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段落
从城雁归往南走八百多里便是惠州。
惠州处在大殷与齐国交界,东临海多平原,百姓富庶,商贾无数,自古就有膏腴之地的美称。
今年立春来得早,最后一场雪赶着冬去的尾巴落了个彻底,日光洒在上面晃得人眼晕。
容景着一身墨色缎衣,独自坐在酒馆二楼靠窗的长凳上,面前摆了碟毛豆,一壶温酒。
这大半天里酒不见少,毛豆倒是快吃光了,他捏着绿豆子一粒粒往嘴里送,目光向下,打量着街上来往行人。
人如鱼贯,饶是目力惊人,也得仔细盯着。
走在街上的沈凉并未察觉头顶上有双眼睛一直跟着自己,他如往常一样出门,站在糕摊子前与人讨价还价。
惠州的黄米凉糕算是一绝,一年前来到此处后沈凉就好上了这口,时不时得出门卖两块解馋。
他这人嘴刁,难得遇上喜欢的,等不及回家就在大街上撕开了油纸袋,哈着热气一口一口咬。
溜溜达达走回家,凉糕也吃完,没来得及擦嘴就见管家呼天抢地一般从屋里跑出,“哎哟我的老爷,你可回来了!王爷都等半天了!这,这怎么还吃上了?”
沈凉抬手在袖子上随便抹了两下,全不顾这好端端一身白绸袍子。
玄幽王赵庆是当今齐国皇帝的二哥,对沈凉有救命之恩,此次是带着要事而来。
两人一见面,沈凉先跪下给救命恩人磕了个响头,“不知王爷前来,沈凉有失远迎!”
赵庆吓了一跳,赶忙将人扶起,“阿凉,你这是做什么?”
沈凉作势起身,嘴上却还念念有词,“王爷冒险前来定是有要事吩咐,我却让王爷等了这么久,真是该死!”
“你啊你····”
赵庆哭笑不得,虽说自己乔装来到大殷确实有风险,沈凉又半天不见人影,心中难免有些怒火,可这沈凉先把自己的头摁进了泥里,赵庆也还好意思再开口训。
拉着沈凉坐下,赵庆道:“说说吧,最近如何?”
两人一直交谈至晌午,赵庆拒了沈凉的挽留,带着两个侍卫起身要走,沈凉一直将人送到了城门口。
末了,赵庆掀开马车帘子仔细叮嘱,“这是最后的机会,你若真有心就得牢牢抓住。”
沈凉似有所思点头,目送着赵庆的马车没入重山消失于视野,心中不免生出几分悲凉。
不出意外的话,这大概是两人此生最后一次相见。
回去的路上,沈凉坐在轿子里摩挲着右手大拇指上的玉扳指思绪万千,因想得太过入神,轿子停了也没察觉。又是老管家上前,挑了帘子催他,“老爷,家里又来人了!”
沈凉眉头一蹙,心道今天这是捅了马蜂窝吗?怎么送走一波又来一波!
“谁啊?”沈凉跳下车朝管家问。
老管家小跑跟上,气喘吁吁道:“是个生人,说是姓容。”
“容?”
沈凉心中有了大概,脚步更加快,匆忙到几乎是跌进门。
倏然间一双有力的手臂将他稳稳接住,沈凉扶着他站稳,仔细看清人面目后弯眼笑开,“明明是你来寻我,倒像是我怕你跑了一般!”
一黑一白的两人对视,院中无风,花却动了。
先是容景收回手臂,抱拳行礼。
“沈凉,幸会。”
沈凉薄唇轻启,同样一躬。
“容景,久仰。”
容景行走江湖从不用化名,知他姓名的不是将死之人,就是已经做了破风刀的刀下魂。
那么沈凉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容景挑了下眉梢,右手默默搭上了腰间的刀鞘,对习武之人而言生死皆在一瞬。
可沈凉似乎生来就不懂“怕”字怎么写,他比面前人矮了整整一头,眼下正仰着一张好看又无辜的脸,对容景的周身杀气全然未觉。
容景有些吃惊,在他的印象中,雁归里的公子哥儿不该有这般胆识。
右手虎口处的老茧在刀鞘上蹭了蹭,容景敛了一身杀气,重新开口道:“沈公子,跟我走一趟吧。”
沈凉笑眼盈盈,谈吐间仿佛说得是陌路人,“看来圣上是要你抓活口。”
容景不接,只抬起手向外一伸,“请。”
沈凉苦笑着摇头,“死囚还有口断头饭吃,你总得让我吃顿饱了再上路吧!”
