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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皆安

河山皆安

    河山皆安

  • 作者:酒未眠分类:古代主角:陆辞珩 沈明安来源:长佩时间:2022-02-26 15:46
  • 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河山皆安》,河山皆安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酒未眠所著的小说围绕陆辞珩沈明安两位主角开展故事:陆辞珩所有的不喜欢只是为了伪装自己的喜欢而已,他喜欢沈明安,但不敢说。

    热门评价:暴躁疯批攻×清冷太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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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驻守西北的军队名唤玄甲军,是早年间老皇帝陆承景御驾亲征时所领的军队中的一支分支,玄甲军铁骑曾踏遍中原,声名赫赫。

自陆承景重文轻武,在皇宫中日日耽于享乐时便没落了,到如今更是不受重视。

军中没什么吃的,平日里只能吃些糙米,能有白面都是一种奢侈,若是朝廷里粮食送来的不及时,糙米都吃不上。

陆辞珩在军中半年,第一次吃到肉是因为他们将戎人打退至西北边境外五十里,收缴了一批活羊。

二十五人为行,每行人都分到了半头羊。

西北的天幕和黄沙一样,旷阔无垠,一眼望不见边际,其上缀着数不清的繁星,华美异常。

生出来的篝火将羊肉烤得滋滋冒油,缕缕青烟朝上飘起,散在无边天幕中。

洒上孜然的羊肉烤得焦香,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打了胜仗后开怀的笑。

刘伍长拎着一壶酒,喝得烂醉,坐到陆辞珩身边,大着舌头说:“小陆,你家在上京,我们还不知道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我……无父无母。”篝火烧得树枝噼啪一声炸开,陆辞珩的脸被通红的火光映着,和着酒吃了口羊肉,咧嘴一笑,同刘伍长说:“其实我是宫中的三皇子。”

“小陆你是宫中的三皇子?”刘伍长酩酊大醉,酒喝得上了头,抚掌大笑道:“你是三皇子,那我还是天王老子呢,你们说是不是啊?”

有人应和道:“那我就是天上的神仙,施个法就能让咱们在军中天天都能喝酒吃肉。”

“你都是神仙了,那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来当什么兵?”坐得离篝火最近的那人笑着反驳他。

底下人笑作一片,这些人无一不是穷苦出身,若非实在走投无路,谁会愿意为了三石米,来这种地方过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里被马革草草裹了的尸体,不知是谁家父母日夜期盼的儿子。

夜半捣衣声中,亦会有妻子思念已经埋在黄沙里化作尘土的丈夫。

一旦参军,就是十五年为限,期间有人过不下去这样的苦日子,乘着月黑风高,无人放哨时逃了,便成了逃兵,一辈子都活在朝廷官府的追杀中,被抓到就是死罪。

哪怕十五年时间到了,只要仗没打完,就依旧回不去。

夜风将木柴烧出的灰烬卷上天,一个兵士用胳膊肘推了推刘伍长,带着艳羡说:“伍长,再还有半年你就该满十五年了吧。”

“去掉今天,还有一百五十一天。”刘伍长将日期记得清清楚楚,又有些失落地说:“但若是仗没打完,我还得和那帮戎人在这耗着。”

“但好歹有个盼头,再说照咱们今日这种打法,只要戎人不再来犯,剩下的这半年你只需安安稳稳地守在边境,等半年后无战事,不就可以回去了。”

“是这个理!”刘伍长拍了拍那人的肩,从自己的怀里一封家书,对那人道:“你给我读读,这信上最后八个字是什么?”

那人映着篝火照出来的光,缓缓读道:“——家中无恙,盼君早归。”

刘伍长笑得开怀,“都听见没,我妻子在家中盼我早归呢。”

“听见了听见了。”

“谁不想早点回去啊。”

“我家中人也给我写信了。”

