果眼前的人没有毁容,一定是长的极为好看的。

反正他也记不得自己是谁了,有人愿意收留他,是再好不过的事儿,至少不用再饿肚子。

就是眼前的人,看着呆呆傻傻的,特别好骗,虽然不知道他极力想要收留自己是为什么,但是他还是同意。

“好!”

听见男人的回答,林知礼整个人都愣了,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林知礼反复的回忆了好几次确定了自己没听错,整个人眼睛都亮了,特别的好看,仿佛有星星一样,盛满了希望和喜悦,喜欢都感染到了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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