容景不置可否,由着沈凉唤来管家,点了几样菜后想起什么,回头问倚柱抱臂的容景,“容大侠可有什么忌口?”
容景摇头,沈凉便依着自己的口味点了许多菜,末了吩咐厨子快些。
管家以为他要出远门,上前问是否需要备马车?
沈凉看看容景,见人仍是没动静,便自作主张道:“不用马车,只给我收拾些衣服。”
管家又问:“不知老爷要去多久?”
沈凉心中涌上些许苦涩,哑着声道:“得些日子。”
“那冬衣也带上?”
“嗯,带上吧。”
管家走后,沈凉回头寻容景,自顾自问了几句诸如,“大侠贵庚啊?”“干你们这行收入如何?”之类的屁话,见人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似乎并不想搭理自己,便也坐了下来,目光空洞地望着院子里的花草出神。
日头高挂,白光刺目。
院子里的雪一早就被人清扫出来堆在了墙角,脏兮兮地化得只剩下半截。
许久之后,他望着那半截脏雪兀自开口,“雁归,已经没有我的家了吧?”
大殷三十一年,沈复同独子沈凉北上运送皇粮,为赶时间大胆选了条险路,不料遭山匪劫道,整队人马无一幸免,万担皇粮也进了歹人的肚子里。
圣上龙颜大怒,下令抄了沈家满门。
一夕间,雁归最为显赫的商贾之家沦为了大周的罪人,沈家先后被官府和下人们搬空,沈夫人失了丈夫与孩子,带着年仅六岁的女儿一起病死在了流放的路上。
容景阖着眸子没有接话,一双眼底早已载满了悲欢离合。
在他的意识中,至少沈凉还享了二十年的鸿福,远了不说了,就说那些死在沙场的年轻将士们,有几个是沈凉这般?
要怪只能怪这飘摇乱世,人人皆似笼中鸟,水上萍。
所以比惨,在容景这里是件很没意思的事。
惠州四周群山环绕,城外的林子顺着山脉起伏长成了一条延绵不绝的绿龙,两人一马行至日暮西沉,直到沈凉实在撑不住时,容景才一声勒马。
沈凉面色煞白,连滚带爬跌下马,双脚刚一落地就着最近的一棵树吐起来。
直吐到胃里什么都不剩,口中满是苦味时,眼下被递来一只牛皮水袋,他很不讲究地用袖子擦了把嘴,就着容景的手往嘴里灌。
这场景让容景想起了刚出生时的“踏春来”,自己也是这么擎着水袋给一头小畜生喂水。
沈凉喝饱了,又是抬袖子一抹嘴,全然不顾身后容景略微嫌弃的目光,仿佛重获新生般使劲儿抻了抻腰身,心有余悸道:“老子一世英明,差点儿就交代在马背上!”
容景懒得搭理他,回头将“踏春来”拴好,又不知从哪里寻了截绳子,将沈凉的双手捆住,牵着绳子的另一端准备带人进林子拾柴。
被人压着骑了半天的马,沈凉腿软脚软多一步都不想走,于是跟在容景身后絮叨,“容大侠,你看这林子密密匝匝,保不齐会有猛兽出没!”
容景拖着人边走边道:“踏春来的耳目比你我都要好,若是真有猛兽,它隔着几米远就会叫。”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凉讪笑道:“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把我留在原地,捆成个粽子都行,万一进了林子你我遭遇猛兽,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子你·····怎么了?”
容景突然停下脚步,一手捂住了沈凉永远都闭不上的嘴,另一只手摸到了腰间的刀鞘,眼睛微微眯起,背弓得像是只蓄势待发的猛兽。
夕阳的余晖犹在,只是这微弱的光穿不进密林,静谧中一群黑鸦争先叫着从头顶飞过。
倏然间密林中射出一支飞箭,破风刀闻声出鞘,沈凉只觉面上掠过一丝凛冽的风,紧跟着便被股巨力甩向地面。
也就是落地的功夫,容景抽刀断箭,抬脚将人踹开,除却沈凉屁股上那个深深的鞋印,总体来说还是行云流水。
沈凉骂骂咧咧爬起身,听容景在身前喊道:“是哪路好汉速速现身,我这刀可没有不沾血便归鞘的道理!”