众人一时喧闹异常,陆辞珩独自一人坐在那里,仰躺下去靠在歪倒着的枯树枝干上,看着远处天幕中的皎洁圆月出神。

他们的欢欣与他无关,从来不会有人给他寄信,也不会有人盼他早归。

甚至连写信,他都不知道能写给谁。

陆辞珩到西北后,曾经给沈明安写过一封信,寄去了国子监。

但沈明安没有给他回信,或许他没收到,亦或许他收到了,但不想回。

这封信仿佛石沉大海。

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

“家中无恙,盼君早归。”因着这句话,陆辞珩无端有些羡慕起刘伍长来。

刘伍长的家书每年八九月,必有一封寄来。

他将这十几封家书仔细归拢在一处,思乡时就拿出来看,信纸都已经被他摩挲得泛黄发皱。

信上落款前的最后一句,都是这八个字。

但刘伍长没能归家。

他死在戎人军队的夜袭中。

那次夜袭是在半月后,戎人趁着他们夜中睡得正酣、放松警惕之时,领着一骑人马,直捣军营。

陆辞珩是最先发现营外有人的,他夜里睡不着,坐在营外吹风,忽然听到远处似有异响,像是人的脚步声,但被猎猎风声掩去,根本听不真切。

漆黑空中火光忽闪,陆辞珩心中一跳,若是偷袭,最好的地点是军营的侧门,那里地势偏僻,守卫也少,最好突破防守。

但那一小队人影却隐在黑暗里,弃简从繁,绕了一个大圈子往西北角去。

西北角放着军中的粮草。

陆辞珩当机立断,拿起鼓槌用力击打军鼓。

鼓声刺破长空,阵阵往外传去,吵醒了不少人,戎人情急之下,丢出去的火把失了准头,只烧到了小半边粮草,但火光依旧冲天。

“——粮草着火了,快去救火!”

刺眼的火光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句,许多人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光着膀子就开始用木桶取水救火。

喊声、吵闹声四起,顿时混乱一片。

陆辞珩没去救火,他转头闯进了校尉营中,把呼噜打得震天响的校尉从棉被里拎起来,一把薅起他的头发,冲他吼道:“还他妈睡呢?再睡戎人都要冲进来把你给剁了!”

“你反了天了……”校尉痛呼出声,待看到外头着火的粮草,顿时慌了神,胡乱套上军靴,对那些急急忙忙跑进来向他请示的兵士说:“让他们都去救火!”

陆辞珩凶横地将校尉拽回来,眸中带着狠色,厉声说:“救什么火,你先给我去整兵!”

校尉心中焦急,偏生还被陆辞珩拽着,恶声对他道:“粮草要是烧光了你们这群人都得跟着饿死!”

“没粮食吃还能撑几天,你现在不去整兵,戎人打进来,大家都活不过今晚!”陆辞珩指着帐外那些慌里慌张救火的兵士道:“粮草只烧到了小半边,现在火都已经被灭的差不多了,烧粮食的那队戎人骑兵只是虚晃一枪,主军肯定在后面,就等着我们救火一片混乱时出击,你现在去外面组织令两行人去救火,其余人都编队整装。”

因为校尉的打压,陆辞珩在军中摸爬滚打了大半年,只做到了伍长的位置。

若非手中无权,他也不至于在这里和校尉废话耽搁时间。

陆辞珩气势凌人,眼神狠绝,像是天生的上位者,校尉在自己的兵面前被他这个小小的伍长发号施令,顿觉颜面尽失,“我凭什么听你的!”

陆辞珩抽出那柄摆在案边的剑,横在校尉的脖子上,冷声道:“就凭你若不去,我现在就让你死!”

案边的剑做装饰用,剑柄上镶着的宝石硌手得很,剑刃也不似一般的剑那样锋利,但陆辞珩用的劲大,校尉的脖子上立时出现了一条弧形的口,血滴在雪亮反光的剑刃上。

钝刀子磨肉甚是难忍,校尉强装镇定,“你先把剑放下,我这样被你挟持着出去,外面那些兵还肯听我的吗?”