迎着最后一丝日光收尽,树林中骤然跃出四道黑影,自四面八方朝容景包抄而来。
沈凉只听容景丢下句,“呆着!”
之后便被利刃相撞的响声震得耳鸣,空中群鸟惊飞,容景单手拽住了其中一人的脚踝,左脚在前右脚发力,居然生生将那人抡了出去,正砸中了朝沈凉扑来的二人。
“背后!”
沈凉捂嘴尖叫。
容景见他一个大男人非要摆出副花容失色的模样,额上的太阳穴不禁一跳,失神间剑刃的寒光便擦着自己的鼻梁将将而过,那偷袭者见一计不成当即挽手转剑,携着冷风的白刃朝容景面门劈下,这一下倒是将容景的发带斩断,三千乌丝尽散,容景眸光一凛,周身杀气暴涨。
破风刀迎头而上,只一招便令对方头颈分离,速度太快,那断了头的双眼中还留着方才斩断发带时的得意。
此情此景已然将剩余三人镇住,迟疑之际,容景手起刀落,破风刀之下又多了一具无名魂。
剩下二人自知实力悬殊转身要逃,怎奈已是笼中困兽,来人披头散发穷追不舍,如嗜血凶煞,银刃一甩便又是半圈血溅地。
最后一名黑衣刺客在绝境中被迫反击,险险挡下一招后已退无可退。
容景目露寒光,似凌迟般步步逼近,竟逼得那人血流一地挥刀自戕。
到此已然不是双方对抗,而是一场实力碾压的杀戮。
纵使是经历过死里逃生的沈凉,此刻的心也凉了半截,这场面令他想起那些玩弄猎物的猛兽,可怕的不是死,而羞辱。
“走吧。”
容景面无表情地捡起地上的绳子,牵着丢了半截魂儿的沈凉继续往密林深处走。
片刻,三魂归位的沈凉开口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把我丢在原地也不怕我跑了。”
容景,“······”
沈凉,“你平时打架也这么狠吗?还是说刚才不过是在杀鸡儆猴?”
容景,“······”
沈凉,“哎,你也不留个活口,咱们也好审一审,看看除了狗皇帝以外还有谁想要我的命。”
这次容景倒是开了尊口,依旧是淡漠低沉的声音:“你知道的太多,想要你命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两年前,沈凉落入山匪手中时仅剩了半条命,山匪见他长得好看,秉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其打包卖给了人**。
沈凉在人**手中一路辗转,身上的伤将将养好,又被齐国最大的一家花楼买下。
沈凉哪里受过这个罪,从小锦衣玉食,所能接触到的不论高低,俱对他客客气气,加之满肚子圣贤书养出了一身宁折不弯的脾气,放在两年前,他死都不会想到自己堂堂沈氏公子会流落成为需要看人脸色的小倌儿。
“若是真这样,那还不如死了,至少清白干净!”
然而沈凉仍有牵挂,他不能死,家中尚有母亲和幼妹,父亲一去她们除了自己再也没有倚靠。
于是一把傲骨被深藏,沈凉亲自操刀给自己换了皮囊。纵使如何被打被骂,他全不在乎,只要能活着回到雁归,什么窝囊气他都肯受。
终于,在被卖到花楼的第二个月,从大殷来的商人将他买下带回了惠州。
再次踏上大殷的土地,沈凉以为是老天开天眼终于肯放过自己,岂料这竟是另一场折磨的开始。
那商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好色之徒,在发现沈凉三番两次企图逃跑后,就给他灌了药,这药歹毒至极,折磨的是人的心智和尊严。
自打沈凉被迫喝下毒药,商人就再未碰过他哪怕一根手指,他将沈凉独自丢在柴房,任其在欲望中被水煮油煎,他就是要看这貌似神仙般的人儿堕落成一条理智全无只懂得摇尾乞怜的狗,他要得是那份将人踩在脚底下的快活,唯有此才可满足自己心中的变态欲望。
商人的算盘打得响亮,却独独遗漏了自己或许没命等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