“我不信你。”陆辞珩道:“我放开你,你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人来把我制住。”

陆辞珩扔开长剑,从自己靴后摸出一把匕首抵在校尉背后,“我和你一起出去。”

校尉磨蹭掉了不少时间,戎人主军打进来时,他站在高处不急不缓地整着兵,被一箭正中心口,整个人坠在沙地上,扬起一片尘土。

玄甲军顿时军心大散,在整齐有素的戎人军队面前仿佛一盘散沙,一击就溃。

橙红的太阳从天际缓缓露出,撕开了漆黑夜幕的一角,视线渐渐明朗起来。

陆辞珩用长枪格开往面前射来的箭,他和其余五六个兵士一起抵着肩,被戎人团团围住。

他的脸上溅满了血,背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眼神却凶狠异常,浸出一种令人胆寒的血性来。

包围圈越来越小,陆辞珩蓄力后突然暴起,掷出长枪插进了离自己最近的戎人兵士的胸膛里,戎人兵士反应不及,被他一击而中,陆辞珩在他向自己这边倾倒时,迅速夺下他手中的大刀。

近距离搏杀,大刀是最占优势的武器。

武器趁手了以后,陆辞珩很快将包围圈豁开了一道大口子,将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玄甲军编整起来,把未跟着主力军撤退的戎人兵士一一绞杀。

待到天色大亮,荒茫的大漠上,只余横七竖八歪倒的尸体和浸渗在沙子里的满地鲜血。

秃鹫盘旋在空中,叫声桀桀,久久不去,就等着随时俯冲下来,落在尸体旁吃人血肉。

陆辞珩是在无意间知道,崇圣帝之所以下这道让他去军中历练的旨意,并非空穴来风,不是因为陆承景忽然想起了他这个被遗忘已久的儿子,也不是因为他在国子监中射御年年第一,而是沈明安的提议。

沈明安想支开他。

彼时西北的战事正胶着,短短五年时间,陆辞珩从军中的一个小兵士做起,到伍长、百人将、校尉、副将,一步步往上爬,每一次的褒奖与升迁都是用血肉和性命换回来的。

原先的将军在战中殉职,军中一下失了主心骨,陆辞珩这几年在军中声望大,颇得兵士的信服,众人便推举他做了将军。

战事正是紧要关头,老皇帝却一道圣旨急召他回京述职。

他若不去,那就是抗旨。

军中已经断了粮草,实在没有东西吃,连草根树皮都被挖光了,不得已杀了几匹老弱的战马。

戎人军队却是粮食充沛,有备而来。

朝廷若再无粮草送过来,哪怕玄甲军再勇猛,在戎人这般的日击夜伏下,也最多撑不过五日。

陆辞珩递上去请送粮草的折子无半点回应,让他回京的圣旨倒是一道接着一道地遣人送到西北来。

陆辞珩无法,只得将军中各队都安排好防守,让都尉坐镇军中代为发号施令,然后趁着夜色骑了一匹马自西北出发一路疾行,跑了两日两夜。

其间陆辞珩片刻不敢停歇,只吃了些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其余时间都在赶路。

比他先撑不住的是他座下的战马。

这匹马跟了他近五年,陪他浴血奋战、上阵杀敌,灵敏矫健且通人性,不眠不休地跑了近千里路,在上京郊外的树林里忽地倒地不起。

以前粮草充沛时,它在军中是吃的都是精细饲料,近日粮草短缺,这马本就饿了许久,再加上这两日里,陆辞珩急着赶路,连自己都没时间吃东西,更别说给马喂饲料了,它载着他行了这么多里路,将原本该行十几日的路程减至两日,已实属不易。

陆辞珩被马甩出去,转身蹲在它身旁,抚了抚它身上黯淡失色的鬃毛,想让它再站起来。

战马蹬了蹬前蹄,挣扎着站起,又摔倒在地,在草地上发出阵阵嘶鸣,圆睁的眼中流露出痛苦悲戚的神情来,呼吸渐弱。

这匹战马陪陆辞珩立下战功无数,原本不该死在此时此刻。

就算死也该是死在战场上,而不是活活累死在上京郊外。

上京就在眼前,远处繁华安宁依稀可见,陆辞珩在西北五年,习惯了厚土黄沙、干枯的树枝和成堆的尸体,再见到这样百姓安逸的场景,恍如隔世。

再远处,是巍峨矗立着的皇宫。

陆辞珩把奄奄一息的马拖到了河岸边,而后行至上京城内,在最近的马场里抢了一匹烈马,在闹市中骑马疾行,一路行至了宫门外。

宫门外的守卫刚想拦下他,就被马蹄踹翻在地。

陆辞珩在宫中纵马,一直到华兴殿前才停了下来。

宫中纵马狂奔,是大不敬,但他提着剑,身上血腥气太浓,眼中满是凶恶杀气,仿若凶神,一时竟无人来拦。

直至到了华兴殿殿门口,陆辞珩翻身下马,提着剑便想闯进去,才被在门口候着的张凌公公给拦了下来。

“三王爷,这是在宫中,不可佩剑。”张凌微俯下身,伸出双手,态度恭敬却强硬,“请您将佩剑交给老奴。”

陆辞珩斜觑他一眼,将手中沾了血的剑往他手上一扔,冷冷道:“老东西在殿内吗?我要见他。”

沉甸甸的剑压得张凌手上一沉,险些没拿稳,他被压得往后退了两步,待站稳后仍恭敬道:“皇上正在和沈太傅议事,劳烦您稍等片刻。”

“议什么事?”陆辞珩问。

张凌却捧着剑退至殿门口,不再回话了。

华兴殿的殿门并未完全合拢,陆辞珩看见了里头的两个人。

皇上懒散地坐在殿上,略显老态,一双眼锐利依旧,紧紧地盯着殿下的沈明安,“沈爱卿,朕当时是信任你,才让你去授太子和诸位皇子以诗书,现在太子虽则乖巧,但遇事不决,竟都要来找你拿主意,反倒是老三,这几年在军中升迁颇快,他若是有异心,太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朕倒想问问你,你都是怎么教他们的。”

陆承景这句话语调颇重,说到最后时甩袖站了起来,九五之尊的威压尽显。

沈明安跪下身去,声色平和,字字清晰,“太子忠厚,以后也会是贤君,臣教他的是治国之道。三王爷品性不佳,心性不定,为人做事狠厉,性格阴晴难辨,难成大器,若他为君,恐酿大祸,臣授他的是忠君之道。”

“好一个忠君之道!”陆承景冷笑一声,将手背在身后,来回踱步,凌厉道:“那你说说,他现在可忠君?”

沈明安答道:“为国固守西北疆土,是为忠君。”

“五年前你向朕提议让老三去军中历练,朕允了,没想到他竟能从一个小小兵士到如今被推举为将军,他之权势已然威胁到储君,又该如何?”陆承景皱眉厉声问他。

“保储君。”沈明安垂下眸,语调无丝毫起伏,“皇上当以储君为重。”

陆承景久久没有出声,殿内一片静谧,只余风声,过了良久,他才缓步走下台阶,勾起唇角,单手将沈明安扶起,像是对他的回答很满意,“爱卿忠君明理,朕最放心你。”

陆辞珩看着沈明安从殿内走出,殿门在他身后慢慢合拢,沈明安抵着唇,轻轻咳了两声,往转角处来,走得极缓,一步一步距他越来越近。

沈明安每到秋冬就会经常咳嗽,在国子监有时一天的课讲下来,到晚上下学时,便会嗓音嘶哑,几近发不出声。

沈明安从未缺过课,第二日再来上课时,依旧没好多少,讲不了几句就要停下咳一阵。

陆辞珩曾日日寅时便起,在小灶上煨上一小盅冰糖雪梨,给他润肺,也曾费劲心思替他寻来暖身的绒领和手炉。

原来他做了这么多,在沈明安看来依旧只是一句品性不佳。

陆辞珩想,沈明安看人的确精准,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为了讨他开心,才在国子监里时将自己伪装成那样温软听话、绵软无害的样子。

但本性总有暴露的一天,他向他吐露心声,换来了沈明安的疏远和厌恶。

这种疏远和厌恶,一直维持了这么多年。

“因为要保储君,所以我就合该被弃吗?”陆辞珩眼中压抑着翻涌的怒意,在沈明安低着头边咳边走至他附近时出声问道。

沈明安闻言微怔,抬起头来看见陆辞珩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异,而后又恢复了平静,恭敬地唤了他一声“三王爷。”

言行有度,让人挑不出半丝错处来,说罢便想转身离去。

陆辞珩挡住他的去路,恶狠狠地盯着他,质问道:“是你去和皇上提议让我去参军的?”

沈明安目色淡下来,没什么起伏地说:“你刚才不是都听见了?”

“让我去军中无名无份地去做一个小兵,也是你提议的?”

“是我。”沈明安神情倦怠,异常淡漠地说。

陆辞珩方才明明一字一句都听得清楚,但他就是想亲口听沈明安说。

他想在那张熟悉的脸上看见些心虚与慌张,可沈明安眸色浅浅,脸上除了淡漠什么都没有。

陆辞珩竭力克制住自己,问他道:“为什么?”

“因为你不该呆在上京。”

沈明安连撒谎安抚他都不屑于。

他越是这样坦坦荡荡,陆辞珩就越是恨,他一把扼住沈明安的脖子,把他抵在朱红的宫柱上,凶恶横暴地冲他吼道:“说到底,你根本就是不想见到我!所以你去和那老东西提议让我去参军,这样你就可以不用时时见到我了,你就是厌恶我、恶心我,是不是?!”

陆辞珩身上军甲还未脱,上面还有干涸的血迹,沈明安被他掐着脖子,透不过气来,神情痛苦,一言不发地偏开头,连半丝挣扎也无,像是默认了他的话。

“拜你所赐,我在西北吹了五年风沙,数次差点死在戎人箭下,身上是数不尽的大大小小的伤口,每天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就为了你的一己之私,你让我去那种地方,让我在上京城中的拉拢部署毁于一旦,沈明安,你怎么能这么自私?!”陆辞珩恨意横生,手下愈加收紧。

五年未见,沈明安瘦了许多,他的脖颈纤细,陆辞珩能一手将他的脖子环住,仿佛一掐就断,陆辞珩越来越用力,沈明安的脸上逐渐漫上异样的红。

这张脸让他日思夜想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陆辞珩还曾在西北写信寄给沈明安,却没想到全是他自作多情。

陆辞珩用尽全力强迫自己松开他的脖子,冷冷地看着沈明安顺着宫柱脱力似的滑落在地,自嘲道:“可笑当时老东西下了那道旨意后,我竟还盼望着你能替我求一求情,我走时你能来送一送我。”

沈明安一手撑在地上,另一手捂住胸口费力地咳,脖子上一圈红痕异常显眼,像是要把肺腑都给咳出来。

陆辞珩退了两步,转身离开,将沈明安和那不绝的咳嗽声都留在了身后。

再待下去,他怕自己真的忍不住把沈明安给掐死。

临近傍晚,乌云低垂,天气阴沉,显有一场大雨将至。

陆辞珩自华兴殿内走出来,郁郁地望着远处乌云密布的昏暗天空,方才在殿内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陆辞珩本也就没见过自己这个父皇几次,更谈不上对他有什么孺慕之情,陆承景明显也不喜他,两人之间连父慈子孝都装不出来。

陆承景先是假模假样地赞了他几句,而后话锋一转,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朕知道,你这几年在军中辛苦了,此次回来,就留在上京,好好休息休息,朕已经替你在京中修缮了一套宅子,便当做你的王府。”

“西北那边你也不用担心,朕派御北大将军杨澈去接管军队,太子同他一起带着粮草去监军,定能大获全胜。”

陆辞珩在心中冷笑,他带人死守了近一个月,到头来却是为太子做嫁衣。

他在陆承景面前哼笑着嘲讽道:“让陆清识去干什么,坐享其成吗?”

“你什么意思。”陆承景倏地蹙眉。

“我在军中花了五年时间,一点一点爬上去,现在战事正紧,我若不回京,军中便没有粮草送来,你以粮草为挟在此时召我入京,我在众将士眼中,无异于临阵脱逃。”陆辞珩想通了他的意图后,语气愈加冷了下来,“我临阵脱逃,陆清识带着粮草去军中,再加上杨澈领军,他只是去监军,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收服军心,你倒是好算计啊。”

“陆辞珩!你怎么和朕说话的,朕真是给你脸了!”陆承景站在高处,将摆在案上的瓷杯狠掷到他胸口,怒道:“从进殿到现在,你不行礼也不脱军甲,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父皇?!”

“怎么,被我说中了?”瓷杯打在军甲上,落地四分五裂,滚烫的茶水侧翻出来落在他的靴上,陆辞珩站在原地未动,对陆承景的怒气视而不见,讽道:“您是九五之尊,可得注意仪态。”

“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给朕指手画脚,你给朕滚出去!”陆承景将案上的瓷具全部扫落在地,气得胸口不断起伏。

陆辞珩冷眼看着,恨不得把这老东西的头给拧下来,但他无权无势,弑了君他也得死,只得咽下这口恶气,踹开殿门出去了。

陆承景说得冠冕堂皇,给他封了一个清闲王爷,又给他赐了宅邸,实际上明升暗降,削了他全部的权。

陆辞珩毫不怀疑,若不是这老东西不想落人话柄,比起封王赐府,陆承景更想直接弄死他。

宫墙外,天色昏暗,风声呼啸,酒旗和挂着的灯笼都被吹得东摇西晃,许多小贩都忙着收摊回去。

“给我拿壶酒。”

小贩背对着街道,把推车上的酒坛子用布给蒙起来,敷衍道:“不卖了不卖了,这天都快下雨了,我得赶紧回去,不然到时候这酒坛子上都落了雨,没人愿意买了……”

“我说,给我拿壶酒!”

“啪”的一声,小贩吓得一激灵,下意识转过身来,就见面前人凶神恶煞的,手中那把剑的剑鞘被拍在桌上,剑身正直指着他的脖子,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干涸血迹。

“大人,我、我这就给您拿。”小贩僵硬着掀开布,拿了一坛子酒,颤巍巍地递给他。

陆辞珩用剑挑开酒坛上的塞子,往嘴里猛灌了一大口,丢下一锭碎银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拎着酒坛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这酒入口辛辣,顺着嗓子眼一路烧到胃中,烧得他浑身燥热起来,回味却是甘醇,很快大半坛酒都入了他的口。

路上行人渐少,店铺也大多关了门,眼前这楼中的嬉笑吵闹声就越发明显了起来。

陆辞珩抬起头,看到上面挂着的招牌,才知道这是哪里。

南风馆——上京城中那些达官显贵来找小倌寻欢作乐的地方。

几年前陆辞珩在国子监中上学时,就曾听过这地方。

国子监是皇子们学习课业的地方,但沈明安三元及第,名声在外,不少世家大族也想将自己族中的子弟送来,陆承景对此事只作默许,沈明安不好推辞,也一并教授了。

世家公子大多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家中管的不严,事事顺着他们,便养出了放纵随性的性格。

几人逃了学去南风馆,第二日来国子监时同众人说,这地方真真是人间快活处,里头的小倌清秀活好,叫得也好听。

他们到底只敢偷着去,这事儿若是叫沈明安知道了,哪怕是得罪世家大族他也一定会让这些人都滚回家去。

外面渐渐下起雨来,陆辞珩站在南风馆门口,一瞬不瞬地盯着坐在台中弹琴的那个小倌。

穿得花枝招展的老鸨迎了出来,将帕子轻轻甩在陆辞珩身上,一张风尘气的脸上堆满了笑,声音是不符合她这个年龄的娇俏,“这大风天的,眼瞅着雨就要下大了,大人站在外面作什么,不如进来坐坐?”

甫一进去,陆辞珩便闻到了一股子浓郁的脂粉味,里头许多小倌面上涂了粉,坐在恩客的膝盖上,显出一种柔媚之气来。

老鸨殷勤道:“大人可看中了哪位小倌?”

陆辞珩穿着军甲醉醺醺地走进去,许多人都向他投来了目光,陆辞珩没管他们的视线,只盯着台上,问老鸨,“那人是谁?”

“大人好眼光,台上这位咱们这儿的名倌儿,名唤竹淮,不仅会弹琴,还会作诗作画。”

竹淮穿了一件青白的长衫,看上去仿若一根青竹,清秀的脸在帷幕后忽隐忽现,陆辞珩喝酒喝得上了头,看着他想起沈明安来,轻轻启唇道:“就他,今晚我点了。”

“这……竹淮是咱们这儿的清倌,只陪客不接客的。”老鸨脸上露出为难之色,“要不我安排他来陪大人,您再另外选一位小倌今儿晚上来伺候您。”

陆辞珩神情阴鸷地瞟她一眼,“三千两够不够买他?”

三千两别说买一个小倌了,便是将整个南风馆都买下来都绰绰有余,老鸨笑容满面,忙不迭道:“够了够了。”

陆辞珩伸手格开老鸨,止住了她的话头,“那就别废话,把人送我房里来,钱去三王府取。”

“是是是。”老鸨笑着应下,“我先遣人伺候您沐浴,让竹淮在您房中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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